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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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好人」的墮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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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0-9-5 16:18
回復  Guest from 82.247.160.x
經上有很多不可,那不就是世俗的嗎.如不可殺人,不可動怒...是什麼.不是世俗的動怒,殺人姦淫是指什麼?經上說的很多都是世俗的,甚至於神說的話也世俗的.有世俗就有世俗觀在裡面.世上沒有抽象的,不可檢驗的好人,壞人.你的觀點就是JDT是好人,非JDT是壞人.這一錯誤觀點的另一種說法而已.但是事實已證明這是錯的.就是牧師也沒有一個敢於說這樣的話,
拎不清 發表於 2010-9-5 00:40

聖經申命記的立法條條,是神給人在這世界上生活的行為準則,為的是讓人類有一個最低程度的社會文明狀態,這也是人類社會進入文明和諧社會所必具備的。
然你要知道,經上並沒說人殺人的下地獄,不殺人的上天國,也沒有說做好人的進天國,做壞人的下地獄。
在世的基督徒,還生活在這個敗壞的世俗的世界,自然被要求遵行這世界上生活的行為準則。但這並不等於是神揀選人的標準,神揀選人的標準經上記得很明白,就是因信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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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貝殼 發表於 2010-9-5 16:43 | 只看該作者
在世的基督徒,還生活在這個敗壞的世俗的世界,自然被要求遵行這世界上生活的行為準則。但這並不等於是神揀選人的標準,神揀選人的標準經上記得很明白,就是因信稱義.Guest from 82.247.160.x 發表於 2010-9-5 16:18


在世的基督徒,還生活在這個敗壞的世俗的世界,自然被要求遵行這世界上生活的行為準則?

太5:46 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
太5:47 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
太5:48 所以你們要完全,象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因信稱義?

雅各書2:21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嗎?
雅各書2:18必有人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便借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
雅各書2:24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

法國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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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0-9-5 17:05
太5:48 所以你們要完全,象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青貝殼 發表於 2010-9-5 08:54

經上記著說:「信主的人有永生」。
這永生,就是神的自己。信入的人,永生的神作了你的生命,神住到你的靈里,人神合一。
一個基督徒假如活在肉體里,這世上的法律條條,道德框框,將會成為他不堪重負的扼。因為在這世上做好人是很累的。並且最終誰也成不了大家公認的「好人」。
一個基督徒假如隨時活在靈里,萬事依靠神,活出永生神來,那麼得勝的生活就因神而成了。因為「天父的完全」就成了你的完全了」。天父的完全,成了你的完全,那世上的法律條條,道德框框又能算得了什麼?經上記著說:「我來不是要廢掉律法,乃是要成全律法」就是這所指。
基督徒生活的最高境界,也就是使徒保羅所說的:「我活著就是基督」「基督在我裡面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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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貝殼 發表於 2010-9-5 18:21 | 只看該作者
經上記著說:「信主的人有永生」。

2:14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什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麽

使徒保羅所說的:「我活著就是基督」「基督在我裡面活著」。

7:15因為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作。我所恨惡的,我倒去作。
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我所恨惡的,我倒去作。像基督在他裡面活著的樣子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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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貝殼 發表於 2010-9-5 18:25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3# Guest from 82.247.160.x

雖然你用的都是「天王蓋地虎,寶塔鎮河妖。」之類的暗語,我卻非常理解內中的含義。但這並不能說明任何問題,只不過拿來嚇唬外人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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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貝殼 發表於 2010-9-5 18:46 | 只看該作者
因為在這世上做好人是很累的。並且最終誰也成不了大家公認的「好人」。
...
Guest from 82.247.160.x 發表於 2010-9-5 17:05



約翰福音

5:29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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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貝殼 發表於 2010-9-6 15:34 | 只看該作者
菲律賓警方是故意激怒他的,好讓他開始殺人,這樣就可以把他名正言順的幹掉,滅了口,其後的內幕就永遠是個 ...
·八戒· 發表於 2010-8-31 22:42


看來我跟八戒的猜測是正確的。

菲人質事件曝內幕:劫匪行兇前或遭菲官員勒索

http://news.cn.yahoo.com/ypen/20100906/171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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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貝殼 發表於 2010-9-6 15:37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回眸一笑
聽了不信,其原因多種多樣.如果是傳的人沒有好的行為,而產生的,那不信的罪是傳的人擔.
下不下地獄各人自已承擔.由行為來決定.拎不清 發表於 2010-9-4 07:16


