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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木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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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什麼都有想不開的——南京靈谷寺兩名僧人在台灣參訪期間發生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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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rbee82 發表於 2009-1-15 10:01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1樓 木狼 的帖子

沒畫什麼界限,道明了些自我認知而已

聖經是典籍,同意,但不是神的筆記,沒必要敬畏。裡面的東西經過幾千年,很多價值觀都改變了,所以聖經頂多是一部史書(也可以說是幾千年前的西方道德經),看看,了解一下歷史,解讀,研究一下沒所謂,別沒落和奉承所有的東西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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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9-1-15 10:38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木狼 於 2009-1-15 09:15 發表 [修什麼都有想不開的——南京靈谷寺兩名僧人在台灣參訪期間發生命案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哪能「算你不通」呢?你要通,就回答問題,要不通就老實承認。


呵呵,你還是不敢直接闡述,是不是?就這麼糾纏下去,然後,你就宣稱你「回答」過了?
1)我不能確定有沒有「神」,但是我100%肯定:假如有神,這個神也絕對不會是基督教的那個令人噁心的「神」耶和華/耶穌。
2)基督教的「愛人如己」其實就是X子的貞節牌坊。詳細論證請參見我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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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木狼 發表於 2009-1-15 11:22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3樓 嘁哩喀喳 的帖子

有什麼敢不敢的?你不敢承認也不敢否認上帝具有這樣的全能。如果你能做到一點,你就跨出一大步,而不是你一直在糾纏不清了。

其實第二個問題就是上帝根本不具有你所認為的全能,因此他不會也不必在除滅罪的時候保護和罪人有關係的嬰孩,不管在你看來他們多麼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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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9-1-15 12:11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木狼 於 2009-1-15 11:22 發表 [修什麼都有想不開的——南京靈谷寺兩名僧人在台灣參訪期間發生命案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其實第二個問題就是上帝根本不具有你所認為的全能,因此他不會也不必在除滅罪的時候保護和罪人有關係的嬰孩,不管在你看來他們多麼無辜。


1)請問:基們的「上帝」在「除滅罪」的時候有沒有__能力__不傷及無辜的嬰兒???(你說的是「不會也不必」)

2)你這個「解釋」完全就是在偷換概念。因為,按照「聖經」,基們的「神」耶和華/耶穌完全是__主動地__有意地__殺害那些無辜的嬰兒的。因此,基們的「神」是不是「全能」其實沒有太大關係。

看明白了嗎?以後不要又宣稱你已經「回答」過這個問題了。
1)我不能確定有沒有「神」,但是我100%肯定:假如有神,這個神也絕對不會是基督教的那個令人噁心的「神」耶和華/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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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木狼 發表於 2009-1-15 12:1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5樓 嘁哩喀喳 的帖子

這麼就馬上扯上「全能」的問題了嗎?那麼請回答7樓1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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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9-1-15 12:41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木狼 於 2009-1-15 12:16 發表 [修什麼都有想不開的——南京靈谷寺兩名僧人在台灣參訪期間發生命案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這麼就馬上扯上「全能」的問題了嗎?那麼請回答7樓15樓


呵呵,你的智力真的有問題。這麼久了,還是不理解問題的關鍵。

〉〉假如神是嘁哩喀喳理解的萬能的,那他為什麼不能做荒誕無稽的事而不違反
〉〉嘁哩喀喳所理解的道德定義呢?如果不這樣,他能是全能的嗎?

如果基們的「全能」的「神」存在,那麼,是啊,它能做「荒誕無稽」的事。但是,這些事(耶和華/耶穌大規模屠殺嬰兒,耶和華/耶穌__使__人們吃自己兒女的肉)是邪惡的,和基們宣城的「全善」矛盾了。

懂了嗎?

