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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林嘉祥事件中的網路陰謀和網路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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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下三度II 發表於 2008-11-6 21:04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dwz691 於 2008-11-6 08:47 發表 [警惕林嘉祥事件中的網路陰謀和網路暴力 - 時事述評 -  backchina.com]  
確實要冷靜思考,樓主提出的幾個問題希望知情者能夠提供:
1。其一、林嘉祥究竟如何猥褻11歲女童的?
2。其三、林嘉祥事件其實是突發事件,卻又是視頻又是錄音?這些視頻和錄音是從那裡來的?
3。其五、既然受害人 ...

想一下,假如你女兒被人拖進廁所。。。。
愛國主義大旗下站著一群牛鬼蛇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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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2u 發表於 2008-11-6 21:12 | 只看該作者

深圳警方是有意坦護林嘉祥。

警方認定猥褻罪不成立????
倍可親(backchina.com) 深圳警方是有意坦護林嘉祥。

按美國司法程序,警方只有權立案,法官開庭聽取證詞,和物證(錄像帶)才能根據法律判罪。雙方有權上訴,如不服判決。

深圳警方來個猥褻罪不成立說明:
1。官官相互。
2。收了林嘉祥?
3。警方違法,干預司法

有法律常識的都知道,美國相同案例只少要有好幾項罪
1。強姦未遂
2。人身攻擊
3。猥褻未成年幼女
4。酗酒鬧事
5。公共場合行為不端

按每一項加罪得多少年。我認為深圳警方超出職權和包辟罪犯。

沒有一個國家酒後犯法,就不算的。

請深圳警方不要再魚肉百姓了。百姓是養你們的衣食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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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大千世界 發表於 2008-11-6 21:38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laodai 於 2008-11-6 12:05 發表 [警惕林嘉祥事件中的網路陰謀和網路暴力 - 時事述評 -  backchina.com]  
「網路陰謀」這不好說,因為至少拿不到證據。「有罪推定」的思維方式,除了作者,跟帖的往往也成了有些人的思維定式。

「網路暴力」比比皆是,這在倍可親卻成了面窄量大的「特色」。不知什麼時候學會好好說話呢?



一份國內網路櫃刊的帖子. 無奈只能刊登到香港這個多元化文化的地方. 難道國內網路只允許一言堂嗎?

我是「白衣女子」,關於「猥褻女童」案我有話要說
http://bbs.ifeng.com/viewthread.php?tid=3424189
炒白兔  發表於 2008-11-5 08:40     

因為林副「涉嫌猥褻11歲女童」的網上傳聞,我也遭到了人肉搜索,儘管我很小心,但現在的網路和網路暴力太厲害了,我非常的擔心。我擔心的不是公正的新聞監督,而是擔心網路那種聽風就是雨四處亂傳播的謠言,就象現在已經有網民在網上傳言說「視頻中的白衣女子就是林嘉祥的情人」了。不管林副曾經被網民傳言做了什麼錯事,自有由法律來做出評判,那些造謠禍害他的人這樣捏造罪名強加給他對他是非常不公平不公正的,為了給林副一個公道也還我自己一個清白,我原意在被人肉到之前站出來澄清事實的真相。

在澄清事實的真相之前,我覺得有必要告訴廣大的網民朋友一個客觀事實、告訴大家一個我在現實生活所認識和了解的真實的林嘉祥。

林嘉祥同志原任深圳海事局黨組書記(正局級)、紀檢組組長,在今年的2月分還在深圳市思想宣傳暨精神文明表彰大會上,他還作為廣東省文明單位和深圳市文明示範窗口的代表上台領獎,可以這麼說,在我的印象中工作上他是個嚴抓紀律和思想的優秀領導,生活中他是個有品味講文明的高素質的人。

可就是這樣的一個人,卻被一些網路暴民造謠說帶著情人去吃飯,說視屏中站在他身旁的白衣女子就是他的「情人」,天吶,這些人可真太有想象力了。10月29日晚,林副不過是因為酒後語言和行為失控,說了一些過激的話,卻被別有用心的人說成是「猥褻女童」,這帽子扣得太大了。事實上交通運輸部黨組11月3日做出免去林嘉祥職務決定時已經說明「經初步調查,針對林嘉祥10月29日晚酒後語言和行為失控,交通運輸部黨組決定免去林嘉祥職務,接受進一步調查。」而正規的新聞報道也是說「林嘉祥10月29日晚酒後語言和行為失控被免去職務」,並沒有一句說到他是「猥褻女童」。「猥褻女童」的說法是個別別有用心的人把事情放大了的謠言和人身攻擊。

我就是網上傳說的林嘉祥身邊的「白衣女子」,可事實上那些人根本就是閉著眼睛傻造謠,因為我清楚的記得那天我是穿著一套白色裙子跟林副一起去吃飯的,關於這一點,大家可以上網查看視頻到底是誰在說假話,看是誰在造謠?!

