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嘁喳網友之<豬八戒理論>的鑒定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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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天路 發表於 2008-4-3 14:01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Deux 於 2008-4-3 10:52 發表


嗯,這就是所謂聖戰的來由吧。很高興政教合一已經成為歷史,更高興是生在中國。


Deux網友的冷戰思維還是很強烈呀,有不同意見就聯想到「聖戰」,就聯想到「政教合一」?

這種統一思想,逆我者即異類的思維在中國並不鮮見,如同文革中「反我即反黨,反我即反社會主義」的口號一樣。

生在中國並不是件多麼可喜的事,除非你是既得利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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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ux 發表於 2008-4-3 16:48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同行天路 於 2008-4-3 15:01 發表
Deux網友的冷戰思維還是很強烈呀,有不同意見就聯想到「聖戰」,就聯想到「政教合一」?

這種統一思想,逆我者即異類的思維在中國並不鮮見,如同文革中「反我即反黨,反我即反社會主義」的口號一樣。

生在中國並不是件多麼可喜的事,除非你是既得利益者。
...


閣下的話很cnn嘛。我是從「猛獅」聯想到聖戰的。原來還是我有冷戰思維。呵呵,嘴長在你身上,想這麼說就這麼說吧。

是啊,這種「逆我者即異類」的思想是不少。所以布希才會把反恐戰爭說成是文明的衝突。現在的世界,不見得比冷戰時期好多少。

你會說出「生在中國並不是件多麼可喜的事」這樣的話,我就知道跟你沒什麼好談的了。扣帽子你很在行啊,那我就算是既得利益者吧。中國是窮,中國人也是累,中國還有很多糟糕的地方,但是這些都不妨礙我愛我的國家。我是中華文明,土地,人民的既得利益者,滿意了嗎?接下來是什麼?關塔那摩?waterboar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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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竹青青 發表於 2008-4-3 16:52 | 只看該作者
東北老兵和同行天路是在大陸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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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8-4-3 23:56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buffer 於 2008-4-3 09:21 發表
我在回家的路上一直思考你的這個問題。

不是沒有理由答你,而是覺得我的這些理由,只對信神的人才成立。對你是無效的。

怎麼繼續討論下去,還不陷入轉圈拉鋸,挺難。


說說你的「理由」。
1)我不能確定有沒有「神」,但是我100%肯定:假如有神,這個神也絕對不會是基督教的那個令人噁心的「神」耶和華/耶穌。
2)基督教的「愛人如己」其實就是X子的貞節牌坊。詳細論證請參見我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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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ffer 發表於 2008-4-4 00:18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4 嘁哩喀喳 的帖子

16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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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東北老兵 發表於 2008-4-4 03:5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2 Deux 的帖子

哦,"猛獅"一詞使您聯想到"聖戰"? 也對,基督徒一般把這稱為"屬靈的爭戰";與穆斯林的"聖戰"有著本質上的區別.

明確的說我現在只是打"保衛戰",而不是在主動挑釁進攻誰;現實裡面對真正的邪惡和犯罪,我才會採取主動進攻.

"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辯". 這是每一個基督徒的神聖天職,只要他(她)具備進行這爭辯的身量. 如果誰以為基督徒只是逢人就毫無原則的"握手行禮",逆來順受以示謙恭 ... ... 那可就錯了!

網路上,在污言穢語之外的正常真理辯論中,我們有很充分的自由進行"自衛";唯一前提是 ------ 不以口(筆)犯罪.
不是依靠勢力不是依靠才能惟靠耶和華的靈方能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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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東北老兵 發表於 2008-4-4 03:54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3 子竹青青 的帖子

同行天路俺不知道來自何方,東北老兵確在中國大陸,目前還沒機會吃正宗西餐啊.
不是依靠勢力不是依靠才能惟靠耶和華的靈方能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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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8-4-4 04:39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buffer 於 2008-4-4 00:18 發表
神要是沒個標準,無原則地對人任意使用祂的主權,make 你做這做那。那麼的確,是殘暴。

然而神若是有祂的原因,恆遠不變的準則,那麼祂的作為,對信祂的人(哪怕是懲罰在自己身上),就不殘暴,而是公義。

對不信祂的人(哪怕這懲罰和自己沒關係),也會感到殘暴。


「然而神若是有祂的原因,恆遠不變的準則」??什麼原因?什麼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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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東北老兵 發表於 2008-4-4 04:52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嘁哩喀喳 於 2008-4-4 04:39 發表
「然而神若是有祂的原因,恆遠不變的準則」??什麼原因?什麼準則??


