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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在翻閱了方舟子的《科學成就健康》一書後發現,書中點名道姓地揭露了二十多種常見的虛
假保健品真相,這些保健品中不乏有許多經常在電視及報紙上露臉的大品牌。中國科學院院士何祚
庥評價說,《科學成就健康》一書中最有價值的部分,是開列了一大批虛假保健品,開列了一大批
誇大宣傳的營養品,揭露『陷阱』,點名道姓,不講情面。所以,我們就不難想象恐嚇方舟子那些
人的目的所在了。」
顯然,這個「想象」聽上去很有道理。不過,人的頭腦是要不斷地思考問題的。前面的問題得到了解答,
後面的問題也就跟著來了:恐嚇信上都寫了些什麼內容?此時,人們才發現,記者對這個問題根本就沒有
想到,而當事人方科學家卻語焉不詳。實際上,直到今天,也就是這個事件發生的一千多天之後,方舟子
對這個問題仍舊沒有給出明確的答案。而那個「已經介入這一恐嚇事件的調查」的「警方」,竟然也神秘
地從這個世界上蒸發了。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TOM 科技」的報道是2 月5 日新語絲新到資料的頭條,排在第二位的是《北京娛樂信報》的一篇報道,
《方舟子炮轟虛假保健品 被人跟蹤收到恐嚇信》。這篇報道的內容與前一篇雖然大同,但卻有不少小異:
「有讀者提問他是否考慮過這本書出版的後果,方舟子坦承自己有擔心。『我2 月1 日去新浪網就
這本書做訪談節目,從新浪網出來就被三個人跟蹤,一直跟蹤到我家。然後往門縫塞里了封恐嚇信,
叫我不要再打假。』」(http://www.xys.org/xys/ebooks/ot ... jia8/jiankang13.txt)。
比較「TOM 科技」和《北京娛樂信報》的這兩段文字,我們不由產生以下疑問:
第一, 方舟子發現自己被跟蹤,到底是在「進入公寓的電梯后」,還是「從新浪網出來就被三個人
跟蹤」?
第二, 送達恐嚇信的地點到底是方舟子「在北京的工作室」,還是在「我家」?
第三, 恐嚇信的送達到底是「當方舟子開門后此人……扔下一封恐嚇信就跑掉了」,還是「往門縫
塞里了封恐嚇信」?
第四, 投信人說「你自己做的什麼事你自己知道」,是在「給我仍進來一封恐嚇信」之前,還是之
后?
顯然,根據這兩段報道,我們對上面這四個問題至少可以找到八個不同的答案。那麼,為什麼對一個剛剛
發生的、如此簡單的事情,並且敘述都是出自方舟子一人之口,會有這麼多的差異呢?
一般來說,一件事情的真相只能有一個,而它的假象卻可以有無數個。而一個人對同一件事情之所以會有
幾個不同的說法,排除記憶紊亂的可能性之後,那麼就只能有一個解釋:撒謊!
其實,即使我們放過方舟子故事的「小異」,而著眼於「大同」,它也讓人疑竇叢生。在恐嚇信事件公布
的當天,網友「白字秀才」2 月4 日在網的教育與學術論壇這樣分析說:
「有誰見到過要用恐嚇信恐嚇別人的人,會自己親自去敲對方的門,並把那信親自交送對方手上的?
冒著被監控錄像發現的危險,最後竟然的所謂恐嚇話語是『你自己做的什麼事你自己知道』?
《方舟子惡鬥肖傳國始末》 第三章 逃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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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用恐嚇信恐嚇別人,一般是郵寄個刀片,子彈什麼的,再不濟,至少來點雞血或紅墨水什麼的,
並把信偷偷扔進別人家門口或郵寄給那人。哪有自己親自去敲門送信,硬要讓對方看清自己的?這
寫恐嚇信的人是不是也太弱智了?或也太膽大了?既然如此大膽,恐嚇的話語竟然是『你自己做的
什麼事你自己知道』,至少應該是『小心走路撞車』或『小心你的狗命』等等有恐嚇意味的話。」
(http://bbs1./education/messages/325087.html)。
3、真相
不過,對方舟子「恐嚇信」故事的致命一擊,不是來自這個故事本身的破綻,而是來自方舟子的死對頭肖
傳國。2 月4 日,也就是在方舟子在王府井書店面對那不到二百人的聽眾,口沫橫飛地講述那個跟蹤、恐
嚇故事的同一天,肖傳國在散仙谷論壇發布了一個帖子,題目是《雖遠必誅!中國偵探將美國法庭傳票送達
方舟子手中》。全文如下:
「昨天,美國律師來電來E 通知:中國偵探已於周四下午將美國法庭傳票送達方是民手中.如此,訴訟將
順利地按部就班進行.
