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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殼網友六級
留學海龜(十四級)
石頭沒了,寶寶沒了,唾沫也難保, 四面體 發表於 2009-7-14 0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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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殼網友八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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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求真理不倦悔
這個是申 命 記 Deuteronomy 是講如果有人告訴基督徒們不要信耶和華神,這樣基督徒們就應該把這種人用石頭打 死.如果LIKE說永生不要信耶和華了,信盤古吧. 你就應該先拿石頭打我, 然後所有 的基督徒們一擁而上 ... hellman 發表於 13-7-2009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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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貝殼精英
Like兄既然有這個覺悟,就自律吧。聖經是有效力的,沒有一句空言。
又見威脅。 溫和寶 發表於 14-7-2009 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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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貝殼核心
Like兄既然有這個覺悟,就自律吧。聖經是有效力的,沒有一句空言。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9-7-14 19:52
開玩笑! 法律更厲害,看你們基督徒哪個敢打死非基? 聖經比法律? 聖經早沒有人當會事了.雖然耶穌說天地可以廢,律法不能廢,可是連基 督徒們都聲稱舊約律法已經廢了.聖經早成了搖錢樹,沒有什麼法律效力了. hellman 發表於 14-7-2009 09:33
28# 追求永生 那按你的理解又如何?你敢用石頭砸非基嗎?你覺得聖經說的那段話現在還具有法律效用嗎? 溫和寶 發表於 14-7-2009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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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追求永生 那按你的理解又如何?你敢用石頭砸非基嗎?你覺得聖經說的那段話現在還具有法律效用嗎? 溫和寶 發表於 2009-7-14 23:06
13:9 總 要 殺 他 。 你 先 下 手 , 然 后 眾 民 也 下 手 , 將 他 治 死 。 13:10 要 用 石 頭 打 死 他 , 因 為 他 想 要 勾 引 你 離 開 那 領 你 出 埃 及 地 為 奴 之 家 的 耶 和 華 你 的 神 。
申 13:6 「你的同胞弟兄,或是你的兒女,或是你懷中的妻,或是如同你性命的朋友,若暗中引誘你,說:『我們不如去事奉你和你列祖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 申 13:7 是你四圍列國的神。』無論是離你近,離你遠,從地這邊到地那邊的神, 申 13:8 你不可依從他,也不可聽從他,眼不可顧惜他;你不可憐恤他,也不可遮庇他。 申 13:9 總要殺他,你先下手,然後眾民也下手,將他治死。 申 13:10 要用石頭打死他,因為他想要勾引你離開那領你出埃及地為奴之家的耶和華你的 神。 申 13:11 以色列眾人都要聽見害怕,就不敢在你們中間再行這樣的惡了。
明知道舊約的律法很多根本無法執行,而且也根本就沒想執行,可偏要抱著「一筆一劃不能廢去」這塊招牌不撒手。沒了這塊招牌,基督教啥都不是。所以只能說一套做一套了。 溫和寶 發表於 14-7-2009 15:45
第三,舊約時期的以色列是神建立的地上天國,所以其管理和律法象徵永久的懲罰,而新約時期,神的子民和不信者居住在一起,因此,背逆神逃不脫神的最終懲罰,但仍然允許他們繼續接受神的普遍恩典。 追求永生 發表於 14-7-2009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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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新生(四級)
28# 追求永生 那按你的理解又如何?你敢用石頭砸非基嗎?溫和寶 發表於 2009-7-14 23:06
什麼時代了,和寶兄還要來刻舟求劍?哈哈,這是機械主義的史觀嘛。 同行天路 發表於 2009-7-16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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