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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apleTree 於 2008-1-7 23:29 發表 「和尚」們不怕殺人,因為殺人就是渡人; 「和尚」們不怕作惡,因為作惡是教育人; 「和尚」們不怕是非不分,因為是非不分就悟了。
原帖由 MapleTree 於 2008-1-8 00:20 發表 不用定,人人都是罪人。
原帖由 問? 於 2008-1-8 00:35 發表 人人都沒罪,包括你在內。
原帖由 MapleTree 於 2008-1-8 00:58 發表 你敢說世界上沒有殺人犯嗎? 俺又見識了:殺人無罪!
原帖由 問? 於 2008-1-8 01:29 發表 此罪非彼罪。 殺人有罪,是對被殺者而言。跟神沒關係。我說的罪是說原罪,人沒有原罪。
原帖由 MapleTree 於 2008-1-8 01:45 發表 是啊是啊,人沒有原罪。那犯罪的人跟誰學的?
原帖由 問? 於 2008-1-8 02:28 發表 這是另一個問題。 我只是告訴你。人害人欠人的,偷東西欠物主的,不孝順欠父母的。不好好學習欠黨和國家。。 但人不欠神什麼,人生下來也不是罪人。很簡單!
原帖由 MapleTree 於 2008-1-8 02:37 發表 事不關己,高高掛起。這句話就是佛學害處的一個體現,因為這句話的潛台詞就是「緣」,你心中認為他們是前世註定的孽緣,所以與你無關,所以你不必管。。。
殺人的果真只欠被殺的嗎?如果那樣的話,就讓我們來冤冤相報吧!何必還要公檢法?
原帖由 問? 於 2008-1-8 02:56 發表 潑髒水沒有這種潑法,捕風捉影也要有點影啊! 佛學啥時候主張「事不關己高高掛起」?說說看。。。 邏輯混亂。 我說殺人欠被殺的,沒說只欠被殺的。。。 就算只欠 ...
原帖由 問? 於 2008-1-8 02:56 發表 我說殺人欠被殺的,沒說只欠被殺的。。。 就算只欠被殺的,也未必不需要公檢法。 就算不需要公檢法,不知道這跟「事不關己」有啥關係? 就算跟「事不關己」有關係,這又干神什麼事?
原帖由 MapleTree 於 2008-1-8 03:03 發表 要想說明這件事,要從潛移默化談起。。。(省略1001個字) 好,明白了什麼叫做潛移默化,我們再來看,為什麼中國文化中有「事不關己高高掛起」這樣的現象?。。。(省略365個字) 所以,怎一個「 ...
原帖由 MapleTree 於 2008-1-8 03:09 發表 這段話俺倒是同意得直點頭。 殺人的不僅僅欠被殺的; 殺人的(犯罪的)都是自己的罪性的結果,和神沒什麼關係。
原帖由 問? 於 2008-1-8 03:11 發表 都不說別的了,啥叫緣?說說看。 因緣因緣,因和緣有區別嗎?
原帖由 問? 於 2008-1-8 03:12 發表 跟神沒關係,所以不欠神的。證畢!
原帖由 MapleTree 於 2008-1-8 03:21 發表 在佛教里,不僅因和緣沒有區別,因和果也沒有區別,因為在這件事上的因,同時也是另外一件事的果。 當然,這是因為你們短視的結果,是另外一個話題,這裡就不展開了。
原帖由 問? 於 2008-1-8 03:27 發表 真的嗎? 那幹麼要用三個不同的字?用一個不就完了?
原帖由 MapleTree 於 2008-1-8 03:23 發表 殺人的與被殺的可能還「沒有關係」呢,難道殺人的就不欠被殺的了嗎?
原帖由 MapleTree 於 2008-1-8 03:29 發表 我問你,如來有幾個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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