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樓主: 追求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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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禱: 信心的主要操練,每日接受神恩的媒介 (By加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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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2-10 15:03 | 只看該作者
二十一、關於那些肉身已死而活在基督裡面的聖徒,倘若我們亦希望他們代求,我們切勿幻想他們向上帝祈求時,除靠著基督外,還會有別的途徑,若藉著其他名義的禱告可蒙上帝悅納,因為基督乃是祈禱的唯一途徑。因此,聖經既吩咐我們離棄一切別的方法,惟靠基督,而天父的旨意既要把一切的事成就在他身上,那麼,若我們圖依靠聖徒而不依靠基督去獲得神的垂聽,要不是瘋狂,至少是愚笨,因為沒有基督,即聖徒也無由接近上帝。可是這種習俗流行已久,至今羅馬教所在的地方,仍然盛行,誰能否認這事實呢?這些人常以聖徒的功績作為與神修好,邀神恩眷的憑藉,卻把基督忽略了,依靠諸聖者的名來祈求上帝。試問這豈不是把我們前面所申明專屬於基督的代求職分轉移給聖者了嗎?其實有那一個天使或魔鬼,曾經有片言隻字向世人道及那種代求的事呢?聖經對此亦完全沒有提到。那麼,他們捏造此一說的根據在哪裡呢?當然的,當人慾在上帝所准許的方法以外尋找自助之道時,他就暴露了他的不信。倘若我們搜索那些樂意請求聖者代禱者的內心,我們就會發現他們心中惶恐焦慮,似乎是以為基督的代求是不夠的,或以為他過於嚴格。他們這種惶恐焦慮先就侮辱了基督,且掠奪了他作惟一中保的名號,而這是天父所賜給他的特別權柄,不得轉移給別人的。他們這樣作,是遮掩基督降世的光榮,並否認他十架的救恩;總而言之,他們是剝奪了基督因受一切苦難所應得的頌讚,而他所受的一切苦難和他的作為,正是要使他成為真正惟一的中保。同時,他們也拒絕了上帝的善意,因為他在基督里表明他自己是他們的父;除非他們承認基督為兄弟,上帝就不是他們的父親了。除非他們相信自己是基督親愛的對象,而世間沒有比基督的愛更溫柔,和善的,他們便是不以基督為兄弟。聖經只賜給我們基督,又把我們奉獻給基督,並把我們安排在他裡面。安波羅修說「他是我們的口,藉著他我們向上帝陳訴;他是我們的眼,藉著他,我們才看見天父;他是我們的右手,藉著他,我們才能把自己奉獻給天父。若沒有基督的中保,我們和一切聖徒都不能與上帝有些微交通。」倘若他們辯駁說:我們教會中的一切公禱豈不都結語於:「奉我主基督的名」;我以為這亦是一個無聊的託詞;因為若把基督的代求和已死的諸聖者的代求或功勞混在一起,其對基督的污辱,較比把他的代求完全刪去,只提到已死聖者的名,並未稍減。更有甚者,他們在一切禮拜的禱詞上,詩歌,及短文等方面,總是把榮耀歸給已死的聖者,並不提到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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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2-10 15:03 | 只看該作者
二十二、他們的愚昧程度達到如此的一個高峰,使我們看見到迷信的一個驚人的特質,就是它一旦擺脫了羈索,就一發而不可收拾。他們既重視聖者的代禱,就漸次把特殊任務指派給每一個聖者,常按照不同的事件,隨時向他們的所謂代求者呼求;甚且每人選擇自己的聖者,在他們的庇護下,把他們當作自己的護佑神一般。這樣,他們不僅是正如古時先知譴責以色列人的話,按照城市的數目設立神祗,且亦按照人數設立。既然眾聖者都把自己的願望歸於神的旨意,並謹守遵行他的旨意,所以若派定他們去作別的禱告,不照著他們的榜樣祈求神的國度的降臨,那就不但是對他們的一種愚昧和情慾的念頭,而且是污辱了他們。他們關於諸聖者所揣想的 ——即以為每一聖者都會偏愛那些特別敬拜他的人——其實是背離了對神國降臨的希望很遠。許多人甚至於把聖者當作拯救的經紀人,而不以他們為代求的襄助者,因此陷於褻瀆神的罪中。看哪,這些可憐的人,一旦離開正軌,即上帝的道,是如何地墮落下去了。我對那些更加不虔的怪事暫且不提,因為這些事雖然叫他們在上帝,天使與人的面前被厭憎,可是他們並不感覺羞愧或憂傷。他們俯伏於巴卜拉(Barbara),迦他林(Catharine),以及別的聖者的像前,口中喃喃念「主禱文」,對這種狂妄,天主教的神甫們非但不加禁阻糾正,反因財利之惑加以讚許。他們雖然希望逃脫這種腐臭罪行的咎責,然而他們求告艾里九(Eligius)與彌達爾度(Medardus)看顧他們,援助他們,或如求告聖母瑪利亞命令她的兒子耶穌俯允他們的祈求,又將以何詞為自己辯護呢?迦太基大會禁止在聖壇前直接奉諸聖者的名禱告,也許是因為當時虔敬的人無法掃除腐敗風俗的勢力,所以加上這一個限制,好使公共禱告不因「聖彼得啊,為我們代求」這一句話而受污損。但如今他們的邪惡悖逆已達到了可怕的程度,竟然毫不躊躇地把那完全屬於上帝與基督的,轉移到死人的名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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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2-10 15:03 | 只看該作者