我覺得你的想法值得商榷。那不信的罪不僅僅應由傳的人擔,而且因此而不信的人應該上天堂,而傳的人應該下到地獄的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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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0-9-8 08:24
約翰福音

5:29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
青貝殼 發表於 2010-9-5 18:46


要正確理解這節聖經,要從約翰福音五章24節讀到29節。

    24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   

是已經出死入生了。25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

人要聽見上帝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26因為父怎麼樣在自己有生命,

就賜給他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 27並且因為他是人子,就賜給他行審判的

權柄。28你們不要把這事看到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里的,都要聽見他

的聲音就出來。29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
著里的「行善的」,明顯是上承前段「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因為在神的眼光,「善」之源在於順從神,行善就是心靈與誠實歸向神。亞當被定罪,並非殺人放火,結黨營私,而是背叛神,所以背叛在神的眼裡使是萬惡之源,萬惡始於背叛,也終於背叛。
約翰福音有別於馬太福音。馬太福音側重於耶穌是人的角度,啟示耶穌的人性面。
而約翰福音開篇就說,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 道就是神,這道太初與神同在。.....道成肉身。他啟示給我們的是耶穌是神,是賜生命的神。可見約翰福音是一本生命讀經。我們讀它,也應該從生命,靈糧的角度去,從神的角度去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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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貝殼 發表於 2010-9-8 16:22 | 只看該作者
因為在神的眼光,「善」之源在於順從神,行善就是心靈與誠實歸向神。Guest from 82.247.160.x 發表於 2010-9-8 08:24


你是故意在誤導,這難不倒我,現在先撇開「善」字不談。

馬太福音16:27人子要在他父的榮耀里,同著眾使者降臨。那時候,他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羅馬書2:6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雅各書2:22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并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

雅各書2:24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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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0-9-9 07:20
雅各書2:22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并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

雅各書2:24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
青貝殼 發表於 2010-9-8 16:22

亞伯拉罕因信稱義,雅各書第二章又說亞伯拉罕因行為稱義,這兩種稱義到底是怎麼說的?彼此之間有什麼關係?

雅各書第二章二十三節:「這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人有了信心,必定有行為。行為乃是說明信心的實在。因著亞伯拉罕信神,神也算他為義,並且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所以亞伯拉罕才有獻以撒的這個行為。亞伯拉罕獻以撒的行為乃是應驗亞伯拉罕的信神。換句話說,亞伯拉罕的獻以撒是把亞伯拉罕的信神證實出來給我們看。
二十四節:「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因著創世記第二十二章是應驗創世記第十五章的緣故,因著行為是表現信心的緣故,因著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行為是成全信心的緣故,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我們要注意,雅各沒有說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因著信;他乃是說,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雅各的意思是,因信稱義之後,還應當有因行為的稱義來證實、來成全才對。像亞伯拉罕因信稱義了,神試驗他的時候就有因行為的稱義。

二十六節:「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雅各書二章從十四節起一直就是講信心與行為的關係。有一種的信心是沒有行為的、虛浮的、空口說說的、死的。有一種的信心是有行為的、活的
行為證實了信心,行為叫信心得了成全。他把亞伯拉罕和喇合的事拿出來作為實例證明給我們看。到末了,他就舉一個比方: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活的信心必定有行為。凡沒有行為的信心都是死的,像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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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0-9-9 07:58
   

羅馬書2:6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青貝殼 發表於 2010-9-8 16:22


第六節所說的行為報應,是什麼呢?第七節就說明了:【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

信是給神看的,行為是給人看的。真信假信只有神知道,人是沒法辨別的。然信實所結的果子---行為,卻是人人都能看的見的。可見,這裡所說的「行為」,還是「因信稱義」中的「信」的實證。離開了順從真理,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信」,和信所結果子的「行為」,不順從真理的善行又有何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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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park 發表於 2010-9-9 08:1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1# Guest from 82.247.160.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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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完沒了 發表於 2010-9-9 09:03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沒完沒了 於 2010-9-9 09:05 編輯

回復 32# Guest from 82.247.160.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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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貝殼 發表於 2010-9-9 12:50 | 只看該作者
第六節所說的行為報應,是什麼呢?第七節就說明了:【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

