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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汝昌透析紅樓十二層(連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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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Blue Ivy 發表於 2006-4-28 17:27 | 只看該作者
第八層 《紅樓》探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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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汝昌  

連載:紅樓十二層   出版社:周汝昌   作者:周汝昌  


  何為「探佚」?這是想要真讀懂《紅樓》原著的一門特殊而重要的新學問。因為原著一百零八回只流傳下來八十回(核實了只有七十六回可信為雪芹真筆),其後「三十回」書已遭毀壞不存。現行一百二十回是「假全」本,是乾隆、和|的文化陰謀、政治騙局,完全篡改了雪芹的思想境界――如今只能以「探佚學」的獨特方法,來推考原本後部的大致情況,試圖恢復雪芹的本來真相。


  詩曰:

  探佚初興識者希,猶多苦為篡本迷。

  靈心慧性能相契,豈是標新與好奇。

  《〈石頭記〉探佚》序言

  此刻正是六月中伏,今年北京酷熱異常,據說吳牛喘月。我非吳牛,可真覺得月亮也不給人以清虛廣寒之意了。這時候讓我做什麼,當然叫苦連天。然而不知怎麼的,要給《〈石頭記〉探佚》寫篇序文,卻捉筆欣然,樂於從事。

  研究《紅樓夢》而不去「打開書」研究作品的「本身」,卻搞什麼並不「存在」的「探佚」!這有何道理可言?價值安在?有人,我猜想,就會這樣質難的。捨本逐末,節外生枝,還有什麼詞句名堂,也會加上來。

  《探佚》的作者,曾否遭到不以為然的批評諷刺,我不得而知。假如有之,我倒願意替他說幾句話。――以下是我假想的答辯辭。

  要問探佚的道理何在,請循其本,當先問「紅學」的意義何在。

  「紅學」是什麼?它並不是用一般小說學去研究一般小說的一般學問,一點也不是。它是以《紅樓夢》這部特殊小說為具體對象而具體分析它的具體情況、解答具體問題的特殊學問。如果以為可以把「紅學」與一般小說學等同混淆起來,那隻說明自己沒有把事情弄清楚。

  「紅學」因何產生?只因《紅樓夢》這部空前未有的小說,其作者、背景、文字、思想、一切,無不遭到了罕聞的奇冤,其真相原貌蒙受了莫大的篡亂,讀者們受到了徹底的欺蔽。「紅學」的產生和任務,就是來破除假象,顯示真形。用魯迅先生的話來說「掃蕩煙埃」「斥偽返本」。不了解此一層要義,自然不會懂得「紅學」的重要性,不能體會這種工作的艱巨性。

  在「紅學」上,研究曹雪芹的身世,是為了表出真正的作者、時代、背景;研究《石頭記》版本,是為了恢復作品的文字,或者說「文本」;而研究八十回以後的情節,則是為了顯示原著整體精神面貌的基本輪廓和脈絡。而研究脂硯齋,對三方面都有極大的必要性。

  在關鍵意義上講,只此四大支,夠得上真正的「紅學」。連一般性的考釋註解《紅樓》書中的語言、器用、風習、制度等等的這支學問,都未必敢說能與以上四大支並駕齊驅。

  如果允許在序文中講到序者己身的話,那我不妨一提:我個人的「紅學」工作歷程,已有四十年的光景,四大支工作都做,自己的估量,四者中最難最重要的還是探佚這一大支。一個耐人尋味的事例:當拙著《新證》出增訂版時,第一部奉與楊霽雲先生請正,他是魯迅先生當年研究小說時為之提供《紅樓》資料的老專家,他讀了增訂本后說:「你對『史事稽年』一章自然貢獻很大,但我最感興趣的部分卻是你推考八十回后的那些文章。」這是可以給人作深長思的――不是說我做得如何,而是說這種工作在有識者看來才是最有創造性、最有深刻意義的。

  沒有探佚,我們將永遠被程、高偽續所錮蔽而不自知,還以為他們幹得好,做得對,有功,也不錯……云云。沒有探佚,我們將永遠看不到曹雪芹這個偉大的頭腦和心靈究竟是什麼樣的,是被歪曲到何等不堪的地步的!這種奇冤是多麼令人義憤填膺,痛心疾首!

  「紅學」,在世界上已經公認為是一門足以和甲骨學、敦煌學鼎立的「顯學」;它還將發揚光大。但我敢說,「紅學」(不是一般小說學)最大的精華部分將是探佚學。對此,我深信不疑。

  我平時與青年「紅友」們說得最多的恐怕要算探佚。不識面的通訊友,遍於天下,他們有的專門寫信諄諄告語:「您得把八十回后的工作完成,否則您數十年的工作就等於白做了!」他們的這種有力的語言心意,說明他們對此事的感受是多強烈,他們多麼有見識,豈能不為之深深感動?通訊友中也有專門的探佚人材,他們各有極好的見解。最近時期又「認識」(還是通訊)了梁歸智同志。當時他是山西大學中文系研究班上的卓異之材,他把探佚的成果給我看,使我十分高興。他是數十年來我所得知的第一個專門集中而系統地做探佚工作的青年學人,而且成績斐然。

  我認為,這是一件大事情,值得大書特書。在「紅學」史上會發生深遠影響。我從心裡為此而喜悅。

  這篇序文的目的不是由「我」來「評議」《探佚》的具體成果的是非正誤,得失利害,等等,等等。只有至狂至妄之人才拿自以為是的成見作「砝碼」去秤量人家的見解,凡與己見合的就「對了」,不合的都是要罵的,而且天下的最正確的「紅學」見解都是他一個提出來的。曹雪芹生前已經那樣不幸,我們怎忍讓他死後還看到「紅學」被壞學風攪擾,以增加他那命運乖舛之奇致呢?《探佚》作者的學風文風,非常醇正,這本身也就是學者的一種素養和表現。他的推考方法是正派路子,探佚不是猜謎,不是專門在個別字句上穿鑿附會,孤立地作些「解釋」,以之作為「根據」。他做的不是這種形而上學的東西。他又能在繼承已有的研究成果上,有所取捨,有所發明,有所前進。他的個別論述,有時似略感過於簡短,還應加細,以取信取服於讀者,但其佳處是要言不煩,簡而得要,廢文贅句、空套浮辭,不入筆端。

第八層 《紅樓》探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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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汝昌  

連載:紅樓十二層   出版社:周汝昌   作者:周汝昌  


  為學貴有識。梁歸智同志的許多優長之點的根本是有識。有識,他才能認定這個題目,而全面研討。

  這是他著手「紅學」的第一個成績。在他來說,必不以此自滿,今後定會有更多的更大的貢獻。這也是我的私頌。


  這篇短序,揮汗走筆,一氣呵成,略無停頓。雖不能佳,也只好以之塞責了,它只是替《探佚》說明:這不是什麼「本」上之「末」,「節」外之「枝」,正是根干。

  「書未成」――千古遺恨

  脂硯之批語確言:「書未成,芹為淚盡而逝。」「書未成」三字,看似簡單,其中涵隱著多少事故情景,沉痛之音,令人心旌震蕩不已。敦誠挽雪芹詩:「鄴下才人應有恨,山陽殘笛不堪聞!」才人之恨多端,而「書未成」應是恨中之大恨至憾!

  然而,芹書之未成,究竟何義何指?雖泛語而自有實情在內。是否即如舊抄真本至第七十八回「誄」后戛然而止?抑或另有此後的續文晚出而所續未竟?再不然,也可以理解為全稿已基本鋪就,只是還有若干地方(如詩詞、缺文、借閱傳抄殘損……)還待補齊,乃至初撰者某些回次、段落後來不盡愜懷而準備潤色、整理、改動?――這都可以是「未成」的所指。但研者尚無考論,期待高明解決。

  「書已成」

  對脂硯「書未成」一語,解釋不一,卻不應忘記「書已成」這一或然的可能性(即「未成」只指未能最後全部整補定稿)。

  「書已成」提出,不是空想臆測,實有論據。論據亦即包含在「脂批」提供的線索之內:

  (一)「脂批」多次提到「後半部」「后數十回」「后之三十回(一本『三十』作『卅』)」……

  (二)「脂批」引錄了「后三十回」的回目《王熙鳳知命強英雄》。

  (三)「脂批」引及了后三十回的某些情節,如寶玉「懸崖撒手」,襲人貴官「供奉」寶玉、寶釵等等。

  (四)「脂批」引出了寶玉於黛玉亡后重到瀟湘館所見「落葉蕭蕭,寒煙漠漠」的原文;寶玉貧后「寒冬噎酸 ,雪夜圍破氈」,也是後部的文字。

  有此四條,無須再舉,已可見雪芹寫出的,絕不止於七十八回或八十回。

  再者,脂硯又明文道出:書的最末,列有「情榜」一目,是全部書中女兒的品位名次。我想,如全書未成,焉能有以上這麼些情形載入批語?

  所以合理的解釋應是「書已成」。其所云「未成」者,是指有些地方待補苴、待整理、待確認……並非只寫到半途而中斷無繼。

  那麼,「后之三十回」是何等意義呢?雪芹原書究竟全部分為多少章回呢?

  「伏線」――續書

  《紅樓夢》「伏線」一義的正式提出,應歸功於魯迅先生。他在《中國小說史略》中首次創用此詞,並用為衡量續書的優劣的一大標準。

  「伏線」者何?即是小說作者的一種敘事的藝術手法――前文以某種形式的暗示,遙遙隱射於後文的故事情節之發展變化(或呼應,或反跌,運化不一)。

  這種手法,在脂硯筆下不時點出喝醒,其所常用的說法是「草蛇灰線,伏脈千里」。

  魯迅先生講授小說史,時在民國之初(當時謂之「洋歷」「西元」的20世紀之20年代之始);即首次印製講稿,也是早在1923年的事(見《史略》題記、序言)。

  那時《石頭記》古抄本如「甲戌本」尚未出現於研者手中――胡適先生收得「甲戌本」已是民國十六年,即1927年夏(購於上海)。如此看來,魯迅並未見及后出的這種手抄本的「脂批」,他只引用有正書局石印「戚蓼生序本」,也不知那是屬於脂硯批本的一種。故此我以為「伏線」一詞一義,是先生的研悟首創,十分重要。

  這兒有一個問題,宜先加說明,庶免誤會,即:魯迅也曾引及俞平伯的《紅樓夢辨》(1923年初版)中有關八十回后情節的討究,但他在當時不及自研,卻為俞說所誤――蓋俞先生未能識透「戚蓼生序本」中所存原批語所透露的「後半部」情節即是雪芹原著,而誤認為此乃高鶚偽續四十回以外的又一續書。於是,俞氏遂不知「伏線」之義,將諸般「伏脈千里」的「草蛇灰線」的暗筆,皆視作另一續書的明筆了。這個分別甚大,不容混同。這也就是我把「伏線」的認識與理論的正式提出權,歸於魯迅的根本理據。

  魯迅引敘俞說的一段文字,今錄如下:

  續《紅樓夢》八十回本者,尚不止一高鶚。俞平伯從戚蓼生所序之八十回本舊評中抉剔,知先有續書三十回,似敘賈氏子孫流散,寶玉貧寒不堪,「懸崖撒手」,終於為僧;然其詳不可考。

  是則《紅樓夢辨》的抉剔,本應是該探索原書後半的工作,卻自己否定了此一工作的性質――由此影響了真正為原著探尋佚情的研究工作的開展(既是「另一續書」,何必深求……)。這是「紅學」史上一件可惜的事情。

  因此,我們還應著重提出,魯迅著眼的不是續書的情節,而是原著的伏線。

  此點至關重要。

  探佚學

  魯迅先生所說的「抉剔」工作,我自己於1948年也做過一些,當然我不認為是「另一續書」,而是原著的佚稿。

第八層 《紅樓》探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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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汝昌  

連載:紅樓十二層   出版社:周汝昌   作者:周汝昌  


  在《紅樓夢新證》第九章中,第四節專列一表,逐條述明今日尚可從「伏線」中窺見的若干情節事故,大綱細目,共得24條。

  這段考索,後為山西大學的梁歸智教授所見,引發了他的強烈興趣。

  梁先生由此立志探尋佚稿情節故事、人物結局;很快勒成專著且不止一種。這是我們共  
同建立「探佚學」的來由。

  我們為什麼要建此學?一非「好奇」,二非「立異」。我們的共同認識是:不把探佚功夫做出一個大概的基礎,則理解與評價《紅樓夢》都將陷於非科學的境地――實際就不是理解評價曹雪芹原著了,只成為為高鶚的偽續篡本作宣揚了。

  而高鶚的偽篡,正是中華文化史上的一大騙局,一大詭計,也是文學史上的一大悲劇性誤區與迷途。

  我們從先賢魯迅先生論著中也能找到精闢的理據,他評議讀書要看是否有背或有合於原書的「伏線」,並且為了正確認識原書,需要「必(動詞)其究竟」。

  先生原語,亦引於此――

  二書所補,或俱未契於作者本懷,然長夜無晨,則與前書之伏線亦不背。

  這寥寥數語,卻透露了先生對雪芹筆法與全書真相的深刻理解與思量,並非泛泛之常言。從「紅學」史看,胡、俞兩家的論點,先生皆有摭取;但從文學的眼光識力來說,先生遠遠超越他們。

  例如,胡、俞皆曾明文宣稱:《紅樓夢》不是第一流的作品。先生則極口稱賞,予以最高評價。又如,胡、俞雖已知高鶚是偽續妄篡者,卻又並不真正尊重雪芹――胡先生一生宣傳「程乙本」,俞先生則以為高之篡筆也「各有千秋」。這就標明了學者在識力水平上的分限。

  魯迅在《史略》一篇(章)中提出的根本問題是:

  (一)原名《石頭記》――針對改名「紅樓夢」。

  (二)尋求雪芹的真本――針對坊間久傳的一百二十回偽本而言。

  (三)大書「如實抒寫」「絕無譏彈」的原著精神――針對俗論而言。

  (四)思索「伏線」與後文的「究竟」――針對高鶚偽續而言。

  (五)尋求雪芹家世驟變的「何因」――針對胡氏的「坐吃山空,自然趨勢」而言。

  (六)先生沉痛地指出:八十回末已露悲音,悲涼之霧,遍被華林,而呼吸之者,獨寶玉一人而已――這是針對偽續的極端謬妄的檄文(也針砭了大讚高篡者的無識)。

  (七)先生對高續的評語是「殊不類」與「絕異」――這又針對了一些認為高續「差不多」「基本依據了原著……」這類論調的迷惑性。

  所以就精神宗旨而論,先生才是探佚的倡導人。

  探佚學――意義與概況

  探佚學是「紅學」的一支新分科,因而有人不解其意義何在,甚至有名家還加以疑問與嘲諷。這不足怪,凡一門新學剛剛出現,總會遭到白眼與奚落,連自然科學中也例不勝舉,何況於這一部奇書的探索之「史無前例」――龔定庵詩所謂「難向史家搜比例」者乎。

  探佚,就是為了窺知雪芹全書的大局面、大結構、大用心、大宗旨、大筆法――凡一部偉著,總是愈到後半愈關重要,此為常識,也是規律。在《紅樓夢》來說尤其如此,因為此書的大章法是前後兩大「扇」書文,對稱對比,前呼后應,前翻后跌――真精神全在後邊。不知探佚,等於是白讀、白講、白贊了這麼久,口中會說它「偉大」,而識解中卻並不知其偉大究竟是什麼,是怎麼一回事。思之豈不可發笑?

  探佚學使人們大致明白了寶玉的身世巨變與眾多女兒的命運遭逢,可駭可愕,可歌可泣。可謂之感天動地,石破天驚!

