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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級貝殼核心
原帖由 zhiyuanjun 於 2008-6-27 01:04 發表 與在克拉瑪依火場上用「大家不要動,讓領導先走」攔阻小學生逃生,導致數十官員衣冠楚楚走出火場而數百小學生死傷相比,那個更虛偽?!那些官員如今都陞官了,也沒見那個被「取消擔任政府職務資格」啊?對一個普通年輕教師和那些經過D多年教育的DY幹部,哪個的道德標準應要求更高?那些罵FPP的,良心都讓狗吃了?!
據很多生還者事後回憶,當大火剛剛燃起時,有人大聲在喊:大家都坐下,不要動!讓領導先走!這個說法並沒有得到政府部門的正面答覆,但卻得到了大多數當事人的默認。一個不爭的事實是,當天參加活動並就坐前排距離起火處最近的克市領導、教委領導幾十人都成功逃生,沒有一人死亡。 當時在現場的領導中,有克市副市長趙蘭秀、新疆石油管理局副局長方天錄、克拉瑪依市教委副主任、新疆石油管理局教育培訓中心副主任唐健等,後來法院認定他們未組織疏散學生而只顧自己逃生,對嚴重傷亡後果負有直接責任,分別因玩忽職守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五年和五年。南方都市報記者王吉陸 http://news.sohu.com/20061208/n246892144.shtml
使用道具 舉報
http://news.sohu.com/20060206/n241693267.shtml 克拉瑪依的大火併沒有引起其他地方政府官員足夠的重視,此後在中國各地相繼發生的災難可以佐證這種推測,其中「最著名」的一次是2000年底的洛陽大火。 當時的《南方周末》記者李玉霄在採訪完洛陽大火后寫了一篇名為「活在假設中」的採訪手記,在這篇文章的末端,他這樣寫道: 「透過洛陽大火,你可以從肇事者,到現場人員,到經營者,再到政府管理人員,進而推及負有相關責任的領導,看看他們都是怎麼做的,看看他們都是何表現。你會發現,這每一個環節上的身份、地位、對社會的義務各不相同的人,好像都在或多或少地漠視生命,好像都在拿法令法規不當回事,好像都不在本本分分盡職盡責。」 這場大火讓歌舞廳中的309條生命頃刻間灰飛煙滅。生命被漠視到什麼地步,才會發生如此重大的「意外」傷亡?更讓人難過的是,洛陽大火並非2000年漠視生命的惟一案例,在那一年還發生了若干起無法排除人禍的慘劇: 3月11日,江西萍鄉市上粟縣石嶺鞭炮廠發生特大爆炸案,當場炸死33人 3月29日,河南焦作市錄像廳發生特大火災,74人在大火中喪生。 4月6日,山東省德州市美麗華大酒店發生火災,13人被燒死。 6月13日,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區發生沉船事故,19人死亡。 6月22日,四川省合江縣「榕建」渡輪翻沉,130人死亡。 6月30日上午,重慶墊江縣沙坪鎮特大鞭炮爆炸事故,10人死亡。 …… 這些類似的災難發生之後,沒有人出來道歉、主動承擔責任,甚至有的政府官員還互相推委責任。而故事的結局也大體相仿,某幾個直接責任人(大多為老闆)被判罰,傷亡者或其親屬得到數額不等的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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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星貝殼精英
原帖由 buweizhai 於 2008-6-27 09:47 發表 范跑跑的言論只會混淆視聽,讓更多的人逃避自己的責任,逃避自己作為社會的人應該承擔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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