信是給神看的,行為是給人看的。真信假信只有神知道,人是沒法辨別的。然信實所結的果子---行為,卻是人人都能看的見的。可見,這裡所說的「行為」,還是「因信稱義」中的「信」的實證。離開了順從真理,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信」,和信所結果子的「行為」,不順從真理的善行又有何益呢?Guest from 82.247.160.x 發表於 2010-9-9 07:58


啰啰嗦嗦一大堆,頗有「環顧左右而言他」的嫌疑。

你說:「基督徒生活的最高境界,也就是使徒保羅所說的:「我活著就是基督」「基督在我裡面活著」。」    「活的信心必定有行為。凡沒有行為的信心都是死的,像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一樣。」

那我就拿你所推崇的保羅的話來問你:

「7:15因為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作。我所恨惡的,我倒去作。
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我所恨惡的,我倒去作。像基督在他裡面活著的樣子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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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貝殼 發表於 2010-9-9 15:52 | 只看該作者
其實基督教的理論可以用簡單明了的方式來闡述,基督徒和牧師故意將其搞得很複雜,艱澀難懂,似是而非,其目的無非想掩蓋一些東西而已。

(因為在神的眼光,「善」之源在於順從神,行善就是心靈與誠實歸向神。)這個理論就是將行善與實際行動剝離,變成了很空洞的心靈的抽象思維,這很像追版的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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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0-9-10 07:49
「7:15因為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作。我所恨惡的,我倒去作。
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我所恨惡的,我倒去作。像基督在他裡面活著的樣子么?青貝殼 發表於 2010-9-9 12:50
你聖經倒頗為熟悉,只是為反基,故意斷章取義。專門故意斷章取義,這樣的辯論有什麼意義?
羅馬書7:15你讀了,難道羅馬書7:1你沒讀嗎?
7:14 我 們 原 曉 得 律 法 是 屬乎 靈 的 , 但 我 是 屬 乎 肉 體 的 , 是 已經 賣 給 罪 了。
7:15 因 為 我 所 作 的 , 我 自 己 不 明 白 。 我所 願 意 的 , 我 並 不 作 。 我 所 恨 惡 的 , 我 倒 去 作。
誰都看得出來,保羅這裡所說的,是指他未被主所召以前所思所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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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0-9-10 08:35
因為在神的眼光,「善」之源在於順從神,行善就是心靈與誠實歸向神。)這個理論就是將行善與實際行動剝離,變成了很空洞的心靈的抽象思維,...青貝殼 發表於 2010-9-9 15:52
你所謂的行善,是靠人的舊造行善,也就是所謂的修行。修行能行,何必信基督?修行能進天國,你自己就已是神了,還要其他什麼神?
何況至善之人,一生之中難免也有恨人,妒忌人之時。好事做盡,小過錯,小罪總在所難免吧?
那麽請問,誰來界定那些小過錯,小罪不算罪?又有誰來界定,行幾件善事能進天國呢?總不能說,一個人做十件善事能進天國,做九件善事不達標,不能進天國呢?
一個心靈與誠實歸向神的人,萬事順從神,在生活中活出基督來。那麼這活出基督來,不就是把完全的神性{至善}彰顯出來嗎?這僅僅是抽象思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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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貝殼 發表於 2010-9-10 14:22 | 只看該作者
誰都看得出來,保羅這裡所說的,是指他未被主所召以前所思所為的。Guest from 82.247.160.x 發表於 2010-9-10 07:49


你說得不對!保羅這裡所說的,是指他被主所召以後所思所為的情景。

7:15因為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作。我所恨惡的,我倒去作。

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7:21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
7:22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原文作人)我是喜歡神的律。
7:23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
7:24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7:25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身卻順服罪的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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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貝殼 發表於 2010-9-10 14:28 | 只看該作者
你所謂的行善,是靠人的舊造行善,也就是所謂的修行。修行能行,何必信基督?修行能進天國,你自己就已是神 ...
Guest from 82.247.160.x 發表於 2010-9-10 08:35


你從哪一點上看出我所謂的行善是靠人的舊造行善,也就是所謂的修行?我對這個問題已經反覆聲明了好幾年,已經厭煩透了,所以對這個問題一概不作回答。

(行幾件善事能進天國呢?總不能說,一個人做十件善事能進天國,做九件善事不達標,不能進天國呢?)

這恰恰是我想陳述的觀點,能否進天國根本不是牧師說了算,也不是基督徒自己說了算。你可能會說,沒有人說牧師說了算。但事實是,牧師一直以為他們說了算,基督徒也以為是他們自己說了算,否則就不會有「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之類的歪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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