  這就是一部書的「大旨談情」,結穴於「情榜」的絕大章法與筆力。「千紅一哭」、「萬艷同悲」――而不是一男二女的「三角戀愛」與「爭婚悲劇」。

  只有探佚,方能從實際心靈感受上領悟高鶚偽篡的詭計騙局是何等的毒酷與陰險:把中華最偉大的最崇高的大悲劇用庸俗的手法歪曲改造成一個小小的「婚姻不幸」的個人事件。

  沒有探佚,讀者將永遠被高鶚蒙蔽;即使聞知那是偽篡,也仍然限於一種「知識性」的模糊觀念,還是無法想像原書與偽篡的巨大差異究竟何似,到底誰好誰壞。

  探佚――兩大關鍵

  探佚的兩大關鍵:一是獨特的結構章法;二是「一百零八」這一象徵數字的文化意蘊。

  一百零八,決定了「情榜」的總人數,正如《水滸傳》一樣。一百零八,也決定了全書的總回數――兩大「扇」各為五十四回,而五十四、五十五兩回是全書的「中界線」,前扇寫興盛,后扇寫敗落。

  兩大扇的「中界線」極分明,稍有體會的都能曉悟,前後氣氛筆致、情節人物,皆不相侔了。

  但悟知全榜名單為一百零八女兒,卻不是一目了然的事,須費解說。

  可是,「群芳」「諸釵」的數目,其實雪芹在一開卷就交待清楚了――

  他說,女媧所煉大石,是「高經十二丈,方經二十四丈」,而脂硯批註點醒:

  「十二」照應正釵,「二十四」是總應諸副釵。

  這就分曉了:「方經」即正方每邊為二十四,即四乘二十四等於九十六。九十六名(各級「副釵」)加上十二名「正釵」,恰為一百零八之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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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層 《紅樓》探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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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載:紅樓十二層   出版社:周汝昌   作者:周汝昌  


  在《紅樓夢新證》第九章中,第四節專列一表,逐條述明今日尚可從「伏線」中窺見的若干情節事故,大綱細目,共得24條。

  這段考索,後為山西大學的梁歸智教授所見,引發了他的強烈興趣。

  梁先生由此立志探尋佚稿情節故事、人物結局;很快勒成專著且不止一種。這是我們共  
同建立「探佚學」的來由。

  我們為什麼要建此學?一非「好奇」,二非「立異」。我們的共同認識是:不把探佚功夫做出一個大概的基礎,則理解與評價《紅樓夢》都將陷於非科學的境地――實際就不是理解評價曹雪芹原著了,只成為為高鶚的偽續篡本作宣揚了。

  而高鶚的偽篡,正是中華文化史上的一大騙局,一大詭計,也是文學史上的一大悲劇性誤區與迷途。

  我們從先賢魯迅先生論著中也能找到精闢的理據,他評議讀書要看是否有背或有合於原書的「伏線」,並且為了正確認識原書,需要「必(動詞)其究竟」。

  先生原語,亦引於此――

  二書所補,或俱未契於作者本懷,然長夜無晨,則與前書之伏線亦不背。

  這寥寥數語,卻透露了先生對雪芹筆法與全書真相的深刻理解與思量,並非泛泛之常言。從「紅學」史看,胡、俞兩家的論點,先生皆有摭取;但從文學的眼光識力來說,先生遠遠超越他們。

  例如,胡、俞皆曾明文宣稱:《紅樓夢》不是第一流的作品。先生則極口稱賞,予以最高評價。又如,胡、俞雖已知高鶚是偽續妄篡者,卻又並不真正尊重雪芹――胡先生一生宣傳「程乙本」,俞先生則以為高之篡筆也「各有千秋」。這就標明了學者在識力水平上的分限。

  魯迅在《史略》一篇(章)中提出的根本問題是:

  (一)原名《石頭記》――針對改名「紅樓夢」。

  (二)尋求雪芹的真本――針對坊間久傳的一百二十回偽本而言。

  (三)大書「如實抒寫」「絕無譏彈」的原著精神――針對俗論而言。

  (四)思索「伏線」與後文的「究竟」――針對高鶚偽續而言。

  (五)尋求雪芹家世驟變的「何因」――針對胡氏的「坐吃山空,自然趨勢」而言。

  (六)先生沉痛地指出:八十回末已露悲音,悲涼之霧,遍被華林,而呼吸之者,獨寶玉一人而已――這是針對偽續的極端謬妄的檄文(也針砭了大讚高篡者的無識)。

  (七)先生對高續的評語是「殊不類」與「絕異」――這又針對了一些認為高續「差不多」「基本依據了原著……」這類論調的迷惑性。

  所以就精神宗旨而論,先生才是探佚的倡導人。

  探佚學――意義與概況

  探佚學是「紅學」的一支新分科,因而有人不解其意義何在,甚至有名家還加以疑問與嘲諷。這不足怪,凡一門新學剛剛出現,總會遭到白眼與奚落,連自然科學中也例不勝舉,何況於這一部奇書的探索之「史無前例」――龔定庵詩所謂「難向史家搜比例」者乎。

  探佚,就是為了窺知雪芹全書的大局面、大結構、大用心、大宗旨、大筆法――凡一部偉著,總是愈到後半愈關重要,此為常識,也是規律。在《紅樓夢》來說尤其如此,因為此書的大章法是前後兩大「扇」書文,對稱對比,前呼后應,前翻后跌――真精神全在後邊。不知探佚,等於是白讀、白講、白贊了這麼久,口中會說它「偉大」,而識解中卻並不知其偉大究竟是什麼,是怎麼一回事。思之豈不可發笑?

  探佚學使人們大致明白了寶玉的身世巨變與眾多女兒的命運遭逢,可駭可愕,可歌可泣。可謂之感天動地,石破天驚!

  這就是一部書的「大旨談情」,結穴於「情榜」的絕大章法與筆力。「千紅一哭」、「萬艷同悲」――而不是一男二女的「三角戀愛」與「爭婚悲劇」。

  只有探佚,方能從實際心靈感受上領悟高鶚偽篡的詭計騙局是何等的毒酷與陰險:把中華最偉大的最崇高的大悲劇用庸俗的手法歪曲改造成一個小小的「婚姻不幸」的個人事件。

  沒有探佚,讀者將永遠被高鶚蒙蔽;即使聞知那是偽篡,也仍然限於一種「知識性」的模糊觀念,還是無法想像原書與偽篡的巨大差異究竟何似,到底誰好誰壞。

  探佚――兩大關鍵

  探佚的兩大關鍵:一是獨特的結構章法;二是「一百零八」這一象徵數字的文化意蘊。

  一百零八,決定了「情榜」的總人數,正如《水滸傳》一樣。一百零八,也決定了全書的總回數――兩大「扇」各為五十四回,而五十四、五十五兩回是全書的「中界線」,前扇寫興盛,后扇寫敗落。

  兩大扇的「中界線」極分明,稍有體會的都能曉悟,前後氣氛筆致、情節人物,皆不相侔了。

  但悟知全榜名單為一百零八女兒,卻不是一目了然的事,須費解說。

  可是,「群芳」「諸釵」的數目,其實雪芹在一開卷就交待清楚了――

  他說,女媧所煉大石,是「高經十二丈,方經二十四丈」,而脂硯批註點醒:

  「十二」照應正釵,「二十四」是總應諸副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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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n_0032 發表於 2006-4-28 22:08 | 只看該作者
Ivy,一直在找關於這方面的,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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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n_0032 發表於 2006-4-29 05:19 | 只看該作者
我看完了,什麼時候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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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無影 發表於 2006-4-29 11:08 | 只看該作者
脂硯(8) 緣何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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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n_0032 發表於 2006-4-30 07:27 | 只看該作者
Ivy,幫忙把後面的補上吧,
   好書看了一半,那滋味,難受啊,
謝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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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jie_alex 發表於 2006-5-2 05:36 | 只看該作者
第八層 《紅樓》探佚(4)


    藕香榭與探佚

    從第二十一回起,《紅樓夢》的中心移至大觀園。園的主景最要者先須識得一個沁芳橋亭,此為總綱。然後一個進景,也是跨水而四通的樞紐點,就是藕香榭。此榭非同小可,關係著全書全局的一條命脈。
    先看這座水榭的命名。
    「藕香」二字,出自宋女詞人李易安(清照)的《一剪梅》,其詞寫道:
    紅藕香殘玉簟秋,輕解羅裳,獨上蘭舟。雲中誰寄錦書求,雁子回時,月滿西樓。花自飄零水自流,一種相思,兩地閑愁。此情無計可消除,才下眉頭,卻上心頭。
    要知道,不但「藕香」二字,源出於此,而且榭內所題對聯――
    芙蓉影破歸蘭槳
    菱藕香深寫竹橋
    這才分明是同一用意的運化,因為「蘭槳」即「蘭舟」的代詞,只是為了平仄調音變換而已。
    然後,須悟「藕香」又即諧音「偶湘」一義。
    這座榭,與史湘雲的事情息息相關,至為重要。
    如有蓄疑不解,請聽我逐條講解破譯。
    第一,大觀園建成、眾姊妹住入后,賈母史太君第一次正式遊園是帶領劉姥姥進園一開眼界。來至此榭坐下,先就看對聯,而命誰讀聽?單單就是讓湘雲念與她聽。此為特筆。
    第二,賈母因到這水榭來,就特向眾人回憶少小時候家中也有這麼一處亭榭,叫做「枕霞閣」,史太君的母親,正是湘雲家裡的上輩,而「霞」亦即「雲」的變換代詞。一閣一榭,隱隱關合。
    第三,毫無爭議的考證表明:曹雪芹祖父曹寅的岳家、妻兄李煦正有一個園子,中建竹閣與藕香榭的規制一樣。
    第四,脂硯齋就在史太君追述枕霞閣遺事時,即時批註說:
    看他忽用賈母數語,閑閑又補出此書之前,似已有一部《十二釵》的一般。令人遙憶不能一見!余則將欲補去(應作出)枕霞閣中十二釵來,豈不又添一部新書?
    觀此可知脂硯其人實即書中史湘雲的「原型」。所以她是口讀此聯與史太君聽的「自家人」。
    第五,到開菊花社時,湘雲即取雅號曰「枕霞舊友」。
    第六,到凹晶館中秋聯句時,湘云云「寒塘渡鶴影」,黛玉雲「冷月葬花魂」。又特寫湘雲以投石驚起一鶴飛往藕香榭那邊去了――此皆象徵她們二人的日後結局(鶴與荷都象徵湘雲)。
    如此簡例,卻已足以表明雪芹在設置藕香榭這處水閣時,內中早涵多層寓意,而寶、湘二人歷經苦難坎坷之後復又重會――據見過「異本《石頭記》」者傳述,那是二人在船上忽然睹面驚認故人,又正是「獨上蘭舟」「芙蓉影破歸蘭槳」的隱射所指了。
    藕香榭關係全書結局,並非虛語。
一個人應該活得是自己並且乾淨。 - 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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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jie_alex 發表於 2006-5-2 05:47 | 只看該作者
第九層 《紅樓》真本
    《紅樓夢》探佚的依據並非十分缺少,諸如小說本文的「伏線」(魯迅最重此一要義),敘述中的無意、有意的逗露,「脂批」中的追憶和清代人見過雪芹全本的記錄,加上研究者的考論,內容已相當豐富了。
    書內有證:真本《紅樓》結尾是寶、湘歷盡苦難竟得重逢再會。書外有記:從清代到民國,記載見過此一結局的人士,不下十多位了,他們異口同聲,其中有學者,有文士,有教授,有「紅迷」。書中書外,相印合符,遂無疑義。
    寶、湘重會有何意義?莫非還是「大團圓」的同一俗套?
    此類疑者有權力質難。但我也不諱言,那麼看問題怕是沒有深思而細繹之故吧?他二人的重會,是「孤標傲世」,是「同氣味」,是「知音」,是「偕隱」――怎麼與「佳人才子」大團圓、「夫榮妻貴,耀祖光宗」的庸俗舊套相比?豈不太覺黑白不辨了?
    題曰:
    豈是無中生有,端為暗裡燃光。縱然一線欣看茫,漸覺朝熹在望。可嘆十年辛苦,遭他篡亂污傷。請君著眼並思量,真假雲泥霄壤。 [/COLOR]
    ――《西江月》

    [B]八十回后之寶釵[/B]