在這裡我可以負責人的告訴大家,我跟林嘉祥之間是純潔的同志般的關係,我們之間是純真的友誼是清白的朋友關係。

網路上關於我是林副的情人的傳聞是一派胡言,完完全全是造謠誹謗和人身攻擊。

現在我借中華雜談這個地方站出來澄清事實真相,同時也警告那些網上製造謠言對我進行誹謗和人身攻擊的人,對你們的言行,我將保留法律訴訟的權利。

另外,我昨晚把這個帖子發到了好幾個網站,今天全都不見了,我很想問問網站的管理人員,你們有沒有正義感和公正性?為什麼很多以訛傳訛的帖子被高高置頂在上,我這個弱女子的申訴卻被屏蔽了?試問網路公正性何在?

大千世界注:   為什麼要刪掉呢?  如果確是包庇林大人的寫手所為.. 完全可以讓其發表. 而由網民來判斷. 中國的網路界就那麼不相信網友的水平嗎?

[ 本帖最後由 大千世界 於 2008-11-6 22:3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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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大千世界 發表於 2008-11-7 00:15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零下三度II 於 2008-11-6 21:04 發表 [警惕林嘉祥事件中的網路陰謀和網路暴力 - 時事述評 -  backchina.com]  
想一下,假如你女兒被人拖進廁所。。。。


你看過錄像帶嗎?  錄像帶有拖進廁所嗎? 被害人的家長也未說是被拖進廁所. 請問你的被人拖進廁所來自何方? 能給個聯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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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 發表於 2008-11-7 00:37 | 只看該作者
嗨、爺們:不是猥褻掐小女孩子往男廁拖幹嘛?
不會是書記大人請她去"飯前洗手"?
當上帝都開始失去耐心的時候
我還在嘗試拯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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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大千世界 發表於 2008-11-7 00:46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w.t 於 2008-11-7 00:37 發表 [警惕林嘉祥事件中的網路陰謀和網路暴力 - 時事述評 -  backchina.com]  
嗨、爺們:不是猥褻掐小女孩子往男廁拖幹嘛?
不會是書記大人請她去"飯前洗手"?


我再一次請教把小女孩子往男廁拖來自何方的消息?  請給一個聯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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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惑之禍 發表於 2008-11-7 01:26 | 只看該作者
請大家不要和這個「大千世界」討論問題,他就是一個胡攪蠻纏的主,無理攪三分。他說有農民把毒大米賣到上海就是事實,別人說點什麼就是造謠。

「大千世界」的慣用伎倆就是偷換概念和主題,與你爭些無關緊要的細節。

警方已經證實林嘉祥接觸了女孩的肩部和頸部,也證實女孩擺脫了林嘉祥,儘管警方是拿這一點來證明林嘉祥當時用力不大。但這至少說明林嘉祥的確使用暴力試圖限制女孩的自由和行動,即使林嘉祥不是想猥褻女孩,是想給女孩買賣當勞,這也是犯罪了。

「大千世界」放著這麼明顯的事實不去說,卻要和別人爭辯拖沒拖女孩,往哪拖女孩?也許林嘉祥當時還是推女孩去女廁呢?這樣就不是犯罪了嗎?爭論這些枝節問題,用心真的很險惡!

鄙視「大千世界」這種人,你可以單純討論網路暴力,但你不能不顧事實進行狡辯!

[ 本帖最後由 不惑之禍 於 2008-11-7 01:29 編輯 ]
一個人,如果極力宣揚他自己都不信的東西,那他就是做好了干任何壞事的準備。— 托馬斯潘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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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人不能帶髒字 發表於 2008-11-7 01:31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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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大千世界 發表於 2008-11-7 04:41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不惑之禍 於 2008-11-7 01:26 發表 [警惕林嘉祥事件中的網路陰謀和網路暴力 - 時事述評 -  backchina.com]  
請大家不要和這個「大千世界」討論問題,他就是一個胡攪蠻纏的主,無理攪三分。他說有農民把毒大米賣到上海就是事實,別人說點什麼就是造謠。
「大千世界」的慣用伎倆就是偷換概念和主題,與你爭些無關緊要的細節 ...