二十三、可是他們想從聖經找尋根據,來支持這種代禱,確實徒勞。他們說,經上提到天使的禱告;非但如此,信徒的禱告都由天使的手帶到神的面前。但是,倘若他們要把已死的聖者比擬天使,他們須得證明眾聖者是蒙指派來監督我們得救的事之靈,須證明他們的責任是在一切事上保守我們,常在我們的左右勸導安慰我們。但是,這一切的職務都是屬於天使,而不是屬於已死的聖者的(參來1:14;詩91:11;34:7)。他們把已死的聖者列入於天使之群,這是何等的荒謬背理,因為兩者的職務在聖經上是明顯地加以分別的。在世上的法官面前,若未獲准許,無人敢出來擔任辯護職務。那麼,我們渺小如蟲的人,竟敢在神面前冒充為代禱者,而經上分明未曾對他們指派這種職務。神喜遣派天使來幫助我們有關拯救的事,因此,天使常臨到我們的崇拜聚會,而教會不啻是天使的園地,藉著教會,眾天使得以讚頌「上帝百般的智慧」(參弗3:10)。那些把特別屬於天使的職務移給別人的人,不免是把神所建立而不可侵犯的秩序顛倒敗壞了。但他們卻以同樣巧妙的方法再援引聖經上的話語,如神對耶利米所說的:「雖有摩西和撒母耳在我面前代求,我的心也不顧惜這百姓」(耶15:1),因此質問,他若非知道已死的聖者在代人祈求,怎能有這話呢?但是,我卻從相反的方面推出一個結論,那就是,既然摩西與撒母耳都不能為以色列人代求,那麼,就從來沒有死人代求的事了。因為摩西在世時對有關百姓得救的事比誰都更努力,若他死後不替他們代禱,別的聖者還能代禱嗎?倘若他們再要作細微未節的詭辯,堅持死人可替活人祈求,因為主曾說過:「雖然他們代求過」的話,這樣一來,我更將有反駁的理由了。經上提到的「雖有摩西代求……」亦可證明當百姓極端需要時,摩西並沒有代求(作者認為『雖有』二字與『縱使』同)。因之,可能更沒有其他聖者能夠代求,因為別的聖者的溫良,仁愛以及父母般的懇切之心都遠不如摩西。所以,他們從自己的謬論所得到的,滿以為可以作為護衛自己的武器,恰是使他們受傷的武器。可是,對這樣簡明的一句許發生爭執是非常可笑的,其實主只宣布說他將不顧惜這百姓的罪行,雖有摩西和撒母耳這兩人(他們的禱告原是主所喜悅的)的代求,也必無效。這一意思很可以從以西結書的一段同性質的話上看出: 「其中雖有挪亞,但以理,約伯的人,他們只能因他們的義救自己的性命,這是主耶和華說的」(結14:14)。這裡我們所了解的意思無疑的是指,若挪亞,約伯兩個已經死去的人復生;因為其中的第三人——但以理,仍然活著——雖然尚在青年時期,但他的不可比擬的虔誠已為眾所周知。所以讓我們撇開這些人罷,經上清楚指示,他們已經完成了他們的路程了。保羅說到大衛時,並不說他的禱告可以幫助後代的人,只說他「服事了他那一世的人」(徒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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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四、他們仍反對說,這樣我們豈不把諸聖者的一切仁惠的願望都剝奪了嗎?他們的一生豈不是生活在慈悲及仁惠的空氣中?誠然,我不願太過好奇地去深究諸聖現在的行為或思想,然而他們大抵不是為某種特殊願望的衝動所激動,他們的固定不變的願望乃是熱烈追求神的國度,而這個國度不只在於信徒的得救,也在於不信者的滅亡。果然如此,他們的愛心只以教會的團契為限。從這一觀點說,我同意他們是在為我們禱告的,然而他們必不因此而放棄他們的寧靜,而為我們的俗慮所擾;也更不會成為我們呼籲的對象。他們也不必仿效世人,互相代禱。當世人彼此分擔他們的重負時他們的愛心就得到培養。這樣行誠然是遵照上帝的命令,且含有神的應許;而這兩件事乃是禱告的要點。然而已死的聖者並不如此,主既使他們離開了我們的社會,我們對他們再也沒有什麼往來的方法,同樣,就我們所能揣測的,他們也再沒有和我們往來的方法(參傳9:5,6)。或者有人認為那些已死的聖者必對我們保持原來的愛心,因為他們與我們聯繫在同一的信仰上。可是誰曾啟示我們,他們具有這樣聰敏的耳朵,能聽到我們的聲音,有敏銳的目力,能洞察我們的需要呢?我們的對方,在他們的學院中傳授一種莫明其妙的學說,以為有某種光輝照射在那些已死的聖者身上,在這種光輝中,如同在鏡子裡面一樣,他們可以從天上俯視人間,洞察世事。但是像我們的對方所大膽假想的這一說法,豈不是在頭腦中運用一種虛無的幻想,企圖參透神的奧秘么?他們並沒有神的話語作為根據,卻妄把聖經踐踏於腳下。而聖經常常指出我們屬肉體的智慧是與神的智慧敵對;且指責我們心中的虛榮,要我們放棄自己的一切理論,完全以神的旨意為依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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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2-10 15:04 | 只看該作者
二十五、至於他們從聖經其他地方所援引作為掩護他們的虛妄主張的句段,更加是牽強附會。他們說雅各在禱告中求,使他的後裔歸在他自己和他的祖及父亞伯拉罕與以撒的名下(參創48:16)。讓我們先來檢討以色列人的命名的方式,和他們稱呼祖名的習慣;他們並不呼籲他們的祖宗援助他們;他們只是求神記念他僕人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名字。他們的這種例子,實不足以作為那些在禱告中向聖者本身陳訴的人的辯護。但因為那些愚笨的人,既不知道稱雅各的名是什麼意思,也不知道為什麼要稱雅各的名,所以我們不必希奇他們那樣幼稚地連稱名的方式都弄錯了。這一類的詞語在聖經上是常常見到的。以塞亞論及受丈夫保護的妻子,常常以丈夫的名字為名,亦同一意義。所以稱呼亞伯拉罕之名,乃是以色列人在追溯他們的譜系時,因懷念祖宗而致的欽崇和祝頌。雅各之這樣做並不要叫自己的名永受頌祝,而因為他知道他的後裔的一切幸福,是從上帝和他所訂立的約繼承過來的,既然這是他後裔的最大之福,所以他祈求將他的名連在他的後裔的名中,好把和上帝所立的約傳給他們。在他的後裔方面,當他們在禱告中提起他們祖宗的名字時,他們並不是求已死的人的代求,而是要主記念他所立的約,在那個約中,他們最仁慈的天父,曾因為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緣故,應許要對他們施行仁慈,而且要寬赦他們的過失。其實古時聖者不依賴祖宗的功勞,可以從先知以賽亞書所載會眾的話表明出來:「亞伯拉罕雖然不認識我們,以色列也不承認我們,你卻是我們的父,耶和華啊,你是我們的父,你名稱為我們的救贖主」(賽63:16)。他們既然表達了這種意思,同時又補充說,「耶和華啊,求你為你僕人們的緣故轉回來。」然而這仍然不是代求,不過提到主在約中的應許。