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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不丁 發表於 2006-11-3 16:28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phtsl 於 2006-11-2 14:03 發表
新約,四福音.

沒看到啊,麻煩詳細點,謝謝phtsl網友,你一定是個好事喜歡做到底的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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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phtsl 發表於 2006-11-3 21:23 | 只看該作者
約翰福音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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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不丁 發表於 2006-11-4 02:28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phtsl 於 2006-11-3 21:23 發表
約翰福音8:4

貼出來不就得了,還讓我費勁去查——明知道新約我就讀過馬泰福音,phtsl這是故意的,成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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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phtsl 發表於 2006-11-4 03:30 | 只看該作者

約 翰 福 音 John

8:1 於是各人都回家去了。耶穌卻往橄欖山去。

8:2 清早又回到殿里。眾百姓都到他那裡去,他就坐下教訓他們。

8:3 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他站在當中。

8:4 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

8:5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他怎麽樣呢。

8:6 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8:7 他們還是不住的問他,耶穌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

8:8 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8:9 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

8:10 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說,婦人,那些人在那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麽。

8:11 他說,主阿,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8:12 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上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

8:13 法利賽人對他說,你是為自己作見證。你的見證不真。

8:14 耶穌說,我雖然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還是真的。因我知道我是從那裡來,往那裡去。你們卻不知道我是從那裡來,往那裡去。

8:15 你們是以外貌(原文作憑肉身)判斷人。我卻不判斷人。

8:16 就是判斷人,我的判斷也是真的。因為不是我獨自在這裡,還有差我來的父與我同在。

8:17 你們的律法上也記著說,兩個人的見證是真的。

8:18 我是為自己作見證,還有差我來的父,也是為我作見證。

8:19 他們就問他說,你的父在那裡。耶穌回答說,你們不認識我,也不認識我的父。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

8:20 這些話是耶穌在殿里的庫房,教訓人時所說的。也沒有人拿他。因為他的時候還沒有到。

8:21 耶穌又對他們說,我要去了,你們要找我,並且你們要死在罪中。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

8:22 猶太人說,他說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難道他要自盡麽。

8:23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是從下頭來的,我是從上頭來的。你們是屬這世界的,我不是屬這世界的。

8:24 所以我對你們說,你們要死在罪中,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

8:25 他們就問他說,你是誰。耶穌對他們說,就是我從起初所告訴你們的。

8:26 我有許多事講論你們,判斷你們,但那差我來的是真的。我在他那裡所聽見的,我就傳給世人。

8:27 他們不明白耶穌是指著父說的。

8:28 所以耶穌說,你們舉起人子以後,必知道我是基督,並且知道我沒有一件事,是憑著自己作的。我說這話,乃是照著父所教訓我的。

8:29 那差我來的,是與我同在。他沒有撇下我獨自在這裡,因為我常作他所喜歡的事。

8:30 耶穌說這話的時候,就有許多人信他。

8:31 耶穌對信他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

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8:33 他們回答說,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僕。你怎麽說,你們必得以自由呢。

8:34 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

8:35 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

8:36 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

8:37 我知道你們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你們卻想要殺我。因為你們心裡容不下我的道。

8:38 我所說的,是在我父那裡看見的。你們所行的,是在你們的父那裡聽見的。

8:39 他們說,我們的父就是亞伯拉罕。耶穌說,你們若是亞伯拉罕的兒子,就必行亞伯拉罕所行的事。

8:40 我將在神那裡所聽見的真理,告訴了你們,現在你們卻想要殺我。這不是亞伯拉罕所行的事。

8:41 你們是行你們父所行的事。他們說,我們不是從淫亂生的。我們只有一位父就是神。

8:42 耶穌說,倘若神是你們的父,你們就必愛我。因為我本是出於神,也是從神而來,並不是由著自己來,乃是他差我來。

8:43 你們為什麼不明白我的話呢,無非是因你們不能聽我的道。

8:44 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他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裡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

8:45 我將真理告訴你們,你們就因此不信我。

8:46 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呢。我既然將真理告訴你們,為什麼不信我呢。

8:47 出於神的,必聽神的話。你們不聽,因為你們不是出於神。

8:48 猶太人回答說,我們說,你是撒瑪利亞人,並且是鬼附著的,這話豈不正對麽。

8:49 耶穌說,我不是鬼附著的。我尊敬我的父,你們倒輕慢我。

8:50 我不求自己的榮耀。有一位為我求榮耀定是非的。

8:51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遠不見死。

8:52 猶太人對他說,現在我們知道你是鬼附著的。亞伯拉罕死了,眾先知也死了。你還說,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遠不嘗死味。