當然,你又要說了,這是「嘁哩喀喳所理解的道德定義」。那麼,基們(還有你)就應該說說為什麼在基們(以及你)理解道德的定義下,這些事(耶和華/耶穌大規模屠殺嬰兒,耶和華/耶穌__使__人們吃自己兒女的肉)是「公義」的。

你好好想想吧。
1)我不能確定有沒有「神」,但是我100%肯定:假如有神,這個神也絕對不會是基督教的那個令人噁心的「神」耶和華/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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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lz888999 發表於 2009-1-15 12:52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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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throse 發表於 2009-1-15 17:59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木狼 於 2009-1-15 09:28 發表 [修什麼都有想不開的——南京靈谷寺兩名僧人在台灣參訪期間發生命案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好久不見了。
其實這個命案應該和佛教本身關係不大,而是和人性有關。一個修行了30年的普通老和尚當眾受到30多歲的住持訓斥,這個住持在他眼裡很可能只是一個「欽定」而無修養的人,多年的積怨在護照問題 ...

太對了,和人性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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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熊貓 發表於 2009-1-15 23:58 | 只看該作者
人的習性難改。嫉妒、傲慢、貪愛等等害人害己。
無論修學什麼,都是改自己的習性。嘴上的功夫到了關鍵時刻就不管用了。
口說般若,心不行般若,無一是處!
永言配命,自求多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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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木狼 發表於 2009-1-16 01:13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6樓 嘁哩喀喳 的帖子

你真的太弱了。
假如神真的入你所說的全能,為什麼不能在除滅罪的時候不顧及你說的無辜的嬰兒,而把這件事稱為「全善」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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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9-1-16 01:34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木狼 於 2009-1-16 01:13 發表 [修什麼都有想不開的——南京靈谷寺兩名僧人在台灣參訪期間發生命案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你真的太弱了。
假如神真的入你所說的全能,為什麼不能在除滅罪的時候不顧及你說的無辜的嬰兒,而把這件事稱為「全善」的呢?


1)再次請你不要故意混淆概念。我們論述基督教教義邪惡,絕不僅僅是指責基們的「神」「除滅罪的時候不顧及你說的無辜的嬰兒」。按照「聖經」,基督教的「神」耶和華/耶穌完全是__主動地__有意地__屠殺無辜的嬰兒。

2)把這樣的暴行「稱為」「全善」,但是,為什麼這樣的暴行可以被稱為「全善」呢?這就是要基們和你這樣的准基們解釋的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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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木狼 發表於 2009-1-16 02:13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1樓 嘁哩喀喳 的帖子

是你在故意混淆概念。事實上,我認識的所有的基督徒里都沒有你所認為的附加了條件的「全善」,也根本不存在基督教的神屠殺嬰兒的事。這個從教義和常識很容易推論出來。

你的問題是虛偽的前提錯誤的邏輯荒謬的結論,而且不能internal consis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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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9-1-16 02:36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木狼 於 2009-1-16 02:13 發表 [修什麼都有想不開的——南京靈谷寺兩名僧人在台灣參訪期間發生命案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是你在故意混淆概念。事實上,我認識的所有的基督徒里都沒有你所認為的附加了條件的「全善」,也根本不存在基督教的神屠殺嬰兒的事。這個從教義和常識很容易推論出來。

你的問題是虛偽的前提錯誤的邏輯荒謬的結論 ...


哈哈哈!問題是:「聖經」白紙黑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記載了耶和華/耶穌__主動地__有意地__大規模屠殺嬰兒,甚至__使__人們吃自己兒女的肉!這樣的「經文」,我貼過很多次,而且是中英文對照。你是不是想否認呢?
1)我不能確定有沒有「神」,但是我100%肯定:假如有神,這個神也絕對不會是基督教的那個令人噁心的「神」耶和華/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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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木狼 發表於 2009-1-16 02:55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3樓 嘁哩喀喳 的帖子

你再貼多少遍都沒用的,因為你是拿著自己的哈哈鏡來看聖經的,反映不了聖經的真實內容。你的哈哈鏡就是上面討論的錯漏百出的「全能」和「全善」。沒有人會同意你的「全能」和「全善」的定義,而一點沒有了這個虛假的條件,你不能從聖經任何章節得出什麼「主動地__有意地__大規模屠殺嬰兒」。

狂笑並不能掩飾你的虛弱,也不能增加你的說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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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9-1-16 03:36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木狼 於 2009-1-16 02:55 發表 [修什麼都有想不開的——南京靈谷寺兩名僧人在台灣參訪期間發生命案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你再貼多少遍都沒用的,因為你是拿著自己的哈哈鏡來看聖經的,反映不了聖經的真實內容。你的哈哈鏡就是上面討論的錯漏百出的「全能」和「全善」。沒有人會同意你的「全能」和「全善」的定義,而一點沒有了這個虛假的 ...