現在我們既有了主耶穌,那永恆仁慈的約,不但是訂立而已,而且已經證實,那麼我們在我們的禱告中,還有什麼更好的名好憑藉呢?既然那些博士們爭持說,以色列人的列祖們在上面所引經文中都是代求者,那麼,我願意知道,為什麼在他們所設立的許多代求人中,沒有這位教會之父伯拉罕的地位呢?連最低的地位也不給他呢?那麼,究竟從那種邪惡的來源中他們找出了他們的中保代求者呢?讓他們告訴我吧,憑什麼他們把上帝所最喜悅,且抬舉於最高尊榮地位的亞伯拉罕貶抑下去?這事的真相乃是,他們現在所行的在古時教會中既然沒有前例,所以為要遮掩這種離奇的舉動,他們以為最好是不提起古時列祖的名字。好像是只要所提到的人名不同,即可以作為這種新的腐敗風氣的託詞。有的時候他們以上帝因大衛的緣故對眾百姓施憐憫為理由,來支持他們主張,其實這非但不足以支持,而是斷然否定了他們的錯誤。當知大衛是具有特殊品格的人,他是上帝從聖者群中所揀選出來的,要在他身上應驗他與他所立的約,所以,這裡所指的是約,而不是人,而且是那作為惟一中保的基督的預表。因之大衛因作基督的預表所具有的特質,是不能適用於別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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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2-15 23:50 | 只看該作者
二十六、但是有些人,似乎因為在經上常讀到古時聖者的祈禱都蒙垂聽的故事而深受影響。何以呢?原因是他們曾這樣的禱告過。詩篇上說:「他們哀求,便蒙解救,他們依靠你,就不羞愧」(詩22:5)。所以,讓我們也學他們的榜樣禱告,我們就必蒙同樣的垂聽。可是這些人卻荒謬可笑地辯稱,除了昔時曾經蒙上帝垂聽的禱告,再也沒有什麼禱告是曾蒙垂聽的。雅各對這一點的說法是最妥當的,他說,「以利亞與我們是一樣性情的人,他懇切禱告,求不要下雨,雨就三年零六個月不下在地上。他又禱告,天就降下雨來,地也生出土產」(雅5:17,18)。怎麼說呢!這豈是說以利亞有什麼特權,要我們去借重嗎?完全不是;可是他表明了聖潔,虔誠的禱告是永遠有效的,要鼓勵我們照樣地祈禱。因為我們對上帝垂聽禱告的迅捷與寬大是存著一種卑下的見解,除非我們用這種例子來鼓勵和加強對神應許的信賴。其實神所應許的,不只是一二人或少數人的祈禱將蒙垂聽,凡一切求告他名的,都必蒙垂聽。對這事的愚昧無知是不可饒恕的,因為他們幾乎公然否認聖經上的許多證據。大衛因神的能力而常蒙救援;難道他妄自居功,要作為解救我們的中保嗎?他自己所宣稱的卻完全不同:「義人必環繞我,因為你是用厚恩待我」(詩142:7)。又說:「凡仰望他的,便有光榮,他們的臉,必不蒙羞。我這困苦人呼求,耶和華便垂聽,救我脫離一切患難」(詩34:5,6)。詩篇中有許多這類禱告,大衛懇求上帝應許他的祈求,好使義人不至蒙羞,且因著他的前列,心中存看嘉美的盼望。讓我們再引一個例子來證明:「為此,凡虔誠的人,都當趁你可尋找的時候禱告你」(詩32:6)。這一節經文我更樂意徵引,因為羅馬教的那些雇傭的和無聊的辯護者常不知羞愧地以此證明死人可以代人祈求。大衛的意義無非是,他的禱告一蒙垂聽,上帝的仁慈就大受稱頌。一般說來,我們必須堅持,凡是神恩的經驗——不管是對我們自己的或別人的——都在對神應許的信心上大有助益。我不想援引更多關於大衛向自己提示,以過去所受的神恩作為眼前及將來的信賴根據的經文,因為凡留心讀詩篇的人,都自然會發現。可是雅各在好久以前即以身作則,給我們同樣的教訓:「你向僕人所施的一切慈愛和誠實,我一點也不配得;我先前只拿著我的杖過這約但河,如今我卻成了兩隊了」(創32:10)。他誠然提到應許,但並不只提應許,他同樣加上這應許的效果,好在將來更能信賴神的恩慈。原來神與世人不同,世人對自己的氣量漸次厭倦,他們的財富可能耗盡;我們對神當依照他的本性去認識,正如大衛所說的;「耶和華誠實的上帝阿,你救贖了我」(詩31:5)。他既把得救的讚頌歸給了神,他補充說他是「誠實的」;因為,倘若神本身不是始終一致的,則他以往所施賜的恩惠並不能作為我們依賴他及向他禱告的根據。但是,當我們知道,他所給予的每一個援助都足以證明祂的良善和信實,我們就再沒有理由恐懼我們所希求或指望的會歸於失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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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2-15 23:50 | 只看該作者
二十七、現在讓我們對這一爭辨作如下的結論:既然經上指明崇拜的主要部分為對神的呼籲,既然神看這虔誠的任務比一切祭祀更好,所以凡指奉別的名禱告的,沒有不顯然犯了褻瀆神的罪。因此,詩篇上說:「倘若我們忘了上帝的名,或向別的神舉手,上帝豈不鑒察這事么?」(詩44:20,21)。此外,既然神的旨意要我們只憑信心呼求,而且明明白白命令一切禱告須照著他的話所定下的規律,還有,以他的話為根據的信既然是正確禱告的源泉,我們若稍微乖離神的話,禱告就必然是腐敗的。但是,正如前此所說明的,倘若我們考查全部聖經,我們就知道作為祈禱對象的光榮是完全屬於上帝的。關於代求的職分,我們也已知道,是特別屬於基督的,任何禱告都不能蒙神悅納,除非是蒙中保基督的認可。雖然信徒可以為弟兄在上帝前彼此代禱,我們也已證明這種代禱並不貶損基督作為惟一中保的地位;因為一切禱告的人都是依賴基督中保的地位,才能將本身和他人薦於上帝。我們更辯明,這代求的職務不能轉移給已死的聖者,因為聖經從沒有提起已死聖者曾被指派為我們代求的事。聖經常鼓勵我們盡彼此代禱的本分,關於已死的人的代禱,卻未有隻字提及。雅各書上把兩件事連在一起說:「你們要彼此認罪,互相代求」(雅5:16),這顯然是把死了的人排除在外。所以,要指責這一個錯誤,有了這理由就夠了:合理的禱告是由信心來的,信心是由聽從上帝的話語生的,卻沒有提到死人代求這虛構的事;極端的迷信乃是大膽地為自己選擇神所未指派的中保。聖經中充滿著各樣的祈禱,卻找不到如羅馬教徒所信的這種代求,而他們竟相信若沒有這種代求,即無所謂禱告。很顯然的,這種迷信是由於缺乏信心而生的,因為他們若不是不以基督的代求為滿足,就是完全否認了他這任務的光榮。