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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guanjin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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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ux 發表於 2007-1-5 14:02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guanjinman 於 2007-1-5 11:36 發表
再說說善惡:父母有瓶外用藥水要放在一個地方不能讓他們的小孩子拿到(不小心喝了就有禍了),他們覺得還是不放心在瓶子上作上記號,並告訴孩子不要碰這個有記號的瓶子還說喝了就得上醫院的。當時孩子當然知道會服從他父母的話,然而有人過來說孩子你把那瓶葯喝了,那葯是營養豐富的喝了就和你父母一樣強壯了,孩子說那葯不能碰父母說喝了得上醫院的。那人卻說你父母這麼作是想把那好東西留給他們自己喝。接下來就是考驗那孩子是否依從父母的話還是那人,孩子有自由選擇的餘地。我們人類的光景就如同這個孩子沒聽從他父母的話。孩子喝了後身體不舒服都是孩子自找的,如同我們的生老病死。


真實佩服你們啊,這樣的話也能說的出來?

只要那個孩子還是「孩子」,那麼不論為什麼原因他誤服了不該吃的藥物,不管他自己有沒有責任,有多大的責任,可以肯定的是,最大的責任都歸於他的父母,或者確切一點說,他的監護人!因為他們沒有履行好監護任務!只要他們沒有把葯放在孩子接觸不到的地方,就是他們的失職!

什麼叫孩子自找的?這種話我聽著都覺得是犯罪啊。把你的孩子叫來,你先跟他說一瓶葯不能吃。看看我有沒有本事騙他吃下去!別告訴我你的孩子已經18歲了!

這是常識!

算了,在這裡待的越來越覺得噁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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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宰的羔羊 發表於 2007-1-5 14:20 | 只看該作者
To Deux:
根據guanjinman的帖子,人類的律法是不適合用在上帝身上的。
這個你想想也應該明白。
沙達姆殺了148個什葉派的人就被判處反人類罪。最後絞刑。
如果你把這個律法用到上帝身上的話,那麼上帝也要判反人類罪了。
從來沒有人在法庭起訴過上帝,顯然上帝不適用於人類的法律。

另外這個例子確實不怎麼好。上帝是可以免罪的,人可不行。
上帝說地上的動物都是給人吃的,你今天去殺個野生保護動物吃了可就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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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ux 發表於 2007-1-5 14:20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guanjinman 於 2007-1-5 11:36 發表
列舉上帝殺嬰 說明上帝殘暴之極,我倒要說說上帝曾經用洪水滅世只剩一家八口(當然裡面有婦女老人嬰兒...),該用什麼字眼形容?
不信的都說嬰兒無辜,這是人的眼光看法。
人類製造汽車 又銷毀汽車,當然這汽車不僅僅是沒用了被銷毀。幸好汽車不會說話不然一樣說人類殘暴
有時我們不小心踩死幾隻螞蟻不算什麼,當螞蟻大片來找吃的侵犯了人類的規則,想必我們不只是踩死幾隻而已了,而是用開水把它們給全軍覆沒(當然裡面也有剛出生的幼蟻)。在螞蟻的規則里它們一樣是無辜的,它們一樣認為人類殘暴之極。
不要拿人類的規則用在上帝身上,在上帝看來世人都犯罪(包括嬰兒帶有罪性),本應都該死,可是因著上帝的慈愛而存活。


呵呵,為神辯護的時候,總是會不自覺的把神與人進行類比。辯護不過去了,又會說神和人是不同的。

用什麼字眼形容?當然是殘暴了,而且是空前絕後的殘暴!

「......在上帝看來世人都犯罪(包括嬰兒帶有罪性),本應都該死,可是因著上帝的慈愛而存活。」

人類製造汽車,又銷毀,是因為人不是全能的,造不出不會損耗,又不會落後的汽車來。人不會認為他造的汽車,包括新車都是該銷毀的,只是因為人的慈愛而存活。人也不會認為他們對於汽車是慈愛的。實際上,如果一個人真愛一輛車,那麼即使車壞了也不會銷毀它。

人是殺死螞蟻。但是這時人不會說他們對螞蟻是公義的,仁慈的。殺死螞蟻也是無奈之舉。不是所有侵犯人類規則的都會被消滅。知不知道什麼是「自然保護區」?沒有給螞蟻建保護區是因為人還做不到。人不是全知全能的。這就是區別,懂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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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ux 發表於 2007-1-5 14:25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待宰的羔羊 於 2007-1-5 14:20 發表
To Deux:
根據guanjinman的帖子,人類的律法是不適合用在上帝身上的。
這個你想想也應該明白。
沙達姆殺了148個什葉派的人就被判處反人類罪。最後絞刑。
如果你把這個律法用到上帝身上的話,那麼上帝也要判 ...


