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種職業都有職業道德。從業者對所屬單位、團體的反省與批評向來難能可貴,當是職業道德的應有之義。在文官政治理念中,中低級公務員是事務官,職業道德要求他們一板一眼照章辦事,不能公開發表異見;高級公務員是政務官,負有思考和決策之職業使命,為了「工作需要」,理當享有公開發表異見的言論自由。茲舉一例,印度尼西亞發展部長、華裔政治家郭建義(Kwik Kian Gie)說過,印尼的「整個制度都是腐敗的,因為權力被用來謀取金錢的終極目的」(the whole system is corrupt, where power is used for the ultimate goal of seeking money)。他作為總統梅加瓦蒂領導的鬥爭民主黨的一名黨員,甚至公開說出了「我黨是最腐敗的」 這樣的狠話(見《三聯生活周刊》2003年第11期,第16頁),除了被梅加瓦蒂口頭批評外,他沒有受到其他譴責、控告與懲罰,也沒有人指責他違背了政治家的職業道德。他的狠話,比王志文對《芬妮》的批評嚴重得多,如果王志文被判敗訴,郭建義大約就該被判處有期徒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