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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常殺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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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領導先走」的敗類,升為克拉瑪依市長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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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halitluos 發表於 2006-1-30 03:28 | 只看該作者
長白山:"在明知此唐健非那唐健的情況下,樓上的朋友仍然如此混淆是非,佩服!"

回長白山:如果他們這些人不這樣做,反而是奇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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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常殺銀 發表於 2006-1-30 05:08 | 只看該作者
[QUOTE=vhalitluos]長白山:"在明知此唐健非那唐健的情況下,樓上的朋友仍然如此混淆是非,佩服!"

回長白山:如果他們這些人不這樣做,反而是奇怪的.[/QUOTE]

我也不過是轉了篇帖子,後來在帖子有爭議的情況下,轉了一下國內網易網友對事情的看法和疑問,沒有做任何改動和刪除,也沒有做任何的評論。只是希望所有人對事情有一個全面的看法與了解國內網友的真實態度。

一直以來都贊成斑竹不參與有人身攻擊和敏感話題的長白山,一方面引導網友對轉帖人做不正當的攻擊,「混淆是非」云云,明顯的誹謗性的語言以斑竹的口氣說出,不是長白山自己強烈反對的嗎?另一方面,長白山又先是「關閉此帖」,阻止別人發言,後來又鬼使神差的刪除自己的話,開了帖子讓vhalitluos發言,繼續不對文章本身評論,而轉向對轉帖人的評論。

我個人沒什麼怕的,一不怕別人誣衊,二也沒有做虧心事,絕對不怕那些動不動就人身攻擊和利用職權出爾反爾的人。大過年的我也不想找氣受,不過要是真的遇上了,也沒有什麼,不怕被人罵「用PG思考問題」和所謂置疑XXX的用心的。

論壇上本來就是論理的地方,有不對的有造謠的帖子,有人能出來闢謠和澄清事實是最好不過的了,可以讓任何看到這篇帖子的人都了解到事實的真相和有所收穫,也可以讓許多有錯誤觀念和誤解的人得到教育。怕的就是有疑問不能說 不能問 更絕對不能討論。那樣就會讓謠言永遠的流傳。如果為了了解真相,還怕與人辯理嗎?

那些動不動就置疑這個置疑那個用心的人,其心裡本身就值得讓人懷疑,不對評論感興趣,對攻擊轉帖人有著極濃烈的興趣。而斑竹在當中,不去化解矛盾,不僅對轉帖人的攻擊視而不見,而且還參與對轉帖人的攻擊中去,引導網友對人評論而不是對事評論。對自己有利的評論就「開放」,對自己沒利的就隨時可以「關閉此帖」和「刪除此帖」。讓人齒冷。

我轉帖的目的就是讓人討論的,有不對的地方自己也可以通過討論才了解到事情的真相。其他看到文章的網友也可以知道事情的動向和真實面。

有錯誤沒什麼不可以承認的,有問題就不怕討論的。怕的就是還沒討論什麼就轉到對個人的攻擊上,那樣絕對只擴大矛盾而不解決糾紛!

《「讓領導先走」的敗類,升為克拉瑪依市長有感》,任何看到這篇文章的人都會對對文章有所疑問。誰能相信判了有期徒刑的人還可以當市長?絕對有必要對這樣的帖子關心一下和討論一下,能了解真相是最好不過的了。

在網易的文章中,也是把兩個唐鍵的新聞放到一塊,在網友有疑問罵聲連天的時候,也沒有人出來區分是2個人還是一個人,同時也沒有對文章的設置和網友的討論做任何的改動,不能不讓人生疑,到底是事情真的還是不敢出來闢謠?

我還沒有來的及對網易的文章和網易的網友的疑問提出看法,長白山立刻迫不及待的扣上別人「混淆是非」的帽子,要知道我還沒有做出任何的評論!

zhaoliang1027[222.81.167.*] 認為: 引用 投訴 支持 (7) 2005-12-08 00:44:19
回復 yet98(61.172.143.*):
現在的市長唐健和當時的唐健並非一人。
前者是1949年生,後者在1995年時就54歲了(判決書上這麼寫),所以應該是1942年或1941年生。如果是後者,現在已有63歲了,應該退休了吧。

就算是不是一個人,但當時唐建在主要領導不在的情況下,他是主要負責的,應該有一定的責任,但是絲毫沒有影響他的仕途,現在在克拉瑪依是呼風喚雨的大人物.哪個改制公司沒他的股份,他拿了多少,為了自己的仕途,損害了多少克拉瑪依老百姓的利益,還把新疆的油田分給別的油田開採.真是罪人啊,想當年他在克拉瑪依的電視台上做了2次深刻的檢討,第一次是毫無悲痛之情,應廣大老百姓的意見又搞了第二次道歉,哭的那叫假,看了就想苦笑,可惜了那麼多優秀的孩子,為當官做自己的鋪路石.11年了,很多人也許已經淡忘了.現在在克拉瑪依的廣場上原來的紀念碑也已經被換成了"九龍吐珠"的噴泉!真是可悲!可嘆!


