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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驚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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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什麼支持共產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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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驚濤 發表於 2006-7-20 15:28 | 只看該作者
[QUOTE=求真務實]首先你連憲法是什麼都沒有弄懂,就亂說! 就你這水平......
[url]http://www.gqb.gov.cn/node2/node3/node5/node9/userobject7ai127...[/QUOTE]
服了你了,就這樣來討論問題。小學生也總拿常識性的問題來考大人。
幫你釐清一下,現在的問題不是共產黨有沒有違憲行為,而是在共產黨違憲行為產生的前提下,請你回答以下問題:如果共產黨違憲會產生什麼后?所有違憲行為的所產生的責任是不是都一樣的?應該採用什麼辦法去糾正違憲行為確保憲法的執行?國外如何確保憲法的執行的?民主制國家如何處理違憲行為的?是不是在民主體制下一切違憲行為的後果都是一致的,那就是,一棍子打死!現行體制有哪些問題不利於憲法的執行?
別死讀書,讀死書。你一直讓我直接回答,我已經直接回答你了,現在也要你直接回答,否則你以前罵人的話對你再合適不過!!
友情提示一下,你是民主人士,請本著民主和法治的精神來回答,特別是要符合法治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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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竹青青 發表於 2006-7-20 15:35 | 只看該作者
  看貼知理,支持驚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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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真務實 發表於 2006-7-20 15:37 | 只看該作者
樓豬請你不要迴避提問!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三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第七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
    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年滿四十五周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可以被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不能享有作為國家主人的選舉權,從而普選直選人大代表,市長,省長,國家元首. 這樣國家機構和公僕的權力,明顯是不來人民,那麼中國人民如何當家作主了?
執政黨共產黨不能保護和貫徹落實憲法賦予中國公民的權利,這已是瀆職!更是違法!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五條,第三十四條,第七十九條.

第三十三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
###  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而中國政府簽署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http://www.fmprc.gov.cn/chn/ziliao/wjs/2159/t9004.htm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3-01/20/content_698226.htm

第十二條  一、合法處在一國領土內的每一個人在該領土內有權享受遷徙自由和選擇住所的自由。


而執政黨共產黨制定了違憲和違反條約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http://news.xinhuanet.com/zhengfu/20010525/589581.htm

第十五條 公民在常住地市、縣範圍以外的城市暫住三日以上的,由暫住地的戶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內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暫住登記,離開前申報註銷;暫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設置旅客登記簿隨時登記。

第十六條 公民因私事離開常住地外出、暫住的時間超過三個月的,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延長時間或者辦理遷移手續;既無理由延長時間又無遷移條件的,應當返回常住地。

這就是瀆職!更是違法!!

中國憲法第一章 第一條 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是## 人民民主專政 ##的社會主義國家。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
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構實行## 民主##  集中制的原則。
而你也說現中國是 "后封建制度",  作為執政黨共產黨對於這種現狀,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同時也是違法違憲!

如果作為政府,執政黨的共產黨,不能貫徹執行憲法就是瀆職! 更是違法! 請問這樣你是根據什麼去支持它的? 請你直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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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驚濤 發表於 2006-7-20 15:39 | 只看該作者
[QUOTE=求真務實]樓豬請你不要迴避提問!

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不能享有作為國家主人的選舉權,從而普選直選人大代表,市長,省長,國家元首. 這樣國家機構和公僕的權力,明顯是不來人民,那麼中國人民如何當家作主了...[/QUOTE]
你知道豬的英語是怎麼拼的嗎?哈哈
理屈詞窮只會一個勁的亂貼,唉。。。我真羨慕你那美麗耀眼而又象海市蜃樓一樣的「民主」夢,遺憾的說,你又被你的主子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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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真務實 發表於 2006-7-20 15:53 | 只看該作者
[QUOTE=驚濤]你知道豬的英語是怎麼拼的嗎?哈哈
理屈詞窮只會一個勁的亂貼,唉。。。我真羨慕你那美麗耀眼而又象海市蜃樓一樣的「民主」夢,遺憾的說,你又被你的主子騙了[/QUOTE]

我的論點都引用政府,執政黨的共產黨制定的中國法律來論證!

如果你是要反駁的,請你也同樣引用代表中國人民,國家意志以及國家利益的中國法律來論證你的論點! 你這樣亂叫只會給你的飼養員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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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驚濤 發表於 2006-7-20 16:11 | 只看該作者
[QUOTE=求真務實]我的論點都引用政府,執政黨的共產黨制定的中國法律來論證!