慈愛+公義=上帝的自我.

就是這個原因,也就是這個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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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8-4-4 04:54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東北老兵 於 2008-4-4 04:52 發表


慈愛+公義=上帝的自我.

就是這個原因,也就是這個準則.


答非所問。請問:耶和華/耶穌大規模屠殺嬰兒你又怎麼解釋?總不是預言了吧?
1)我不能確定有沒有「神」,但是我100%肯定:假如有神,這個神也絕對不會是基督教的那個令人噁心的「神」耶和華/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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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ffer 發表於 2008-4-4 04:55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8 嘁哩喀喳 的帖子

神的原則有很多,人豈能盡知。不過舉例一二尚倒不難,聖經上記載的,比如這個:
羅馬書
12:19        親 愛 的 弟 兄 , 不 要 自 己 伸 冤 , 寧 可 讓 步 , 聽 憑 主 怒 。 ( 或 作 讓 人 發 怒 ) 因 為 經 上 記 著 , 主 說 , 伸 冤 在 我 。 我 必 報 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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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8-4-4 04:58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1 buffer 的帖子

你說的這個「原則」和耶和華/耶穌大規模屠殺嬰兒有什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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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東北老兵 發表於 2008-4-4 05:13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2 嘁哩喀喳 的帖子

你先舉證,然後咱們就事論事. 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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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ffer 發表於 2008-4-4 05:2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2 嘁哩喀喳 的帖子

說明神有絕對的主權啊。祂若要伸手」報應「,誰能攔得了?誰又有權力去」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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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8-4-4 05:29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東北老兵 於 2008-4-4 05:13 發表
你先舉證,然後咱們就事論事. 怎樣?



聽其言,說的比唱的還好聽。觀其行嘛,耶穌的狠毒天下第一。


聽其言,說的比唱的還好聽:

愛 是 恆 久 忍 耐 , 又 有 恩 慈 。 愛 是 不 嫉 妒 。 愛 是 不 自 誇 。 不 張 狂 。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 易 發 怒 。 不 計 算 人 的 惡 。 不 喜 歡 不 義 。 只 喜 歡 真 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 凡事 盼望 。凡 事忍 耐。 愛 是 永 不 止 息

觀其行,嘿嘿,大家自己判斷:
=====================================================
「聖經」選讀:殺光「男女,孩童,吃奶的」

撒母耳記上
15:2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在路上亞瑪力人怎樣待他們,怎樣抵擋他們,我都沒忘。
15:3 現在你要去擊打亞瑪力人,滅盡他們所有的,不可憐惜他們,將男女,孩童,吃奶的,並牛,羊,駱駝,和驢盡行殺死。

接下來的是有些戲劇性:掃羅遵照耶和華的命令,「用刀殺盡亞瑪力的眾民」,但是掃羅卻貪財,捨不得把亞瑪力的牛啊羊啊全都殺死:

撒母耳記上15:9 掃羅和百姓卻憐惜亞甲,也愛惜上好的牛,羊,牛犢,羊羔,並一切美物,不肯滅絕。凡下賤瘦弱的,盡都殺了。

於是,耶和華不高興了:

15:10 耶和華的話臨到撒母耳說,
15:11 我立掃羅為王,我後悔了。因為他轉去不跟從我,不遵守我的命令。撒母耳便甚憂愁,終夜哀求耶和華。

嘁哩喀喳評論:耶和華命令掃羅殺死亞瑪力所有的「男女,孩童,吃奶的」。顯然,這是連吃奶的嬰兒一起殺。耶和華/耶穌真不愧是基督徒們的「慈愛的天父」啊。(註:之所以說耶和華/耶穌,是因為基督教的「三位一體」的信仰。)

=====================================================
「聖經」選讀:「使少男,童女,吃奶的,白髮的,盡都滅絕」

