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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維和: 我問的問題,我是外地人從北京出的國,交了戶口,也沒了國內身份證,但一直中國國籍,持中國護照。關係在北京市人才交流中心,管理費交到1999年。
想補交該交的 首先要弄清楚你是不是北京的戶口,如果不是,你的檔案是不是當時由於工作關係調如北京市人才的??如果是北京戶口就比較好辦.
1.你以後回去,可以找份在北京的工作,然後,那公司可以繼續幫你交養老金,(比如你2010年回去工作),那麼1999到2010年之間的養老金你要自己補齊,具體是否可以讓你補齊那麼多年的要根據當時的人才規定...不過應該可以補回不少.
2.當然,你回去工作首先要到北京市公安部門辦理你的戶口,如果你走時候就是北京市戶口,那麼找回來是很容易的...只要你但是交了,公安部門都有記錄,你要提供你在國外的身份證明,和當地大使館出示的證明文件.有了身份證明人,你辦什麼都好辦了...
3.如果你不是北京市戶口,你可以回當地家鄉辦理你的戶口證明,當然辦理時候同樣要出示你的國外身份和大使館的證明文件...如果有北京的公司錄取你工作,你依然要有個ID,所以身份證ID很重要.
希望有所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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