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澳大利亞使館、領事館及其工作人員和運載工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任何地方,任何人都必須遵從國家法律和法規,沒有例外.全國下半旗哀悼三日是國務院頒布的法規,不遵守就該處罰,公安局領導出面勸告,值勤警察不執法,這是有法不依.平日里對老百姓違規那可是一五一十的罰,還不服氣的話,拘留十五天決不含糊.對洋人,雖說國人身上的奴顏媚骨是祖先遺傳下來的,但若作個定量分析的話,領導幹部要比平民百姓多好幾倍. 這麼說吧,估計領導幹部和准領導幹部,他們身上的骨頭幾乎都是那種材料作的.(真正的共產黨員除外)不然的話,怎麼會那麼「棉條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