呵呵,謝謝你的提示。

只不過薩達姆的反人類罪我覺得是有問題的。因為,一項罪名存在的基本原則應該是普適性。我不清楚薩達姆做的這件事的真正性質,但我知道有很多做了類似,或者更過分的事的人還在自己的位置上過得好好的。呵呵,不好意思,題外話。

我不會把什麼法律用到上帝身上的。沒那個興趣。他是誰啊?只是對一些匪夷所思,血肉橫飛的話感到不快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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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宰的羔羊 發表於 2007-1-5 14:43 | 只看該作者
說起這個,我想到徒徒們都宣稱上帝是公義的。
按照常規的看法,上帝只幫助猶太人,懲罰對猶太人不利的其他種族,一點也不公義。

我想站在徒徒們的角度來思考一下,是不是這個公義是指:
信他的人,死後去天堂,不信的人,死後下地獄?
這應該指我們的靈魂吧?對於我們的肉體,不管你信不信都得死。

那是不是上帝覺得殺不殺我們並不是對我們的懲罰,罰我們的肉體受苦或者把我們的靈魂罰入地獄才是對我們的懲罰呢?不過上帝又殺頭生算是對埃及人的懲罰,真是理解不了這位神大人的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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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guanjinman 發表於 2007-1-5 15:08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Deux 於 2007-1-5 14:02 發表


真實佩服你們啊,這樣的話也能說的出來?

只要那個孩子還是「孩子」,那麼不論為什麼原因他誤服了不該吃的藥物,不管他自己有沒有責任,有多大的責任,可以肯定的是,最大的責任都歸於他的父母,或者確切 ...


你認為父母為監護人,最大的責任都歸於他的父母。看看有多少的少年犯怎麼都不關他們的父母啊?假如你的孩子受騙殺人了,警察是抓你關起來還是你的孩子啊?人類始祖當時確實受惑被騙犯罪了,後來耶穌同樣受3次試探不過都抵擋了!

儘管這樣的比喻不能完全吻合神和人的關係,只是多少有點類似。我曾經不信的時候和你們也是一樣的,和傳道的也辯論過的,最終的信與不信不是靠辯論出來的

[ 本帖最後由 guanjinman 於 2007-1-5 15:1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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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7-1-5 15:15 | 只看該作者
孩子受騙殺人,孩子當然要被關起來,可是量刑的時候,是要考慮孩子沒有分辨是非的能力的。

同樣,按照「聖經」,亞當夏娃在吃那果子之前也沒有分辨是非善惡的能力。可是,沒有分辨是非善惡能力的人犯了一個小小的過錯,竟然惹得耶和華勃然大怒,哎,這基督教的「全知全能」的「神」就這麼一點氣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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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guanjinman 發表於 2007-1-5 15:23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Deux 於 2007-1-5 14:20 發表


呵呵,為神辯護的時候,總是會不自覺的把神與人進行類比。辯護不過去了,又會說神和人是不同的。

用什麼字眼形容?當然是殘暴了,而且是空前絕後的殘暴!

「......在上帝看來世人都犯罪(包括嬰兒帶有 ...


別都自以為是了,人類為了達到目的 不擇手段,別說愛汽車,當時口口聲聲說愛老婆,到後來殺了老婆的新聞都太多了。對了 為了拍片需要 不知道毀了多少新汽車,據說那艘拍片的「鐵達尼號」可是花了不少造一次毀一次。還有個自然保護區,別以為有了自然保護區動物都受到保護了,動物照樣有被宰殺的,只是相對說少被宰殺而已。還有現在中國,天子犯法不與庶民同罪的例子也是舉不勝舉。

[ 本帖最後由 guanjinman 於 2007-1-5 15:3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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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宰的羔羊 發表於 2007-1-5 15:42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guanjinman 於 2007-1-5 15:08 發表
你認為父母為監護人,最大的責任都歸於他的父母。看看有多少的少年犯怎麼都不關他們的父母啊?假如你的孩子受騙殺人了,警察是抓你關起來還是你的孩子啊?人類始祖當時確實受惑被騙犯罪了,後來耶穌同樣受3次試探不過都抵擋了


我們的靈魂是父母給的,耶穌的靈魂是上帝給的。他和上帝是一體的,就魂而言。如果,僅僅是假設,耶穌抵擋不住試探,背棄了上帝,上帝要罰他自己去地獄受苦嗎??
如果這個假設完全不成立,耶穌是絕不會背棄上帝的,=>試探又有什麼意義呢?