后一點更容易從他們的鹵莽證明出來;因為他們並沒有提出可靠的論據來說明我們需要聖者的代求,卻只說我們自己不配親近上帝。我們之不配親近上帝,誠然是一件十分確實的事;可是,我們亦因此可以斷定他們是以為基督的代求若沒有聖喬治(St.George)或希坡律陀(Hippolytus)以及其他幽靈的協助,即歸無效。這是把基督的一切尊榮都掠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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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祈禱,雖然只嚴格限於願望的表達與祈求,然而在祈求與感恩兩者中,卻有很密切的聯繫,所以二者可置於同一名目下討論。就保羅所例舉的來說,都可歸於這一組的第一項目下。當禱告與懇求時,我們在神面前傾吐我們的願望,祈求那可以加增神的榮耀和表彰神名的事件,同時也祈求那些於我們有益的恩賜。當感恩的時候,我們用讚美祝頌對我們的恩惠,承認我們所領受的一切福澤,都是出於神的廣大恩典。所以大衛把這兩件事連在一起說:「並要在患難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榮耀我」(詩50:15)。聖經吩咐我們不斷地把這二者用在一起,不是沒有理由的;原來我們在別的地方曾說過,我們的缺乏是如此之大,而經驗本身告訴我們從四面襲來的惶恐憂慮是極其眾多,我們一切人都有充分理由不住地呻吟嘆息,迫切地求告上帝。雖然聖者們或能夠超脫一切困擾,然而即使是最聖潔的人,他們所受罪的刺激,和試誘的種種攻擊,都足以使他們呼求神的救援。我們的讚美和感恩的祭,必須繼續不斷地獻上,否則就是犯罪;因為上帝總是按照我們的情形不止息地增加恩惠,藉以鍛煉我們那萎靡的感恩之心。總之,神賜給我們的各種恩慈是如此寬廣,隨時隨地,我們目光所到之處,都充滿著神手所施行的奇妙作為,以致我們決不至於缺少可資讚美和感謝的事物。

  關於這一點,可再稍加申論:既然我們一切的盼望和援助都在乎上帝(這一層已充分地證明了),既然我們的身家事業若非蒙神賜福,即不能興盛,因此我們須殷勤不懈地將我們自己和我們的一切擺在上帝面前。更要將我們所想,所言和所行的都置於神的旨意之下,盼望得到他的幫助。凡想依賴自己,或依賴別人以圖謀事業,而不遵行神的旨意,不求神的援助的人,必受神的咒詛。我們既經屢次提起,若我們承認神為一切福澤的賜予者,就是將神所應得的榮耀歸給神,因此,我們從神的手中領受福澤時,須不住地以感恩之心領受;我們對這些由主恩所賜予的福澤,其最適切的享受方法乃不斷地歸榮耀於他,和不住地表示我們的感謝。當保羅說一切被造之物「都因上帝的道和人的祈求,成為聖潔了」(提前4:5)的時候,他的意思是指:這一切若沒有道和我們的禱告,就不是聖潔的;這裡所說的道就是信心。因之大衛在領受神的恩典后,很優美地說:「他使我口唱新歌!」(詩40:3)。這話的含意是,倘若我們不頌讚所得的恩典,我們就是犯了緘默的罪,因為他所賜給我們的每一個恩典,都是我們頌揚感謝他的一個新機會。因此以塞亞在宣場神的無比恩慈時,鼓勵信徒「都當向耶和華唱新歌」(賽42:10)。本著這個意思,大衛在另一地方說:「主啊,求你使我嘴唇張開,我的口便傳揚讚美你的話」(詩51:15)。希西家和約拿也同樣宣稱,他們蒙拯救的結果是要在聖殿中頌讚神恩(參賽38:20;拿2:10)。大衛為一切信徒頒布一條普通的規律說:」我拿什麼報答耶和華所賜給我的一切厚恩?我要舉起救恩的杯,稱揚耶和華的名」(詩116:12,13)。以色列的會眾在詩篇的另一處說:「耶和華我們的上帝阿,求你拯救我們,我們好稱讚你的聖名,以讚美你為誇勝」(詩106:47),又說:「他垂聽窮人的禱告,並不藐視他們的祈求。這必為後代的人記下,將來受造的民,要讚美耶和華。……使人在錫安傳揚耶和華的名,在耶路撒冷傳揚讚美他的話」(詩102:17,18,21)。況且,當信徒「為他的名的緣故」在任何事上求告主時,他們既然承認在自己份上不配蒙福,就有了必須感恩的義務,同時他們應許將來必頌讚神的恩惠。因此,何西阿在討論教會將來的拯救時說:「求你除凈罪孽,悅納善行,這樣,我們就把嘴唇的祭,代替牛犢獻上」(何14:2)。神的恩賜不只值得我們口舌的頌讚,也敦促我們愛他。大衛說:「我愛耶和華,因為他垂聽我的聲音,和我的求告」(詩116:1),在另一地方大衛列舉他從主所經歷到的援助,他說:「耶和華我的力量阿,我愛你」(詩18:1)。任何讚美都不能夠蒙神悅納,除非是從熱烈的愛中涌流出來的。我們也必須記得保羅的主張,就是一切求告,若沒有和感恩的心連在一起,就都不合理而且有罪的。因此他說:「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上帝」(腓4:6)。因為忿怒,厭倦,煩躁,和憂傷恐懼等雖能驅迫人喃喃禱告,但保羅所要求的是一種有規律的熱忱,信徒應當欣然頌讚上帝,即使是禱告還沒有得到應驗,也當如此。倘若在顯然的逆景之下,仍須有這種關係,那麼,在上帝垂聽我們的禱告時,我們就應當更讚美他。正如我們所指出的,我們的禱告(原都是污穢的)乃因基督中保的代求,而歸於聖潔,所以使徒敦促我們「靠著基督,常以頌讚為祭,獻給上帝的」(來13:15)。這是告訴我們,若沒有基督擔任祭司職分,居中代求,我們的嘴唇是不配頌讚神名的。因此,我們可知,在教皇黨羽中流行著何等荒謬的見解,他們大多數都懷疑基督是否應當被稱為中保。保羅之所以指點我們要「不住的祈禱」,要「凡事謝恩」(帖前5:17,18),就是因為他願意一切的人都專心致志,隨時隨地在一切事上,直接向上帝禱告,指望從他那裡得著一切,並將一切的頌讚都歸給他,因為他不斷地供給我們讚美感恩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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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這種殷勤禱告主要雖是關涉到個人的私禱,卻仍然與教會的公禱有關。可是,公禱不可能不住的舉行,也必須依照公眾所同意的方法舉行。這是我所同意的,因此,教會規定和宣布一定的時間;這雖不是神所關心的,但對人卻是必要的,好顧全眾人的利益,並使一切教會的事務都按照保羅所指導的施行,即「規規矩矩的按著次序行」(林前14:40)。