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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八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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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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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八戒· 發表於 2011-7-23 03:44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八戒· 於 2011-7-23 03:44 編輯
BenAl 發表於 2011-7-23 03:37
因為"愛"是做出來的,而做愛的一個產品就是人,哈哈.
呵呵,如果你這麼理解神就是愛,倒是一種很通順合理的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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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xc 發表於 2011-7-23 03:59 | 只看該作者
上帝是否是公義的?這不是人類有資格可以談的問題,當人類去判斷上帝的作為的時候,這本身就是罪。如果上帝確如我們認為的那樣只有公義,而沒有憐憫的話,我們早就被該死了。所以我們還座在這裡爭論,本身就應該感恩。可惜的是,人活在恩典裡面,卻不以為然,我們是不是應該進地獄呢?!

最後順便提一下,人進地獄不是上帝要把人打入地獄,而是人自己的選擇,相反上帝一直在告訴我們不要往地獄走。到底是上帝不公義還是人自己不公義呢?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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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xc 發表於 2011-7-23 04:04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拎不清 16樓 的帖子

誰告訴你神決定了人犯罪?你這都哪跟哪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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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xc 發表於 2011-7-23 04:08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八戒· 17樓 的帖子

不公義,你說得沒錯,一點都不公義。所以施洗約翰說:毒蛇的種類,誰指示你逃避末日的審判呢?我們都是毒蛇的種類,如果不悔改,都一樣要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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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1-7-23 04:12 | 只看該作者
·八戒· 發表於 2011-7-22 22:34
這條線專門討論神的「公義」的問題。

聖經說神是公義的,設定了律法,人違反了,就判人死刑。但為了「拯 ...

注意,這裡討論的是神的公義。神的公義當然是神做主。人做主就是人的「公義」而不是神的公義了。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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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xc 發表於 2011-7-23 04:14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八戒· 20樓 的帖子

神的公義在於他斷不以無罪為有罪,也斷不以有罪的為無罪。誰告訴你神不審判罪人,想得也太美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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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xc 發表於 2011-7-23 04:18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BenAl 18樓 的帖子

你老兄想女人想瘋了吧,聖經里說的愛,和你想的根本不是一會兒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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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Al 發表於 2011-7-23 04:21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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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Al 發表於 2011-7-23 04:3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BenAl 28樓 的帖子

版主如果要刪貼,沒問題。但拉偏架別太明顯了。不過我對JDT版主的道德是懷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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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不清 發表於 2011-7-23 05:32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kevinxc 23樓 的帖子

你聖經沒看過?神給人自由意志,掌控著一切。那神給人不吃和吃禁果的自由不就是人可吃嗎?說一聲這果子不可吃不就完了。神叫人吃過老虎嗎。沒說過。但說過人以菜蔬和有核的果子為食物。那禁果有核嗎。經上說可做食物,那就是有核的,既是食物就可吃。只是吃了會當日死。這沒什麼,是一個禁告罷了,就像吃河豚會死一樣。問題是吃了沒死。這是事實,夏娃吃了當日死了也就沒事了,亞當也就不吃了。可是神自已說話不作數。吃了原來是不會死的,就吃了。有什麼錯?神是常變更的。說人要歸於土。大家歸於土了。你能從土中找到亞伯拉罕?中國那麼多人歸於土了,你能從土中找出來?就是神也沒辦法了。可現在又復活了,那就是沒死了。既說死就是成了土,土就是土。再出現人就要重造,可天地沒了,土在那兒呢?。最終出現黑洞。全被吸進去了神又歸於自有。不然神就是變的。從自有變成有很多。有很多是好,那自有就是壞。神原是孤獨,不開心的。這就是你相信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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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不清 發表於 2011-7-23 05:35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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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xc 發表於 2011-7-23 06:38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拎不清 30樓 的帖子

既然你說到聖經,我們就說聖經。首先神明確說了:園中的果子你都可吃,只是分辨善惡的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吃的日子必定死。