    寶玉「奉旨」無奈,娶了他並無感情的薛寶釵。然則在曹雪芹的原書中,他又是如何落筆以寫寶釵的文字呢?
    可以概括成一句話:玉、釵婚後,卻仍然保持著原來的舊關係。
    舊關係,是怎麼樣呢?那就是廝抬廝敬,而並不相親相愛。
    有人說:「黛玉死後,寶釵在某種程度上填補了寶玉感情上的一段空缺。」又說:「寶玉、寶釵之婚事,寶玉是十分情願的。」並根據第二十回的一條「脂批」而論定:「此批充分說明二人婚後感情美滿,談心話舊,多少婚前無機會表達的話,現在都可一一傾吐。」「在黛玉死後,寶玉、寶釵之結合,也變成十分自然之事,並無絲毫勉強。所以二人婚後,還有相當長的文字描寫二人談心,情話纏綿。」(《紅樓夢新探》)――是這樣子嗎?
    這種合二為一論,我期期不敢苟同。「談心話舊」可以說是對的,但並不會是「情話纏綿」。
    那條批語是「庚辰本」、「戚本」的批,文云:
    妙極。凡寶玉、寶釵正閑相遇時,非黛玉來即湘雲來,是恐曳漏文章之精華也。若不如此,則寶玉久坐忘情,必被寶卿見棄,杜絕後文成其夫婦時無可談舊之情,有何趣味哉!
    這批很重要,就連二人有「成其夫婦」的後文,也還得以此批為正面的明文確證。但是,他二人所「成」的,是怎樣的「夫婦」呢?這事恐怕並非是同一般想像的那樣簡單。本文主要想說明的即在此點。
    照我看來,他們成其夫婦了,可又未成其夫婦。這是怎麼句話呢?就是說,他們「拜了花堂,入了洞房」,履行了家長給安排下的喜事禮儀――僅僅如此。他們實際上還是姨姊弟。
    這怎麼講呢?請看寶釵的那首為賈政悲嘆不祥的詩謎:
    朝罷誰攜兩袖煙?琴邊衾里總無緣。曉籌不用雞人報,五夜無煩侍女添。焦首朝朝還暮暮,煎心日日復年年。光陰荏苒須當惜,風雨陰晴任變遷。
    讀者都能知道,在曹雪芹筆下,常常是一筆兩用甚至是數用,詩詞雅謎,都是暗對本人的情事命運而設言的。琴瑟、衾枕,皆喻夫妻之義――但是「總無緣!」這話可怎麼解?
    再看,詠白海棠詩(應注意這次詩社是緊接「綉鴛鴦夢兆絳芸軒」寶玉夢中反抗「金玉」姻緣之後。而白花白色大抵暗寓寶釵,如她所服冷香丸皆四季白花蕊配成),寶釵寫道:
    珍重芳姿晝掩門,自攜手瓮灌苔盆。胭脂洗出秋階影,冰雪招來露砌魂。淡極始知花更艷,愁多焉得玉無痕。欲償白帝憑清潔,不語婷婷日又昏。 [/COLOR]
    這個第七句又是寶釵的自道。意思就是說,我以本來清潔的童身來回報造物自然。
    在全書中,這一類性質的暗示是很多的,例如提諸人的名字多出唐詩,對寶釵一名的出處,特舉李商隱的「寶釵無日不生塵」,皆是。且說一說,這都是怎麼回事情?
    我們不妨來推測一下,其經過大概應是這樣:到曹雪芹寫至八十回后,玉、釵二人確已「成婚」,二人的「話舊」,也可能就在「洞房花燭夜」開始。他們談的什麼心呢?寶玉必然首先要向寶釵推心置腹,開誠布公,訴說自己平生對黛玉的情分,誓若山河,死生不渝,如今奉旨,無法違背,但我如何忍與你為婚,怎麼對得住亡者黛玉?若毀棄誓盟,我實為不義。寶釵對於寶玉的一切,可說徹底了解,早已看透了他的心思,他的這一著,大約也料得著,要想再籠絡寶玉,不是容易的事,所以只好決斷地回答說:你願為林妹妹守約,我也不能只圖自身有靠,陷你二人於不義,那樣我固落於嫌疑,咱們縱為夫婦,亦無意味;我亦無法勉強你,如今我情願以名義夫妻自處①,同室異居,各保清潔,使你有以對亡者的情分,這是我們各為自己的心,外人知道不知道,明白不明白,可以不用去管。寶玉不想寶釵竟能如此,深為她的這種決斷和諒解精神所震動,對寶釵在這一點上異常地感激和敬重,認為這是成全了他的品格,遂了他的心愿,把她當作高人(而不是昵侶)相待。這就是為什麼在《紅樓夢》十二曲《終身誤》里寫出的真意義。――
    空對著,山中高士晶瑩雪;終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縱然是齊眉舉案,到底意難平。[/COLOR]
    「高士」一詞,不明其故之時,看來豈不全無義理?但曹雪芹焉能濫下字眼?而「晶瑩」,仍貼切「清潔」一義,也不可誤作「聰明靈透」去看認。這樣再來讀「懷金悼玉的《紅樓夢》」句,也才覺妥恰。「懷」正是感念之義,高本點竄,妄改為「悲金悼玉」,全走了樣子。
    前八十回中,其實也暗示的明白:寶玉對寶釵一向只有敬重,而絕無輕薄狎昵之心。即如寫到因見寶釵膀臂,不無羨愛之意,但是隨即寫清:只因生在了她的身上,今生無分了。何等明白。再如「夢兆」一回,寶玉睡中不知寶釵曾在身旁刺繡,醒后得知,他趕忙說了一句話,不是別的,就是:
    不該!我怎著睡著了,褻瀆了他。[/COLOR]
    這種地方,不但說明了寶玉對待寶釵素來的態度,也預示了日後「成其夫婦」時的實際關係。明白了這層要義,就不會再認為將來玉、釵之間還會有什麼「情話纏綿」。
    寶釵名為婚嫁,實卻孤居。所以薛姨媽說她自幼脾氣古怪,不愛花兒粉兒,賈母說她住處如雪洞一般,使不得,年輕的姑娘也要忌諱。都是暗示此情。李紈每評社作,必盛推寶釵之句為首席,中間也含著同情敬重特殊處境的意思在。再有,凡諸題詠中涉及星月、嫦娥的,大都是暗指寶釵的身世,所謂「寶婺情孤潔」,所謂「幽情慾向嫦娥訴」,悉皆指此。蓋嫦娥誤吞靈藥,奔向廣寒,碧海青天,永傷孤獨,不同於一般孀居,而是由於自己所致之故。
    曹雪芹所要寫的這層關係,異常特別,迥出世俗意想之外,一般人所難理解。正因此故,後來有人覺得「琴邊衾里總無緣」這種話而由寶釵口中說出,為不可解,覺得一定有誤,遂將詩謎改派給黛玉。這一事象,極可注目。讀者試一細思,當能恍然於誤解錯派的關鍵何在。
    敬重而不褻昵,是他二人關係的基本特點。但是這是否即等於「感情美滿」呢?卻又不盡然。八十回前,有一段寫及寶玉以楊妃比寶釵,寶釵大怒,反唇相稽,詞色俱厲,銳不可當,給了寶玉一個大「下不來台」,以致黛玉說今日你也遇見厲害的了。試看這種情形,和寶、黛之間的那種實因情重而引起的角口慪氣,全然不是同一個性質。「美滿」二字,未可輕下。若論八十回后,則請看第二十回前的一段「脂批」:
    按此回之文固妙,然未見后之三十回猶不見此之妙。此曰「嬌嗔箴寶玉,軟語救賈璉」,后曰「薛寶釵借詞含諷諫,王熙鳳知命強英雄」;今只從二婢說起,后則直指其主。然今日之襲人、之寶玉,亦他日之襲人、他日之寶玉也。今日之平兒、之賈璉,亦他日之平兒、他日之賈璉也。何今日之玉猶可箴,他日之玉已不可箴耶?今日之璉猶可救,他日之璉已不能救耶?箴與諫無異也,而襲人安在哉?寧不悲乎!救與強無別也,甚矣,今因平兒救,此日阿鳳英氣何如是也;他日之強,何身微運蹇,展眼亦何如彼耶?人世之變遷如此,光陰倏爾如此。今日寫襲人,後文寫寶釵;今日寫平兒,後文寫阿鳳。文是一樣情理,景況光陰,事卻天壤矣!多少恨淚灑與此兩回書中。(「庚辰本」、「戚本」合校互采)[/COLOR]
    這是親見八十回后原稿的脂硯在告知我們,後半部有「薛寶釵借詞含諷諫,王熙鳳知命強英雄」這樣一回書文。寶釵異日,步襲人的後塵,還是要對寶玉施以諷諫。但是,那時的寶玉,依然並不接受寶釵的一套「正論」,「已不可箴」。這又何等明白。
    所以,玉、釵婚後,是齊眉舉案,相敬如賓的了,他們並不像薛蟠、夏金桂那樣,反目成仇,大吵大鬧式的出盡洋相。但是這並不等於思想上的融洽,在這方面,他們始終是異致的。因此才一個要諷要諫,一個是難箴難規。由此而言,說他們情話纏綿,固然不對;說他們感情美滿,也不恰切。――那麼,再說他們在黛玉亡后成婚,是十分「自然」之事,而且寶玉是十分「情願」的,我看就更不是那麼一回事情了。
    高鶚續書,違背原書本旨,本來有其目的性,他絕不是無所謂而續,他是利用偽續的方式來篡改原著的思想的。他寫玉、釵二人婚後的情景,庸俗不堪,特別是他寫的寶釵身邊的寶玉,早已不再是曹雪芹筆下的那個寶玉了。今又有研究者推論玉、釵婚後關係,略附拙見於此。
    以上大致是關於寶釵問題的舊稿,現今有一點可以補記一下。
    見過曹雪芹抄本《紅樓夢》的明義,是最早題詠這部小說的人。其二十首絕句的末四五首,尤有價值,因為都是詠及八十回以後情節的,便為我們提供了研究材料。今錄如下:
    生小金閨性自嬌,可堪磨折幾多宵。芙蓉吹斷秋風狠,新誄空成何處招!
    錦衣公子茁蘭芽,紅粉佳人未破瓜。少小不妨同室榻,夢魂多個帳兒紗。
    傷心一首葬花詞,似讖成真自不知。安得返魂香一縷,起卿沈痼續紅絲?
    莫問金姻與玉緣,聚如春夢散如煙。石歸山下無靈氣,縱使能言也枉然。
    饌玉炊金未幾春,王孫瘦損骨嶙峋。青蛾紅粉歸何處?慚愧當年石季倫![/COLOR]
    這末五首詩,在倒數第四首的解釋上,發生了疑難。最初我和朋友一樣,認為是黛玉初入府、居碧紗櫥的事。後來覺得不太對頭,我把解釋改成是「疑指『綉鴛鴦夢兆絳芸軒』一事」――但我當時錯寫成「疑指『識分定情悟梨香院』一事」,尚不自覺。家兄祜昌見了,幾次向我表示懷疑,彼此也都未把意思說清楚。現在他又把這個問題提醒我,說應再解說得明白點――他覺得還是寫黛玉初來為更合。
    我們常常這樣彼此擺問題,提線索,既互有啟發,也相與駁難,討論寶釵問題時更是如此。這次忽又重新涉及如何解明義詩時,我就舉理由說:
    一、明義詩二十篇,固然不是按回目次序而題的,但大致還是有個首尾結構。前邊寫黛玉已有多處,若要寫碧紗櫥,最早該寫,為什麼已寫完了晴雯屈死,忽又「退回」到那麼遠去?
    二、「紅粉佳人」一詞,不是寫幼女少女所用。(祜昌馬上同意,並舉出不少詩詞、戲詞中的例子,說明這個詞語只指「閨中少婦」。)
    三、如果是要說情感親密,自幼同室(也不曾、更不會同「榻」),那麼該說「夢魂不隔碧廚紗」,而不應說什麼「多個帳兒紗」――這是說雖然同室,而夢魂未通的話。
    四、這詩語氣及內容,都應與寶釵有關,但找不到其它合景的情節,因此我認為是寫「綉鴛鴦」回寶釵坐於寶玉榻上、而寶玉夢中反對「金玉姻緣」的情事。
    這樣,祜昌才徹底弄明白了我的原意(因為我過去未說清,也由於我誤寫成「識分定」)。他表示同意,說果然,這首詩不像是寫黛玉了。
    這時我們幾乎是同時忽然想起:這首詩還不是寫八十回前的寶釵,而實是八十回后之事。以前涉想不及此,所以只能找到「夢兆絳芸軒」一回。現在看來,「紅粉」一句,恰是如我們推斷的,暗示名雖結婚而實未成配(「破瓜」一詞俗用指「破身」,見於《通俗編》),而且雖然同床,卻又夢魂猶隔,即所謂「夢魂多個帳兒紗」句的本意了。

    [B]黛玉之致死[/B]

    黛玉的所以致死,並不是像高鶚所寫的那樣。致黛玉以死的主凶,是元春、賈政、王夫人、趙姨娘,卻不是鳳姐、賈母。其間曲折經過,種種關係,還能從前八十回中的線路和暗示推知一個梗概。今試作一點解說。頭緒較繁,分段而敘:
    一、元春本就不喜歡黛玉。這在她賞賜東西時對釵、黛有厚薄分別,大家早已看出。其實曹雪芹對此先有暗示:在「省親」回中,由於元春的關係,兩次都把「綠玉」字樣廢除不得使用,一是「紅香綠玉」改成「怡紅快綠」,一是「綠玉春猶卷」改成「綠蠟……」。寶釵明說:「他(元春)因不喜『紅香綠玉』四字,改了『怡紅快綠』;你這會子偏用『綠玉』,豈不是有意和他爭馳了?」此筆最為要緊。
    一、但僅僅因此,感情喜惡,還不能決定婚姻大事,因為「師出無名」,要想毀黛玉,必須有「名正言順」的罪名。這個,元春尚無法自定,必另有提供「罪狀」之人。
    一、為了寶玉的婚事而可以入宮正式向元春提供重大意見的人,只有賈政、王夫人。賈政自己也並不能定出黛玉的罪名,因為他不真正了解。「真正了解」的,還是一位女眷,而且是能向賈政耳邊枕畔灌注讒言的人。這就是趙姨娘。如第七十三回寫趙姨娘的小丫鬟小鵲跑來向寶玉報說:「我來告訴你一個信兒,方才我們奶奶這般如此在老爺前說了。你仔細明兒老爺問你話。」此等處最堪注目。
    一、趙姨娘處心積慮,要害寶玉(和鳳姐),這大家早都明白,不用贅述。她害寶玉的手法,就是不時向賈政耳邊進讒講壞話。壞話的主題並不只是「不讀書」「愛頑」的條款,而是另有大題目:即說寶、黛二人有「不才之事」――這是最能觸怒封建家長、使賈政深惡寶玉的關鍵問題。正如襲人向王夫人所言:「二爺也大了,裡頭姑娘們也大了,況且林姑娘、寶姑娘又是兩姨姑表姊妹……若要叫人說出一個不好字來……二爺一生的聲名品行豈不完了?二則太太也難見老爺。」這就是所謂大題目,所以王夫人竟如「雷轟電掣」。
    一、寶、黛二人的形跡親密,並不避人,可說是公開的事實,賈母、鳳姐的話言,早都明白表示承認默許。――所避忌的,只有趙姨娘。證據十分顯明:第五十二回,寶、黛正待談心,「一語未了,只見趙姨娘走了進來瞧黛玉」,黛玉忙的一陣周旋招待,「一面又使眼色與寶玉。寶玉會意,便走了出來」。素日情勢,不問可知。
    一、此種參證還有可尋。第十九回黛玉見寶玉臉上有「紐扣」大的一點「血漬」,便說:「你又干這些事了!……便是舅舅看不見,別人看見了又當奇事新鮮話兒去學舌討好兒,吹到舅舅耳朵里,又大家不幹凈、惹氣!」這就是明白指的趙姨娘。「大家不幹凈」一語最為要害。可見黛玉為了自身與寶玉的關係,深畏於趙姨娘的誣讒陷害。
    一、又如第四十五回黛玉與寶釵談心,說:「你看這裡這些人因見老太太多疼了寶玉和鳳丫頭兩個,他們尚虎視眈眈,背地裡言三語四的,何況於我!……他們已經多嫌著我了,如今我還不知進退,何苦叫他們咒我!」話更明顯。
    一、不寧惟是,就是寶玉那次為賈政毒打,明裡是因蔣玉菡、金釧之事,實則也還是包含著寶、黛的一重公案。何以言此?只要看一看毒打之後,寶、黛二人的表示和神情,便洞若觀火了。――黛玉「心中雖有萬句言詞,只是不能說得半句,半日,方抽抽噎噎的說道:『你從此可都改了罷!』」寶玉聽說,「便長嘆一聲道:『你放心。別說這樣話。就便為這些人死了,也是情願的。況已是活來了。』」我們宜細心體會作者的用筆,如果以為這是黛玉特意探詢寶玉對菡、釧等人的態度,而寶玉也有必要向黛玉作出甘為菡、釧而死的「保證」,那就是未得作者筆法真意――黛之問,玉之答,都分明是在這樣強大壓力下為自己的大事而重表決心態度。這足見此一場絕大風波,骨子裡還是由於黛玉;菡、釧等等不過引線與陪襯而已。――我們於此也才能明白:為何毒打之後,卻緊接就特寫寶玉送帕、黛玉題詩的那一情景?這些筆墨,最是曹雪芹慘淡經營之處。寶玉被打后,又緊接即寫襲人向王夫人進言,特別說到「林姑娘寶姑娘」,亦最明顯――林為主,寶是陪話而已。(所以,王夫人死要抄大觀園,其主要目標也還就是在於黛玉一人。)
    一、如果另換頭緒來講,元春也處處是與寶玉的婚事直接牽聯的關鍵人物。書中寫及的,一就是「省親」時元春要再演兩齣戲,結果演的是「相約」、「相罵」。一就是清虛觀打醮一回及其隨後的重要情節。下面分頭簡說:
    一、清虛觀一個場面,豈是真為了寫寫打醮、看戲等事嗎?完全不是,寫的是寶、黛婚姻大問題。元春的「旨意」叫打醮,卻引出「代表人」張道士,要為寶玉提親。結果則寶、黛二人都為此而生了氣,賈母也認真地著了急,引起一場軒然大波,其局勢之嚴重,為通部書所僅有。作者是特筆大書。
    一、元春欣賞齡官演得好,要再作兩出。賈薔想演「遊園」、「驚夢」,而齡官執意不作,定要演「相約」、「相罵」,結果依她。這在曹雪芹的筆法中,是一個極為要緊的暗示。「相約」、「相罵」是當時常演的精彩名劇(《揚州畫舫錄》中曾特別提到),作者引它是借這部《釵釧記》來暗示寶、黛關係的不幸。在《釵釧記》中,史直之女碧桃早與皇甫倫之子吟約為姻配,吟貧不能即娶,碧桃遣侍女雲香往吟家期約,準擬於中秋日相會,以便贈與釵釧銀兩以為迎娶之資(是為「相約」)。事為吟友韓時忠探知,韓以奸計阻吟往,自己卻冒名頂替,前去領了釵釧,並要逼奸碧桃。碧桃不從。因不知真皇甫吟根本未能赴約,侍女雲香再次前往吟家催娶,與吟母發生爭論(是為「相罵」)。碧桃抱恨沉江,以圖自盡。――由此,可見在賈元春面前演出的這場戲,隱含著寶、黛之受枉,黛玉之冤死(由種種線索看,頗疑黛玉之死與沉水自盡有關),而其中間被人詭計見害之故,當事人尚在不知。
    一、再看一個頭緒:大家也都知道,《芙蓉女兒誄》不單是真吊晴雯,也「預悼」黛玉。誄中最引人注目的句子,如:
    豈招尤則替,實攘詬而終。既幽沈於不盡,復含罔屈於無窮。……箝奴之口,討豈從寬;剖悍婦之心,忿猶未釋!
    曹雪芹的筆,以含蓄居多,悲憤激昂,此為僅見,其感情之強烈可知。所稱奴悍婦,在晴雯之死來說,自是明斥王善保家的、襲人等輩;而在黛玉問題上講,那就是暗指趙姨娘一黨。
    一、大家又皆知,晴雯臨死,猶不忘向寶玉表白自己雖擔「虛名」,但系乾淨一身。由此可知,趙姨娘所進讒的題目,其中心離不開誣衊黛玉和寶玉已有「曖昧」之事。
    一、再看《葬花詞》,大筆特書「質本潔來還潔去」,正是暗對陷害者誣罔之言而發,並非閑話泛敘。晴雯臨死前,寶玉私往相探訣別,燈姑娘特言:「誰知你兩個竟還是各不相擾,可知天下委屈事也不少!」對互而詳,則黛玉屈死之罪名昭然若揭了。
   我們綜合以上而觀,事情相當地明白,其情節應是:在黛玉問題上,主要是先因趙姨娘搞鬼(賈環也可能使了壞)。她為毀寶玉看清了一著棋,必先毀黛玉,故此捏造異事醜聞,時向賈政報告。迨到適逢元春「關念」寶玉婚事,召賈政共同商量時,賈政遂將所得於趙姨娘的讕言(當然包括王夫人所得於襲人的也在內),「奏」與了元春。元春於是「明令」宣判黛玉「淫賤」,指定聘娶寶釵。至此,黛玉遂無由再留於世,而寶玉也只有「奉旨配婚」的一條死路可走。
    在這個問題上,雖然從情節關係上看,詭計深心,出於賈政的小老婆等人,而從作品的思想意義上講,對寶、黛進行封建壓迫與毀滅的主凶,卻是元春和賈政、王夫人。
    至於鳳姐,她雖然罪惡重重,但在這方面的重要關節上,她是和寶玉一面的,而絕非敵對。她在寶、黛之間,是個出力人物,從黛玉一入府,直到後來言談行動,排難解紛,都是維護寶、黛的,前八十回所寫,斑斑可見(例如鳳姐送了茶葉給黛玉,便暗用「下茶」〔定婚禮〕的意思問黛玉:你吃了我們的茶,為什麼還不給我們家做媳婦!),無待在此一一引敘。賈家事敗,她的遭遇和命運也和寶玉是息息相關。上述的這些關係,高鶚好像是全部視而不見,寧不深可怪異?即如這樣一樁大事,高鶚卻把封建主凶元春、賈政全然開脫了,而拿鳳姐來做替罪羊。並且所「設計」出來的高著,卻只是一個很庸俗、很淺薄的、毫無思想內涵可言的「移花接木」「僵桃代李」的兒戲辦法。這在文學藝術上,特別是在悲劇文學上,並不是什麼很高級的思想和手法。這樣的東西,曹雪芹恐怕是未必肯寫――也根本寫不出的。
    或許有人認為高鶚寫寶、黛事件中賈母「變心」,鳳姐「搞鬼」,都有根據,正是「不背於原書伏線」。其理由當不外是:一、賈母在「破陳腐舊套」時明批女兒傾心於一個男人為「鬼不成鬼,賊不成賊」,便是為反對寶、黛關係;二、賈母要為寶玉提寶琴的親;三、鳳姐恰好也在此事上附和賈母。所以說,高鶚所續,並非事出無因。但其實這都是出於錯覺誤會。一、賈母所「破」的,是在於「這些書都是一個套子,左不過是些佳人才子,最沒趣兒」;所批的是「只一見了一個清俊的男人,不管是親是友,便想起終身大事來」。這種素不相識,「一見鍾情」式的所謂「愛情」和曹雪芹筆下所寫的寶、黛自幼一處長大,彼此深刻了解,即有共同的思想作為感情基礎的關係,正是迥不同科,而前者那種所謂「愛情」是曹雪芹在小說第一回中就反對過了的。兩者難以並論。二、賈母詢問寶琴年庚八字,並未說是要為寶玉,而只是薛姨媽心中「度其意思,大約是要與寶玉求配」,便說出寶琴已有了人家。三、鳳姐在此際搶話,說要作媒,賈母還笑問:「你要給誰說媒?」鳳姐以「既已有了人家,不如不說」之意回答。――須知此最是狡獪之筆,鳳姐正是見已許了人家,她才肯說那些湊趣的話,因為明知是廢話,故不妨順口送情;而賈母若真是想為寶玉討寶琴,既知寶琴已許梅家,便不能再往下談,豈有反而故問鳳姐,要她說出給誰作媒之理?這是講不通的。還應聯繫清虛觀中賈母「這孩子命里不該早娶,等再大一大兒再定罷」的話,此二事同在一年,一是端午,一是冬十月,相距僅只五個月,而賈母卻一見寶琴,統統忘掉一切自己身邊的素日為之操心惹氣的重要複雜關係,就立即要為寶玉另行求親?這個如何能說得通?所以到紫鵑試寶玉時,假說「年裡我聽見老太太說,要定下琴姑娘呢,不然,那麼疼她?」寶玉笑道:「人人只說我傻,你比我更傻――不過是句頑話。」況且,寶琴一來到,即明敘王夫人先認了乾女兒,玉、琴二人兄妹關係已定,賈母焉得復有別說?曹雪芹所以要寫寶琴「間色法」,寫紫鵑向黛玉建言趁著老太太在,早拿主意,寫薛姨媽慰黛玉「我一出這主意,老太太必喜歡的」等一串文字,意在暗示只因賈母不曾早日明言,以致蹉跎蹭蹬,卒為元春、賈政等所乘,篡改破壞了已定之局,而絕不是為了要寫什麼賈母變卦、鳳姐逞奸。其實,若談到賈母的問題,本很清楚。她因偏愛寶、黛、鳳三人,與賈政、趙姨娘發生了極為尖銳的矛盾,具如「大承笞撻」和「嫂叔逢五鬼」等回所寫。趙姨娘之每日在寶玉身上使心用計,賈母盡知,所以才會有當著賈政的面而痛罵趙姨娘、使賈政大為尷尬的那一場面,試看賈母的話:
    你願他死了,有什麼好處?你別做夢!他死了,我只和你們要命。素日,都不是你們調唆著逼他寫字念書,把膽子嚇破了?見了他老子,不像個避貓鼠兒?都不是你們這起淫婦調唆的?這會子逼死了,你們遂了心!我饒那一個![/COLOR]
    賈母連哭帶罵,而「賈政在旁聽見這些話,心裡越發難過,便喝退趙姨娘」。這層關係交代得最為清楚。
    再看賈母對寶、黛二人的婚事,不但她自己早已拿定,而且闔府上下盡人皆知,可說是「公開的秘密」一般。若要舉例,則請看第二十九回張道士為寶玉議親,賈母如何回答:
    上回有個和尚說了,這孩子命里不該早娶,等再大一大兒再定罷。你可如今也打聽著,不管他根基富貴,只要模樣兒配得上就罷了。來告訴我。便是那家子窮,不過給他幾兩銀子也罷,只是模樣兒性格兒難得好的。
    這是賈母「胸有成竹」的表現,莫認作她真是要等張道士給找一個,同時話里也針對著賈府人的一雙富貴勢利眼,議論黛玉無家無業,孤苦一身,因而瞧不起,說是「配不上」的那些人而表示態度。在這一點上,薛家豈不是最「配得上」?但可見賈母根本未曾向那一號財勢人家考慮。尤其緊要的,是同回末后賈母因寶、黛二人回來都生氣鬧事而著急落淚,便說出「不是冤家不聚頭」的這句話來,以致寶、黛二人都像參禪似的來細味此話的含義,也就是說,這是賈母第一次明白表示或流露出她有成竹在胸的線索,為二人所珍貴驚喜。而此回卻有「脂批」說:
    二玉心事,此回大書。是難了割,卻用太君一言以定。是道悉通部書之大旨。[/COLOR]
    此批為「庚辰本」、「戚序本」二本所共有。這才是最為明確的大節目,只要不深文周納,都會承認的。此處「戚序本」又獨有一批云:
    一片哭聲,總因情重。金玉無言,何可為證![/COLOR]
    這是見過原書全稿的脂硯在分明告訴我們:書中一大關目,寶、黛締姻,原有賈母之言為證;而後來元春、賈政,硬行改派「金玉良緣」,根本不是賈母之事,他們不但篡改了賈母的本意,甚至還有可能假借名義,捏造賈母遺言①,破壞了賈母所意匠經營的婚約。所以說:「何可為證!」
    還有第六十六回,尤三姐向興兒探詢寶玉的情況,興兒說:
    只是他已有了,只未露形――將來準是林姑娘定了的!因林姑娘多病,二則都還小,故尚未及此。再過三二年,老太太便一開言,那是再無不準的了。[/COLOR]
    於此可見賈府的所有人等,對此事皆洞如觀火,也與清虛觀中賈母的話合榫。「老太太」本是此事的主張人和「護法」者。
    明白了這些道理,那麼可以看出高鶚的續書,對這一系列的大關鍵大節目,整個篡改了原作者的意思。魯迅先生評價《紅樓夢》的續書,以「不背於原書伏線」為論析的標準。我們對待高續,用什麼標準去衡量?沒有別的,只能依照魯迅先生給我們指出的,以原書伏線為定,亦即要看續書者的思想是否與原作者一致。我所以罵高鶚,原因也就在這裡。
    ①注意第五十七回紫鵑的話:「……若娘家有人有勢的還好些。若是姑娘這樣的人,有老太太一日還好一日;若沒有老太太,也只是憑人去欺負了。」[/COLOR]這分明暗示仇者毀黛玉是在賈母死後,而非生前。