警方已經證實林嘉祥接觸了女孩的肩部和頸部,也證實女孩擺脫了林嘉祥,儘管警方是拿這一點來證明林嘉祥當時用力不大。但這至少說明林嘉祥的確使用暴力試圖限制女孩的自由和行動,即使林嘉祥不是想猥褻女孩,是想給女孩買賣當勞,這也是犯罪了。


這是拖進衛生間嗎? 請你們再看看錄像. 明明是小女孩在前面引路. 而林大人跟在後面. 怎麼會變成硬拖的呢? 接觸了肩部和頸部就是「猥褻」? 林大人說是感謝她指路. 是一種表示感謝的愛撫動作. 真要是「猥褻」? 不摸她下身.也至少要摸她的胸部, 那有摸肩部來「猥褻」女孩子的? 再說一遍. 家屬居然能取得本應由政法部門掌控的錄像帶. 一個正常的父親,,願意不惜女兒的名譽. 單方面加上字幕後在網上公布. 鬧的全國皆知嗎? 肯定是有背景的而且有不可告人的目的.. 決不是一個普通老百姓.

[ 本帖最後由 大千世界 於 2008-11-7 04:4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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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惑之禍 發表於 2008-11-7 05:00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大千世界 於 2008-11-7 04:41 發表 [警惕林嘉祥事件中的網路陰謀和網路暴力 - 時事述評 -  backchina.com]  




這是拖進衛生間嗎? 請你們再看看錄像. 明明是小女孩在前面引路. 而林大人跟在後面. 怎麼會變成硬拖的呢? 接觸了肩部和頸部就是「猥褻」? 林大人說是感謝她指路. 是一種表示感謝的愛撫動作. 真要是「猥褻」?  ...


你又在偷換概念,又鑽牛角尖。我並不想和你去爭論「猥褻」的定義。就算是表示感謝的愛撫動作,如果女孩感到不快,感到不得體。就算是性騷擾了。

你就是無理攪三分。我並不是說「猥褻」罪一定成立。但我要指出一個你以及警方的狡辯荒唐之處。不能以摸哪裡來判斷是不是「猥褻」。有的人還是戀足癖呢,對於他們,摸腳就不是「猥褻」嗎?更何況這次受害者是小女孩。成年人對小女孩任何部位的接觸都有可能是目的的。

你無知就算了,真想不明白警察這麼會用這樣狡辯荒唐的理由來否定「猥褻」罪。

[ 本帖最後由 不惑之禍 於 2008-11-7 05:11 編輯 ]
一個人,如果極力宣揚他自己都不信的東西,那他就是做好了干任何壞事的準備。— 托馬斯潘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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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deng 發表於 2008-11-7 08:09 | 只看該作者
中青報說, 有專家認為, 這畜牲完全有證據可以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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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辣辣 發表於 2008-11-7 10:31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jydeng 於 2008-11-7 08:09 發表 [警惕林嘉祥事件中的網路陰謀和網路暴力 - 時事述評 -  backchina.com]  
中青報說, 有專家認為, 這畜牲完全有證據可以定罪.


海事局在深圳並沒有什麼行政權力:  比起當地有權有勢的地頭蛇億萬富豪無疑是個弱勢人物.
介紹海事局的工作範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交通部海事局)簡介
http://www.msa.gov.cn/Jgjj/Hsj.aspx?category_id=1
  
      
  
??經國務院批准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交通部海事局,以下簡稱「海事局」)已經成立。海事局是在原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務監督局(交通安全監督局)和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檢驗局(交通部船舶檢驗局)的基礎上,合併組建而成的。海事局為交通部直屬機構,實行垂直管理體制。根據法律、法規的授權,海事局負責行使國家水上安全監督和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設施檢驗、航海保障管理和行政執法,並履行交通部安全生產等管理職能。

海事局的主要職責包括:

??(一)擬定和組織實施國家水上安全監督管理和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設施檢驗、航海保障以及交通行業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技術規範、標準。

??(二)統一管理水上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監督管理船舶所有人安全生產條件和水運企業安全管理體系;調查、處理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及水上交通違法案件;歸口管理交通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負責船舶、海上設施檢驗行業管理以及船舶適航和船舶技術管理;管理船舶及海上設施法定檢驗、發證工作;審定船舶檢驗機構和驗船師資質、審批外國驗船組織在華設立代表機構並進行監督管理;負責中國籍船舶登記、發證、檢查和進出港(境)簽證;負責外國籍船舶入出境及在我國港口、水域的監督管理;負責船舶載運危險貨物及其他貨物的安全監督。

??(四)負責船員、引航員適任資格培訓、考試、發征管理。審核和監督管理船員、引航員培訓機構資質及其質量體系;負責海員證件的管理工作。

??(五)管理通航秩序、通航環境。負責禁航區、航道(路)、交通管制區、港外錨地和安全作業區等水域的劃定;負責禁航區、航道(路)、交通管制區、錨地和安全作業區等水域的監督管理,維護水上交通秩序;核定船舶靠泊安全條件;核准與通航安全有關的岸線使用和水上水下施工、作業;管理沉船沉物打撈和礙航物清除;管理和發布全國航行警(通)告,辦理國際航行警告系統中國國家協調人的工作;審批外國籍船舶臨時進入我國非開放水域;負責港口對外開放有關審批工作以及中國便利運輸委員會日常工作。