遊客[210.32.171.*] 認為: 引用 投訴 支持 (2) 2004-12-26 19:40:21
此唐健是否彼唐健,發新聞者應說明,如果不是,就不應將兩條同名的新聞放在一起,給人造成誤解。如果是,就說明這裡面有問題。

遊客[61.167.191.*] 認為: 引用 投訴 支持 (19) 2004-12-25 16:22:31
人民廣場是324名孩子的靈魂居所,用他們的死難地為改善城市面貌,你是什麼市長?該名唐賤吧!那些孩子饒不了你.


網易網友[218.65.113.*] 認為: 引用 投訴 支持 (2) 2005-12-09 10:47:46
克市市長你是不是想用人民廣場來掩蓋你醜陋的靈魂,想用人民廣場忘卻你在克拉瑪一大火中所反的錯誤,你以為廣場的美麗能掩蓋你的過錯?那隻不過是你心虛表現。

網易網友[218.58.161.*] 認為: 引用 投訴 支持 (2) 2005-12-09 09:24:16
如果他是原來的那人,保護領導有功,升職是很自然的事!
如果他不是原來的那人,建廣場,蓋高樓,也是很自然的事!
因為領導都喜歡政績!
中國,自古以來,誰喜歡自己和別人老揭傷疤!
除了9.18,是日本侵略,為國恥!
自己人為的錯誤和災難,從來沒有真正反思過!
所以,魯訊早就說過,我們是一個好遺忘的民族!


我用網易網友的評論來表達我對文章本身的看法,同時也不僅僅是我個人的看法和用意。
網易的評論那麼多,有興趣的朋友自己去看吧,看看大多數人是怎麼看待「被冤枉」的唐健的!

我文章的主帖來源於「凱迪社區」,大家也可以去看看,看那裡的網友對事情是怎麼看的。

希望長白山斑竹,要不然就以普通網友的身份參與討論,我歡迎。要不你就只管理網頁而不參加有偏袒的討論。請不要動不動就根據自己喜好封帖和利用職權出爾反爾,有失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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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常殺銀 發表於 2006-1-30 05:53 | 只看該作者
唐健是誰
采編: grant 提交時間: 2006-01-29 15:43 天涯網訊:http://www.

  唐健先生的「一件小事」我卻難以忘懷。
  其實對於這件事情,幾乎沒有什麼「不忘」的道理,因為那只是一場普普通通的大火,所燒死的呢,也都是普普通通的人,黨員幹部毫髮未傷,一個沒死,群眾死得雖然多了一些,但是在礦難頻發的今天,倒也顯得稀鬆平常。只是所死之人,皆為小學生和老師,而在場領導,也許是「先進性」所至,皆無大礙,全身而退。我還記得,那城市叫克拉瑪依,被燒死的,有300餘人,還有,一句名人名言: 「學生們不要動,讓領導先走!」
  這話給人印象如此之深,想必是難以令人忘懷的,當一個大火中的官員從容地輾轉於兒童尚未撤離的禮堂時,說出這樣的話,是多麼一種驚心動魄的勇敢啊!黨員幹部的光輝形象,N個代表的重要思想,不幸全被這幾句箴言所抹煞了。
  因此,我們不得不感謝這樣的話,只有這樣樸實無華、平淡無奇、易於理解、言簡意賅的語言,用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句式表達出來,才能夠讓少年兒童們識大體、顧大局,沒忘了自己的生辰八字,進而老老實實的讓領導同志「先走」了,而自己不僅學了雷鋒,還乾脆當了邱少雲,在烈火中永生了。
  當這段 「激情燃燒的歲月」結束之後,克拉瑪依據說是義憤填膺的,有好事者寫了諸多文章,其中,「學生們不要動,讓領導先走」大多成了「中心思想」,而這句政治合格、思想過硬、發布及時、表達準確的言語比「讓列寧同志先走」不知與時俱進了多少倍,當年列寧耽誤的不過是雞毛蒜皮的小事,而克拉瑪依的禮堂內,「先走」 則更具現實意義而不是宣傳意義,因為任何一名兒童的「先走」在客觀上都會對領導「先走」產生某種干擾,而這干擾,乃是生死之事,自己不走,讓領導先走,體現了高風亮節,實在應該「從娃娃抓起」。
  說了半天,那個提出「讓領導先走」偉大號召的,是個什麼人呢?從當事人的回憶以及一些官員的模糊言論來看,這個可愛的人,恰恰是一個領導,其中嫌疑最大的,便是一個名叫唐健的市委幹部。
  總的來說,對於唐健先生的這種行為,我是頗為讚賞的,一個領導幹部,在大庭廣眾下如此坦然,如此果斷,在我看來,堪為中國官員之楷模,進而榨出我臉皮下的「薄」來。況且當我得知克拉瑪依市教委副主任、新疆石油管理局教育培訓中心副主任――唐健因此被判5年徒刑之後,我的憤慨幾乎要變成對中國公正法律的崇敬了。
  事情本來可以就這樣結束了,但是,就在最近,我卻發現了一個怪現象,那就是現任克拉瑪依市長,竟然也叫唐健。我卻不能不懷疑:
  