    [B]湘雲的後來及其他[/B]

    黛、釵、湘是關係到寶玉結局的主要三少女,曹雪芹在八十回后如何寫她們?長期以來,我們的頭腦往往為高鶚續書的框框所束縛,認為就「應該」是那樣子,再不肯去想想這裡存在的一連串的問題。就中黛玉的問題還比較易見,寶釵便不那麼容易推考想像。但最成為問題的是湘雲的問題,研究者對此的意見分歧也最大,就是想試談一談,也最難措手。雖然如此,到底也該試作一些推考。推考不一定都對,但研究問題在「卡」住了的時候,有人能提個端倪,作點引緒,往往還是頗有必要的。因為可以由不盡對的引到接近對的,總比全是空白好。
    推考湘雲時,其情況與推考黛、釵不同,最困難的是線索太少,我們簡直「抓」不住什麼可資尋繹的憑藉。但有一點又很明白:在前八十回如此重筆特寫的一個典型人物,絕不會是像高鶚所寫那樣,全無呼應,數語「帶過」,就算「歸結」了她。她在後半部的事故和地位顯然極關重要。
    前八十回寫湘雲時,有幾個特點,最宜首先注意。
    一是寫她首次出場,一點也不同於釵、黛各有一段怎樣入府的特寫,而是家人忽報:「史大姑娘來了。」彼時寶玉正在寶釵處頑耍。――這已是遲至第二十回了!
    二是湘雲來后,立即引起寶、黛的角口,甚至由此引出聽曲文,悟禪機――「赤條條來去無牽掛」,一直注射到「懸崖撒手」等情節。
    三是她來后並立即引起襲人的不痛快,馬上對寶玉進行「箴」規。――其事可說又直注射到抄檢大觀園。
    四是在與元春有關、與議婚相聯繫的兩次大事「歸省」與「打醮」中,湘雲俱不出場;「盛」事一過,卻立即出現:「人報史大姑娘來了。」兩次如出一轍。而第二次端午節出場后,立即寫湘雲已有人「相看」了,向她道喜,並立即寫「論陰陽」「拾麒麟」一大段特寫。
    五是重要詩社,如菊花詩,柳絮詞,雖在大觀園中,反而都是由湘雲引起或作東道主,即雅謎、酒令亦如此。尤其令人注目的是,中秋深夜聯吟那一臨近前半部收尾的最後聚會的重要場面,卻是眾人都已散去,睡了,只有她與黛玉(妙玉稀有地出面加入)來收場。
    六是割腥啖膻,是以她和寶玉為主角。(黛玉於此戲言:「哪裡找這一群花子去!」亦非泛語,即預示寶、湘後來淪為乞丐。)
    我們只要看一看上列線路,就不能毫無感受,而認為作者那樣有意安排、著重抒寫的一個重要形象,會在八十回后全失作用與色彩――連面也不再露,只是聽說嫁的男人病了,已難望好,賈母臨死亦不能來,就此為了。――這像嗎?
    如果讀者也和我一樣,感覺確是有點不像,那就應該來就她的後半部情節作作推測。
    一般意見,以為「脂批」中關係到湘雲後來的,有那麼一條。就是第三十一回的回后總評:
    后數十回若蘭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綱伏於此回中,所謂草蛇灰線,在千里之外。
    研究者於是認為:這就是湘雲後來嫁了貴公子衛若蘭的證據。而且認為:這個為寶玉所得的麒麟,後來到了若蘭腰間,恰如「茜香羅」事件一樣,暗示它起了作用,引線牽絲。有的設想得更細緻些,以為賈珍設了射圃,寶玉是參加習練人之一,後來遇見若蘭被邀比射,寶玉把麒麟賭賽,輸與了若蘭雲。
    這樣設想,未嘗不見心思。但我還是期期不敢苟同。
    何以言?假使那樣的話,則曹雪芹費了偌大的力氣,繞了如彼其大的一個圈子,目的僅僅是為說明湘雲(早已訂了婚約,被人道了喜的一位待婚者)嫁與衛若蘭――曹雪芹豈不成了一個大笨伯?況且這究竟又有何意味、有何意義可言?曹雪芹的意匠筆法,確是出奇地細密和巧妙,但他何嘗令人略有弄巧成拙、故意繞圈子、費無謂筆墨之感?所以我不相信就是這麼簡單而又浮淺的一回事情。他也不會去寫「茜香羅」的雷同文字。
    「脂批」提出了若蘭,湘雲和他發生了一定的關係,應不會錯。但是還該注意,寶玉最初所以留意那隻「雄」麒麟,卻是由於從寶釵口中表示了「史大妹妹有這麼一個」。而且,又是由黛玉心中想到――
    近日寶玉弄來的外傳野史,多半才子佳人,都由小巧玩物上撮合,或有鴛鴦,或有鳳凰,或玉環金佩,或鮫帕鸞絛,皆由小物而遂終身。今忽見寶玉亦有麒麟,便恐因此生隙,同史湘雲也做出那風流佳事來。[/COLOR]
    我們都深知,曹雪芹的用筆,總無閑文淡話,都各有作用。這如果也只是為說明「嫁」了若蘭的問題,他豈肯在此硬安上這樣的特筆?
    還應注意的是,寶玉對此麒麟,珍同性命,且看他的話是怎麼說的:
    倒是丟了印平常。若丟了這個,我就該死了!(此際襲人送茶,說:「大姑娘,聽見前兒你大喜了!」史湘雲紅了臉,吃茶不答。)[/COLOR]
    這種種筆致,總非無緣無故,等閑泛設。――這個和什麼汗巾子、茜香羅,哪裡有半點相似意味?如果只是與衛若蘭有關的一件東西,寶玉何必那樣性命以之?
    其實,寶玉、湘雲一問一答,丟印丟麟的對話,同時又是「伏線千里」。
    寶玉的麒麟如何到得若蘭腰間?他絕不會以此物來作賭押品去遊戲和冒險。在園子里的「小丟」,是假丟,是為他後來真丟作引線,他到底真丟了這件珍藏秘襲的佩器,而為衛若蘭無意中揀到,也並不知是誰之物。
    按下麒麟不表。可以再說說湘雲一面。八十回后,先是王夫人下令寶玉搬出園外,盛會解體,園中人物,風流雲散,大觀園先成了荒涼凄寂之地。隨即賈家事敗。正如第四回門子講「護官符」時所說:賈、史、薛、王四大家族是榮枯成敗,息息相關的,史家同樣陷入敗局。被抄家籍產的同時,人口女子,例要入官,或配與貴家為奴,或發賣與人作婢。此時史湘雲前者「不答」的那件道喜的婚事,早已生了變故,成為虛話①,未婚少女,遂在被籍由官府處置發落之數內(出家的、已嫁的、早死的,都倖免了這一命運)。
    於此,我且岔一下話頭,請讀者看一看李煦(史家可能是在素材上有所取資於他家的一種藝術創造)事敗后的一個情況。
    在雍正二年十月十六日,總管內務府的大臣有一道奏摺,其中有云:
    准總督查弼納來文稱:李煦家屬及其家僕錢仲v等男女並男童幼女共二百餘名口,在蘇州變賣,迄今將及一年,南省人民均知為旗人,無人敢買。現將應留審訊之人暫時候審外,其餘記檔送往總管內務府衙門,應如何辦理之處,業經具奏,奉旨:依議,欽此。經派江南理事同知和額解送前來。等因。當經臣衙門查明,在途中病故男子一、婦人一及幼女一不計外,現送到人數共二百二十七名口,其中有李煦之婦孺十口,除交給李煦外,計僕人二百十七名,均交崇文門監督五十一等變價。其留候審訊錢仲v等八人,俟審明后,亦交崇文門變階。等因。為此繕折請旨。[/COLOR]
    必須注意的是,這還是雍正二年的事態。到五年二月,李煦又因曾買蘇州女子送與雍正的死敵阿其那的罪發,刑部依「奸黨」例擬「斬監候秋後斬決」、雍正下令「著寬免處斬,流往打牲烏喇」的時候,那李煦的婦孺的命運可以想見。――那麼,曹雪芹到乾隆初葉,又結合了他本身的經歷見聞,他寫賈、史兩家主犯因罪抄家籍沒、發落家屬人口時,寫湘雲等婦女被指派或「變價」為奴為「佣」,就是理之所有了。
    由此,我們可以推測,湘雲系因此而流落入於衛若蘭家。當她忽然看見若蘭的麒麟,大驚,認準即是寶玉之舊物后,傷心落淚,事為若蘭所怪異,追詢之下,這才知道她是寶玉的表妹,不禁駭然!於是遂極力訪求寶玉的下落。最後,大約是因馮紫英之力,終於尋到,於是二人遂將湘雲送到可以與寶玉相見之處,使其兄妹竟得於百狀坎坷艱難之後重告會合。這時寶玉隻身(因寶釵亦卒),並且經歷了空門(並不能真正「空諸」一切)撒手的滋味,重會湘雲,彼此無依,遂經衛、馮好意撮合,將他二人結為患難中的夫妻。――這應該就是「因麒麟伏白首雙星」一則回目的意義和本事。①
    最後,還可以談談另一個要點。
    在第二十六回寫到馮紫英的一段文字處,有三條眉批,文字如下:
    紫英豪俠小(文)三段是為金閨「間色」正文。――壬午雨窗。
    寫倪二、(紫)英、湘蓮、玉菡俠文,皆各得傳真寫照之筆。――丁亥夏,畸笏叟。
    惜衛若蘭射圃文字迷失無稿,嘆嘆!――丁亥夏,畸笏叟。(「甲戌本」末二條連為一條,在回末為總評) [/COLOR]     十分明顯,關係到若蘭射圃的文字,也是一種同性質的「俠文」(行義助人之事)。所以我說若蘭的文字應與紫英俠文緊相關聯,二人同為救寶、湘於難、成全美事的主要人物。②――但是,畸笏嘆息,偏偏射圃文字「迷失無稿」!
    「脂批」再三慨嘆無稿的,還有與無呢?有的,就是獄神廟文字,恰好也是「迷失無稿」,批者也是深深為之嘆恨!痛惜!
    這事情就極可注意了。
    為什麼後半部原稿,直到末回「情榜」,批書人都已讀到,都不「迷失」,單單是這兩件大事「無稿」了呢?其中的緣故,極隱諱,卻也極明顯。應該看到,獄神廟回及有關情節,是被重罪之家的子弟為官府處治而因他人救助得免於難的事。射圃回及有關情節,是同案相關、另一被重罪之家的女口,為官府發落而因他人救助得免於難的事。――這還不算,兩人竟然又再會重圓,結為連理,這本身不是別的,就是對當時封建統治欺壓迫害的一種反抗。
    這關係實在是太大了。所以曹雪芹寫是寫了,脂硯等親人批閱,再四躊躕,認為性命攸關,到底不敢公之於世,只好把這兩部分成稿抽出去了。――所以連當時像明義等人,看過全書結尾,卻也未能知道還有這兩大重要故事。連「脂批」中與此有關的其他話語線索,好像也都刪掉了。其實,畸笏哪裡是慨嘆什麼「迷失無稿」(還說成是因「借閱」而失等等)?正是毫無奈何,忍痛難禁,欲訴不可――就只能向一般讀者告知「無稿」一點。「無稿」,不過是「有事」的另一設詞罷了。(也許本來就是被人施以破壞,給毀去或隱匿了。)
    雖然如此,也還是不行。八十回后的最精彩的也是最重要的書稿,卒因此故不敢再往外傳,以致我們至今也只有這八十回真是曹雪芹寫的原書尚能入目。其餘的,不知已歸何處了。
    明白了些事故,再來理解曹雪芹的思想境界,再看看高鶚的偽續的思想境界,就可以無待煩言而自明:他們之間的那種不相一致,實在是太大了,我們對於這樣的大問題,不容不一評議。