我覺得從正面理解是要容易很多。那你是怎麼皈依的呢??反面來理解總是困難重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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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guanjinman 發表於 2007-1-5 15:47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嘁哩喀喳 於 2007-1-5 15:15 發表
孩子受騙殺人,孩子當然要被關起來,可是量刑的時候,是要考慮孩子沒有分辨是非的能力的。

同樣,按照「聖經」,亞當夏娃在吃那果子之前也沒有分辨是非善惡的能力。可是,沒有分辨是非善惡能力的人犯了一個小 ...


人類始祖犯這個不是小錯啊,就是反叛,使得後人生下來就有罪性。當時亞當夏娃即便是沒有分辨是非善惡的能力但是知道吃了會有死的結局。明知顧犯嘛。中國歷史上就一句欺騙皇上的話就招滅門之禍,按你的說法也是小錯而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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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guanjinman 發表於 2007-1-5 15:52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待宰的羔羊 於 2007-1-5 15:42 發表


我們的靈魂是父母給的,耶穌的靈魂是上帝給的。他和上帝是一體的,就魂而言。如果,僅僅是假設,耶穌抵擋不住試探,背棄了上帝,上帝要罰他自己去地獄受苦嗎??
如果這個假設完全不成立,耶穌是絕不會背棄 ...


你都不承認有神的 居然承認人有靈魂了,接下來還說明靈魂有誰賦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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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宰的羔羊 發表於 2007-1-5 15:54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guanjinman 於 2007-1-5 15:47 發表
人類始祖犯這個不是小錯啊,就是反叛,使得後人生下來就有罪性。當時亞當夏娃即便是沒有分辨是非善惡的能力但是知道吃了會有死的結局。明知顧犯嘛。中國歷史上就一句欺騙皇上的話就招滅門之禍,按你的說法也 ...


我覺得把上帝比做皇上是對上帝大不敬。皇上的地位可都是上帝給的。赫赫
另外,如果我接下去說,是的,你說得沒錯,欺瞞皇帝要滅門,但是這說明了皇帝的殘暴,然道
你準備說但是上帝罰我們世世代代都有罪說明了上帝的仁慈,因為上帝沒有滅門?
那古代君王如果罰那個欺瞞他的人世世代代都做奴隸是不是也是仁慈的?或者說相對於滅門是仁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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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宰的羔羊 發表於 2007-1-5 15:56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guanjinman 於 2007-1-5 15:52 發表


你都不承認有神的 居然承認人有靈魂了,接下來還說明靈魂有誰賦予......


這位同學你肯定沒看我現在被置頂的帖子吧。
我什麼時候說過我不承認神了??我們是討論,不能亂講話啊。

而且我嘗試理解你所理解的東西。我也說過,有些東西不妨暫時相信是對的,不然我們根本沒法討論,是吧?

否則我到你的帖子里來說,上帝更本是不存在的,你們都是在騙人,版主肯定認為我是在謾罵。對吧?
同樣,你也不能說,你根本不相信上帝,所以你無法討論聖經上說得或者徒徒們推論出來的。對吧?

[ 本帖最後由 待宰的羔羊 於 2007-1-5 16:0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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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guanjinman 發表於 2007-1-5 16:16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待宰的羔羊 於 2007-1-5 15:56 發表


這位同學你肯定沒看我現在被置頂的帖子吧。
我什麼時候說過我不承認神了??我們是討論,不能亂講話啊。

而且我嘗試理解你所理解的東西。我也說過,有些東西不妨暫時相信是對的,不然我們根本沒法討論, ...