「自從在紐約聯邦法院立案以來,已按程序遞送傳票等2 次,均未果,因方在美並無職業、居所,因此,我
的律師通過他們在香港的合作夥伴,聘請北京的送達公司給方是民送傳票,可是,他那最近給武漢
法院的國內居住地址(西城區佟麟閣路62 號新華社大院11 號樓810 室)是假的!後來,香港律師
事務所在北京聘用偵探公司,居然盯到了方舟子的住處,直接將傳票塞到了方的手中!
「據說,方只把門開了一條縫,很驚訝有東西送到,並拒絕接受,但送達人往其手中一塞,偵探公
司的人則在旁錄像。。。哈哈,這可是典型的American Way,所謂`國際慣例`是也:-)))
「30 天不請律師回復,按原告所訴求缺席判決(Default Judgement)。Ditto,100 萬美元可買多少
Alura?俺得算算先^&^」
(此帖在原網站已經不存在,但在紅牆論壇有轉帖:http://www.chinagonet.com/main/view_post.php?pid=2080332)。
那麼,肖傳國說的是不是事實呢?2 月6 日,方舟子在新語絲新到資料上「給跟蹤、恐嚇者立此存照」,
公布了三張照片,標題分別是:跟蹤的、上門恐嚇的(一)、上門恐嚇的(二)。細看這些照片,它們不
過顯示一個人在街上打電話、進電梯、在電梯內面對攝像鏡頭而已,一般人無法將之與跟蹤、恐嚇聯繫到
一起(見下圖)。
圖7. 方舟子公布的三張「跟蹤、恐嚇者」照片
(見新語絲2007 年2 月6 日新到資料: 、 、 )。
《方舟子惡鬥肖傳國始末》 第三章 逃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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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根據肖傳國後來公布的錄像,方舟子所說的跟蹤恐嚇,與肖傳國所說的法庭文件送達,發生在同一時間、
同一地點,連送達人說的話,「你自己做的什麼事你自己知道」,都與方舟子的敘述完全相同。因此證明,
這個所謂的營養品陷阱製造者送達恐嚇信事件,實際上是送達公司在給方舟子送達美國法院的傳票。
圖 8. Youtube 上的「方舟子遭遇『恐嚇信』真相」截圖(見:http://www.youtube.com/watch?v=hfcYiwke4_0)
圖中顯示送達人員正在將法律文書送給門內的方舟子(左圖)然後轉身離開(右圖)。
注意錄像上的時間記錄與方舟子公布的恐嚇跟蹤照片上的時間前後僅差3 分鐘。
有趣的是,2 月6 日新語絲新到資料的頭條是一個沒有署名的消息:《新語絲社在美國的註冊地點於昨天
收到肖傳國的律師派人送達的訴狀》。其中,一個匿名者加了這樣兩段按語:
「武漢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教授、紐約大學臨床副教授肖傳國於2006 年12 月5 日向美國聯邦
紐約東區法庭指控新語絲網站在2006 年9 月7 日刊登美國西北大學神經學教授饒毅向中國法庭出
具的專家意見書《對肖傳國起訴方舟子一案的意見書》一事損害其名譽,導致他沒能當選中國科學
院院士(按:肖落選院士一事發生於2005 年10 月),並索賠100 萬美元。新語絲社將積極應訴,
並考慮提起反訴。歡迎在美的法律專業人士提供法律援助。
「以下為肖傳國遞交的訴狀。(方舟子聲明:我是中國公民,不是肖傳國訴狀指稱的『美國公民』。
對肖傳國訴狀中的其他種種不實之辭,將在以後給法庭的答辯中一一指出)」(http://www.xys.org/xys/ebooks/ot ... xiaochuanguo319.txt)。
這又是怎麼回事呢?原來,肖傳國這天在紅牆論壇又發了一個帖子,《方舟子自作孽,不可活.很多事都是
天意》,全文如下:
「周四送達后,美國律師隔了一天才通知老肖.本該立即宣布,可是那兩天忙得天昏地暗不說,恰恰手
提電腦擋機,英文的window startup CD 又在美國,只好送外面加裝正版中文,又重裝無線上網軟體,所
以星期天才拿回來,發了下面的消息:
雖遠必誅! 中國偵探將美國法庭傳票送達方舟子手中 搬運工 (743 位元組) 02/04 17:52
(730718)
「而與此同時,方舟子見老肖沒動靜,想破腦袋,想出了個恐嚇信之計,並向所有出席其售書儀式的記
者宣布並報警,可是人算不如天算:方舟子當時不知道這偵探公司有全程錄像!!!!! 當他及其走狗從
上面帖子發現有錄像時,為時已晚--所有新聞都鋪天蓋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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