但是,這並不是說各教會不當盡職鼓勵會友增多他們的禱告次數,並在非常的迫切需要之下,更加熱烈虔誠地禱告。至於恆切禱告,那是與不住地殷勤禱告有關,我們將在本章的終了時加以討論。然而所謂恆切殷勤的祈禱並不是要鼓勵我們作那虛浮、重複的禱告,那是會為基督所禁止的(參太6:7);原來基督並非阻止我們作熱忱真摯的,長時間的或經常的禱告;他是禁止我們絮絮不休地向神干求,以為拿許多廢話充塞神的耳朵,即可以向神勒索什麼,也好像神能為人的話語所說服似的。假冒為善的人不知道他們是面對著上帝,在禱靠時炫耀自己,好像是在勝利進軍似的。例如那個法利塞人,他感謝上帝時自認為和別人不同(參路18:11);無疑地,他是要在人前誇耀自己,好像要藉著禱告的一席話得著了虔誠的美名。那種「虛浮重複」的禱詞,目前也因著同樣的原因,在羅馬教徒中盛行;有些人以重複的話語白白地糟蹋時間,另一些人故意加多那叫人厭倦的言詞,來附會凡俗。既然這種幼稚的喋喋不休的禱告是戲弄上帝,所以,基督禁止人在教會中這樣作,是不足為奇的,因為在教會中只應該有發自內心的嚴肅禱告,與此類似的一種腐敗習慣,同樣為基督所指責的,就是假冒為善的人,為著炫耀自己,常到街頭上禱告,希望有許多人可以看到他們的虔誠,好蒙世人稱讚。但是,我們已經說過,禱告的目的乃在提高我們的心意,朝向上帝,無論是在頌讚他或是在祈求他的援助,我們必須知道禱告的主要地方乃在我們的心意中;或說禱告不外是把內心深處的意念,在那洞察人心的主面前傾吐。因此,我們天上的師傅,正如我所說過的,當他提起關於禱告的規則時,吩咐說:「你禱告的時候,要進入你的內室,關上門,禱告你在暗中的父,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太6:6)。當他勸我們不要效法假冒為善的人,喜歡在表面誇炫自己的禱告,以討人喜悅后;他立刻又加上「進入內室,關上門祈禱」的話,就我所知,他這樣說是教我們尋找一個退修的地方,好使我們把思想轉向於我們的心靈深處,我們的身體既當作為上帝的殿,主應許我們,上帝必照我們心中的願望成全我們。主並不反對在別的地方禱告,只不過表明禱告是一件秘密的事,而它的主要地方乃是心中,且必須心意寧靜,不為俗慮所擾。所以主自己每當要從事熱烈懇切的祈禱時,常退到安靜的地方,遠離人間的浮囂,他這樣做是有意以自己的榜樣教導我們,使我們那飄浮無恆的心不至於忽略了這種幫助,能在禱告的時候聚精會神。雖然如此,主並不反對必要時在大眾面前祈禱,所以我們若有需要,無論在任何地方,都可以「舉起聖潔的手禱告」(提前2:8)。所以,我們可作結論說,無論是誰,若拒絕在莊嚴的公眾聚會中禱告,他就是絲毫不知道私禱的意義,不問是個人的或是家裡的。從另一方面說,凡忽略私禱的,不問他如何孜孜不懈地參加公眾的聚會,他的禱告也不過是捕風捉影,因為他所注重的是人的意見,而不是上帝的隱密判斷。同時,為使教會中的公禱不致於為人輕蔑,上帝在古時就以光榮的名號稱呼它,好比稱聖殿為「祈禱的殿」(賽56:7),藉著這一稱呼,他教訓人禱告乃是崇拜的主要部分;而聖殿的設立,乃作為信眾的標準,叫他們可以同心合意地在聖殿中禱告。另外還有一個特別的應許;「上帝阿,錫安的人,都等候讚美你,所許的願,也要向你償還」(詩65:1)。在這些話中,詩人告訴我們,在教會中的禱告並非徒然,因為主永遠以讚美喜樂的機會賜給他的子民。雖然屬於律法的影子已經停止,然而神的旨意要以這一儀禮在我們當中維持信心的統一,所以這應許,無疑的也屬於我們,因為這是基督親口所證實的,保羅也承認它為是永久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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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2-15 23:51 | 只看該作者
三十、上帝在他的話語中既命令信徒遵行公禱,所以指定公共聖所作為舉行公禱的地方;因此凡拒絕加入在上帝民中崇拜的人,不得藉口他們是聽從神的命令,進入內室禱告。因為主既然應許凡有二三人奉他名聚會祈禱,他們所求的,必蒙允許,這就證明他並不輕視在公眾面前的祈禱,只要不是為要在人前炫耀以求人的讚許,卻是從心底里發出的真誠懇切的禱告。倘若這就是聖殿的合理用途(當然是如此的),那麼,我們就得非常小心,避免把聖殿當作神的固定居處,以為在聖殿中,神更接近我們,更能垂聽我們的禱告,像數世紀以來所流行的觀念一樣;或把聖殿當作什麼神秘境地,以為在那裡禱告,必更聖潔。其實我們本身乃是上帝真實的殿,倘若我們要在神的聖殿中呼求神,我們就得在自己的心中祈求。所以,我們既受命令「以心靈和誠實祈求」(約4:23),就當摒除猶太人或異教徒拘守地點的見解,不論在什麼地方都可禱告。誠然,由於上帝的命令,古時聖殿是獻作禱告和祭祀的地方,可是當時神的真理尚在借喻式的陰影中,現在既已完全顯明,就再也不容許他們把神限制在一個有形的殿中。其實上帝命令古時猶太人建造聖殿,也不是為要把神的臨在限制於聖殿四壁之中,殿的意義不過是用來象徵天上的真聖殿而已。因之,以塞亞和司提反對那些以為神是住在那「人手所造的殿中」的人,深加斥責(賽61:1;徒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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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2-17 10:18 | 只看該作者
