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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與佛徒「真源湛寂 」兄竭誠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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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源湛寂 發表於 2008-9-24 22:47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東北老兵 於 2008-9-24 22:41 發表 [願與佛徒「真源湛寂 」兄竭誠論「道」 - 基督家園 -  backchina.com]  
可這說了半天,麻煩也就來了!耶穌能行能如此,是他「生來與罪人不同」。哪裡不同呢?耶穌的生命是與聖靈「複合」(為明了請主內的人原諒我使用這詞)的,而我們罪人的性命倒是與情慾「複合」了。這樣基督的本性傾向 ...


呵呵, 老兵說的都是老實話。 是誰《躺在地上屈服》? 具體的執行者是誰?

是你放棄了」自己的意志「 , -- 這就是你」行「的很關鍵的一步。你不放棄, 那靈 (靈一直在你體中)無法發揮作用。 這是一個互動, 交融的過程。 根本不能說成是」單單靠神「, 或者是」單單靠你自己「。

這也是我一貫老生長談的一個話題: 這世界上根本沒有什麼」靠自己「的概念 -- 這是錯誤的說法。

你唯一能說靠自己的時候 -- 是神不存在, 神死了之後 -- 呵呵, 你看, 誹謗神有多麼容易啊!

天天誹謗神而不自知。

[ 本帖最後由 真源湛寂 於 2008-9-24 22:5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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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東北老兵 發表於 2008-9-24 23:09 | 只看該作者
是的。罪人「守律法」也不是不行——接受律法的審判,伏法而死吧!「右盜」是罪人的榜樣,這就是「十字架」的道理。「生命樹」那裡有什麼把守?「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沒有罪人能夠逾越這避不開的「死」達到「生命樹」那裡去。罪人死,也就滿足律法之於「罪」公義的要求了;但還沒有成全律法之於「義」最終極的旨意。

「真源湛寂 」兄可以同意下面的話嗎?罪人至終所能,不過一死;而後「生」,那「活」著的卻已「不在是我」。罪人死矣!活著的是不在律法之下的「以馬內利」的生命「穿」著「死人留下的衣服」——身體。

穿老兵衣服的就是老兵?不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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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源湛寂 發表於 2008-9-24 23:23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東北老兵 於 2008-9-24 23:09 發表 [願與佛徒「真源湛寂 」兄竭誠論「道」 - 基督家園 -  backchina.com]  
「真源湛寂 」兄可以同意下面的話嗎?罪人至終所能,不過一死;而後「生」,那「活」著的卻已「不在是我」。罪人死矣!活著的是不在律法之下的「以馬內利」的生命「穿」著「死人留下的衣服」——身體。
.


罪人不是一下子死掉。 等完全死掉, 就是變回到無知無欲的孩童的樣子, 那時候, 才是不在律法之下。

有慾望, 有親情, 有愛情。。。。有你, 我,有他人, 還不能《生》。

仁兄說的道理是對。 理可以一下子懂, 但是, 具體的執行, 還要一點點去落實。

[ 本帖最後由 真源湛寂 於 2008-9-24 23:2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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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東北老兵 發表於 2008-9-25 00:16 | 只看該作者
阿門!「真源湛寂 」兄「回到無知無欲的孩童的樣子, 那時候, 才是不在律法之下。」這話正是耶穌基督關於「神的國和小孩子」之教訓里的意思。只略更正一詞「無知無欲」... ... 望再加酌量。

總歸來說,耶穌基督的教導是讓罪人「死而後生」為 神的兒女,卻並非寬恕罪人的犯罪許他(她)繼續做罪人安度餘生(苟且偷生)。這一點,毋庸置疑!

「罪人不是一下子死掉」?「真源湛寂」兄說得好!所以基督徒一方面是在「死」的過程里,另方面是在「生」的狀態中;在自己里有多少「死」,在基督里也就有多少「生」了。

再以我和「我」的切實經歷舉證:犯罪的,是那「將死而未死」的「我」(罪人)。因為犯罪進行時,沒有一次是在「與基督同在」(或做「聖靈在我裡面」)時犯罪的;行義進行時,也沒有一次是在「沒與基督同在」(或做「按『我』屬肉體的意思」)時行義的。

這有什麼分別呢?原來「裡面的人」與肉體的情慾結盟,就「複合」成為一個「犯罪的我」——那必要死的;「裡面的人」與主(耶穌的靈)聯合,才「複合」成為「行義的我」——那生長中的。

「罪的律」既然植根於肉體之中,就在這件「舊衣服」上定了罪案,判定其必死必朽壞必受苦難了 ... ... 我(指「裡面的人」)靠什麼而活呢?靠主(耶穌的靈)恩典!因他在我裡面;我若順服於他,也就在他裡面,得享律法稱義的祝福。我若順從於肉體,就在罪裡面,落入律法審判的刑罰。

與「真源湛寂」兄的探討漸漸深入了 ... ... 想您當可以意會。

晚了,暫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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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源湛寂 發表於 2008-9-25 00:20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東北老兵 於 2008-9-25 00:16 發表 [願與佛徒「真源湛寂 」兄竭誠論「道」 - 基督家園 -  backchina.com]  
阿門!「真源湛寂 」兄「回到無知無欲的孩童的樣子, 那時候, 才是不在律法之下。」這話正是耶穌基督關於「神的國和小孩子」之教訓里的意思。只略更正一詞「無知無欲」... ... 望再加酌量。

總歸來說,耶穌基督的 ...