如果你是要反駁的,請你也同樣引用代表中國人民,國家意志以及國家利益的中國法律來論證你的論點! 你這樣亂叫只會給你的飼養員丟臉!...[/QUOTE]
請你直接回答我前面的問題。
謾罵可是會降低人們對你們民主人士的嚮往。再貼一遍:
幫你釐清一下,現在的問題不是共產黨有沒有違憲行為,而是在共產黨違憲行為產生的前提下,請你回答以下問題:如果共產黨違憲會產生什麼后?所有違憲行為的所產生的責任是不是都一樣的?應該採用什麼辦法去糾正違憲行為確保憲法的執行?國外如何確保憲法的執行的?民主制國家如何處理違憲行為的?是不是在民主體制下一切違憲行為的後果都是一致的,那就是,一棍子打死!現行體制有哪些問題不利於憲法的執行?
別死讀書,讀死書。你一直讓我直接回答,我已經直接回答你了,現在也要你直接回答,否則你以前罵人的話對你再合適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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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xin671 發表於 2006-7-20 19:43 | 只看該作者
物競天擇,適者生存,政治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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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ztutu 發表於 2006-7-20 22:20 | 只看該作者
求真務實,你的願望是好的,希望一個國家完全按憲法的規定來辦事。但這個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的憲法,看起來都是那麼完美,但執行起來都是千差萬別,即使美國,各種各樣的種族地域性別年齡等問題,照樣與其憲法所寫的不一樣。
不要以為就中國一個國家有這個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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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ail_house 發表於 2006-7-21 03:47 | 只看該作者
啊……啊……啊……啊……阿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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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achinese 發表於 2006-7-21 04:32 | 只看該作者
[QUOTE=驚濤]因為那些錯誤共產黨已經承認了,現在的共產黨實行的完全不同於當年的制度。[/QUOTE]

內容太多了,關於中國實行了民主人民有了言論自由就會打亂的荒唐說法就不管了,這句話讓我看著覺得好笑。

的確,共產黨自己也承認犯過錯誤,但是怎麼承認的?錯誤都是陳獨秀的、瞿秋白的、王明的、李立三的、康生的、江青的、林彪的、毛澤東的、趙紫陽的(不好意思借用他老人家的英名)。犯錯誤的人可謂層出不窮、反正都是黨內一小部分。所有這些又沒有觸及到根本性的制度的原因?"現在的共產黨實行的完全不同於當年的制度",制度上到底那裡不同了?樓主才學高,別在這裡一帶而過,倒是給我們講講清楚。別告訴我們了政治局常委人數變來變去,黨主席叫總書記了。

不是我們想用共產黨以前的錯誤來攻擊共產黨,只是我們覺得哪天共產黨又會對誰一指"他翻了錯誤,與黨無關"。

受苦的永遠是百姓,總是幸福地被偉大光榮正確的黨糊弄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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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747 發表於 2006-7-21 07:36 | 只看該作者
求真務實:

如果作為政府,執政黨的共產黨,不能貫徹執行憲法就是瀆職! 更是違法! 請問這樣你是根據什麼去支持它的? 請你直接回答!!!!
--------------------------------------------------------------------------
求真務實,名如其人!
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
那些無病呻吟,自娛娛人之輩豈能和你正面交峰!
國人太監多多,自宮加宮人!!!
太監理論:如想成功,必先自宮。
歷史事實:自宮加宮人,不會成功。
展望未來:如想成功,不能自宮!
一個國家民族的成功,是建立在國民是大寫的人! 是有獨立思考的公民!!是真正當家作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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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nwoke 發表於 2006-7-21 09:23 | 只看該作者
支持不支持一樣是執政黨,只希望執政黨內部有良心的人多些,真的能讓百姓過上好日子,讓國家繁榮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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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xin 發表於 2006-7-21 09:28 | 只看該作者
30、32樓講得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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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驚濤 發表於 2006-7-21 09:36 | 只看該作者
[QUOTE=abc747]求真務實:

如果作為政府,執政黨的共產黨,不能貫徹執行憲法就是瀆職! 更是違法! 請問這樣你是根據什麼去支持它的? 請你直接回答!!!!
--------------------------...[/QUOTE]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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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achinese 發表於 2006-7-21 12:09 | 只看該作者
[QUOTE=abc747]求真務實:

如果作為政府,執政黨的共產黨,不能貫徹執行憲法就是瀆職! 更是違法! 請問這樣你是根據什麼去支持它的? 請你直接回答!!!!
--------------------------...[/QUOTE]
偉大光榮正確的黨,話是這樣說滴:"違憲怎麼樣?反正我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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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驚濤 發表於 2006-7-21 13:20 | 只看該作者
[QUOTE=iamachinese]偉大光榮正確的黨,話是這樣說滴:"違憲怎麼樣?反正我執政"。...[/QUOTE]
我們做個比喻吧。
中國政府或者說中國共產黨有問題,是一個病人。假設求真務實是一個醫生,作為醫生的求真務實網友,是不是這樣告訴病人就可以是一個好醫生:「嗨,你這傢伙頭上流膿,腳上生瘡了,得了嚴重的傳染病了」
那麼這和街頭游醫沒有區別,只會引起病人恐慌,甚至讓其他人也跟著恐慌。
一個合格的醫生該怎樣?有問題不僅要指出,而且要想辦法提出建議。更重要一點,醫生的責任是讓病人好起來,而不是一發現這人有病,就直接告訴他,沒治了,趕緊上吊自殺吧。
更有缺德的醫生,原來認識這個病人,且個人對病人有點意見,看病之時唯恐病人不死。

本人前面說過,中國的現狀有很多問題,包括憲法難以得到徹底執行,屬於有點后封建社會的樣子。那麼在這種現狀下,怎麼推進法治,解決這些問題才是根本,而不是一天以找到問題可以置他人於死地而沾沾自喜。
發帖前還是摸摸自己的良心!再看看自己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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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真務實 發表於 2006-7-21 14:59 | 只看該作者
樓主發帖說"我為什麼支持共產黨",但別人提出疑問時,卻不能自圓其說!