申命記

32:19 耶和華看見他的兒女惹動他,就厭惡他們,
32:20 說,我要向他們掩面,看他們的結局如何。他們本是極乖僻的族類,心中無誠實的兒女。
32:21 他們以那不算為神的觸動我的憤恨,以虛無的神惹了我的怒氣。我也要以那不成子民的觸動他們的憤恨,以愚昧的國民惹了他們的怒氣。
32:22 因為在我怒中有火燒起,直燒到極深的陰間,把地和地的出產盡都焚燒,山的根基也燒著了。
32:23 我要將禍患堆在他們身上,把我的箭向他們射盡。
32:24 他們必因飢餓消瘦,被炎熱苦毒吞滅。我要打發野獸用牙齒咬他們,並土中腹行的,用毒氣害他們。
32:25 外頭有刀劍,內室有驚恐,使人喪亡,使少男,童女,吃奶的,白髮的,盡都滅絕。

大家看看,惹惱了基督徒們「慈愛的天父」耶和華/耶穌是什麼下場?「使少男,童女,吃奶的,白髮的,盡都滅絕」!


=====================================================

「聖經」選讀:殺光燒光搶光例一(女人孩子不留一個)

申命記2:31 耶和華對我說,從此起首,我要將西宏和他的地交給你。你要得他的地為業。
32 那時,西宏和他的眾民出來攻擊我們,在雅雜與我們交戰。
33 耶和華我們的神將他交給我們,我們就把他和他的兒子,並他的眾民,都擊殺了。
34 我們奪了他的一切城邑,將有人煙的各城,連女人帶孩子,盡都毀滅,沒有留下一個。
35 惟有牲畜和所奪的各城,並其中的財物,都取為自己的掠物。

申命記3:2 耶和華對我說,不要怕他。因我已將他和他的眾民,並他的地,都交在你手中。你要待他像從前待住希實本的亞摩利王西宏一樣。
3 於是耶和華我們的神也將巴珊王噩和他的眾民都交在我們手中。我們殺了他們,沒有留下一個。
4 那時,我們奪了他所有的城,共有六十座,沒有一座城不被我們所奪。這為亞珥歌伯的全境,就是巴珊地噩王的國。
5 這些城都有堅固的高牆,有門有閂。此外還有許多無城牆的鄉村。
6 我們將這些都毀滅了,像從前待希實本王西宏一樣,把有人煙的各城,連女人帶孩子,盡都毀滅。
7 惟有一切牲畜和城中的財物都取為自己的掠物。

60座城!!!「連女人帶孩子,盡都毀滅」!這就是耶和華的「愛」。
=====================================================
1)我不能確定有沒有「神」,但是我100%肯定:假如有神,這個神也絕對不會是基督教的那個令人噁心的「神」耶和華/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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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ffer 發表於 2008-4-4 05:33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5 嘁哩喀喳 的帖子

報應的時候,是血腥了些。但這就像鏡子,你前面做的善,後面在神面前就得著善待。你前面做的血腥,後面在神面前就得著血腥。

神若是失了這個原則,我反倒認為祂的」愛「太虛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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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8-4-4 05:35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buffer 於 2008-4-4 05:33 發表
報應的時候,是血腥了些。但這就像鏡子,你前面做的善,後面在神面前就得著善待。你前面做的血腥,後面在神面前就得著血腥。

神若是失了這個原則,我反倒認為祂的」愛「太虛假。



報應誰啊?那些被耶和華/耶穌屠殺的嬰兒們犯什麼罪了?
1)我不能確定有沒有「神」,但是我100%肯定:假如有神,這個神也絕對不會是基督教的那個令人噁心的「神」耶和華/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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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ffer 發表於 2008-4-4 05:38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6 buffer 的帖子

chico 好像這兩天也講了個故事。一個國王率兵去攻打另一個國家。一個佛祖想要世尊去化解,甚至最後不惜親自動用神通,轉移了全城的居民。可結果照樣失敗了。

神的報應,是鐵律。除了祂自己有權柄賜恩典以外,誰也逃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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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8-4-4 05:4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8 buffer 的帖子

再問:報應誰啊?那些被耶和華/耶穌屠殺的嬰兒們犯什麼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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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東北老兵 發表於 2008-4-4 05:44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5 嘁哩喀喳 的帖子

首先向嘁大力士致敬!

然後先放下一句中國成語: 鋤惡務盡.

這句成語說的對嗎?
不是依靠勢力不是依靠才能惟靠耶和華的靈方能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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