??(六)航海保障工作。管理沿海航標無線電導航和水上安全通信;管理海區港口航道測繪並組織編印相關航海圖書資料;歸口管理交通行業測繪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水上搜尋救助,負責中國海上搜救中心的日常工作。

??(七)組織實施國際海事條約;履行「船旗國」及「港口國」監督管理義務,依法維護國家主權;負責有關海事業務國際組織事務和有關國際合作、交流事宜。

??(八)組織編製全國海事系統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有關計劃;管理所屬單位基本建設、財務、教育、科技、人事、勞動工資、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船舶港務費、船舶噸稅有關管理工作;負責全國海事系統統計和行風建設工作。

註:在有關法律、法規進行相應的修改之前,海事局仍繼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務監督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檢驗局」的名義對外開展執法管理工作。
精衛銜微木,將以填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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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襠圓 發表於 2008-11-7 10:42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小辣辣 於 2008-11-7 10:31 發表 [警惕林嘉祥事件中的網路陰謀和網路暴力 - 時事述評 -  backchina.com]  


海事局在深圳並沒有什麼行政權力:  比起當地有權有勢的地頭蛇億萬富豪無疑是個弱勢人物.
介紹海事局的工作範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交通部海事局)簡介
http://www.msa.gov.cn/Jgjj/Hsj.aspx?categ ...


閨女,要不給林去領領路如何?   
說仁義道德之言
做男盜女娼之事

               --- 襠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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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瘋顛顛 發表於 2008-11-7 11:44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鬼襠圓 於 2008-11-7 10:42 發表 [警惕林嘉祥事件中的網路陰謀和網路暴力 - 時事述評 -  backchina.com]  
閨女,要不給林去領領路如何?   


海事局的官員在海上也許可以耀武揚威. 到了陸地上是死老鼠一樣. 怎是億萬富豪當地地頭蛇的對手. 加字幕的錄像就把那位林大人弄得半死. 厲害的還在後面呢. 等著看吧.
世人皆醉我獨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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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s_buster2008 發表於 2008-11-8 13:02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不惑之禍 於 2008-11-7 01:26 發表 [警惕林嘉祥事件中的網路陰謀和網路暴力 - 時事述評 -  backchina.com]  
請大家不要和這個「大千世界」討論問題,他就是一個胡攪蠻纏的主,無理攪三分。他說有農民把毒大米賣到上海就是事實,別人說點什麼就是造謠。

「大千世界」的慣用伎倆就是偷換概念和主題,與你爭些無關緊要的細節 ...

你一個人同時用無數ID來攻擊另一個人, 這種行為就是網路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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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惑之禍 發表於 2008-11-8 13:31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lies_buster2008 於 2008-11-8 13:02 發表 [警惕林嘉祥事件中的網路陰謀和網路暴力 - 時事述評 -  backchina.com]  

你一個人同時用無數ID來攻擊另一個人, 這種行為就是網路暴力.



舉幾個ID來,看看他們願不願意做我的馬甲!
一個人,如果極力宣揚他自己都不信的東西,那他就是做好了干任何壞事的準備。— 托馬斯潘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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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xin 發表於 2008-11-8 18:04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大千世界 於 2008-11-5 21:43 發表 [警惕林嘉祥事件中的網路陰謀和網路暴力 - 時事述評 -  backchina.com]  
http://bbs.ifeng.com/viewthread.php?tid=3424200
阿李阿李爸爸   發表於 2008-11-5 08:55     

善良的人們,我愛你們,可是你們要警惕!
---尤利烏斯•伏契克(Julius Fucik)

我必須首先聲明的是,我與林 ...

更要警惕袒護狗官的公檢法,黨政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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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xin 發表於 2008-11-8 18:07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hello2u 於 2008-11-6 21:12 發表 [警惕林嘉祥事件中的網路陰謀和網路暴力 - 時事述評 -  backchina.com]  
警方認定猥褻罪不成立????
倍可親(backchina.com) 深圳警方是有意坦護林嘉祥。

按美國司法程序,警方只有權立案,法官開庭聽取證詞,和物證(錄像帶)才能根據法律判罪。雙方有權上訴,如不服判決。

深圳警 ...
厲害!深圳的警方,替法院檢察院代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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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xin 發表於 2008-11-8 18:14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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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xin 發表於 2008-11-8 18:17 | 只看該作者
深圳官員涉嫌猥褻女童案論壇帖子大集合
ruoshui 發表於: 2008-11-02 15:29   