三十一、所以,凡祈禱所發出的聲音,或吟唱的詩歌,除非是由心的深處發出的,都不會有什麼效果,亦不會蒙神悅納。相反的,這些聲音和詩歌倘若只是從嘴唇與喉腔中吐出來的,其結果只是招惹神對我們的忿怒而已;因為那只是侮辱他的聖名和戲弄他的尊嚴;正如我們可以從以賽亞的話語中找出,雖然他所含的意義較為寬廣,然而對這種過犯是同樣申斥的,他說:「主說,因為這百姓親近我,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他們敬畏我,不過是領受人的吩咐,所以我在這百姓中要行奇妙的事,就是奇妙又奇妙的事,他們智慧人的智慧,必然消滅,聰明人的聰明,必然隱藏」(賽29:13,14)。我們並非反對聲樂或歌唱,而是鄭重推薦,倘若那是出於至情的。因為在祈禱與崇拜時,聲樂與歌唱可以幫助崇拜者聚精會神,因為人心反覆不定,輾轉善變,容易為種種事務所紛擾,必須藉助於種種有效方法。此外,神的榮耀既然應當由我們身體的各部分彰顯出來,所以我們須貢獻我們的舌頭作為歌唱讚頌之用,因為它們被造的一個特殊目的乃為頌揚神的光榮。雖然如此,舌頭的主要用處乃是在於信眾聚會時公禱,其目的的是要聲樂如出一口,頌讚神的光榮,他是我們同一的精神和同一的信心所敬拜的,並且我們公開地一同頌揚,為的是要使信徒能夠彼此交流信仰,彼此以榜樣來互相激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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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2-17 10:19 | 只看該作者
三十二、教會中歌唱的風俗是相沿甚古,甚至使徒們也這樣行過,這是我們從保羅的話可以推斷來的:「我要用靈歌唱,也要用悟性歌唱」(林前14:15)。又在歌羅西人書上說:「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教導,互相勸戒,心存感恩,歌頌上帝」(西3:16)。在前一節中,他吩咐我們用聲音和心意歌唱讚美,在後一節中,他主張以靈歌唱,藉此眾信徒互相幫助,建立德行。然而這並非普遍奉行的,奧古斯丁曾指出在安波羅修的時代,米蘭教會首先採用唱詩的習慣,當時瓦倫提尼安(Valentinian)之母游斯丁娜(Justina)正在逼迫正派信仰,會眾特別儆醒,往往澈夜禱告歌唱;以後西方的其他教會相繼效法。在這一段話的前面,他提起這種歌唱的風俗是從東方的教會採取來的。在他的翻改錄(Retractions)第二卷中他也說過在他的時代,這種風俗也在非洲流行。他說,「有一個護民官,名叫希拉流(Hilary),對當時新介紹到加大果(Carthage)的風俗習慣,常常找機會盡量加以惡意的指摘,他反對從詩篇摘取句段作為讚美詩,在奉獻之前,或在奉獻之後,在壇上歌唱。為順應眾弟兄的要求,我駁斥了他的指摘。」自然,倘若歌唱能夠調整到合乎神與天使的莊嚴,則不但能增加崇拜時的尊嚴與神聖的情緒,同時也可以在誠懇禱告和熱心敬拜方面作有效的激發。然而,我們必須十分小心,否則我們所注意的必集中於詩歌的節調,而不注意詞句的靈性意義。奧古斯丁承認他自己有陷入於那種危險的傾向,因此有時他寧願遵照亞他那修所指示的辦法,就是唱詩的人對每一個字的呤唱儘可能減少抑揚頓挫的音符,使得比較接近於朗誦,而非歌唱。但當奧氏一想到他自己從歌唱所領受益助時,他就傾向於與亞氏所主張的相反的一面。所以若能遵守以上所說的範圍,毫無疑問的,歌唱乃是一種極莊嚴而有益的崇拜方法。相反的,凡詩歌音之編譜,只求使人悅耳,那非但與教會的莊嚴不合,且必為神所不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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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2-17 10:19 | 只看該作者
三十三、因此,在說拉丁語的人中,不必用希臘文的公禱文,在說英語或法語的人當中,也無須用拉丁文的公禱文,好像一向所普遍奉行的,最好是用當地方言,使會眾都能了解;因為公禱應當是為利益會眾而行的,若用一種會眾所不懂的聲音,於他們有何益呢?縱使有人不重視仁愛或人情,他們至少應當尊重保羅的權威,他毫不含糊地說:「你用靈祝謝,那在座不通方言的人,既然不明白你的話,怎能在你感謝的時候,說阿們呢?你感謝的固然是好,無奈不能造就別人」(林前14:16,17)。那麼,誰對羅馬教徒的放肆不大感驚奇呢?不管使徒保羅曾如何鄭重地反對,他們仍大聲呼號,用一種外國語言禱告,這種禱詞,有時他們一字不懂,也不願別人懂!保羅卻有不同的指示,他說:「這卻怎麼樣呢?我要用靈禱告,我也要用悟性禱告,我要用靈歌唱,我也要用悟性歌唱」(林前14:15)。其實「靈」這個字的意思乃指方言的恩賜,當時為許多稱為受過聖靈的人所妄用,他們把「靈」和「了悟」分開了。我們所必須牢記的乃是無論公禱或私禱,若言不隨心,就不為神喜悅;再者,在默禱中,心意應當被激動,超乎語言所能表達的;最後,在私禱中,語言是不必要的,除非是內在的感覺不足以激發自己的情緒,或則心中的熱情禁不住舌頭的發言。雖然,許多頂好的禱告並非口說言傳的,然而在強烈的情感下,舌頭往往禁不住發出聲音,手足也自然而然地跟著動作起來。因之,哈拿只動嘴唇不出聲音的默禱(撒上1:13),和歷代諸聖,當他們充滿熱情發出急促不完全的聲音時的經驗是相似的。禱告時所遵行的有形姿式,如脫帽,下跪等都不過為增加我們對神的敬虔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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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2-17 10:19 | 只看該作者
三十四、那麼,我們不只是應當學習某一種固定規則,也當知道禱告的方式,即是我們的天父藉他愛子所指示的方式;由這方式,他們可以認識他的無量恩惠和仁慈(參太6:9;路11:2)。因為他,除了鼓勵我們當遭遇困難時求告他,正如兒女之向父母尋求保障一樣;他明白我們不充分知道自己的貧乏,不知道所當求的,或對我們有益的是什麼,他對我們的愚昧也提供了補救的方法,當我們能力有所缺欠時,他就給予豐富的供應。因為他為我們規定一種方式,說明他所認為合理的祈求是什麼,什麼是對我們有益的,什麼是必須求的。因為主的這一個恩慈,我們得著無上的安慰,知道有了主親自傳授的話語,我們就不會求所不當求的,不合理的,或於我們有害的東西。總而言之,我們所求的既然都是他自己的話,就沒有什麼不是合乎他的旨意的。柏拉圖曾提到人在神前的愚昧祈求,認為那種祈求若蒙允許,對他們是有害的。他借了一個古時詩人的話,說明最好的祈求乃是:「猶皮得神阿,求賜給我們那最好的東西,不管我們對它有沒有祈求。同時求你叫那些邪惡有害的東西遠離我們,即令我們祈求獲得它們。」這個異教徒在這件事上顯然是很聰明的,因為他知道神若應許人的一切慾望,那是多麼危險的一件事;同時,他提醒了我們,叫我們知道我們在神面前開口求告是難免有危險的,除非聖靈教導我們關於禱告的正規(參羅8:26)。這一個特別恩典值得我們極端寶貴的,因為神的獨生愛子把話語放到我們口裡,這樣就解除了我們心中的一切躊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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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2-17 10:19 | 只看該作者