8:53 難道你比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還大麽。他死了,眾先知也死了。你將自己當作什麼人呢。

8:54 耶穌回答說,我若榮耀自己,我的榮耀就算不得什麼。榮耀我的乃是我的父,就是你們所說是你們的神。

8:55 你們未曾認識他。我卻認識他。我若說不認識他,我就是說謊的,像你們一樣,但我認識他,也遵守他的道。

8:56 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喜的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見了,就快樂。

8:57 猶太人說,你還沒有五十歲,豈能見過亞伯拉罕呢。

8:58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

8:59 於是他們拿石頭要打他。耶穌卻躲藏,從殿里出去了。
我們認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賦予他們若干不可讓與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存權、自由權和保有財產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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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不丁 發表於 2006-11-4 03:37 | 只看該作者
首先,感謝phtsl網友的耐心(其實,剛才我也去讀了,沒想到你還真貼出來了)。

你的這些,後面的我沒仔細讀,前面的那段我反覆讀了幾遍,我感覺,我指責任不美,和耶穌釋放淫婦,是兩回事,所以,不明白你為什麼以此說我「沒有權力」定任不美的罪。

好像根本不相干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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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phtsl 發表於 2006-11-4 03:42 | 只看該作者

一回事

你說任有過過錯,所以你就批其,不許用其文章.

你有沒有過過錯呢,如果有過,是不是也一樣的封口么.

如果照你的邏輯,沒有一個人佩講話.
我們認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賦予他們若干不可讓與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存權、自由權和保有財產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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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不丁 發表於 2006-11-4 04:00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phtsl 於 2006-11-4 03:42 發表
你說任有過過錯,所以你就批其,不許用其文章.
你有沒有過過錯呢,如果有過,是不是也一樣的封口么.
如果照你的邏輯,沒有一個人佩講話.

原來你是這個意思,就用耶穌釋放淫婦的這個故事來說吧,我們設想這樣一種情況:

那個淫婦被法利賽人帶到了耶穌面前,並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他怎麽樣呢。」這時,耶穌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那個被抓的淫婦大聲說道:「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我。」

我們的分歧就在這裡。如果是耶穌說的——既然基督教認為耶穌是神——那當然都是可以的,但是那個淫婦的自辯是不能過關的。所以,任不美幹了齷齪的事情,除了上帝有赦免他的權力之外,他人也有指責他的權力——不管他的道德文章寫的多麼好,他依然是個不付被他誘姦的女孩流產費用的流氓。

我們當然可以指責他,我認為這沒有什麼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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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phtsl 發表於 2006-11-4 04:14 | 只看該作者
東拉西扯,看了他的文章,就批他的文章.也不管文章談論什麼.
照這麼推理,版主你一定犯過錯,以後你發貼子,是不是該先批你一通.根本不看你的貼子.我看這樣比較對你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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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不丁 發表於 2006-11-4 04:22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phtsl 於 2006-11-4 04:14 發表
東拉西扯,看了他的文章,就批他的文章.也不管文章談論什麼.
照這麼推理,版主你一定犯過錯,以後你發貼子,是不是該先批你一通.根本不看你的貼子.我看這樣比較對你合適.

我犯過錯,但是,我知錯,這是最起碼的,哪怕我沒改。

任不美幹了壞事,被MM痛斥,他卻在高調地唱道德文章,給自己塗金抹粉,自己給自己及戴上道德的冠冕。就按照你說的那個故事,那個淫婦,如果淫婦那個不認罪,還口口聲聲地說法里塞人也是有罪的,無權指責她,那麼,耶穌會赦免她么?我想未必。

所以,狠批任不美一通是符合人類的道德觀的,與你的信仰不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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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phtsl 發表於 2006-11-4 04:35 | 只看該作者
知錯不改,說句不中聽的,那還不如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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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不丁 發表於 2006-11-4 05:27 | 只看該作者
其實,象任不美這種「掛羊頭賣狗肉」的投機分子,才是可鄙,恰如故事裡的法里塞人。
            
謝謝你提供的故事,狠狠地揭開了任不美虛偽的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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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z0313 發表於 2006-11-4 19:55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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