正在大家爭論時,白衣男子從洗手間出來了。
這時,有一件事讓大夥兒震驚了,
陳父說,面對大夥的責問,當著小女孩的面,
這個禽獸竟然大言不慚地說道:
「我就是幹了,怎麼樣?要多少錢你們開個價吧。我給錢嘛!」
大夥憤怒難耐,白衣男子更加張狂,手指著他叫囂著:
「你知道我是誰嗎?
我是北京交通部派下來的,
級別和你們市長一樣高。
我掐了小孩的脖子又怎麼樣,
你們這些人算個屁呀!
敢跟我斗,
看我怎麼收拾你們!」
事發當晚,與林嘉祥一起進餐的還有一名女子,這名女子究竟是何許人也?據受害女孩的爸爸介紹,事發當晚,林嘉祥在酒樓大廳內稱神秘女子「是我老婆,我們是夫妻」,後來到了派出所,又改口說神秘女子「是我女朋友」,到最後,林嘉祥摟著神秘女子的肩膀囂張地說:「你們信不信,她是我老師。」

==============================================================================

通過涉嫌猥褻女童事件,可以讓我們發現深圳林嘉祥書記身上還是優點鮮明的人,望有有關部門能給予肯定后。

一、心態年輕。對此,從對其對偶遇,且至少是下兩代的女童都敢感染指的上可以看出,名副其實的革命人永遠是年輕。
二、作風沉穩。對此,從其來回的穩健步伐中可以看出,何時生念讓人不得而知。因為,去衛生間前步態、神態均很自然,自然到甚至可以打消小姑娘和若干旁人的警惕性,回來被當眾揭醜后沒有絲毫地亂了陣腳。
三、敢想敢幹,有魄力。想那酒店衛生間再怎麼也是公共場所,人來人往。敢選擇此地點為之,且毫不猶豫,可謂該出手時就出手,充分說明書記非等閑之輩也。
四、敢做敢當。如此行為後,一般人是要倉皇逃走和膽怯的。可書記不然,不僅敢於承認,而且可以理直氣壯地承認。看了錄像的,要是沒有字幕配合解釋,沒準都要以為是小姑娘非禮了他。
五、有經濟頭腦和談判能力。先張口談錢,深知有些事錢可以解決。再張口談勢,將平民與高官對抗的位次講清楚,逼你要認清利害。
六、實話實說,為人誠實。說是交通部派來的,就是北京交通部派來的。說你們這些人算個屁呀,也絕對是真心話。我相信,他心裡完完全全是這麼想的。因為,我相信像林書記這種級別的幹部,都可謂是「酒精考驗」的,何況當時又只是跟一女子小酌,充其量只會是喝酒沒盡性,且把平常常說的話了又說出來了罷了,怎麼可能喝多后不當言論呢。

總之,這不是一個難得的我黨好乾部的應有素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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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和猥褻兒童罪》
一、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和猥褻兒童罪的概念和特徵
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指違背婦女的意願,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

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行為。猥褻兒童罪,指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

褻兒童的行為。
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和猥褻兒童罪具有以下構成特徵:
(一)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
(二)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

婦女或者猥褻兒童的行為。
(三)本罪在主觀由是故意。
二、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和猥褻兒童罪的處罰
刑法第237條規定,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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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依罪行惡劣而定,林樹雞完全可以「強姦未遂」來定罪。
第二:按照上述條款,林樹雞均符合從重處罰的條件。
第三:僅以上述所得,林樹雞必須被判至少5年有期徒刑,何況他還是「交通部

派下來的」?
第四:與林樹雞一起吃飯的是不是二奶?這種人可能不養二奶找小姐和少女?
第五:通過他的言行是不是可以看到他目無黨紀國法人倫綱常的醜惡?是不是要

調查他的財產情況?
第六:林樹雞處以五年以下徒刑,我絕不答應!不調查林樹雞的經濟情況,我絕

不答應!不調查林樹雞的生活作風,我絕不答應。

如果最終處理結果令人民無法答應,我們要怎麼做?正義之士請聯繫

jiujiuzhongguo@gmail.com



你們公款吃喝,我們忍了;
你們受賄索賄,我們忍了;
你們貪贓枉法,我們忍了;
你們公車招搖,我們忍了;
你們三妻四妾,我們忍了;
你們別墅成群,我們忍了;
你們現在居然連我們的孩子也不放過


車撞婦孺,我們忍了;
暴打百姓,我們忍了;
高高在上,我們忍了;
男盜女娼,我們忍了;
公費出遊,我們忍了;
以權謀私,我們忍了;
公車私用,我們忍了;
大吃大喝,我們忍了;
受賄索賄,我們忍了;
拉幫結派,我們忍了;
貪贓枉法,我們忍了;
三妻四妾,我們忍了;
別墅豪宅,我們忍了;
浪費資源,我們忍了;
破壞環境,我們忍了;
股市跌慘,我們忍了;
物價瘋漲,我們忍了;
國資流失,我們忍了;
貪官外逃,我們忍了;
......

