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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不清 發表於 2010-5-18 04:21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3# MapleTree
你沒說信了不洗怎麼樣.你用結婚辦酒來比方.就是說信了不洗和信了洗是一樣的.記住別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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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pleTree 發表於 2010-5-18 08:38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1# 拎不清
洗不洗不是決定因素,心裡不信洗了也白洗;反過來,如果信了,不洗也可以進天堂,比如那個與耶穌同釘的強盜。
但洗不洗是態度問題,如果沒有不洗的理由,還是要洗的。或者口裡說信了,卻推託不洗,就很讓人懷疑他的信是否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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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不清 發表於 2010-5-18 10:55 | 只看該作者
是你打的比方,結婚只看結婚證與辦不辦酒無關.你變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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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pleTree 發表於 2010-5-18 21:29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3# 拎不清
我沒有變。從法律上講,領證后就是合法夫妻了,與辦不辦酒席無關。換成我們的討論:真心相信的就得永生(在律法上已經無罪),與洗不洗(外面的水洗)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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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發表於 2010-5-18 21:38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9# 拎不清


    稱義與得救只是用詞問題。稱義的必得救;得救的必先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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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不清 發表於 2010-5-19 01:23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4# MapleTree
不是"換成我們的討論:真心相信的就得永生(在律法上已經無罪),與洗不洗(外面的水洗)無關。"而是這是不是你的看法.如果你是這個看法,我同意你,如你不是這個看法,說明你打的比方不對,可以換一個更適合你看法的比方.再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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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pleTree 發表於 2010-5-19 01:45 | 只看該作者
這是我的看法,我也沒看出打的比方有什麽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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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不清 發表於 2010-5-19 02:41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5# 研究
你再看看你的帖,那裡用的是";"號.別說你的解釋和這";"號相悖.就是從保羅的理論上你也是錯的.得救的必先稱義,稱義必因信,信必真信,真信是有行,有行得救是自誇違背救恩是白白的恩賜.你玩到那裡去了.正如八戒兄所說顧了這頭,忘了那頭.就從事實上看,又有那個牧師如你所說,去談什麼真信,假信.不都是說只要舉一舉手就能得到的嗎.解這個套很簡單,是你們不知保羅用心之苦也.他是用了"寧可錯殺一千,不可放走一個"之法.因為人得救是神說的不是人能說的.你能說張三得救,李四不得救?豈不成了最大的論斷人了嗎.所以保羅說"口裡承認就得救"管它真假呢,進來再說,"這叫寧可錯受一千,不可失去一個"神的審判再把假的剔除,何需人去操心?此法只可心領,不可言傳.所以牧師是符合保羅意思的.我所說保羅要打你們耳光來源於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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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不清 發表於 2010-5-19 02:4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7# MapleTree
是你看法,我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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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pleTree 發表於 2010-5-19 03:24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8# 拎不清
你說保羅要打我耳光啦?我沒看見,錯過了。

你的一大串推理是有問題的:
    得救的必先稱義(果--〉因),稱義必因信(果--〉因),信必真信(果--〉因),真信是有行(因--〉果),有行得救(沒聯繫)是自誇違背救恩是白白的恩賜.你玩到那裡去了。

不是我玩,是你玩。看來保羅要打你耳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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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 發表於 2010-5-19 03:44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0# MapleTree
「無行」得救正是基督教糊弄人的關鍵地方啊。 你不需要行,只要喊個口號就行啦(俺舉的那個強盜的例子就是典型啊)。你看,強盜可以一輩子做壞事,臨死時喊一聲「耶穌紀念俺」,就上天堂啦。那法力賽的君子們,一輩子辛辛苦苦,行得正做得好,就因為不聽耶穌的篡改猶太教的異端,就要下地獄。你說,你還忙活啥呢?說不定上了一輩子教堂最終仍然落個法力賽呢,還不如逍遙自在,該幹啥幹啥,臨死喊一嗓子,輕輕鬆鬆的上天堂呢 這樣一來,你既不用拿那10%奉獻,也不用浪費那禮拜天休息,更不用綳著臉做好人,想幹啥幹啥吧。