    [B]紅海微瀾錄[/B]

    曹雪芹立意撰寫一部小說巨著,開卷先用一段「楔子」閑閑引起,說的是大荒山、無稽崖、青埂峰下的媧皇煉余之石,故全書本名即是《石頭記》。當雪芹筆下一出「青埂」二字,格外觸動讀者眼目,脂硯於此,立時有批,為人們點破,說:
    妙。自謂落墮情根,故無補天之用。[/COLOR]
    這在脂硯,是乘第一個機會就提出「自謂」一語,十分要緊。「自」者誰?高明或有別解。須莫忘記:此刻「石頭」之「記」尚未開篇,只是楔子的起頭之言,則此「自」,應指「楔子撰者」無疑。然而楔子才完,在「后曹雪芹於悼紅軒中……」那段話上,脂硯即又為人們點破,說:
    若雲雪芹「披閱」「增刪」,然後開卷至此這一篇楔子,又系誰撰?!足見作者之筆,狡猾之甚!後文如此處者不少,這正是作者用畫家煙雲模糊處(法?)。觀者萬不可被作者瞞蔽(原作弊)了去,方是巨眼。
    短短一則批,連用「作者」數次之多。如謂此乃脂硯文筆有欠洗鍊,那也從便;我自己卻以為,這正見脂硯是如何重視「作者」這個「問題」,故此不惜詞煩,再四提醒「觀者」諸君,「萬」不可為雪芹這麼一點兒筆端狡獪纏住。所以,明義為「曹子雪芹出所撰紅樓夢」題詩至第十九首,就說:
    石歸山下無靈氣,縱使能言亦枉然。[/COLOR]
    也許是由於明義頭腦比較清楚,也許他先看了「脂批」,也許二者兼而有之,他對「石頭」「雪芹」「作者」三個名目,並不多費一詞。「不著一字,盡得風流」,猶是例應著字;而這處小小狡獪,在明義看來,原是天下本無事也。
    但是,雪芹「自謂」的「落墮情根」,又是何義呢?
    一位朋友偶來見問,我試作解人,回答說:君不見洪P思之《長生殿》乎?《長生殿》一劇,曹寅佩服得無以復加,當P思遊藝白門,他置酒高會,搬演全劇,為P思設上座。雪芹作小說,有明引《長生殿》處,也有暗用處,他對這個劇本,是不生疏的。在《補恨》一折中,寫的是天孫織女星召取楊太真,太真見了織女,唱的第一支曲子是《普天樂》――
    嘆生前,冤和業。才提起,聲先咽。單則為一點情根,種出那歡苗愛葉。[/COLOR]
    全劇的最末一支曲(尾聲之前),是《永團圓》――
    神仙本是多情種。蓬山遠,有情通。情根歷劫無生死,看到底終相共。[/COLOR]
    這就是雪芹諧音、脂硯解意的「情根」一詞的出處。它的意思,P思說得明白,不須再講了。
    朋友聽我這樣說,引起興趣,便又問:這就是你說的「暗用」之例了。此外還有沒有呢?
    我說,有的。「開闢鴻鰨櫓鄭俊鼻櫓忠揮錚鴨弦⒉魏笪模槐亓砹小<慈緹孟勺櫻齔≈螅蟣τ褡鰲白暈醫檣堋筆保凳恰拔帷朔糯荷健⑶蠶愣礎⑻榛鎂塵孟曬檬且玻核救思渲縝樵掄瞥臼樂鼓諧鍘!閉飠耙彩前滌謾凍ど睢返摹暗涔省薄!睹蓯摹氛郟段采酚氳┩潞螅行∩ㄇEP牽┏囊恢Ч渡教液臁罰屑湟瘓洌朗牽
    願生生世世情真至也,合令他長作人間風月司。[/COLOR]
    雪芹為警幻仙姑所設的言詞,顯然是從這裡脫化而出。
    一提到警幻,便不得不多說幾句。其實,雪芹的想像,創造出一位「司人間之風情月債」的女仙來,也還是與《長生殿》有其關聯。他所受於《長生殿》的「影響」(現在常用語,與「啟發」為近似,舊語則謂之「觸磕」),是「證合天孫」(《傳概》折《沁園春》中句)的天孫織女,是這位女仙「綰合」了明皇、太真的生死不渝的情緣。
    原來,在《長生殿》中,是天寶十載七夕,太真設了瓜果向雙星乞巧,而明皇適來,二人遂同拜牛女設誓――
    雙星在上……情重恩深,願世世生生,共為夫婦……有渝此盟,雙星鑒之!(唱)……問今夜有誰折證?(生指介)是這銀漢橋邊,雙雙牛女星![/COLOR]
    這樣,牽牛向織女說項,織女遂答應久后如不背盟「決當為之綰合」。後來,P思以《慫合》一折寫上元二年七夕,牛女雙星重新上場,他們的心愿,表達在一支《二犯梧桐樹》里――
    瓊花繞綉帷,霞錦搖珠佩。斗府星宮,歲歲今宵會。銀河碧落神仙配。地久天長,豈但朝朝暮暮期。(五更轉)願教他人世上、夫妻輩,都似我和伊,永遠成雙作對。[/COLOR]
    然後牽牛再為提醒明皇、太真之事,「念盟言在彼,與圓成仗你」!織女這才應允,「沒來由,將他人情事閑評議,把這度良宵虛廢。唉!李三郎、楊玉環,可知俺破一夜工夫都為著你」!
    所以,牛女雙星,一到了P思筆下,早已不再是「悵望銀河」的恨人,而是司掌情緣的仙侶了。這一點,在文學史上是個創新之舉,值得大書。
    那麼,雪芹於此,又有何感受呢?我說,他不但接受了這個新奇的文藝想像上的創造,而且也「暗用」了這個「典故」――這就是,「因麒麟伏白首雙星」的這句回目之所以形成。
    當然,到了雪芹筆下,事情就不會是淺薄的模仿,簡單的重複。他是在啟發觸磕之下再生髮新意,藉以為小說生色。在前半部,雪芹除了這句回目,透露了一點鱗爪之外,大約只有傳本《紅樓夢》第六十四回中微微一點――
    大約必是七月,因為瓜果之節,家家都上秋祭的墳,林妹妹有感於心,所以在私室自己祭奠……只見爐裊殘煙,奠餘玉醴,紫鵑正看著人往裡收桌子搬陳設呢(指瓜果爐鼎等)。[/COLOR]
    但這回書,文筆不似雪芹,出於另手,因此其情節故事,是否合乎雪芹原意,一時尚難判斷。八十回書中,對「雙星」一語別無呼應,而雪芹是文心最細,絕無孤筆,絕無閑話,何況大書於回目之中,豈有落空之理?――更何況回目者,大約連不承認《紅樓夢》為雪芹原著者也無法否認「分出章回,纂成目錄」的畢竟還是雪芹吧。雪芹用此一句,毫無猶豫之跡象(即回目頗有變動,而從諸舊抄本中,略不見此一回目有異文出現過),那麼,「因麒麟伏白首雙星」八個字,總該不是「胡亂」寫下的,或者是無可解釋的。
    許多資料說明,這句回目指的是後文寶玉、湘雲最終結為夫婦。對這一點,也有不相信的,即不必更論。但也有相信的,就我所知,就頗不乏人。不過在這很多相信者當中,大都把「雙星」直接理解為即指寶、湘二人而言。我覺得這卻還要商榷。拙見以為,雪芹用此二字的本意,並不是徑指寶、湘,他用的其實還是《長生殿》的「典故」,即雙星是「證合」「綰合」「慫合」之人。其誤會「雙星」為徑指寶、湘的,原因就在於未能明白這是借用P思的作意。
    當然,這不是說寶、湘的綰合人也一定是女仙之流,但很顯然,那是一對夫婦。
    在《長生殿》中,織女不甚滿意於李三郎,認為他斷送太真,是一個負義背盟者;經過牽牛的解釋,說明皇迫於事勢,出於巨變,並非本懷,天孫才同意他情有可原,決意為之證合。寶、湘二人所歷的變故之巨,非同尋常,也幾乎是出入生死,而人們議論寶玉,大抵認為他竟娶寶釵,是為負於黛玉,也是背盟之輩,不肯加諒。綰合者,大約也是「雙星」之一認為寶玉背盟負義,而另一即為之解釋,說明寶玉之忘黛而娶釵,是迫於命令,並非本懷,而後兩人這才共同設法使寶、湘二人於歷盡悲歡離合、興衰際遇,嘗遍炎涼世態之後,終於重相會合。而這些都是以金麒麟為「因」「伏」的。這樣,似乎更合雪芹原著的設計和用語的取義。
    《重圓》折中有兩支曲,今亦摘引一併觀看――
    (五供養)天將離恨補,海把怨愁填。謝蒼蒼可憐。
    潑情腸翻新重建。……千秋萬古證奇緣。[/COLOR]
    警幻仙子說的「吾居離恨天之上,灌愁海之中」,可知這種新名目實在也還是來自P思。
    (江兒水)只怕無情種,何愁有斷緣。你兩人呵,把別離生死同磨鍊,打破情關開真面。前因後果隨緣現。覺會合尋常猶淺,偏您相逢,在這團圓宮殿。[/COLOR]
    讀這些詞句,就總覺得「似曾相識」,因為無論雪芹的正文還是脂硯的批語,都能從中窺見一些蛛絲馬跡。
    更重要的則是,《石頭記》並不是《長生殿》的翻版,雪芹不是「請出」黛玉的「亡魂」來再唱「新戲」,那就俗不可耐了。黛玉死後,寶釵「打進」,寶玉無可奈何(他不會搞什麼「黛玉復活」之類),遂益發思念黛玉生前與之最好、亡后可作替人的早年至親閨友――史湘雲。晴雯的性格類型,正是黛型與湘型的一個綜合型,所以晴雯將死,海棠先萎,亡故之後又作「芙蓉女兒」,蓋海棠暗示湘雲(「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燒高燭照紅妝」),芙蓉暗示黛玉(「芙蓉生在秋江上,莫向東風怨未開」),這裡的文藝構思和手法是複雜微妙的。
    《長生殿》以中秋節日廣寒清虛之府為重圓的時間地點。這一點,似乎也給了雪芹以「影響」。黛、湘中秋夜聯吟,是前後部情節上一大關目,也可以說是結前隱后之文。眾人皆散,寶釵回家,獨剩黛、湘,中有深意。二人吟出「寒塘渡鶴影,冷月葬花魂」之重要詩句。這上句隱指湘雲,下句隱指黛玉甚明,黛玉(次年?)於中秋此夕,即葬身於此。(「葬花魂」,是明季少女詩人葉小鸞的句子,見葉紹袁《續窈聞》記亡女小鸞與泐庵大師問答語錄。)俗本妄改「葬詩魂」,大謬(「花魂鳥魂總難留」;《葬花吟》中已見,與「葬詩」何涉?)。妙玉旁聽,出而制止,續以末幅,試看她的話:
    「好詩,好詩,果然太悲涼了!不必再往下聯……」
    「只是過於頹敗凄楚。此亦關人之氣數而有。所以我出來止住。」
    「如今收法,到底還該歸到本來面目上去,若只管丟了真情真事,且去搜奇撿怪,一則失了咱們閨閣面目,二則也與題目無涉了。」
    「依我必須如此方翻轉過來,雖前頭有凄楚之句,亦無甚礙了。」 [/COLOR]
    她的續句,由「嫠婦」「侍兒」「空帳」「閑屏」寫到「露濃」「霜重」,又寫到步沼登原,石奇如神鬼,木怪似虎狼――可見事故重重,情節險惡。最後,「朝光」「曙露」始透晨熹,千鳥振林,一猿啼谷,鐘鳴雞唱――這就是寶、黛一局結后,寶、湘一局的事了:
    有興悲何繼,無愁意豈煩?
    芳情只自遣,雅趣與誰言。
    徹旦休雲倦,烹茶更細論。[/COLOR]
    到雪芹原書後半,大約這些話都可看出,其間多有雙層關合的寓意。
    本文側重於從一些語詞上窺探雪芹構思上的各種巧妙聯繫,並非說雪芹是靠「典故」「觸磕」去作小說,他「靠」的主要是生活和思想。這原不須贅說,無奈有一時期繩文者有「必須」面面俱到的一條標準,不無責人以備的故習,還是在此交代一下,可免誤會。如果不致發生誤會,那我還可以再贅一點,雪芹選取中秋這個重要節日來寫黛、湘聯句,也不止一層用意,除了我上文推測的後來黛玉是死於中秋冷月寒塘之外,恐怕寶、湘異日重會也與中秋佳節有關。雪芹全書開頭是寫中秋節雨村嬌杏一段情事,而脂硯有過「以中秋詩起,以中秋詩收,又用起詩社於秋日。所嘆者三春也,卻用三秋作關鍵」的揭示,這「用中秋詩收」「用三秋作關鍵」,必有重大情節與之關合,如非寶、湘會合,則又何以處此「團圓之節」?這在我看來,覺得可能即是此意,當然這只是我的思路所能及,因為在《長生殿》中P思設計的就是雙星特使李、楊二人在中秋「團圓之節」來重會,雪芹有所借徑於此,聯繫「因麒麟伏白首雙星」而看,或者也不為無因罷。
    行文至此,未免有究心瑣末,陳義不高之嫌。但我本懷,殊不在此,實是想用這種不太沉悶的方式來提端引緒,使人注意《長生殿》與《紅樓夢》在內容方面的關係。P思制劇,楝亭嗜曲,二人交誼,也還要提到P思曾為楝亭的《太平樂事》作序,甚為擊賞以及楝亭為P思說宮調之事。楝亭有贈P思七律,我曾於《曹雪芹家世生平叢話》及《新證》中一再引錄:
    惆悵江關白髮生,斷雲零雁各凄清。
    稱心歲月荒唐過,垂老文章恐懼成。
    禮法誰曾輕阮籍,窮愁天亦厚虞卿。
    縱橫捭闔人間世,只此能消萬古情。[/COLOR]
    試看,倘若洪、曹二人毫無思想感情的交流,只憑「文壇聲氣」,這樣的詩是寫不出的。我並曾說:如將題目、作者都掩隱過,那麼我們說這首詩是題贈雪芹之作,也會有人相信。由此可見,說《紅樓夢》與《長生殿》有關係,絕不止是一些文詞現象上的事情。《長生殿》這個劇本,思想水平、精神境界,都遠遠比不上《紅樓夢》小說;但我們不應單作這樣的呆「比」,還要從思想史、文學史上的歷史關係去著眼。比如,如果沒有《金瓶梅》,從體裁上、手法上說很難一下子產生《紅樓夢》。同樣道理,從思想上說,那雖然複雜得多,但是如果只有臨川四夢,而沒有《長生殿》在前,那就也不容易一下子產生《紅樓夢》。P思在《傳概》中寫道:
    今古情場,問誰個真心到底?但果有精誠不散,終成連理。萬里何愁南共北,兩心那論生和死。笑人間兒女悵緣慳――無情耳!感金石,回天地。昭白日,垂青史。看臣忠子孝,總由情至。先聖不曾刪鄭、衛,吾儕取義翻宮徵。借太真外傳譜新詞:情而已。(《滿江紅》)[/COLOR]
    從這裡,既可以看出P思、雪芹在思想上的不同,又可以看出兩人創作上的淵源關係。P思定稿於康熙二十七年(1688);雪芹則在乾隆前期是他創作的歲月,卒於1764年。P思身遭天倫之變,不見容於父母,處境極為坎。兩人不無相似之處,相隔一朝,后先相望。《長生殿》由於康熙朝滿漢大臣黨爭之禍,遭了廢黜,掀起一場風波,雪芹豈能不知其故。種種因緣,使雪芹對它發生了興趣,引起他的深思,對他創作小說起了一定的作用,是有跡可尋的。理解《紅樓夢》,把它放在「真空」里,孤立地去看事情,不是很好的辦法,還得看看它的上下前後左右,當時都是怎樣一個情形,四周都有哪些事物,庶幾可望於接近正確。提《長生殿》,其實也只是一個比較方便的例子而已。

