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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追求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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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成為一個基督教徒 (轉載 CA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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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6-16 11:26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Dhammapala 於 2010-6-16 11:34 編輯
從馬太福音19:16-21的內容來看,要得到永生,必須做到以下兩件事:
1、遵守誡命,而且這裡所謂的誡命是有具體內容的,沒有胡扯的空間。
2、把財產變賣掉,分給窮人,也就是把錢轉存入天國的銀行,然後跟從耶穌。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6-15 20:55

永生兄質問我:如果人能自己做到,耶穌為什麼要死?我也同樣能反問:如果人做不到,耶穌何必要說?遵守誡命的事,不只是耶穌說,連他老子耶和華也說過。來吧!好好溫習以下這段聖經吧。

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誡命、不是你難行的、也不是離你遠的。不是在天上、使你說、誰替我們上天取下來、使我們聽見可以遵行呢.也不是在海外、使你說、誰替我們過海取了來、使我們聽見可以遵行呢。這話卻離你甚近、就在你口中、在你心裡、使你可以遵行。(申命記30:11-14)。

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這區區幾條誡命都做不到,實在令人難以置信。這樣的人卻想進天國,你分明是在拿自己的靈命開玩笑。如果你還把這個不是道理的道理廣為宣說,你就成了超級絆腳石。用佛家的話來說,這叫『一盲引眾盲,相牽入火坑』;斷人慧命,這債你還得起嗎?

基督徒雖然深受保羅的影響,普遍嫌惡律法,但前述這幾條還不是太難。要命的是第二項,把財產賣掉、分給窮人。我想,真正令永生兄感到為難的,應該就是這一項了;差別在於那個少年人很誠實地做了抉擇;守誡命的事沒問題,然而當他聽到耶穌要他捨財濟貧,他就憂憂愁愁的走了。你永生兄比那個少年人不如,你是兩項都做不到,而且認為沒人能做得到,可是你卻巴望耶穌帶你進天國。如果有朝一日,耶穌真的來了,你以為他會怎麼說你?

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纔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麼?』 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馬太福音7: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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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6-16 13:22 | 只看該作者
永生兄,如果耶穌要你守那幾條誡命,而且要你把財產捐給窮人,然後去跟隨他,你能否做得到?
彼得就對 ...
Dhammapala 發表於 15-6-2010 18:30


我覺得這樣的問題適合問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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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6-16 13:23 | 只看該作者
因為耶穌定下的規矩太嚴,所以耶穌就該死了?窄門也要變寬門?
Dhammapala 發表於 15-6-2010 18:32


神知道沒有一個人自己能夠完成神的律法,所有預備了耶穌的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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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6-16 13:29 | 只看該作者
永生兄質問我:如果人能自己做到,耶穌為什麼要死?我也同樣能反問:如果人做不到,耶穌何必要說?遵守誡 ...
Dhammapala 發表於 15-6-2010 22:26


聖經的所有教導,都是為了人仰望耶穌,然後接受耶穌的救贖。正因為靠自己不行,才要依靠耶穌;耶穌沒有完成救贖之前,期望耶穌的到來。

這是聖經的核心,也是基督教和其他宗教的本質不同。

如果還是靠自己,耶穌為什麼替死?

只有信靠耶穌,因信稱義才是福音。靠好行為稱義得救,不是福音,而是一個似是而非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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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6-16 13:41 | 只看該作者
永生兄質問我:如果人能自己做到,耶穌為什麼要死?我也同樣能反問:如果人做不到,耶穌何必要說?遵守誡 ...
Dhammapala 發表於 15-6-2010 22:26


你根本就不懂律法和信心的關係,卻亂下論斷。律法,正如聖經教導的,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別說你可能遵守不全,即使你把613條全部遵守了,也不等於得救。這是內在和外在生命的關係問題。

在內在生命改變以後,遵守律法就是一件心悅誠服的事情,你所說的普遍嫌惡不知從何而來,你總不能說一強調信心,就望文生義地推論出嫌棄厭惡律法吧?

你越來越像老嘁了。如果你願意賣掉財產分給別人你儘管去做;你這樣要求別人,在理解和實踐上都是既違背聖經教導又違背常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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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貝殼 發表於 2010-6-16 16:26 | 只看該作者
都不扔,關鍵是要通過學習聖經,矚目耶穌,而不是相反。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6-16 03:23


那你是不同意你貼的那個帖子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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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貝殼 發表於 2010-6-16 16:27 | 只看該作者
耶穌為什麼這樣教導?你看到有沒有人做到?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6-16 03:25


為什麼呢?故意為難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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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貝殼 發表於 2010-6-16 16:36 | 只看該作者
正因為靠自己不行,才要依靠耶穌;耶穌沒有完成救贖之前,期望耶穌的到來。

這是聖經的核心,也是基督教和其他宗教的本質不同。
...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6-16 13:29


我明白了,所以十誡和耶穌的教導例如使人和睦等等都無法做到,所以殺人越貨等等罪行都是可以理解的,而耶穌也是為那些違法律法的人去死。現在我明白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理論出處了。