我的論點都引用政府,執政黨的共產黨制定的中國法律來論證!

如果你是要反駁的,請你也同樣引用代表中國人民,國家意志以及國家利益的中國法律來論證你的論點!

你不是很持共產黨的嗎? 怎麼在辯論的時候連政府,執政黨共產黨制定的中國法律也說不出口呢?這樣如何體現你,共產黨是代表最廣大人民最根本利益的呢?

再次請樓主直接回答我的提問!

作為政府,執政黨的共產黨,不能貫徹執行憲法就是瀆職! 更是違法! 請問這樣你是根據什麼去支持它的? 請你直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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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滴水91 發表於 2006-7-21 15:15 | 只看該作者
[QUOTE=求真務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http://www.people.com.cn/GB/shehui/1060/2391834.html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

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

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

中央和地方的國家機構職權的劃分,遵循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積極性的原則。

第三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而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不能享有作為國家主人的選舉權,從而普選直選人大代表,市長,省長,國家元首. 這樣國家機構和公僕的權力,明顯是不來人民,那麼中國人民如何當家作主了?

中國現在的狀態如封建制度有什麼分別?

當一個國家擁有的只是黨有私化的軍隊時, 如何才能體現出人民公民才是國家的主人?

中國公民實際已上喪失憲法賦予的權益,而造成這樣局面的是誰? 誰要為此負責呢?[/QUOTE]
見到網友多次多處引經據典地討論憲法問題,願意和網友共同探討一下。

如果沒有領會錯的話,網友著重於在現在的憲法框架下的違憲問題,而我的根本看法是不相同的。我覺得問題在於憲法本身,我們的憲法帶有比較濃厚的意識形態色彩,因而需要經常性的「與時俱進」,從一個側面上說明了我們國家在這方面的不成熟。

我們的討論可以從你在6樓的帖子開始,我當然不反對你逐步地引入你在其他地方表達的觀點。

你說:「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不能享有作為國家主人的選舉權,從而普選直選人大代表,市長,省長,國家元首. 這樣國家機構和公僕的權力,明顯是不來人民,那麼中國人民如何當家作主了?」

首先,好象沒有見到憲法里規定「選舉權=普選直選人大代表,市長,省長,國家元首」。

下面引自憲法:

「     第五十九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和軍隊選出的代表組成。各少數民族都應當有適當名額的代表。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持。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代表產生辦法由法律規定。」

「      第六十二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

  (四)選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

  (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的提名,決定國務院總理的人選;根據國務院總理的提名,決定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的人選;

  (六)選舉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根據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的提名,決定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的人選;

  (七)選舉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八)選舉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

 「第九十七條 省、直轄市、設區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由下一級的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由選民直接選舉。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代表產生辦法由法律規定。」

 「第一百零一條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分別選舉並且有權罷免本級人民政府的省長和副省長、市長和副市長、縣長和副縣長、區長和副區長、鄉長和副鄉長、鎮長和副鎮長。」

如果求真務實在憲法里讀到了「選舉權=普選直選」的闡述,希望能夠直接引用。

其次,「如何才能體現出人民公民才是國家的主人?」

憲法規定: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

  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

所以,人民公民實行國家主人的權力是間接的,而不是直接的。

對上面規定感到滿意嗎?可能有不少人,包括你我在內,對此會有些看法,但這已經不屬於「違憲」行為,而是憲法本身的問題了。


最後,「當一個國家擁有的只是黨有私化的軍隊時」

憲法規定,

 「第九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全國武裝力量。

  中央軍事委員會由下列人員組成:

  主席,

  副主席若干人,

  委員若干人。

  中央軍事委員會實行主席負責制。

  中央軍事委員會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

為了證實你的指控,你首先需要證明國家軍隊是以黨的名義,而不是國家名義來指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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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過客frode 發表於 2006-7-21 15:25 | 只看該作者
理性!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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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真務實 發表於 2006-7-21 15:31 | 只看該作者
很高興有人依法指教!讓我們一點一條地說吧.

你的回復::「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不能享有作為國家主人的選舉權,從而普選直選人大代表,市長,省長,國家元首. 這樣國家機構和公僕的權力,明顯是不來人民,那麼中國人民如何當家作主了?」

首先,好象沒有見到憲法里規定「選舉權=普選直選人大代表,市長,省長,國家元首」。

下面引自憲法:

「 第五十九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和軍隊選出的代表組成。各少數民族都應當有適當名額的代表。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持。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代表產生辦法由法律規定。」

「 第六十二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

請你首先理解清楚什麼是"##一切##權力屬於人民", 人大代表,市長,省長,國家元首屬不屬於"##一切##權力" 的範圍之內? 如果這麼簡單明白的含義都弄不懂的話,就很難繼續.

多謝你的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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