    [B]《紅樓》別境紀真芹[/B]

    我撰此文,是為紀念曹雪芹逝世220周年而作,因此講的應該是雪芹的書文,雪芹的意旨,而不能是別人的什麼。但是目前一般讀者仍然誤以為流行的百二十回本就能「代表」雪芹的真正原意,因而總是有一個「寶、黛愛情悲劇」總結局橫亘在胸臆之間,牢不可破――殊不知這並不是雪芹本來的思想和筆墨。寶、黛之間有愛情,並且其後來帶有悲劇性,這是不虛的,可是那又遠遠不是像程刊本的偽續后四十回里所「改造」的那樣子,一點兒也不是。
    那麼,雪芹原書的構思布局,才情手筆,又是什麼樣的呢?且聽我略陳一二。不過也先要表明:雪芹原書八十回后,早被銷毀了,如今只能根據多種線索推考。推考就容或不盡精確,不盡得實。但無論如何,也比偽續的那一種「模式」是大大的不同,判若黑白之分了;不管多麼不夠精確,也足供參考、想像、思索。所以我所要講的,是《紅樓夢》的另一種境界,全不與相沿已久的(被偽續所欺矇的)印象相似。題作「《紅樓》別境」的意思,即此可曉了。
    雪芹原來的境界如何,須首先看一看下面的幾點關鍵之點:
    一、全書主人公寶玉,所居曰「怡紅快綠」,簡化為省綠留紅的「怡紅」之院,其間是「蕉棠兩植」,蕉即綠,棠即紅。試才題額的時候,寶玉早就指明,蕉棠必須兼詠,才算美備。後來「省親」時應元妃之命所題怡紅院五律,也是通首「兩兩」「對立」於東風裡的「綠玉」「紅妝」、「絳袖」「青煙」,句句對仗並提,其義至顯。
    二、「紅」象徵史湘雲,「綠」象徵林黛玉。黛之所居一片綠色,而湘所掣酒令牙籌,以及許多其他暗示,都是海棠的詩句典故。
    三、「脂批」曾明白點破:玉兄「素厚者惟顰雲」。意即平生最親厚的只有顰兒和湘雲兩個,別人是數不著的。這一句話是全書眼目。
    四、到第七十六回,中秋聯句這一重要關目,釵已「退出」園外,只有黛、湘是主角人物,通宵賞月吟詩,意義極為深刻,極為重要,是全書布局中一大關紐。
    五、聯句中,至「寒塘渡鶴影,冷月葬花魂」,被妙玉攔住。鶴影象徵湘雲,花魂象徵黛玉(花魂,原書中數見。程本妄改「詩魂」,全失芹旨)。兩句為她們各自道出各人的結局,是含有預示性的手法。
    六、我曾推考,據本書內證十多條,黛玉並非病卒,而系自沉於水,即第二年此夜此地,黛玉因多種遠因近果,不能再支撐下去,遂投寒塘,所謂「一代傾城逐浪花」(黛玉詩句),亦有隱寓自身的一層兼義。
    七、即此可知,黛玉是上半部女主角,中道而玉殞花凋。湘雲是接續她的後半部女主角,惟有她到第二十回才出場,這是一種特筆,盛事一過(省親、打醮),她這才出現。是全書一大章法。
    八、至蘆雪廣(音yǎn)吃鹿肉一回,已是寶玉、湘雲二人為主角了,李嬸娘口中特別點出:「一個帶玉的哥兒和一個帶金麒麟的姐兒」!――這才是真的金玉姻緣(薛家那是假金)。(「金玉」一段公案,也有真假兩面,詳見《金玉之謎》。)
    以上八點若已明白,自然就會悟到雪芹原書匠心苦意,全不似程、高妄筆改竄續貂之置湘雲於「無何有之鄉」――那真是徹底歪曲了雪芹的心靈,破壞了雪芹的筆墨。
    既然如此,有一事就值得注意了:即很多記載都說有一《紅樓夢》「異本」或「真本」、「原本」,其八十回后,與今所流行之程本全不相同,最後是寶、湘結為夫婦。
    杭州大學的姜亮夫教授,傳述了一則極其引人入勝的寶貴線索(載《我讀〈紅樓夢〉》)。我如今全引這節文字,因為本來就不長,以免讀者欲窺全豹時檢莧之勞――
    我讀過一個《紅樓夢》的稿本,裡面曾說,寶玉後來做了更夫。有一夜,他過一個橋,在橋上稍息,把他手中提的一盞小燈籠放在橋邊。這時,橋下靜悄悄的,有一隻小船,船內有兩個女子,其中一個探出頭來,看見這燈籠,驚訝地說道:「這是榮國府的夜行燈啊!」就更伸出頭來看這橋上的人,看了又問:「你是不是寶二哥?」橋上的答道:「你又是誰?」那女子說:「我是湘雲。」「你怎麼會在這兒?」湘雲說:「落沒了,落沒了!你又怎麼會在這兒?」寶玉答道:「彼此彼此!」湘雲哭著說:「榮國府是全部星散了,沒有一個不在受苦的。你當更夫,我在當漁婦呢!」便請寶玉下船談話。船中另一女子是湘雲的丫頭。「我現在便只這一個忠婢跟著我了!」(汝昌按:必是翠縷也。)原來湘雲也早已無家了。談了一會,寶玉便坐著湘雲的船走了,以後便也不知去向。(《我讀紅樓夢》第260頁。著重點是我加的――汝昌)[/COLOR]
    姜先生並說:「紅樓夢又名石頭記,也名金玉緣,這湘雲身上本也有一塊金麒麟,故名。」這本書,吳雨生(按當即吳宓,號雨僧)、張閬聲先生都看過,所以都一起談起過――那還是姜先生在清華大學讀書時看的,但圖書館不是清華的,而可能是北京城裡貝滿女中或孔德學校的。(1980年2月5日述,姜昆武記為文字。)
    我讀到姜文,是1982年7月13日。讀後簡直高興極了,因為和我推考的主旨(「金玉」的真意義)全然吻合,而其具體情節,又如彼其動人,則是誰也想像、編造不出來的!
    姜先生是學者,態度謹嚴慎重,故題目稱他所見之稿本為「續書」。我早說過,這種異本,縱使不是雪芹佚稿,也只能出自他的至親至近之人,是代他補撰的,因為局外之人萬難有此可能。
    現在,我該講一講我怎麼理解這段故事的來龍去脈了。
    原來,這段故事的伏脈千里,早在第四十五回中敘寫得十分隱約而又顯著――可謂奇情奇筆,迥出常人意表!
    何以言此?你看「風雨夕」這回書,秋雨淋涔,黛玉正自秋緒如潮,秋窗獨坐,已將安寢,忽報:寶二爺來了!這全出黛玉之望外!到寶玉進來,看時,卻見他是穿蓑戴笠,足踏木屐――她頭一句話便笑道:
    哪裡來的漁翁!
    及至寶玉將要辭去,說要送她一套蓑笠時,她又說道:
    我不要他!戴上那個,成了畫兒上畫的和戲上扮的漁婆了![/COLOR]
    及至寶玉真走時,她又特意拿出一個手燈給寶玉,讓他自己拿著――這一切,單看本回,也就夠情趣滿紙、如詩如畫了,卻不知作者同時又另有一層用意。雪芹的筆法,大抵如此奇妙。拿他與別的小說家一般看待,來「一刀切」,事情自然弄得玉石不分,千篇一律了。
    讀者至此可能疑問:這不對了!原是說湘雲的事,才對景,怎麼又是「伏脈」伏到黛玉身上去了呢?
    須知這正是湘、黛二人的特殊關係,也就是我說的,湘雲是黛玉的接續者,或是叫做「替身」,她二人名號上各佔一個「湘」字,本就是暗用「娥皇女英[/COLOR]」的典故來比喻的。晴雯這個人物,是湘、黛二人的性格類型的一種「結合型」,所以她將死時,海棠(湘的象徵)預萎;及至死後,芙蓉(黛的象徵)為誄。因此之故,雪芹巧妙地在黛玉的情節中預示了湘雲的結局。這並非「不對了」,而正是「對了」。因為這樣相互關聯是雪芹獨創的藝術的特殊手法。
    那麼,雪芹書中除此以外,還有別的印證之處嗎?
    有的。請你重讀蘆雪廣雪天聯句中湘雲等人的句子吧。湘雲先道是:
    野岸回孤棹;[/COLOR]
    寶玉後來聯道:
    葦蓑猶泊釣; [/COLOR]
    湘雲後來又聯道:
    池水任浮飄;
    清貧懷簞瓢;
    煮酒葉難燒。[/COLOR]
    這之前,湘雲還有一句引人注目的話;
    花緣經冷聚。[/COLOR]
    請看,無論孤舟回棹,還是獨釣葦蓑,還是花緣冷聚,都暗指寶、湘的事。而池水浮飄,是說黛玉的自沉。至於清貧燒葉,則是黛玉在嘲笑寶、湘二人吃鹿肉時已經說過的:
    哪裡找這一群花子!
    這正是記載中說的寶、湘等後來「淪為乞丐」的事了!處處合榫對縫者如此,寧非奇迹?
    特別有意思的,還在一點:「漁翁」二字,在「風雨夕」一見之後,也是到了蘆雪廣這一回,再見此詞――
    (寶玉)披了玉針蓑,戴上金藤笠,登上沙棠屐,忙忙的往蘆雪廣來。……眾丫鬟婆子見他披蓑戴笠而來,都笑道:「我們才說正少一個漁翁,如今都全了!」 [/COLOR]
    你看,雪芹在此,又特筆點破寶玉與漁翁的「關係」,何等令人驚奇――當我們不懂時,都是「閑文」;懂了之後,才知他筆筆另有意在。雪芹永遠如此!
    末后,我再引一首香菱詠月的詩,看看有無新的體會?――
    精華欲掩料應難,影自娟娟魄自寒。
    一片砧敲千里白,半輪雞唱五更殘。
    綠蓑江上秋聞笛,紅袖樓頭夜倚闌。
    博得嫦娥應借問:何緣不使永團圓?[/COLOR]
    這首詩很奇特。頸聯二句,須聯繫第二十八回馮紫英在酒令中說的「雞聲茅店月」,第六十三回黛玉在酒令中說的「榛子非關隔院砧,何來萬戶搗衣聲」。這關係著他們後來的悲歡離合的許多我們還不清楚的情節內容,須待逐步探討。腹聯二句,上句是指寶玉已明,下句正是指湘雲――我在上文不是剛好指明「憑欄垂絳袖」的那個海棠象徵,就是湘雲嗎?
    一切是如此密針細線,又無限邱壑迷離,光景凄艷,實非一般人的才智所能望其萬一,慧性靈心,嘆為觀止!
    寶、湘二人漁舟重聚,是否即全書結末?今亦尚不敢十分斷言如何。「秋窗風雨夕」這回書是第四十五回,「五九」之數;「壽怡紅群芳開夜宴」是第六十三回,「七九」之數。都是大關目。(雪芹的獨特構局法,每九回為一大段落,全書共十二個九回,即一百零八回。)依此而推,寶、湘重聚,似有兩個可能:即在第九十九回,「十一九」之數;或者一百零八回,「十二九」之數。但這一點究竟如何,也還是不敢斷言,只是我個人的一種推考之詞,供讀者評判而已。
    說到此處,這才是我所謂「《紅樓》別境」之意,我們的思路,我們的「境界」,我們的目光和「心光」,都要在相沿已久的程、高偽續「悲劇結局」的模式之外大大改變一下,這才是逐步接近雪芹本真的必由之路。
一個人應該活得是自己並且乾淨。 - 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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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jie_alex 發表於 2006-5-2 05:56 | 只看該作者
第十層 《紅樓》索隱[/SIZE]

    「索隱」是古人為太史公司馬遷的《史記》作註解的用語,不料有一派「紅學」因考索《紅樓》一書中所「隱去」的「真事」,被人稱為「索隱派」,又因此派考論時所用方法是很離奇而超出了文學藝術的合理範疇,大多數學者不予贊同,於是「索隱」便成了一種貶詞。拙見則以為:既有「隱」,須當「索」,不可以「名」害「義」;我試對書中若干詞語作些註解,而方法不同於舊時的「索隱派」,故特標名曰「新索隱」。
    詩曰:
    有隱何妨一索,須防陷入歧途。
    若果言真成理,原為助解良圖。[/COLOR]

    [B]義忠親王老千歲[/B]

    老千歲者,東宮太子也。康熙大帝得次子胤i,兩歲即立為皇太子,后封理親王。「義理」相關,故化稱為「義忠」。老千歲的「老」字也另有語味――藏有一個「少千歲」,即胤i的長子弘皙。
    義忠老千歲後來「壞了事」,立而廢,廢而立,最後救不得,但雄心不死,壯志長存――他通過一名醫士秘密傳信息;時常算命打卦,問:「我還升騰否?」
    雍正叫胤G,用計毀了哥哥太子,謀篡了帝位,整個皇族都氣憤不服,胤i更甚。
    所以雍正是假,胤i是真。雪芹的「真假論」,也包括這方面的內情――假的倒斥真的為「假」。
    不幸,曹雪芹家本是康熙家奴,立了太子,當然也就是胤i的家奴,他們得給太子府里當差辦事,那關係可就太密切了,也就感情深厚了。
    雍正極忌胤i,怕他「復活」做真皇上,自己假的要大露馬腳。曹家是「太子黨」,不會「同情」於假皇帝,於是也嫉恨曹家――因他們盡知「根底」。
    老千歲「壞了事」,曹家也就倒了霉,避都避不及,逃也無處逃。
    南巡時,壞人阿山、噶禮等進讒,太子(南巡的實際主角人物)要殺「陳青天」(鵬年),曹寅力救而免,就是曹寅在「小主子」跟前的情面。
    義忠老千歲的棺木,是薛蟠之父從「潢海鐵網山」帶來的,無人敢用――給了秦可卿。
    馮紫英忽陪父親「神武將軍」馮唐遠赴「鐵網山」去打圍,往返費去一月的時光。馮紫英「上次」還打了「仇都尉」的兒子。
    隱隱約約,事故麻煩,形勢非常,不知何因?
    「潢海鐵網山」是「假語」,其實就是遼海鐵嶺。在明為衛,康熙設縣,曹家關外祖居地,被俘歸旗即在此地。鐵嶺明清有大圍場,康熙曾在此打獵。
    雪芹的筆,半含半露,告知讀者:義忠親王老千歲的事是禍根,不是閑文贅墨。
    老千歲被囚死後,少千歲弘皙要報仇――報在雍正安排好的弘曆(乾隆)身上,就暗組了小政府,聯絡皇族多人,要推翻乾隆。
    這回曹家又受了掛累。弘皙也「壞了事」,於是才有雪芹一生所經的二次抄沒,家亡人散。
    ――這才是作書的「真事隱」。(「索隱派」也知此種傳聞,但他們卻把寶玉解為「傳國璽」,將襲人講作「龍衣人」,以為這是「爭位」的「影射」云云。這就是「索隱」方法與歷史考證的根本區別!)
    詩曰:
    千歲親王老義忠,曾隨銀駕住東宮。
    鐵山潢海誰行獵?怕有遺思在卷中。[/COLOR]