而這次,可恥狗官的黑爪子,竟伸向我們老百姓家中尚未成年的小女孩,我們還

能忍辱負重,不作一聲嗎?

林的女兒林雪,在煙台港務局上班,女,三十四,已婚。
煙台第十三中學
學位:高中1990至1993

http://bbs.news.163.com/bbs/society/104052753,195.html
http://blog.myspace.cn/130654924 ... 5/22/401152301.aspx

姓名:林嘉祥
職務:深圳海事局書記
山東煙台人:曾就讀於煙台二中
手機號:13632660781.辦公室電話(0755)837970110755-83797083
身份證號:37060219500305041x
車牌號:粵BT7426
交通部紀檢組監察局
林嘉祥的妻子在深圳,已經退休,孩子在山東上班。
林禽獸旁邊的那個穿白色裙子的女子是他多年的二奶,為公司下屬鄭XX之妻,吳XX
林大官人同事的電話,可以找他的理論一下他的人品.
副組長:陳憲利15038297733
局長:鍾華13298179313
副局長:楊軍13014636969
綜合室主任:張建
電話:010-65292922、010-65292923一室主任:余世成二室主任

:馬小峰三室副主任:周亞金我剛才打了010-65292922這個電話能打通

有人接我說「向你們偉大的深圳林書記問好啊沒見過這麼噁心的官員不知道

你林書記有沒有女兒」大家都去打這個電話0106529292265292923

起來!
不願女兒被猥褻的人們!
把我們的帖子,
聚成父親們新的怒吼!
我們的女兒到了
最危險的時候,
每個父親被迫著
發出最後的吼聲!

頂起!
頂起!
頂起!
我們萬眾一心,
冒著刪帖的炮火
前進,
冒著書記的姦淫
頂貼!
頂貼!
頂貼!帖!!


畜大夫林氏,名佳祥,字禽獸。魯人,時年天命之年,本朝太祖立國豎年生於煙台

,林母懷其於腹時,每夢滿天電閃,家中驚慌,雌豬不寧,雞狗不安。值其誕,

恰遇一遊方和尚,語於林母:此子有祥光護身,可名為佳詳,又常夢及六畜,可

字為禽獸。禽獸護身開道,日後可保官運享通,然禽獸者,淫慾盛,需謹記小心

勿縱慾無度。否則晚節不保。林母從之。
畜幼時即頗好色,雖雙親嚴加教導,仍不思改,常企望借一支

糖葫蘆之誘去改變同村少女之人生,奈何時運不濟,屢未得逞。及至身長,有熊

狼之相,致仕,一路仕途順利,官位漸高。
本朝太祖開國五十八年,即西元二00七年,時畜調任粵鵬城海

局魁首。權位愈重,則驕奢淫逸愈長,性最喜色,每靠其權位,或誘或迫,毀女

無數。每日無女不歡,又每思及少時所思,愈發不或收。開國五十九年,十月二

十八日晚,畜攜一婦於海鮮大酒樓小酌,酒酣之際,忽有內急,遂離桌更衣,賴

未識更衣之所,恰遇一幼女路過,熱心語之,並親為嚮導。帶候前往。行走間,

候細察其顏,但覺天真無邪,秀色可餐,遂起色心圖之。待行至更衣所,候暴起

,以手扼女頸,強將拖入更衣之所,欲褻玩之,女性烈,誓死不從,儘力爭,終

是天尚有眼,幸脫畜手。及掙脫,疾走號哭,告其父母。聽之,大怒,遂攜家人

同往質問。恰畜更衣畢出。聞,大怒,挺胸突肚,手指其女父曰:「賤民,汝可

知吾否?!!吾乃當今工部大吏,來自天子腳下。即爾郡刺史,僅平級耳。爾敢

與我斗乎??」女父不服,仍理論,畜益怒,多欲上前動手,每出狂言:爾等賤

民,螻蟻耳,今與吾斗,看我手段。。。。。。即吾扼爾家女項,爾能何計?。

。。。。最後畜更擬其召妓時開價:今吾己遂願,爾等可開價,何如?整幅潑皮

無賴之相,更兼驕橫暴虐之行。爭執間,畜或有小懼,欲匿之,眾不從,片刻間

,捕快至,將畜帶走。此事暫告一段。
然今事既大白於天下,眾皆知之,既恥且恨之入骨,夙望能嚴

懲此等禽獸不如之人,目前尚稱同志,同其志者,不恥乎。天下有知之人,莫不

同聲所指

古語有云:為官之道,悶聲發財也,雖刑不上大夫,然林性張狂,為官家之大忌.