沒錯。 正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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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發表於 2008-9-25 01:54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東北老兵 於 2008-9-25 00:16 發表 [願與佛徒「真源湛寂 」兄竭誠論「道」 - 基督家園 -  backchina.com]  
總歸來說,耶穌基督的教導是讓罪人「死而後生」為 神的兒女,卻並非寬恕罪人的犯罪許他(她)繼續做罪人安度餘生(苟且偷生)。這一點,毋庸置疑!

「罪人不是一下子死掉」?「真源湛寂」兄說得好!所以基督徒一方面是在「死」的過程里,另方面是在「生」的狀態中;在自己里有多少「死」,在基督里也就有多少「生」了。
...


出死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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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東北老兵 發表於 2008-9-25 21:30 | 只看該作者

繼續和 「真源湛寂 」兄探討「道」

我前面這樣講,不難看出基督徒裡面其實是有了「兩個人」,或者說是「一個人」經過「與不同生命成分的組合」后所形成的兩種截然不同的「生命樣式」。

這可怎麼說呢?體貼在我肉體里的私慾,我就邪淫、貪婪、怨毒 ... ... 體貼在我心靈里的「基督」,「我」就聖潔、公義、有愛 ... ... 周而復始。

因著對耶穌基督的信,使我越來越清楚他的道路;「我」體會罪(私慾)所導致不可避免的肉身審判之苦痛時,也就享受心靈里與基督同在的平安。

「右盜」與「左盜」的分別,就在於「右盜」看見基督后的感悟是「我有罪,我當死」;「左盜」卻是仍堅持「我雖有罪,也不該死」或者「人皆有罪,何僅我死」以及「人人犯罪,就無所謂罪,也無所謂死」... ... 但我們從此看明了:被動受刑,主動受死的「右盜」蒙了恩典,以不一樣的生命形態在「樂園」里與基督大享平安!而被動受刑,也被動受死的「左盜」終遭棄絕;如何結局都談濫了,就不說也罷。

同為罪人,「信與不信」,乃在對「自身罪」和「基督義」的認識態度上面;這兩個「強盜」,算是道盡了人間眾生本相。

入「樂園」——生命平安而永生,在罪人必不可少的條件有二:1-知罪;2-見 神(愛、義、善)。

「律法(罪人的十字架)是(審判),教人知罪」的,必要而不可或缺!耶穌曾來,來了又去;「見 神」的「義務」留給我們基督徒,為使我們信他的「信」被稱為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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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源湛寂 發表於 2008-9-25 21:38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東北老兵 於 2008-9-25 21:30 發表 [願與佛徒「真源湛寂 」兄竭誠論「道」 - 基督家園 -  backchina.com]  
我前面這樣講,不難看出基督徒裡面其實是有了「兩個人」,或者說是「一個人」經過「與不同生命成分的組合」后所形成的兩種截然不同的「生命樣式」。

這可怎麼說呢?體貼在我肉體里的私慾,我就邪淫、貪婪、怨毒 . ...


呵呵, 似乎語言有點難以表述了吧?

當你認識耶穌之時, 等於把種子,種在心田中。(實際上, 這種一直在心田, 嚴格說, 是你意識到他的存在)。
守律法, 是澆水, 施肥, 除草的過程。 沒有這個過程, 種子長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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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東北老兵 發表於 2008-9-25 22:38 | 只看該作者
這個問題要從兩方面來看好些:

1- 在 神,他看不見「我」;只看見「獨生子」,也就是我與耶穌基督的靈聯結在一起的那個生命。

2- 在我,我看見「我」(罪人);記住這個身份,也就是我隨同私慾罪孽深重的那個生命。

麻煩就在於「新舊」兩個我「我」的並存!一個已生,另一個還未死。一個我在恩典中,不在律法刑罰之下;另一個在不法里,正在律法審判之中。

對於「是罪人」的「我」,律法是要「守」(成全)的,但那隻意味著接受「十字架」的死!而不是「守律法」做「好人」,「我」想做那個也是「做」不來。而且那樣也是「成全」不了律法,因為律法也要求「愛人如己」。「我」裡面沒有愛,全是私慾,憑毅力裝一陣子「守法公民」的「好人像」還可以,拿什麼去「守」那「愛人如己」的律法,「成全」而使其滿足呢?