那麼,麻煩你給我們解釋一下,下面這節「經文」的「真是內容」:
  耶利米書
  19:9 我必使他們在圍困窘迫之中,就是仇敵和尋索其命的人窘迫他們的時候,各人吃自己兒女的肉和朋友的肉。
  I will make them eat the flesh of their sons and daughters, and they will eat one another's flesh during the stress of the siege imposed on them by the enemies who seek their lives.'

中文:「我必使......各人吃自己兒女的肉和朋友的肉。」
英文:「I will make them eat the flesh of their sons and daughters」

中英文的「聖經」都十分清楚明白,耶和華***使***人們吃自己兒女的肉!就算人們有「罪」好了,什麼樣的「罪」應該用「使犯罪的人吃自己兒女的肉」來作為懲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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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木狼 發表於 2009-1-16 03:55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5樓 嘁哩喀喳 的帖子

只要不是弱智或者故意曲解,理解這個問題一點都不難。
「各人吃自己兒女的肉和朋友的肉」和中文裡的「易子而食」表達的食同一個意思,都是極其悲慘的境地。這裡先知顯然用一個某條件下的嚴酷的現實表達出下面的意思,如果繼續悖逆他們的神,神必使他們陷入極其悲慘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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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o382 發表於 2009-1-16 04:22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6樓 木狼 的帖子

那紙上寫的耶和華使「各人吃自己兒女的肉和朋友的肉」  比中文裡的「易子而食」要殘忍得多。

另外你還故意曲解,不提耶和華使「各人吃自己兒女的肉和朋友的肉」的前提:
不信耶和華,違背耶和華,而不是違背什麼道德法律。

咳!別提了!那紙!
耶穌說:至於我那些仇敵不要我作他們王的,把他拉來在我面前殺了吧!
盤古教聖人說:不要害怕我們死後的歸宿,我們只是回到了出生前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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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9-1-16 04:52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木狼 於 2009-1-16 03:55 發表 [修什麼都有想不開的——南京靈谷寺兩名僧人在台灣參訪期間發生命案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只要不是弱智或者故意曲解,理解這個問題一點都不難。
「各人吃自己兒女的肉和朋友的肉」和中文裡的「易子而食」表達的食同一個意思,都是極其悲慘的境地。這裡先知顯然用一個某條件下的嚴酷的現實表達出下面的意思 ...


  耶利米書
  19:9 我必使他們在圍困窘迫之中,就是仇敵和尋索其命的人窘迫他們的時候,各人吃自己兒女的肉和朋友的肉。
  I will make them eat the flesh of their sons and daughters, and they will eat one another's flesh during the stress of the siege imposed on them by the enemies who seek their lives.'

中文:「我必使......各人吃自己兒女的肉和朋友的肉。」
英文:「I will make them eat the flesh of their sons and daughters」

中英文對照,很明顯,耶和華/耶穌是__主動地__有意地__使__人們吃自己兒女的肉,對不對?
1)我不能確定有沒有「神」,但是我100%肯定:假如有神,這個神也絕對不會是基督教的那個令人噁心的「神」耶和華/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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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木狼 發表於 2009-1-16 04:55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7樓 618o382 的帖子

你完全沒有看懂我的意思。任何事件都有原因,猶太人把所有直接間接的原因的最終決定因素都歸給神。這就是為什麼聖經里會出現「使」各人吃自己兒女的肉和朋友的肉的描寫。人對神的態度,要麼遵守,要麼違背沒有第三條路。違背的多了,受的苦自然多,違背到極點,受苦自然也到極點。

人不受懲罰就不知道違背神的壞處,所以從亞當一直到現在,人總是在違背神。神的憐憫就是在人受到懲罰後轉向神最終能得救。

這裡的「得救」不是讓你目前看起來比較好,而是重新給你可以實行的最終盼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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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木狼 發表於 2009-1-16 04:57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8樓 嘁哩喀喳 的帖子

看39樓「使」的解釋。
這個「使」正是宣告神才是一切事件的第一推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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