太宗有雲: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林作姦犯科於前,張狂於後,視民如草芥,置國法

如無物.不亦悲乎.或有雲:」獨林乎?」.

深圳海市局黨組書雞林假祥猥褻少女案權威調查報告:

現深圳海事局經深入摸底調查,在走訪了69位知情人並獲得若干證物之後,證實這是一件明顯的污衊事件,實情是該陳姓幼女在酒店大堂相中了林大官人的美色,借帶路之機強行將林大官人拖進男廁欲行猥褻之事,幸得林大官人奮力逃脫並報警,不料此幼女之父母弟弟見其事敗,竟倒打一耙並欲藉機勒索,幸得我D當場識破,並獲酒店方面提供視頻為證,現我D念及此幼女乃初犯,給予了嚴肅的(少先)隊內教育處分並對其監護人處以罰款2500元整,在事件中一再受到傷害的林大官人因心理障礙一度欲以輕生,但在我D精心輔導后現心理狀況已無大礙,估計下周一便能重返深圳海事局書記、紀檢組長工作崗位,為廣大人民繼續忠誠服務,為義主產共建設繼續添磚加瓦,
特此通氣。





1、數量獎:江蘇省建設廳廳長徐其耀,共有情婦146位

2、素質獎:重慶市委宣傳部長張宗海,常年在五星級酒店包養漂亮未婚本科女大學生17人

3、學術獎:海南省紡織局長李慶善,性愛日記95本,標本236份

4、青春獎:四川樂山市長李玉書,20個情人年齡都是16-18歲

5、管理獎:安徽省宣城市書記楊楓,用MBA知識管理,有效使用77名情人

6、揮金獎:深圳市沙井銀行行長鄧寶駒,僅「五奶小青」,800天花了1840萬,平均每天2.3萬,每小時1000元

7、團結獎:福建省周寧縣委書記林龍飛,為其22名情人共辦群芳宴,並設置30萬元的佳麗獎

8、最受尊敬獎:湖南通信局長曾國華面對五位情人保證,六十歲前每人每周三次以上性生活。
9.色膽包天獎:深圳海事局官員林嘉祥在酒店廁所猥褻兒童未遂,事後叫囂「我幹了怎麼樣!多少錢,我給……」





網易網友人肉最新消息:

11月1日晚10時許,「猥褻門」事件疑似二奶白衣女子海事局員工鄭XX的妻子吳XX的個人空間密碼終於被破解。
找到多張露骨風騷個人艷照,遺憾的是沒有發現其與林猥褻XXOO的現場照片。
要下的快點,打包奉送。大家一起頂死這個海事局綠帽男的風騷妻子!!!


http://zhangnan.65free.cn/tiantian.rar
一頭豬找上帝想做人。
上帝問:務工?
豬答:太累。
上帝問:務農?
豬答:太苦。
上帝問:經商?
豬答:太難。
上帝問:那你想做什麼?
豬答:能吃喝嫖賭又能包二奶還可以猥褻幼女的那種差事。
上帝大怒:狗日的,想當深圳海事局書記啊