 三十五、這一個禱告的典範或規則(不管我們給它什麼稱呼)乃是由六句願詞所構成的。我所以不同意把它分做七句的理由乃因福音書的作者是用相反的連繫詞,把兩個子句連起來;好像是說,不叫我們為試探所壓迫,反要援救我們的軟弱;拯救我們,使不至於跌倒。古時教會的作者和我們的見解相同,所以現在增加在馬太福音書上,成為第七句的,應該說是屬於第六句。整個禱告每一句的重點都是要榮耀神,可是頭三句卻對此特別注重,當我們誦念時必須注意這方面,完全不問我們自己的利益。其餘三句乃是關於我們的事是祈求那些於我們有益的。當我們祈求「願人尊他的名為聖」時,主是要證明我們對他的愛和崇拜是出於本心,而非出於盼得報酬的動機,所以我們必不能以自己的利益為念,只把神的榮耀作為我們專註的唯一目標;以下兩句也不能為別的意願所影響,這樣對我們必然大有益處;因為當神的名照著我們所求的被人尊為聖,我們自己也就成為聖潔了。但是對於這種利益,我們的眼仍須關閉,絲毫不加註意;因此即令我們對自己的利益毫無指望,我們仍然必以神的名被尊為聖,和別的屬於神光榮的事,作為我們所祈求所願望的。摩西和保羅在這事上最好的榜樣,他們樂意使心意和眼目離開本身,甚至熱烈誠懇地祈求自己的毀滅,犧牲自己的福樂,以促進神的國度和神的榮耀(參出32:32;羅9:3)。在另一方面,當我們求告賜給我們每日需要的飲食時,我們所求似乎全為自己,然而,就在這一點上,我們仍當以神的榮耀為重,甚至認定除非這事能榮耀神名,即可不求。底下一節讓我們對主禱文試作一番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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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2-17 23:50 | 只看該作者
三十六、「我們在天上的父」:首先所需提出的(正如我們在前面已討論到的)乃是除非奉基督的名,我們不能向上帝有所禱告,因為沒有別的名能夠把我們的祈禱薦於神前。我們稱神為父,當然是依賴基督的名。因為誰敢稱神為父呢?若非在基督裡面蒙神賜予兒子的名分,誰敢坦然無懼地,妄自稱為神的兒子呢?基督是神的兒子,而神把他賜給我們,作為我們的兄弟,因此那本來屬於他的品格,因著我們蒙恩有了兒子名分,也成為我們的品格,倘若我們能以堅固不移的信心領受這個無可比擬的恩惠。正如約翰所說的,「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的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約1:12)。因此他既稱他自己為父,也願意我們這樣稱呼他;既然沒有別的愛比父親的愛更大的了,這甜蜜的稱呼就解除了我們心中的一切猶豫不信。神對我們的大愛,沒有比稱我們為兒女更能彰顯的了。但是,他對我們的愛,確比我們生身父母的愛更大更美,正如他比世人更好慈悲一樣(參詩27:10)。世上的父母可能擺脫了他們作父母的情感,撇下了自己的兒女,上帝卻永不拋棄我們,「因為他不能背乎自己」(提后2:13)。我們已有了他的應許:「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他的人么?」(太7:11)先知以賽亞也說,「婦人焉能忘記她吃奶的嬰兒,即或有忘記的,我卻不忘記你」(賽49:15)。倘若我們是他的兒女,那麼,兒女不能將自己交在一個不認識的外人的照顧保護下,而不同時訴說父母的殘酷或貧窮,同樣,除神以外,我們也不能將我們的願望和缺乏向別人祈求幫助,而不同時訴說神的貧乏無能,或他的殘酷苛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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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2-17 23:51 | 只看該作者
三十七、我們也不要說,我們一感到自己的罪就生恐怖,以為即令我們的父是慈悲仁愛的,但我們的罪也必每天觸怒他。一個兒子想要來到父親面前,謙卑地承認自己的過犯,懇求父親的赦免,必不能找到一個比他自己更好的中保或代言人,來替他向父求情,挽回父親的恩眷。因為父親的心腸,必因兒子的祈求而動愛心,世上的父親既然如此,那麼,「發慈悲的父,賜各樣安慰的上帝」(林后1:3)又將怎樣呢?他豈不垂聽他兒女的呻吟呼求,而打消對他們的厭憎么?因為,這正是他所吩咐和鼓勵我們的,而這豈不較之對天父的慈悲和仁愛懷疑恐懼,帶著若干失望的心情去依靠別人代求好些么?關於天父的這種慈愛,主給了我們一個美麗的比喻(參路15:11以下),在這比喻中,一個父親迎前抱著一個拋棄家庭,遠離父母的兒子,這個兒子浪費了家產,而且在各方面冒犯他,使他傷心;然而他不等到兒子求他饒恕,當他老遠看到兒子回來時,他就跑去懷抱他,把他接入他的恩眷中。主把這樣仁慈大愛的故事提了出來,目的是要教訓我們,不管我們有什麼罪行,反抗,和不知感恩,但在那位不只是父親,而且是一切父親當中的最慈悲最仁愛的父親面前,倘若我們投入於他的慈愛懷抱中,就可希望從他得著更多的豐富慈恩。為要更確切地對我們保證他是這樣的一個父親,倘若我們作為基督的門徒,他就不只要我們稱他為「父」,而要稱他為「我們的父」,表示我們可以用下面方式向他說:「父親啊,你對你兒女的愛心是如此深切,如此寬大,隨時準備饒恕,我們是你的兒女,向你祈求呼籲,我們心中確有保證深深知道,你必將以慈親的情愛對待我們,不管我們是如何不配。」