    [B]雪芹婉筆刺雍正[/B]

    雪芹自雲,寫書不敢涉及朝政,書中諸人皆是臣忠子孝……此乃「此地無銀三百兩」也。據我看來,他罵雍正篡位,至少就有三處痕迹。
    一是在維揚郊外酒店裡,賈雨村巧遇冷子興,二人對話,話題轉到「正邪兩賦」之人,於是又引出冷子興問道:「依你說,成則公侯敗則賊了?」雨村答曰:「正是此意。」
    這「意」是什麼?就是胤G詭計奪位,成了皇帝,而他的骨肉手足以及不忿反抗的大批皇族貴戚,都變為「不忠不孝」之人,都成了「奸黨」「逆臣」。胤G本是「雍親王」,特名年號曰「雍正」,表示自己才是「正」宗正根――本來成語是「成則王侯敗則賊」,雪芹故意將「王侯」改「公侯」。這手法將是避嫌遁禍,實則「欲蓋彌彰」――人人都會在此一停,思忖為何不用「王」字?
    第二處就是《好了歌》。此歌四「股」,分為「祿、財、妻、子」。此乃舊時的人生目標(或迷障貪戀),其首「股」云:「古今將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沒了[/COLOR]。」
    這兒,又出現「將相」――其實是不敢明寫「皇帝」,只好以「相」代之。是說雍正費盡了心機(還發了百萬言的自辯自表的「諭旨」),也只坐了十二年的寶座,篡奪了人間的親情珍寶,終歸是草沒塵埋而已。
    第三處是人們詫異的一段「頌聖」的文詞,奇怪如何雪芹會出此俗文敗筆――甚至有人疑是他人所妄加。
    其實,雪芹的筆法狡獪之至。他說:凡做皇帝的,必仁必聖,那「天命」方讓他獨當此位。所以,若他「不仁不聖」,那天命也就歸不了他了!
    這是罵語巧說。這全是痛斥雍正不仁不聖。
    但為何單標「仁」「聖」二義?
    不是別的,正是他家懷念的「先皇」康熙大帝,老皇上。因為,老皇的「廟號」正是「聖祖仁皇帝」!
    雪芹是向讀者宣言――好一個不仁不聖的假冒皇帝――天命會歸於他嗎?絕無此理。
    我揣度,八十回后佚文中,還會有罵雍正的妙文。是雍正害得雪芹家亡人散,無衣無食,流落荒村,貧困一生。

   [B]【附記】[/B]

    「王侯」是成語原文,「公侯」是避忌變改。作「王侯」者,「甲」「庚」「舒」三本;而其它七本皆作「公侯」。此豈某一本偶然之異?其原由有二可能:①雪芹初稿作「王侯」,後方改為「公侯」避禍。②本作「公侯」,抄整者不明雪芹用意,以為「誤」字,反改「公」為「王」了。
    《好了歌》的「文法」,已有多人引來舊有相仿韻語歌詞等,以為「有所本」。我記得京戲《花子拾金》也有此體,如:「幹個什麼好(呢)?開個××鋪(子)好!――哎呀,那個玩意兒我也幹不了!」如此反覆多次,亦「好了歌」也。

    [B]「雙懸日月照乾坤」[/B]

    「雙懸日月照乾坤」這句話,是由誰口中說出的?是史大姑娘湘雲小姐。在金鴛鴦三宣牙牌令時,除了賈母和薛大姨媽兩位老太太之外,姑娘們當中參加這次盛會,第一個行令的所說的第一句話就是「雙懸日月照乾坤」。
    這句話出典來自何處?來自大詩人李白,他作的《上皇西巡南京歌》十首,其第末首云:
    劍閣重關蜀北門,上皇歸馬若雲屯。
    少帝長安開紫極,雙懸日月照乾坤。[/COLOR]
    這寫的什麼內容?是「天寶十五載六月己亥,祿山陷京師。七月庚辰,(明皇)次蜀郡。八月癸巳,皇太子即皇帝位於靈武。十二月丁未,上皇天帝至自蜀郡;大赦,以蜀郡為南京」。
    請注意:這是「兩個皇帝」的一則典故,所以比作「日月雙懸」,非常之奇特。
    雪芹為什麼要運用這個典故?原來,書中正隱含著一層「兩個皇帝」的政治事件,這事件與賈府生死攸關。
    雪芹用筆,從無「單文孤證」之例,處處皆有起伏映照,前後呼應。如有人認為湘雲開口說了那一句詩是單文孤證,偶然現象,並無意義可言,那麼請他看看這一串詞句吧:
    雙懸日月照乾坤;
    日邊紅杏倚雲栽;
    御園卻被鶯銜出。
    (以上湘雲所說)
    雙瞻御座引朝儀;
    彩杖香挑芍藥花。
    (以上黛玉所說)[/COLOR]
    我要著重地提醒讀者諸君:你看,全部書中什麼時候雪芹曾用過這麼些一連串的涉及皇帝的事情的故實?如今一大回書中寫黛、湘這二位最關重要的女主角的酒令時,卻集中地使上了這麼些皇家詞藻,凡稍能知悉雪芹之超妙筆法的,難道還會不明白這兒定然有他的用意存焉嗎?這可不是什麼單文孤證、偶然現象等等可以為之辭的事情。「雙懸日月照乾坤」為始,「處處風波處處愁」為繼(寶釵酒令),尤其令人注目。所以我們該當思索推求其中之故了。
    雪芹的筆,絕不苟下,處處有用意,句句有牽引,不過粗心者往往視而不見,見而不明罷了。總是用讀別人的小說筆法的眼光來讀雪芹的書,就更難理會這種高明超妙的藝術手法。《石頭記》有一個特點,就是凡在前面只予東一鱗西一爪,粗筆勾勒點染,隱約於「幕後」為多的人物,其作用與重要性不顯於讀者心目中,以為「次要」「陪襯」「雜見」「偶及」的筆墨角色,愈到後半部才愈加顯示明晰。這類人物有一大串,本文也不及逐一詳敘,如今只從一個北靜王說起。
    北靜王,他有甚重要?他的重要,全在他與寶玉的關係。昔者大某山民(姚燮)之評語曾說過:
    北靜王為玉哥生平第一知己。[/COLOR]
    這句話可謂一矢中的,洞穿七札,山民是有眼力的。寶玉一生的好友,如蔣玉菡,如秦鍾,如柳湘蓮,如馮紫英,身份貴賤雖各不同,但最「高級」的也只是少爺公子之流;若論王侯,其貴勢威權僅次於皇帝的,則惟有北靜王一人。是為特例特筆,而凡寫北靜王的地方,讀者卻又多是輕輕看過,常在「似注意、不注意」之間。
    北靜王何等樣人也?這個你得細玩雪芹文義。他的「介紹」著墨也是不肯多的,只言:
    原來這四王,當日惟北靜王功高,及今子孫猶襲王爵。
    小王雖不才,卻多蒙海上眾名士凡至都者,未有不另垂青目,是以寒第高人頗聚。[/COLOR]
    再不用多,只這兩條,熟悉清代史的,大概就已明白其中有事了:蓋宗臣舊勛,功愈高,得禍愈速;而家裡「高人常聚」的,最是一種不安靜,不守分,犯忌惹事的禍端。這種情形從康熙朝就已成為諸王的風氣,到雍、乾之際,更是如此。其現象是常聚高人,其實質是招致人材,培植勢力,內核是政局上的鬥爭。――再看雪芹怎麼寫寶玉和北靜王的關係,事情就一步步地顯示清晰了。如今我再提醒讀者一下,你有沒有注意過書中所寫「王爺一級」的各種事故?如果你未曾留心或者根本看不出什麼,那就證明你對雪芹的筆法還缺少理會,那樣而讀《石頭記》,常常是買櫝還珠。
    雪芹在全部書中,早早地設下了一條關係重大的伏線,其事恰恰就在「王爺一級」上。第一次是因書中第一名賈家先死的少婦秦可卿之病,之卒,之殯,伏下了許多事故。秦氏是什麼人?是向王熙鳳宣示不久即將有大禍臨頭的人,也是第一次念出了「三春去后諸芳盡,各自須尋各自門」的人!她之一死,先就因選覓上好棺木而引出一個「壞了事」的「義忠親王老千歲」,然後就來了這位特別親自路祭的北靜郡王!第二次是因榮府死去的第一名丫鬟金釧事件,以致寶玉被笞、幾乎喪生的大風波中出現的一個「忠順親王府」!
    事情的麻煩由哪裡可以窺悟一二呢?
    賈政一聽說是忠順王府來了人,就驚疑不小,心中暗忖:素日並不與他來往。少刻,他斥罵寶玉說:
    該死的奴才!你在家不讀書也罷了,怎麼又做出這些無法無天的事來!那琪官現是忠順王爺駕前承奉的人,你是何等草芥,無故引逗他出來,如今禍及於我![/COLOR]
    毫無疑問,這個「忠順」王爺實是寶玉一生的一個凶煞惡神,命運之仇家,精神之敵對。但令人吃一大驚的是,那蔣琪官初與寶玉相會,贈與他的那件奇珍:茜香國女王所貢的那條大紅汗巾子,卻是「昨日北靜王給我的」!
    原來,北靜王才是「勾引」忠順王駕前寵幸之人的「先進」!琪官膽敢逃離本府,原是有「後台」的呢!
    如今,就可以看看這個北靜王與寶玉的關係,又是如何了。
    首先是北王與賈府的關係也應理解清楚:原來他們兩家「當日祖父相與之情,同難同榮,未以異姓相視」。這是什麼話?懂得清代歷史的,不是立刻就又會明白:這說的正是滿洲皇族中有與漢姓人氏曾經生死與共的情誼嗎?「異姓」正指滿漢主奴之別,是清代特用語。――由此也就明白:他們之間的要緊人物如果「壞了事」,也定然是一案相連,彼此「同難」的!
    書中寫北王家與賈家之密切,還有特筆,就是當一位老太妃去世辦喪之時,在「下處」寓居的,獨獨北王家與賈家兩院相鄰,彼此照應。也就是說,他們的命運總是連在一條線上。
    至於寶玉,對現下襲爵的「年未弱冠,生得形容秀美,情性謙和」的北府小王,「素日就曾聽得父兄親友人等說閑話時,贊水溶是個賢王;且生得才貌雙全,風流瀟灑,每不以官俗國體所縛。每思相會,只是父親拘束嚴密,無由得會……」那北王對寶玉恰好也早已「遙聞聲而相思」――正說明是一流人物,「正邪兩賦一路而來之人」也。北王親口向賈政說了話,要寶玉常去相會,自然不敢違拗,從此寶玉就是北府之小客人了,形跡日親日密――不過雪芹在書中總是東鱗西爪,點染勾勒,不肯以正筆出之罷了。
    在雪芹原書中,「虎兕相逢」,兩雄較量,元妃致死,賈府敗亡――正是「王爺一級」的政治巨變的干連結果。
    有一位讀者向我說:「北王寫得就像個小皇上。」一點不差。在清史上,乾隆四、五年之時,正有這樣一件特大事故發生,那一次,廢太子胤i之子弘皙,已經成立了內務府七司衙署等政治機構,實際上自己登了皇位――要與乾隆唱對台戲,並且曾乘乾隆出巡之際布置行刺。怡親王之子弘皎(寧郡王)等也在內。很多人都在案內牽連,並且也涉及到外藩。這恰恰是「雙懸日月照乾坤」的背景。
    雪芹慣用閑筆,於漫不經意之處特加逗漏的。還有一回書,即第七十二回敘鳳姐因理家事重、財力日艱,自言恐不能支,說做了一個夢,夢見另一個娘娘派人來向她索要錦匹,並且強奪。這也是「兩處宮廷」的暗示。
    在雍正時,他回顧往事,就說過諸王作「逆」時,是羅致各色人等,包括僧道、綠林、優伶、外藩,西洋人……在乾隆四、五年大案中,恰好也是如此。明乎此理,則仔細體會一下雪芹之筆端的蔣玉菡(優伶)、柳湘蓮(強梁)、馮紫英、倪二、馬販子王短腿……隱隱約約,都聯在一串,都是後來「壞了事」的北王這一面勢力旗幟下的人物。寶玉、鳳姐落獄,一因僧,一因道,又頗有下層社會人等前往探望營救。
    「三春去后諸芳盡」,正是這個「雙懸日月照乾坤」的總結局。
    雪芹原意在於傳寫閨友閨情,本不擬「干涉朝廷」――但寫這些閨友的慘局,又無法避開朝廷時世,所以他才在書的開端再四聲明表白:我本意原不在此,但既忠實於生活經歷,就不能不用隱約之筆也讓讀者看出這層緣故。――此意歷來評者也並未能見真而言切。
    正因八十回后涉及了上述之事,朝廷(獲勝者)當然是不許不容的。將八十回后雪芹真書砍盡焚絕,另續假書四十回,目的何在?就為此故。迷戀偽續,為程、高高唱讚歌,打抱「不平」的,當此紀念雪芹220周年祭的時候,也許還在慶幸:多虧程、高,關切雪芹殘書,為之完卷,功高德厚,是雪芹的大恩人吧?

    [B]「一僧一道」索隱 [/B]

    媧皇煉遺之石,如何能投胎下凡,成為怡紅公子,全由一僧一道,施以幻術,化為美玉,又復攜到「太虛幻境」掛了號,「夾帶」在一樁「還淚」的奇案中(本是「絳珠之草」為酬赤瑕宮神瑛侍者灌溉之恩,此與青埂峰下不能移動「施禮」之大石,全然無涉),方得混入紅塵「榮府」。而在雪芹原書中,此後凡遇劫難時,此僧道尚屢屢以「幻相」出現――所謂幻相,即相對於真相而言。真相如何?文雲「骨格不凡,丰神迥異」。其狀貌又是怎樣呢?有詩題曰:
    鼻如懸膽兩眉長,目似明星蓄寶光。破衲芒鞋無住跡,腌H更有滿頭瘡。(僧)
    一足高來一足低,渾身帶水又拖泥。相逢若問家何處:卻在蓬萊弱水西。(道)[/COLOR]
    在這兒,就隱藏下無窮的奧妙了。如今試為解說――如無所解,那麼作者雪芹從頭至尾,設此「二仙」,意義何在?有什麼必要與重要可言?豈不成了大大的一段「閑文」「贅筆」?雪芹大才,焉能落此「俗套」?
    此二詩見於第二十五回,因寶玉、鳳姐叔嫂遭邪術暗害,勢力垂危,忽有僧道相救,此為「二仙」之第二次以幻相出現(首次是甄士隱所遇)。但前文早已寫明僧為癩頭,道是跛足。此兩大特徵,便隱涵了無窮的奧秘。我久蒙世人稱號為「考證派」,其實他們識力不高,看不清我自一開始就是一個「索隱派」,只不過所「索」之「隱」與蔡元培、王夢阮等前賢大不相同而已(拙著《紅樓夢新證》滬版本有《新索隱》一章,此外所揭之隱實在數量甚多)。
    按我的拙見,僧是隱「佟」氏,道是隱「李」家。理由何在?蓋此二家,關係於曹家及雪芹之命運者至巨極重,故「賈寶玉」此石此人的來由,是在他們身上。
    佟氏歷史分明,明將佟養真之子佟盛年,滿洲名字叫做「圖賴」,早先寫作「禿賴」(見《大金喇嘛寶記》碑陰署名)。禿賴者,漢字之音義即是禿頭無發而生有癩瘡之人。而「佟」姓又曾為人誤寫為「童」,童亦禿頭之義也。
    佟禿賴家與清皇室是世代姻親,遠的不說,他的女兒就是順治之妃,康熙帝之生母(后封)孝康太後者是也。孝康的二侄女又皆為康熙的妃嬪宮眷,故盛年之孫名叫隆科多者,實為康熙的表弟兼內弟――而康熙的一個公主又下嫁為隆科多之子名叫舜安羨的「附馬爺」。故雍正陰謀奪位后一直稱隆為「舅舅」(此已變為官稱,不是私親之義了)。
    佟家與曹家在關外時即老親舊友,佟太后又選拔了曹璽之妻孫氏為小康熙的保母(撫育教養的嬤嬤)。曹家由此方有60年的富貴榮華的家史宦跡。
    再說那道人,跛了一足,不能行走,必須拄拐――這實際上是借了「八仙」中鐵拐李的「形狀」來隱「李」姓。李即李士楨、李煦、李鼎他們祖孫一門,是與曹家同榮同難的至親――亦即雪芹書中的「史侯」史鼎家。
    那麼,詩言「相逢若問家何處?卻在蓬萊弱水西」又是什麼隱義呢?
    原來,李家本是山東昌邑人,明末清兵入關劫掠,至山東圍昌邑,掠走了姜家男童,後為正白旗的李西泉收養為義子,遂改姓李。李姓是道家始祖老聃之姓,故李唐一朝特尊道教。
    蓬萊本是東海「三神山」之名稱,但山東海邊正有蓬萊這一地名之聯繫。此隱魯東昌邑一帶的祖籍之義也。
    至於「弱水西」,則更為奇妙。表面看來,蓬萊與弱水,極東極西之地,萬里相隔,那詩句就「不通」,就叫「荒唐言」以為解釋吧。殊不知,弱水有好幾個,其中一個正在遼東(滿族人的老地方)。
    弱水的考證,計有五個:《書•禹貢》《史記》《漢書》《後漢書》《山海經》,皆有此水之名,而非一河。據考五弱水中四個皆在西陲,甘肅、青海、西寧、l支等處各有一弱水。惟獨《後漢書•東夷傳》記載,夫餘有弱水,而夫餘古地在今吉林與遼寧接壤一帶,即明清時的「遼東」地理概念範圍也。
    所以,跛足道人者,實隱姓李之人,原為魯東籍,後到遼東為旗人。而這個「李」家的「義祖」名號「西泉」,是以「弱水西」的西字,也著落在此。「貌似」不通的詩,都非荒唐假語,一一俱語實指。
    至於拙考,書中的王家,實即佟家。