其次什麼是死?要知道聖經是希伯來文寫的,不是中文,希伯來文的死比中文的死意義更廣,不但是肉體的死,更是靈里的死。當亞當吃了禁果,他的肉體沒有馬上死,但是他已經與神分開了,馬上死的是他的靈。同時因為他離開了伊甸園,所以他的肉體也最終不可避免的死亡,最終歸於塵土。

最後至於復活的肉體,這點誰也不知道,神既然可以從塵土中興起亞當,為什麼不能另外造出一種新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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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Commer 發表於 2011-7-23 11:12 | 只看該作者
您在用蘋果比橘子。
神的公義和您心目中的「公義」不是一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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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1-7-23 13:02 | 只看該作者
kevinxc 發表於 2011-7-22 11:33
如果那樣的話,你還能在這裡說三道四的嗎?

歡迎凱文弟兄!

似乎是第一次來論壇,至少是很長時間沒過來了,是吧。

希望常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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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1-7-23 13:04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追求永生 於 2011-7-23 00:13 編輯
·八戒· 發表於 2011-7-22 12:02
如果不是真的「死」,而僅僅是隔絕,那麼耶穌「被砍頭」是什麼呢?是「睡了」?如果是這樣,神說吃了「必」 ...


好好看聖經,既簡單又直接,就不用在這裡不著邊際地瞎蒙亂撞了,多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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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1-7-23 13:10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追求永生 於 2011-7-23 00:11 編輯
·八戒· 發表於 2011-7-22 09:34
這條線專門討論神的「公義」的問題。

聖經說神是公義的,設定了律法,人違反了,就判人死刑。但為了「拯 ...


公義實際是對不守約的人按約的規定懲罰,如果不當時懲罰,那是緩罰期,不是沒有公義。對不守約一方按約懲罰是公義,緩期懲罰或免除懲罰,是恩典。得到恩典的人當然應該感恩,而不是抱怨沒有公義。如果現實當中出現這樣的人,肯定算不上很正常。

犯罪而不知悔改的人對神的態度正是這樣。可見八戒兄你主貼所持的觀點問題所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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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箭 發表於 2011-7-23 14:57 | 只看該作者
神的公義,是要人們遵行他的律法,若違背,則要受罰。基督來到世上,一生從未犯罪,卻替我們死,對基督來說,的確不公義。但他是自願的,是出於神對我們的愛。而他所做的,滿足了神對公義的要求,因為:

一方面,他替我們守全了律法。
另一方面,他替我們承受了罪的刑罰。

因此神得以不看我們所作所為,卻因著基督所成就的被神宣告為無罪。你的比喻,若用一個人欠債,另一個人替他還了,法官就不再判罪,可能更容易明白救贖是怎麼回事。
我要因耶和華歡欣,因救我的神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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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貝殼 發表於 2011-7-23 16:42 | 只看該作者
kevinxc 發表於 2011-7-23 01:49
回復 很糾結 6樓 的帖子

可能聽上去不好聽,可是這是事實。如果上帝在亞當一犯罪,就把他殺死了,就沒有我 ...

上帝是愛,決定了他必須造人,也決定了當人犯罪,他不會把人殺死,而要救人。這點和他公義的本性一點矛盾也沒有。


千萬不要這麼說,請你去仔細讀一讀舊約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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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貝殼 發表於 2011-7-23 16:43 | 只看該作者
拎不清 發表於 2011-7-23 03:35
回復 kevinxc 8樓 的帖子

愛就要造人,這是什麼邏輯?

這當然是邏輯!你去看看那些有愛心的人是怎樣對待他們的寵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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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xc 發表於 2011-7-23 21:14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追求永生 34樓 的帖子

不好意思,有段時間沒來了。主要是給自己一些安靜的時間,直到前幾天查經,神讓我看到:我們知道的不能不說。感謝神,你們能夠一直在這裡堅持,相信神一定會記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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