面對面去對付「罪」,「我」永遠也不能最後勝得過它;它是個「律」,凡屬「律」都是使人無可奈何的。但轉過身去跟從我主基督耶穌去行義,我卻漸漸的發現「罪」被我拋在後面,並且離我越來越遠了!

「轉身」或者「轉念」,怎麼說都行,這是個信仰追求的方向問題!可惜這個重要的「大問題」使我「我」同行在「理性的曠野」里繞行了好多年!

「天國近了,你們要悔改」。悔改而做「好人」?不!是悔改而接受審判——十字架所顯明出來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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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源湛寂 發表於 2008-9-25 22:50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東北老兵 於 2008-9-25 22:38 發表 [願與佛徒「真源湛寂 」兄竭誠論「道」 - 基督家園 -  backchina.com]  
這個問題要從兩方面來看好些:

1- 在 神,他看不見「我」;只看見「獨生子」,也就是我與耶穌基督的靈聯結在一起的那個生命。

2- 在我,我看見「我」(罪人);記住這個身份,也就是我隨同私慾罪孽深重的那個生 ...


老兵的表述方式很獨特。 THAT IS FINE.
就用你的方式吧。 我的觀點是, 你那個「罪的我」, 沒有徹底轉成「獨子」的時候, 沒法得永生。
至於大家說, 要依靠神也好, 靠耶穌也好, OK。  

大家都希望能帶著「罪的我」去得永生。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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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東北老兵 發表於 2008-9-25 23:25 | 只看該作者
大家都希望能帶著「罪的我」去得永生。 呵呵


這就是信仰實質性的根本問題!這種「希望」(慾望)就是隱藏在罪人潛意識裡面的某種詭詐存在的顯出。

犯了罪,又不想接受律法審判,就使出種種巧計來說服自己的良心,自欺欺人的幻想可以免罪。

「罪的工價乃是死」。聖經里從來沒有說過「舊人」因著信耶穌可以「免罪不死」;聖經里只是應許因著信耶穌而「生」的「新人」可以進入永生。

「希望能帶著『罪的我』去得永生」的這些「大家」實質上還是「左盜」,看不見 神,也不想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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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源湛寂 發表於 2008-9-25 23:30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東北老兵 於 2008-9-25 23:25 發表 [願與佛徒「真源湛寂 」兄竭誠論「道」 - 基督家園 -  backchina.com]  


這就是信仰實質性的根本問題!這種「希望」(慾望)就是隱藏在罪人潛意識裡面的某種詭詐存在的顯出。

犯了罪,又不想接受律法審判,就使出種種巧計來說服自己的良心,自欺欺人的幻想可以免罪。

「罪的工價 ...


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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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東北老兵 發表於 2008-9-25 23:40 | 只看該作者
帶著「罪性」努力「守律法」守得最成功的,「不吃也不喝」的施浸約翰又怎麼樣?他最後「得勝」了?聖經里給我的看見是他還是「跌倒」了,死在監獄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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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東北老兵 發表於 2008-9-25 23:47 | 只看該作者
十字架!對於一切罪人,這,就是避不開也繞不過的絕對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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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源湛寂 發表於 2008-9-25 23:52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東北老兵 於 2008-9-25 23:40 發表 [願與佛徒「真源湛寂 」兄竭誠論「道」 - 基督家園 -  backchina.com]  
帶著「罪性」努力「守律法」守得最成功的,「不吃也不喝」的施浸約翰又怎麼樣?他最後「得勝」了?聖經里給我的看見是他還是「跌倒」了,死在監獄里。



請介紹一下《施浸約翰》他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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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東北老兵 發表於 2008-9-25 23:57 | 只看該作者
基督徒必須認識、必須清楚自己生命成分中實際存在的兩面性,絕不能「鬍子眉毛一把抓」!

使徒保羅一時說「我活著就是基督」;另一時又說「我是罪人中的罪魁」。這是怎麼回事?難道不應該去仔細查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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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說實相 發表於 2008-9-26 00:07 | 只看該作者
讚歎老兵與真源的對話,說到點子上來了,看了很歡喜。基督教與佛教的體系很不同,道理好像也大相徑庭,可是最最本質的作用卻是一樣----徹底改變這個貪婪自私的我。這才是各度有緣呢。

但是對想要走捷徑貪便宜的,不管你按照哪一個教,都是一樣的無用。

[ 本帖最後由 一說實相 於 2008-9-26 00:1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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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suo 發表於 2008-9-26 00:11 | 只看該作者
對話強過對罵,誰都知道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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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說實相 發表於 2008-9-26 00:14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sousuo 於 2008-9-26 00:11 發表 [願與佛徒「真源湛寂 」兄竭誠論「道」 - 基督家園 -  backchina.com]  
對話強過對罵,誰都知道呀。


兄弟啊,僅僅是態度好的對話還是不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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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suo 發表於 2008-9-26 00:15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9樓 一說實相 的帖子

當然當然,還得以誠相待,推心置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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