    [B]《紅樓夢》中有根源
    ――潢海鐵網山檣木考[/B]

    第十三回秦可卿之喪,賈珍尋上等棺木,薛蟠來薦,他家木店裡存有「老千歲」要的「檣木」板,出自潢海鐵網山,「先父帶來的」。鐵網山一名,再見於第二十六回,馮紫英口中。
    今考潢海,即「遼海」的變詞。古潢海,即遼河。遼河之西源出古北口外五百餘里,一直東流,沿途受北、南三條河水,至開原西北,會克爾素河而入邊,是為遼河。潢水蒙古語稱喇穆楞①。復考康熙二十一年,自開原至鐵嶺途中行圍,其地名「三塔堡」(今名「山頭堡」),在鐵嶺城北。此一帶即明朝的遼海衛(在昌圖),正屬「潢海」。
    馮紫英隨父至鐵網山打圍,「三月二十八去的,前兒(四月二十四)也就回來了」。是自京師至遼東二十多天的旅程往返,正合鐵嶺方位。
    從薛蟠語氣可知,他家是遼北人――也許即是鐵嶺人。
    「鐵網山」,鐵嶺之化名,已可論定。
   
[B]附: 「檣木」考[/B]
    雪芹在書中特筆點出「潢海鐵網山」,又複寫明:此山出「檣木」,又是清府「打圍」的地方。
    據此,已然考明:潢海即遼海,因遼河上游之西遼河本名潢水,而「遼海」是明代於遼北的名稱,在今昌圖縣(鐵嶺地帶),而此地遼河常常常泛濫,附近形成汪洋「澤國」,故土人呼為「遼海」,並有「遼海屯」之地名(參看《沈故》《清史稿•地理志》等書)。潢水,蒙古語謂之「錫喇穆倫(或記音作楞)河」,長千餘里。
    鐵嶺以北有「三塔堡」(今為「三頭堡」)是打獵的圍場;還有其他圍場――故書中特寫馮紫英到此打圍,往返近一月之期程(鐵嶺距京師約1500里也)。
    是故「潢海鐵網山」者,實即「遼海鐵嶺」之變詞隱語――「鐵山」即「鐵嶺」不言而喻。「網」字楔入寓「羅網」圍獵義,又借佛經「鐵圍山」一詞而互為照映之文字妙法也。
    然後再看:薛蟠對賈珍講的一席重要語言:
    一、「檣木」(棺木料)產於潢海鐵網山;
    二、其父帶來(為義忠親王所留);
    三、幫底厚八寸;
    四、紋若檳榔,味若雲檀麝,扣之叮如金玉;
    五、作了棺材,萬年不壞。[/COLOR]
    此種特點,表明所謂「檣木」者,又實即鐵嶺所產之巨楸木是也。論證理由如下:
    第一,據康熙十年、民國四年《鐵嶺縣誌》,物產所列之木類皆有楸木。民國十六年縣誌又云:「結實者曰果松,無子者曰杉松,脂多者曰油松。……楸木,可為槍桿、船槳;質堅韌。」
    第二,《中華大字典》引《說文》楸字,王注謂始見於《左》襄八年傳,字作「c」,而《山海經》作「木肅」,故知「楸」字始於周、秦之間。又引《本草綱目》:「楸有行列,莖幹直聳可愛。」
    第三,楸,即梓之赤者,亦見上引字書所列。
    第四,梓,自古為棺木良材,始見於《後漢書•明帝紀》「梓宮」注,謂「以梓木作棺」是也。
    第五,據鐵嶺學者李奉佐函告:果松俗呼紅松;楸木俗呼野核桃樹。皆宜做棟樑、棺材、傢具。大者徑二三尺,今已罕見。
    第六,據《本草綱目》之(釋名)《集解》,論析至為詳悉,今不繁引。李時珍大師結論云:「梓樹,處處有之,有三種:木理白者為梓,赤者為楸。梓之美文者為椅。楸之小者為\。諸家疏注,殊次分明……」
    綜上可知:《紅樓夢》中所寫之「檣木」,實即梓楸之一種特佳者,「紋若檳榔」,是「椅」之「美文」特徵。「莖幹直聳可愛」,正是桅檣之勢。「作槍桿」,是其細者;「作船槳」,可見與船事有關;作棺木,又正是《紅樓》此一情節之主題――可謂無一不合,絲絲入扣。
    按《大字典》引陸璣詩疏,楸之疏理白色而生子者為梓。《埤雅》云:「梓為百木長。」故呼梓為木王。羅願云:屋室有此木,則余木皆不震。而李時珍亦云:木莫良於梓。可見楸梓在眾木中其位尊而其質良。楸性堅韌,莖幹直聳,細者可做槍桿,則粗大者正可做桅杆,故雪芹變其名曰「檣木」。紋若檳榔,指色赤而有紋理,是楸而非梓之證。至於李時珍謂梓「處處有之」,蓋指一般較小者,字書引「藏器」雲「生山谷間」,是則山上所生,又正合「鐵網山」所產之敘義。
    雪芹筆下的檣木,當為三四百年前的一種特佳的樹種,故為罕得之品。書中薛蟠追憶,此「梓宮」良材是他「家父」從潢海鐵網山帶來,又可知其鄉邑必距此「海」此「山」甚近,或即其原籍之地。
    這一切,在「小說」中為有意變詞寄意,不欲直言;而在考索所隱之真事者視之,恰恰是極為重要的真實線索――亦即所寓史跡的「窗口」「階梯」。
    綜上所述,雪芹筆下寫及鐵嶺歷歷分明,可供研考祖籍時作為一項不可忽視的文獻資料。
    ①潢水名(清一統志)遼河。其西一源,即錫喇穆楞河。源出古北口五百餘里克什勝界內之伯爾克和爾果。東流經口外諸蒙古駐牧地。北受哈喇穆楞河。南合羅哈河。又東南至開原西北邊外。會克爾素河。入邊為遼河。錫喇穆楞,即古潢水也。

    [B]「護官符」考釋 [/B]

    [B]賈不假,白玉為堂金作馬[/B]

    甄生賈姓巧諧真假二音,見於宋人王明清《揮塵后錄》:「甄待制即真待制,賈機宜即假機宜。」此書宋刊本為曹楝亭(寅)先生舊藏,卷首有印記為證。雪芹應能得見祖父手澤而於此啟其甄賈二府之文思。
    「玉堂真馬」為漢代古語,人所易知;雪芹用之,表面似寫其富貴,實則有隱寓――
    「玉堂」之前暗伏一「漢」字。蓋玉堂金馬,漢之典故,一也。雪芹特書「白玉」二字,又用「漢白玉」之語。
    「漢白玉」又有二義:一是骨董行術語,謂古白玉為漢白玉,因漢以前之寶玉多重青色黑色,如禹之玄圭是例。自漢通西域,和闐白玉始入中原,以其難得,故特珍貴。二是燕山所產白石,名曰「漢白玉」,石而似玉,即古之「燕石亂玉」一典之由來也。
    「金作馬」之金,隱指金國(明末滿族所建國名,史家為別於宋代之敵邦金國,謂之「后金」,與原來歷史本名無涉)。「馬」,隱滿語「奴僕(男性)」一語中之包衣「捏兒馬」。又兼漢語做牛馬服役之義。
    合言之,即意為賈家本非假託之族,其先乃漢之相國(如曹參),而後來金國滅明,後裔淪為金人之奴隸(包衣,馬爾哈)。

    [B]東海缺少白玉床,龍王來請金陵王[/B]

    此「東海」,非指黃海以南的江浙東岸的東海,是指渤海的東端,即古之所稱「遼海」。
    康熙時詩人毛奇齡(西河)《送出塞》七律二首,第一首起句雲「遼陽遷客海東頭」(律詩不許復字,故不能有兩「東」字,「遼陽」乃「遼東」之「變詞」);第二首收句又雲「相思只待秋風早,看汝征篷海上還」。可見遼東一地,自陸路言,謂之「關東」;而自水路言則曰「海東」。
    是以,雪芹以「東海龍王」指滿洲「汗王」(努爾哈赤……)。汗王很願招一漢人為女婿,第一位「額附」(駙馬)即佟養性;而至(佟)隆科多之子舜安顏還是雍正帝的「東床快婿」――「東海缺少」的「白玉床」,即隱「東――床」二字,不然,為何單下一個「床」字?(璋、璜、梁、牆……都可以押韻湊句。)
    此明射「佟半朝」佟家。
    「金陵」在雪芹筆下也是一個復義詞:①諧「金鈴」,楝樹子的名稱。②指瀋陽,金國與清國先人的陵墓所在地。③指房山縣,宋時金帝陵寢所在地。④指遵化(州,轄縣豐潤),乃清朝帝后的「東陵」。
    佟氏本漢人,后充滿族。其祖居佟佳,遷開原,又遷撫順――撫順為明瀋陽中衛的一個千戶所,故為「金陵」地界。
    除了「駙馬」一證之處,還有二證三證:「護官符」本句,「甲戌本」有原雙行批註「都太尉王公之後」。又書中正文寫王子騰為「京營節度使」。
    按清制,掌握京城啟閉、宮禁安全的軍權的最高長官是步軍軍統領,通俗名稱是「九門提督」。此即「京營」的「節度使」;而「太尉」是古代武官之首位,亦即「京營」「統領」的變詞。
    凡此,非佟家莫屬,可以證實。

   [B] 阿房宮,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個史 [/B]

    這句的關鍵字是一個「房」與一個「里」。「里」暗諧「李」音。「房」借隱房山縣,此地為「金陵」所在,李煦家墓地及後代族人為此地一大支脈,至今仍能從傳說知為「製造府」(「織造府」之訛)。
    「阿房宮」隱金國在房山的寢宮(陵墓)。以秦喻金。阿房之房讀如「旁」,在此借用,可不拘論。
    (老子李耳,為楚國柱史,史隱李姓。)

    [B]豐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鐵 [/B]

    待考。也有一些線索可資尋繹:如「豐年」,佟盛年(圖賴)之兄也,「好大雪」乃「冬」日之事,與「佟」相聯――王夫人與薛姨媽本是佟氏姊妹。薛家以經商為主(無官職),除「恆舒」當鋪之外,屢言有一處「店」,此店儲存「壞了事」的「義忠老親王」(胤T、胤)的棺槨木料,可見為木行。木行的貨源在京津地帶,一概來自關東。而此「檣木」產在「鐵圍山」,此山即是「神武將軍馮唐之子馮紫英與貴公子打獵的去處――也必在關東遼東、吉林之地無疑。
    總結:「金陵十二釵」為四家女兒,此四家,有江寧,有瀋陽地方,有京東地方,有房山縣地。

    [B]【補記】[/B]
    玉堂金馬,注者引楊雄《解朝賦》《三輔黃圖》《史跡•東方朔傳》等書,說明是漢代建章宮的典故。曹氏漢代始祖曹參為漢相,故能「歷金門,上玉堂」。此隱漢字之由來。此乃感慨祖上政治身份處境的巨大變化(世胄淪為奴隸);這與強調滿漢民族的關係無涉。我並不認為曹雪芹有「反滿」思想(他的幾門重要至親友好皆是滿族)。
    由於運用了漢代建章宮的典故,緊接就又用上秦代阿房宮的古事與借名。這充分表明了雪芹寫作時的文化聯想,意味可尋,十分有趣。
    阿房的「房」,應讀如「旁」,但在此借諧,故不可拘本音變音。「阿」是「角落」之義,「阿房」似喻正殿本體的四旁,鉤鉤連連,還有很多說法。「住不下」,表面是說人口之眾多,似乎又含有「容不得」的寓意。雪芹善於「一筆多用」,例不勝舉也。
一個人應該活得是自己並且乾淨。 - 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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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Blue Ivy 發表於 2006-5-3 17:47 | 只看該作者
後邊人家不轉載了, 要看只好去買店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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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jie_alex 發表於 2006-5-3 23:44 | 只看該作者
[QUOTE=Blue Ivy]後邊人家不轉載了, 要看只好去買店看了.[/QUOTE]
可惜看不到後面的了
一個人應該活得是自己並且乾淨。 - 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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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Blue Ivy 發表於 2006-5-4 01:54 | 只看該作者
open_0032 朋友說要去找找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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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無影 發表於 2006-5-4 11:42 | 只看該作者
儘管不全,還是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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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n_0032 發表於 2006-5-4 13:08 | 只看該作者
找了很久發現:
   新浪獨家連載,不得轉載。
  幾個字,看來真沒辦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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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Blue Ivy 發表於 2006-5-4 15:29 | 只看該作者
新浪也是只連載到紅樓十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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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Blue Ivy 發表於 2006-5-5 20:02 | 只看該作者
我讀了前邊一章, 覺得無"研究"可言, 不知道別人讀了什麼感覺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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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jie_alex 發表於 2006-5-6 13:41 | 只看該作者
[QUOTE=Blue Ivy]我讀了前邊一章, 覺得無"研究"可言, 不知道別人讀了什麼感覺噢?[/QUOTE]
為啥?
一個人應該活得是自己並且乾淨。 - 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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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Blue Ivy 發表於 2006-5-6 17:15 | 只看該作者
我還沒有看完後邊的, 所以不敢妄加評論.

"紅樓夢 應稱之為中華之文化小說。因為這部書充滿了中華傳統文化的精華,卻表現為「通之於人眾」的小說形式。如欲理解這一民族文化的大精義,讀古經書不如先讀《紅樓夢》."

就前邊的[文化]部分的解釋, 並不是從紅樓來走進中國傳統文化, 而是在用中國傳統文化往紅樓上靠. (也許後邊的章節就開始解紅樓了吧)

"每當與西方或外國訪問者晤談時,我總是對他們說:如果你想要了解中華民族的文化特點特色,最好的――既最有趣味又最為捷便(具體、真切、生動)的辦法就是去讀通了《紅樓夢》。"


不過我對他所說要了解中國文化,先讀通紅樓夢一說不太認同.

還有一點看法,

說玉和鑽石, 玉最早在商周時期就已經用做斂葬品了, 玉在當時的中國作為寶石無可非議, 鑽石什麼時候才進入中國?  鑽石到現在也沒有進入普通人家, 但是現在普遍認同鑽比玉貴重.  說玉就說玉何必扯上鑽石.

說中國的文化和外國的CULTURE. 文化是社會發展的溫床, 用CULTURE這個字可見外國人對文化的理解不會和中國有很大出入.
※人生有三件美事,讀書、交友、穿行於山水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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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n_0032 發表於 2006-5-7 12:29 | 只看該作者
我對紅樓不怎麼懂,看了之後反而覺得有點收穫。開了點點眼界,知道人家是怎麼樣讀紅樓的。周汝昌,我在網上搜了一下,一個老頭子,都87了,唉,我開始還以為很年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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