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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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嘁哩喀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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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Crossing 討論:「聖經」明確地不鼓勵婚姻,你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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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sicacandy 發表於 2007-3-8 14:16 | 只看該作者
沒必要爭,也沒有必要解釋。
樂意信的就信,不樂意信的就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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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7-3-8 15:46 | 只看該作者
基督徒們既然相信「聖經」,而「聖經」有明確地不鼓勵基督徒們結婚,基督徒們為什麼不努力保持獨身呢?

這不是要爭什麼,這是是要揭露基督徒們的***虛偽***,讓世人看看基督徒們是如何強姦「聖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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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sicacandy 發表於 2007-3-9 21:4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2 嘁哩喀喳 的帖子

神並沒有不鼓勵基督徒結婚。相反他是祝福婚姻的。
正象前面有人所說的,因為你的不信,所以在你解讀聖經的時候,也充滿了negative的。所以我說沒必要爭,因為信與不信的人精神分別就是活在兩個世界的。當你用自己的意識強加在基督徒的意識上,非要以聖經里的隻言片語來炮轟基督徒的時候,非基督徒的你不是在「強姦」那些基督徒的意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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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 發表於 2007-3-10 02:0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3 jessicacandy 的帖子

「樂意信的就信,不樂意信的就別信」

你們這一會又裝好人,當初非得要在公立學校教神創論,干擾教學秩序的時候又不這麼說了
多喱咪化嗦啦柒哆!!!(1 2 3 4 5 6 7)
飛行麵條怪與你同在!拉麵!
http://zh.wikipedia.org/wiki/飛行麵條怪物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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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7-3-10 02:02 | 只看該作者
〉〉神並沒有不鼓勵基督徒結婚。相反他是祝福婚姻的。

請問,按照你的信仰,」聖經「是不是」神「的話?主帖里引用的經文明明白白不鼓勵婚姻,連不鼓勵婚姻的原因也說得很清楚,你怎麼解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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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ossing 發表於 2007-3-10 09:32 | 只看該作者
簡要說明如下:

聖經有主幹,有分支。
主幹就是直接來自神的話,分支就是對神的話的解釋,作者往往把神的話和自己的心得分別清楚,以免誤解。
我們領受聖經當然是領受神的話,通過聖經作者的解釋對神的話有更深的了解。但是各人所領受的恩賜不一樣,環境不一樣,所以各人對神的話理解也有差異。你不能把作者明確說是自己意見的話當成神的話,更不能把自己交給人,而不是交給神。
下面分析一下哥林多前書第七章:

1 論到你們信上所題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
2 但要免淫亂的事,男人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
6 我說這話,原是准你們的,不是命你們的。
7 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只是各人領受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
8 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
9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
10 至於那已經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說,妻子不可離開丈夫。
12 我對其餘的人說,不是主說,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
25 論到童身的人,我沒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憐恤,能作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見告訴你們
26 因現今的艱難,據我看來,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
40 然而按我的意見,若常守節更有福氣。我也想自己是被神的靈感動了。

從以上章節來看,保羅在給哥林多的信上表達了對那裡出現淫亂情況的擔憂,但是他並沒有從主那裡領受到很多的話,但按照他對自己的要求和恩賜,對怎樣避免淫亂和純潔侍奉主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裡面用了諸如「我說」「我的意見」「我說,不是主說」「我想」「我沒有主的命令」,都表明他的意見是和弟兄姊妹交流所用,不是個人必須遵守的戒條。

在保羅眼裡,神是不是真的不主張結婚呢?當然不是。2節說:男人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4節說: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這都體現出了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2:18)。」

既然是出於保羅的意見,是不是就不應列為聖經呢?當然不是,因為這清楚的給我們看見,神有命令的時候怎麼樣,神沒有命令的時候根據自己的恩賜和環境來處理相應的事(比如淫亂),這就是「膏油塗抹」。基督徒具體的生活環境很多都是特異的,不一定時時被聖靈光照,這時候就需要象保羅那樣嚴格要求自己。

我們不應該斷章取義。僅僅從第九節就推出「聖經不鼓勵結婚」,然後把所有的人都想象成保羅認為「基督徒都不應該結婚」是極端錯誤的。如果僅僅憑一節聖經就推出結論,是不是從創世紀2章18節,林前7章2-6節推出基督徒一定要結婚嗎?如果你不願意領受聖靈僅僅從字面上就推論,那至少也應該取一個平均值吧,不能看到北京是冬天就說悉尼也是冬天。如果有聖靈的指引,這些都不是問題,自然讓你會判斷哪些來自於神,哪些來自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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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sicacandy 發表於 2007-3-11 23:15 | 只看該作者
Crossing說的很好,尤其是斷章取義這個詞。如果你用平和的心態去閱讀聖經,而不是抵觸的心態,我想現在論壇上就沒有這麼多罵基督徒的人了。在你沒有好好讀過聖經,i mean the whole of bible之前,請別輕易就下任何論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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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sicacandy 發表於 2007-3-11 23:24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4 常常 的帖子

你們這一會又裝好人,當初非得要在公立學校教神創論,干擾教學秩序的時候又不這麼說了

嘿嘿,偶不知道你在說什麼,解釋解釋給我聽。在中國?在歐洲?

好人不用裝,好人也好壞人也好,神自有評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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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7-3-12 07:2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23樓 jessicacandy

〉〉神並沒有不鼓勵基督徒結婚。相反他是祝福婚姻的。

不要就會喊口號。主帖里引用的「聖經」說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連不鼓勵婚姻的原因時說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你不會患了選擇性文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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