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揀了一塊錢,拿去找兄弟換50元的假鈔,兄弟說,兄弟,你拿張假的1元來換我50元,是不是欠扁呀.我跟兄弟說:假50滿街都是,就值一塊錢,可假1元你哪找呀,這張值100元,兄弟想想也是,就拿了100跟我換了(媽的,竟然拿真的跟我換),果然物以稀為貴,有了100塊,就去爽爽吧,找了個新入門的妞,果然正點,弄得她死去活來,後來她給我送來了5000元,她說:自從我那次幫她撐大了以後,她這一周接客再也不痛苦了,為表達感激之情,送來點錢不成敬意,我拿5000元當傭金,叫她幫我聯繫眾多勞苦姐妹,解放廣大同胞,一分鐘撐大一個,一天勞動1小時,工作一周,傭金自願給,平均5000,5000*420=210萬,她媽的,半個月零一天就賺這麼多了,成立個攝影中心,花一個月時間幫姐妹和她們的市政官員哥哥拍寫真集,每冊20萬(不會貴吧,算是均價吧,官大點的可以多收點,畢竟名人比較有價值)20*250=5000萬(扣除170個姐妹不願出寫真集的),收錢花了半個月少一天,共費2個月賺5000萬.
笨蛋樓主,你那5000萬花了快半年,還騙老人家的錢,賣黃片,賣搖頭丸,收保護費,收小弟,組織賣淫,做豆腐渣工程,做假貨,都是天理不容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