  1、克拉瑪依市長唐健先生,此城遭遇如此火光之災,另一唐健如此聲名狼藉,作為一市之長,姓甚名誰時常見著報端,浮於網上,難道市長先生不怕民間訛傳,有損您光輝形象么?為什麼不很嚴正指出兩個唐健的區別呢?莫非如此不相信革命群眾,仍怕有「此地無銀」之嫌么?
  2、據說大火之後,曾有建立克拉瑪依大火紀念碑之事,但唐健治下,遺跡拆除,改為廣場,僅留一隅以示世人,令受難家屬頗為不滿。於是,我不得不再問唐健市長先生,此乃何意?即便此「廣場唐健」非彼「先走唐健」,但市長此舉仍有蹊蹺:莫非兩個唐健乃親兄骨肉:唐健一郎與唐健次郎是也?二郎互為掩護,相互關照,均於克市市委擔任要職,一郎出事,次郎銷毀罪證,生死與共、肝膽相照?
  當然,以上猜測完全為捕風捉影,本人向來崇敬領導,不敢造謠生事,本人僅是懷疑,有無可能根本就沒有兩個唐健而只有一個唐健呢?比如:94年唐健同志於禮堂大火之中「先走」出來,旋即被判5年牢獄,但入獄之後,唐健痛定思痛,鬥志更強、黨性更堅,苦學3個代表,不忘上級領導,而其上級念其護駕有功,勤王得力,焉能見死不救?就算是那些領導本身也受處置,但官場之網,奧妙高深,百足之蟲,死而不僵,於是乎,幾年之後,唐健重裝上陣,便又是一條好漢。昔日牢中寇,今掌翻天印――如此「費厄潑賴」之仕途,在中國還是完全有可能的。
  我的這些文字是給廣大網友看的,其實也非常希望能夠榮幸地讓唐健先生本人看到,因為大家都是可以去說出真相的,真相一出,我們的唐健市長也就一定會清白了,所有人都會明白,確實有兩個唐健耶。中國之中,有如此巧事,堪為華夏奇觀,充分說明我邦地大物博,無奇不有,我黨清正廉潔,不容質疑。
  但是,如果很不幸的,的確只有一個唐健,那麼解決這個事情也許就稍微麻煩了一點,當然,市長先生自然也不會狼狽到哪裡去,因為這完全可以說是個「在哪裡跌倒,在哪裡爬起」的佳話么,也是我們的幹部光明磊落、有錯就改和廣大群眾對其信任的標誌,干群魚水情,怎能一個大火,幾百冤魂能夠了結呢?這個錯誤充其量就交一點學費么,無論如何,喊出「先走」並自己「先走」也許不對,但「領導先走」的道理,萬民還是認可的,公論還是有的,唐健同志犯的,不過是方法錯誤,大方向沒什麼不對,況且已經坐了牢,要知道,唐健坐牢一沒反革命、二沒越級上訪、三沒練功、四沒開寶馬軋人――竟然為了救黨的幹部外帶自己就坐了5年牢――這還有天理么?還有王法么?這還不夠么?這樣的人,吃得苦中苦,成了人上人,如果他回到克拉瑪依併當上市長至今,我看完全是正常的,有些人如果要說三道四,那麼一定是別有用心。
  總之,唐健市長之名,廣為流傳,而昔日禮堂內「另一個」唐健之名,知者甚少,今日斗膽將兩個唐健有機的結合起來,略犯名諱,也完全是正視聽,駁謠傳,並非他意,待大家得知真相之後,必然皆大歡喜,我們享受了知情權,唐健市長也可放心地回去繼續做官,如此一來,幹部愈發先進,社會愈發和諧,實在是一件值得告慰300餘在天亡靈的大好事呀。

http://207.176.209.32/ty/readnews.php?tid=20243&f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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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kong_911 發表於 2006-1-31 21:58 | 只看該作者
誰叫我們是中國人,我們是有忍耐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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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houpao 發表於 2006-1-31 23:18 | 只看該作者
組織部長失察:搞了個同名同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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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明星稀 發表於 2006-2-1 14:18 | 只看該作者
聽到「領導」這個詞就讓人噁心,尤其是那些政府官員,不過是政府僱員而已,職位高的就成「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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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xin 發表於 2006-2-1 14:47 | 只看該作者
人民要是能選舉的話,
他就慘了。

替罪羊、靠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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