林嘉祥書記為什麼那麼快就被辦了

深圳科技園新梅園酒樓的猥褻女童事件,發生不過幾天,已經傳遍天下。就目前發展來看,林嘉祥書記完全沒有當初聲稱的那麼厲害,職位被停,而且還有步入刑事責任的可能,自己昔日的「光輝形象」,成了電視台反覆播放的笑料。為什麼這樣一個廳局級高官,會如此不堪?
林書記有一點並沒有撒謊。海事局是中央直屬管理,他確實是交通部派下來的。他的級別是正廳局級,和深圳市副市長平級,這一點也是對的。但是事發之後,他似乎對局面發展完全沒有控制能力,這個高官顯得很虛弱。
林書記處於被動局面,根本原因是網路和媒體的介入導致了輿論大嘩。而輿論偏向,關鍵在於現場錄像。試想,如果沒有現場錄像證據,一切將顯得蒼白無力,關注度也將大大降低。之前的哈爾濱警察打死人案和前兩年的深圳錢軍撞人案,之所以引起輿論如此關注,和錄像分不開。可以說,誰第一時間掌握了錄像的控制權,誰就佔領了主動權。
錄像當然是在酒樓安保部門,但是誰能首先從他們那裡取得呢?當然是當地警方。在警方取得錄像之後,誰能決定這盤錄像的走向,值得玩味。
被害女童的父母處於道德高地,當然希望能夠取得這盤錄像的拷貝,但是警察完全可以用案件正在調查中的理由拒絕。林書記當然也希望警方能夠捂住這盤錄像帶,但他處於道德低地,想做到這點,需要對警方有很強的影響力。
我們看一下林書記的位置。他是海事局的黨組書記,海事局是幹什麼的呢?搜索到的情況是:「海事局負責行使國家水上安全監督和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設施檢驗、航海保障管理和行政執法,並履行交通部安全生產等管理職能。」可見,這並非是一個要害部門,加上中央垂直管理,和當地的聯繫必然不夠多,在地方權力體系中處於邊緣地位。也就是說,絕大部分部門和他沒有什麼利益交叉,沒有必要給你很大的面子。
我相信,事發之後,林書記以及他背後的海事部門一定找過當地的警方、黨政宣傳部門和媒體,希望能夠將這件事影響控制下來,不要擴散。但是,對於這個和自己生活工作八杆子打不著的部門,為什麼要冒著違反紀律的危險給他面子?自然是公事公辦,或者,彙報給上級處理。這就需要耽誤時間。而林書記在酒樓說的那一番話,當地的地方官們聽了恐怕也老大不舒服:雖然你是廳局級,你算個鳥啊?
我們再看看另一方,被害女童的父母。雖然沒有新聞把她父母也人肉了,但是我們可以合理想象一下。一個廳局級高官吃飯的地方,檔次想必不會太低,而且還在包房,可見這一家人也是有一定根底的。加上他們是被害方,道德上處於高地,有可能在短時間內從酒樓方和警方那裡取得錄像拷貝。這樣子他們就有主動權了。
再看媒體。這件事最初好像是從深圳當地的電視台《第一現場》發布這段視頻開始的。這可能是女孩父母提交的,也可能是警方提交的,這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播放了出來,一下子引起輿論大嘩。他們為什麼會播放一個自稱「和你們市場平級」的人的錄像?
設想一下,假如你是編導,拿到這段視頻,你會怎麼想。你一定會敏銳的感覺到,這段視頻播放出去一定會引起轟動,提高節目收視率。那麼會有風險嗎?就這段視頻你一定會發現,錄像上的的這個胖子,並不是深圳市惹不起的市級幹部中的任何一位,看起來比較陌生。而像《南方都市報》這樣屬地不在深圳的媒體,他就更沒有任何影響力了,遇上這樣一個軟塌塌的高級別官員,事情又是這樣的爆眼球,加上又沒有接到宣傳部門禁止播放的指令,可以說沒有任何風險,不拿他開刀簡直沒有天理,播出去也就是順其自然了。
我們可以假設一下,假如他並非海事局的書記,而是同級別的深圳市副市長,甚至級別更低的深圳市公安局局長,會是一個什麼局面?
在官場上,官員之間的交往,級別只是一個參考,關鍵還是看你手中的權力和背後的後台。你權力大,別人用得著你的地方多,你就可以和更多的人通過利益交換而成為同盟,就可以更多的影響事件的進程。就這個方面來說,海事局這個中央直屬的邊緣權力部門,沒有太多可以和別人交換的部門權力,比地方上的公安局、稅務局等部門差遠了。
林書記能爬到這個位子,也確實不容易。我們再猜測一下他在海事局內部的情況。
官員能爬上去,當然要有上級官員的認可,也可說是「後台」。但這個「後台」,也要看你的情況,當你捅的簍子太大了,上面一定會丟卒保車。而他已經58歲,即將到退休年齡了,可見官也做到頭了,後台也不會太硬。此時,為了平息公眾憤怒,放棄他是很正常的。
林書記的身邊左右呢?他出了這樣的事情,心情最值得玩味的應該就是他的幾個競爭者了。我們看到他的工號牌是120002,12應該是深圳海事局的代號,0002顯示了他在局裡的地位,0001應該是局長。後面的應該是幾個副局長。這幾個人之間,平時一團和氣,但是彼此之間一定有猜忌,或者擔心他取代自己的位置,或者想取代他的位置,或者對他的工作作風暗中有所不滿。那麼在事發后,他們在為林**的過程中可能就不會太出力,甚至明裡保護他暗中落井下石都有可能。而他的下級呢?雖然不敢表現得太明顯,他們一定在偷著樂呢。看平時這樣一個腆著肚子指東指西的人物,原來也有這一天,呵呵~~
沒有實力,就不要裝B。林書記看不清自己的位置,還真以為可以和深圳市長平起平坐呢。他本應該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卻還敢做出這樣的事情、說出那樣的話,他確實喝多了。
牆自己要倒,眾人怎麼也要幫著推一下。做了、說了,那就得還。他順理成章的被辦了,自己鬱悶後悔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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