但因我們心地狹隘,不能領悟這種無量偉大的恩眷,為此我們不僅有了基督作為我們取得兒子名分的保證,而且蒙他賜予聖靈,藉著聖靈,我們就得以坦然無懼地大聲呼叫「阿爸父」(加4:6)。所以,我們每當遇到困難窘困,就應該求告他,求他改變我們的怯懦,叫我們在聖靈的引導下,勇敢放膽地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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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八、既然基督沒有指示我們每一個人單獨地去佔據上帝為父,而是要我們全體一同稱他為父,從這裡我們知道在我們中間必須有一種強烈的兄弟之誼,因為我們同在恩典和仁慈下,同作天父的兒女。因為,倘若所有的人同有這一位天父,從他那裡我們得著了一切的善美,我們中間的不能有獨佔的事,卻須在必要時彼此踴躍地分享一切。我們若真的願意伸出互助的手,幫助我們的弟兄,那麼對他們最有益的莫若把他們交託給我們的最仁慈的天父,因為他在仁慈恩眷下,他們必不再感到缺乏。而這也是我們對我們天父所負的一種恩債。凡真心熱愛一家之父的,必同時愛他的全家,同樣,我們對天父的熱忱和愛,亦必須向神的子民,神的家庭,表達出來,因為這家庭是神所貴重,以它為他的獨生子「所充滿的」。那麼,一個基督徒須按照這一規則調整他的禱告:禱告必須有公共的精神,必須顧及一切在基督裡面同為弟兄者的益處,不但那些目前所見所知的人,而是全世界的人;關於神對他們所決定的並非我們所能知,只是我們為他們祈願那最好的幸福,與我們的虔誠和仁愛是相符的。我們更當愛「信徒一家的人」,因為他是使徒保羅特別要我們留意的(參加6:10)。總而言之,我們一切的禱告都應當敬重主在他國度和他家中所建立的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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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九、然而上面所說的並不反對我們為自己和為某些個人作特別的禱告;只要我們對教會團體的關心並不因此分散或甚至放棄,卻是每一事都從教會團體的觀點著想,這樣,個人的祈禱雖說是關於特殊事件的,然而只要他們仍以教會團體為目標,這禱告就算是共同的。這件事可以用一個比喻來解釋。上帝既然有一個普遍命令,叫我們援助一切貧困的人,然而我們若只援助那些我們所知道或親眼看見在貧困中的人,也就算是遵守這命令了,因為對於其他為同樣的貧困所壓迫的多數人,我們的能力有限,知識不周,不能都加以援助。同樣,那些關懷教會團體的人,雖作關於特殊事情的禱告,卻是以公眾的精神,就他們所知道的,把他們自己或別人的問題,向神陳列,這並沒有違反神的旨意。然而,禱告和周濟並非在各方面都相同的,因為博施廣濟,有所不能,我們只能援助那些我們所知道的匱乏的人。然而對那些我們完全不認識的異鄉異國的人,不論和我們距離多遠,我們亦能以禱告幫助他們。這個,我們靠公共的禱文即能做到,因為那樣的禱文把神所有的兒女都包括在內。對這一點,我們可以引保羅對當時信徒所規勸的話:「我願人無忿怒,舉起聖潔的手,隨處禱告」(提前2:8);因為他規勸他們說,爭吵不和的事關閉了祈禱的門,所以希望他們以團結一致的精神,共同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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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禱告文中所說的「在天上」,我們不要幻想為上帝是住在一個四面有牆圍繞的天庭。所羅門王說:「天和天上的天,尚且不夠你居住」(王上8:27)。他自己又藉著先知的口說:「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腳凳」(賽66:1)。很清楚的,他不受地域的限制,而是充沛於宇宙中。只因我們的愚笨有限的心思不能體會他那形容不盡的榮耀,所以以天表示;因為我們的肉眼不能看見比天更堂皇更莊嚴的境界。既然我們的官能對無論任何事物都慣於依照我們的感覺,把它固定於某一範圍中,而上帝卻是超乎一切空間之上的,所以我們在尋求他的時候,必須使處自己超越於身心所能達到的境地之上。還有一層,這句話亦表示他超越乎一切的變遷或敗壞。最後也表明他是統攝並包容整個宇宙,並以他的權能管理它。所以,這句話等於說他是具有不可窺測的真體,無可限量的威嚴,莫能抗拒的權能,和不受限制的永生。當我們聽見以這樣的話表示上帝,我們的思想就必提高到一個更高尚的境界;不至於對上帝存著一種屬世或屬肉體的觀念,或拿我們的有限來衡量上帝,或藉著我們的情意來判斷他的意旨。我們也當對神存完全信賴之心,知道他藉著他的造化和權能,管理天地。總結起來:在「我們的父」的名下,上帝以他自己的真像向我們顯現,叫我們能以堅固不移的信心呼求他;「父」這種親密的稱呼不但使我們信賴上帝,也使我們的心思不為虛妄的神祗所引誘,卻得以從獨生子基督上升到那為眾天使和諸聖者所共有的天父那裡。而且,他的寶座既在天上,也就提醒我們他是宇宙的管理者,我們之親近這位自願把我們當作兒女照管的主,並非徒然。所以希伯來書的作者說:「凡到上帝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上帝, 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來11:6)。這兩點也是基督所肯定的,他先要我們對於上帝的存在具有堅固的信心;然後要我們確切信服他既俯允眷佑我們,必不忽略我們的拯救。根據這兩個原則,保羅給我們預備了一個適切的禱告方法,在他規勸我們:「將所要的告訴上帝」的時候,他在前面加上了一句「主已經近了,應當一無掛慮」(腓4:5,6)。這就是說,凡未在「耶和華的眼目,看顧義人「(詩34:15)這一真理上立定腳跟的人,他們的禱告難免要夾雜著一些疑惑和焦慮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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