當然當然,這話牧師朋友是不愛聽的,都這樣,他不餓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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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pleTree 發表於 2010-5-19 04:42 | 只看該作者
呵呵,你以為那個強盜簡單嗎?大錯特錯了。那個強盜為耶穌作的見證是沒人能比的,你看世界上還有誰能從耶穌死的那一刻一直做見證到現在?你臨死那一嗓子好使不好使恐怕不好說哈。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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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不清 發表於 2010-5-19 11:37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0# MapleTree
你的邏輯思維有問題,連這樣的簡單的都弄不懂,難怪被人說會搞循環論證.
得救的必先稱義(是你們說的),稱義必因信(因信稱義也是你們說的)信必真信(還是你們說的)真信是有行為(還是你們說的)那麼得救必需有行為.這就是靠行為得救.沒有行為是死的信,死地信不能稱義,不能稱義就不能得救.這都是你們說的.賴帳了,反悔了.所以說你玩到那裡了.
看你能說出得永生和洗不洗無關的分上,就不說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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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overtree 發表於 2010-5-19 13:37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windovertree 於 2010-5-19 13:44 編輯
回復  MapleTree
你的邏輯思維有問題,連這樣的簡單的都弄不懂,難怪被人說會搞循環論證.
得救的必先稱義( ...
拎不清 發表於 2010-5-19 11:37

我看你是吃了智慧果----眼睛雪亮啊
拐來拐去的就是不往點子上說的同學們可能是吃了智慧果相對的果子----糊塗果
生命的果子若是吃了,豈有真糊塗或者裝糊塗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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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貝殼 發表於 2010-5-19 17:15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研究
我已說得很清楚,光靠嘴皮子沒什麼意思.保羅的神學理論是白白的救恩.是口裡承認就得救.想說什麼 ...
拎不清 發表於 2010-5-18 03:41


錯!你怎麼能說光靠嘴皮子沒什麼意思?光靠嘴皮子才有意思!絕大多數基督徒都是光靠嘴皮子的,因信稱義就是典型的例子。楓樹說:「所以基督徒說的信包含行為(就像雅各說的)。而反對這一觀點的,大多是把信與行為分開了,覺得用嘴說一下信就算信了,其實那樣的信不是基督徒說的信。」那是在搞笑,說笑話而已,與事實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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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貝殼 發表於 2010-5-19 17:18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青貝殼 於 2010-5-19 17:20 編輯

補充一點:

絕大多數基督徒和牧師都是光靠嘴皮子的,因信稱義就是典型的例子。支持這個理論的還有一個證明,就是牧師們常說,牧師也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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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5-19 17:36 | 只看該作者
白白賞給你的,那才叫恩典。保羅的神學邏輯正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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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pleTree 發表於 2010-5-19 20:38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MapleTree
你的邏輯思維有問題,連這樣的簡單的都弄不懂,難怪被人說會搞循環論證.
得救的必先稱義(是你們說的),稱義必因信(因信稱義也是你們說的)信必真信(還是你們說的)真信是有行為(還是你們說的)那麼得救必需有行為.這就是靠行為得救.沒有行為是死的信,死地信不能稱義,不能稱義就不能得救.這都是你們說的.賴帳了,反悔了.所以說你玩到那裡了.
看你能說出得永生和洗不洗無關的分上,就不說你了拎不清 發表於 2010-5-19 11:37

謝謝拎兄給楓樹留面子哈。 上面那些推導除了紅色的以外我們都說過。紅色的部分是貝殼說的,不是我們說的。我們說的是「得救一定會有行為」,還是有區別的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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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pleTree 發表於 2010-5-19 20:40 | 只看該作者
補充一點:

絕大多數基督徒和牧師都是光靠嘴皮子的,因信稱義就是典型的例子。支持這個理論的還有一個證 ...
青貝殼 發表於 2010-5-19 17:18

不補充還好,一補充補出一個漏洞來。難道牧師不是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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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pleTree 發表於 2010-5-19 20:41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7# Dhammapala
Pala兄,這個你也笑?我沒看出不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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