但你好像也同意過這種觀點,信主之後如果沒有好行為也不能得救,因為證明不是真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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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6-16 20:56 | 只看該作者
我覺得這樣的問題適合問自己。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6-16 13:22

永生兄,的確!你應該捫心自問,因為你是基督徒,而且以追求永生為筆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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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6-16 20:58 | 只看該作者
神知道沒有一個人自己能夠完成神的律法,所有預備了耶穌的救贖。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6-16 13:23

永生兄,耶穌並沒給那個少年人你說的這條路,所以他只能憂憂愁愁地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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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6-16 21:02 | 只看該作者
你根本就不懂律法和信心的關係,卻亂下論斷。律法,正如聖經教導的,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別說你可能 ...即使你把613條全部遵守了,也不等於得救。這是內在和外在生命的關係問題。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6-16 13:41

永生兄,沒有人要你遵守全部的猶太律法,事實上我只照引馬太福音裡耶穌教訓那個少年人遵守的那區區不到十條的律法,你卻斷然說做不到。你要看清楚,那個少年人當時在問耶穌如何得永生,而耶穌首先就吩咐他遵守誡命,你以為它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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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6-16 21:55 | 只看該作者
我明白了,所以十誡和耶穌的教導例如使人和睦等等都無法做到,所以殺人越貨等等罪行都是可以理解的,而 ...
青貝殼 發表於 16-6-2010 03:36


本來沒有矛盾的事情,一到貝兄的筆下就變了味道。

有了信心,不是犯罪的許可證。

有了好行為,不是得救的原因,而是得救的結果。因為我們看不到原因,只能看到結果,所有好行為 - 也就是符合神的旨意的行為,而不是人認為的好行為,二者可以是一致的,但不是一碼事 - 是得救的結果和見證,而不是得救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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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6-16 21:59 | 只看該作者
那你是不同意你貼的那個帖子的觀點?
青貝殼 發表於 16-6-2010 03:26


我同意。因為主貼反對的照搬教條,而忽略了耶穌這個核心。如果讀聖經讀到這個程度,還不如不讀,專心仰望耶穌。

還有越讀越反神的,貝兄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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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6-16 22:02 | 只看該作者
為什麼呢?故意為難我們?
青貝殼 發表於 16-6-2010 03:27



   
神的教導不會因為人做不到而改變,因此神給人預備了救贖之路,因為神的律法不是空談,做不到是要付出死亡代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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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6-16 22:11 | 只看該作者
永生兄,的確!你應該捫心自問,因為你是基督徒,而且以追求永生為筆名。
Dhammapala 發表於 16-6-2010 07:56


所以我要依靠神,這就是我的回答和結論。否則我的死罪早就夠一百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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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6-16 22:12 | 只看該作者
永生兄,耶穌並沒給那個少年人你說的這條路,所以他只能憂憂愁愁地走了。
Dhammapala 發表於 16-6-2010 07:58


你的立意是不錯,但是你要看看現狀,即使你現在認識到了,也沒有保證永遠都十全十美的遵行,何況你的以前呢?再何況,你忘了耶穌批評的法利賽人?所以關鍵是內在生命的改變,在這個基礎上,才能逐步地做到全面遵循神的律法。

至於你說的賣財產分給窮人,這個涉及到很多實踐問題,不是你說的那麼輕鬆。你如果拉家帶口,有許多其他責任,應用到你自己的狀況,就知道你的要求是多麼的書生之談。這就是我說你像老嘁的原因所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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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6-16 22:12 | 只看該作者
捨財濟貧似乎不屬於律法,卻被耶穌一再強調,說是捨了財就是積攢財寶在天上。印象中,我從未聽過牧師在講道中引用馬太福音那段耶穌要少年人捨財的經文,我想絕大多數基督徒應該也不喜歡耶穌那段教訓。
清涼安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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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6-16 22:41 | 只看該作者
捨財濟貧似乎不屬於律法,卻被耶穌一再強調,說是捨了財就是積攢財寶在天上。印象中,我從未聽過牧師在講道 ...
Dhammapala 發表於 16-6-2010 09:12



沒有不喜歡,只是不照搬而已。聖經的核心是精義,不是條文。真正的核心內容,比如信耶穌,這是必須的,你怎樣在不是理解不是心悅誠服的情況下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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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0-6-16 22:47
沒有不喜歡,只是不照搬而已。聖經的核心是精義,不是條文。真正的核心內容,比如信耶穌,這是必須的 ...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6-16 22:41


真正的核心內容?你搞錯了,不是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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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6-16 23:01 | 只看該作者
沒有不喜歡,只是不照搬而已。聖經的核心是精義,不是條文。真正的核心內容,比如信耶穌,這是必須的 ...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6-16 22:41

你的意思是說要信耶穌,但不必照著耶穌說的去做?耶穌不同意喔!

所以,凡聽見我這話就去行的,好比一個聰明人,把房子蓋在磐石上; 雨淋,水沖,風吹,撞著那房子,房子總不倒塌,因為根基立在磐石上。凡聽見我這話不去行的,好比一個無知的人,把房子蓋在沙土上;雨淋,水沖,風吹,撞著那房子,房子就倒塌了,並且倒塌得很大(馬太福音7: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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