中國歷代都認為欺君為大罪都招滅門,不過不能說每個皇上都殘暴,被人稱讚的皇上也不少的。

你應該稱疑神論者差不多。既然承認靈魂,那麼電腦有人製造,軟體有人編寫放進去,人的靈魂不是上帝的作為還會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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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宰的羔羊 發表於 2007-1-5 16:32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guanjinman 於 2007-1-5 16:16 發表


中國歷代都認為欺君為大罪都招滅門,不過不能說每個皇上都殘暴,被人稱讚的皇上也不少的。

你應該稱疑神論者差不多。既然承認靈魂,那麼電腦有人製造,軟體有人編寫放進去,人的靈魂不是上帝的作為還會是誰?



我真是冤枉死了。「我們的靈魂是我們的父母給的」,這句話我是從論壇上面看來的。看來那個傢伙不是基督徒啊。我被騙了。他說上帝只造了亞當,夏娃和耶穌三個人的靈魂。 我還就信以為基督徒都是這麼理解的呢。

原來正式的理解應該是靈魂都是上帝給的。我明白了。
那麼我的原罪是父母通過肉體遺傳給我的?我的肉體死了為什麼原罪還跟著我不放啊??
還是上帝給我靈魂的時候,把原罪加進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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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guanjinman 發表於 2007-1-5 16:41 | 只看該作者
人不能靠假設什麼邏輯證明上帝。上帝的存在不是靠科學方法證明出來的結果。光既是波又是粒子尚且難以用邏輯理解,最後來個什麼哲學觀點矛盾的統一體來說明了,更何況神呢?
數學的拓撲學里有個克萊因瓶只能在四維空間里表現完整,在三維必須做成相交。就多了一維人都無法想象了。

克萊因瓶是一個事實上處於四維空間中的曲面。在我們這個三維空間中,即使是最高明的能工巧匠,也不得不把它做成自身相交的模樣;就好象最高明的畫家,在紙上畫扭結的時候也不得不把它們畫成自身相交的模樣。

克萊因瓶詳見http://www.oursci.org/magazine/200108/01080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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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宰的羔羊 發表於 2007-1-5 16:51 | 只看該作者
恩,你說得是。所以我從來沒有想過要去證明上帝他老人家存不存在。
不過你還沒回答我的問題呢。
最好連我的被置頂的帖子裡面的問題也幫忙回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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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ux 發表於 2007-1-5 17:10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guanjinman 於 2007-1-5 15:08 發表


你認為父母為監護人,最大的責任都歸於他的父母。看看有多少的少年犯怎麼都不關他們的父母啊?假如你的孩子受騙殺人了,警察是抓你關起來還是你的孩子啊?人類始祖當時確實受惑被騙犯罪了,後來耶穌同樣受3 ...


呵呵,這麼簡單的問題還要問我啊?抓誰取決於孩子的年齡。就這麼回事。一個10歲的孩子哪怕是故意殺人,警察也不能抓他。但是父母要承擔賠償責任。

當然了,這是我們人間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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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ux 發表於 2007-1-5 17:18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guanjinman 於 2007-1-5 15:47 發表
人類始祖犯這個不是小錯啊,就是反叛,使得後人生下來就有罪性。當時亞當夏娃即便是沒有分辨是非善惡的能力但是知道吃了會有死的結局。明知顧犯嘛。中國歷史上就一句欺騙皇上的話就招滅門之禍,按你的說法也是小錯而已吧.


哈哈,越來越有趣了。我忍不住要笑出聲來了。

欺騙皇上一句話本來就是小錯啊。有什麼問題?皇上要小題大做,抄家滅門是因為他有這個權勢啊。你知不知道到了民國時期,紫禁城裡的溥儀被那些太監欺負到什麼程度了?他那時也沒有辦法,只有忍著了,沒權勢了嘛。況且有誰說這些行為是公義、仁慈的了?誰會在現在這個時代為皇帝的殘暴行為辯護?有被稱頌的皇帝,也只是稱頌他做得好的事啊。沒人說哪個皇帝連抄家滅門都是好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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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guanjinman 發表於 2007-1-5 17:24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待宰的羔羊 於 2007-1-5 16:32 發表



我真是冤枉死了。「我們的靈魂是我們的父母給的」,這句話我是從論壇上面看來的。看來那個傢伙不是基督徒啊。我被騙了。他說上帝只造了亞當,夏娃和耶穌三個人的靈魂。 我還就信以為基督徒都是這麼理解的 ...



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雅各書1:15

死阿,你得勝的權勢在那裡。死阿,你的毒鉤在那裡。死的毒鉤就是罪。罪的權勢就是律法。感謝神,使我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勝。---歌林多前書15: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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