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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華盛頓人 於 2009-11-16 07:59 編輯
可笑!
無證行醫就是非法行醫
就像無證就開車
無律師執照就接案子一樣
就是非法行為!
Hanxin 發表於 2009-11-15 20:20 
非法行醫和醫療糾紛(醫療事故)是兩碼事,
醫療事故可以請第三者來調查解決. 按照中國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凡有醫療糾紛發生. 均應由醫療事故處理小組來鑒定. 這個小組中如有該醫院的醫生. 應徊避, 也就是第三者. 但我們看看二審記實:
http://club.backchina.com/main/viewthread.php?tid=803026
對此,王建國及其律師表示,北大醫院的於崢嶸、段鴻洲等人在為熊卓為診療期間尚未取得《醫師執業證書》,包括術后觀察、寫病歷、開具醫囑處方和《死亡醫學證明書》以及實施搶救行為等,而且病歷中沒有上級醫師的審查簽字,屬於非法行醫行為,而法律已經規定了「非法行醫,造成患者人身損害,不屬於醫療事故」因此本案不應該作為醫療事故進行技術鑒定。
隨後,王建國又用三個並列句表明自己的態度:「堅決不同意,絕對不同意,不可能!」
所以問題的實質不是請第三方來調查的問題. 是博士生在老師指導下的醫療實踐是不是非法行醫的問題. 原告和CCTV 都認只要無證就是非法行醫. 但所有的醫務工作者界異口同聲的認為這如算非法行醫. 今後就不必再培養醫生. 在上級醫生指導下的醫療實踐是成為醫生的必需一步. 沒有這一步就沒有醫生.
這裡有幾位網友用駕照來舉例. 無照開車就是違法. 但根據馬里蘭州考駕照前必須先上駕校. 有40學時的理論課. 6小時的駕馭實習課. 在實習課時一定要求訓練上高速公路的操控能力. 然後還要求有60小時的個人駕車經驗. 這經驗要求包括晴天, 陰天. 下雨天.白天. 晚上. 小路. 城市中心區及高速路., 都要求記錄的詳詳細細. 不是你看著別人開. 是要你自己開. 這算不算無照駕車? 沒有這些無照駕車的經驗. 你就根本沒資格去考駕照. 當然這些無照駕駛和實習醫生一樣要在有照人的指導下進行.
在駕校老師指導下的6小時要練平行靠邊停車, 三點掉頭, 直線後退. 各種路況的開車. 總共6小時不可能到較遠的真速公路去. 就在郊區一條只允許開50mile的路上讓我70mile. 當時我就告訴老師. 時速規定是50mile, 不能開那麼快, 不料這句話使我的教練大發脾氣. 問我是老師還是你是老師. 我也不客氣的說當然你是老師. 但在時速前面, 人人不能違法. 這時他反而笑了說. 我的汽車上寫著駕校. 警察知道這是我訓練你在高速路上的操控能力. 是合法的. 這是馬里蘭州的法律. 考駕照前必須在無照情況下由有證者指導下獨立開車66小時. 在駕校老師指導下在只許開50mile的公路上開70mile 也不違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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