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樓主: 追求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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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我們的朋友,誰是我們的敵人,這個問題是革命的首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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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貝殼 發表於 2010-4-6 14:29 | 只看該作者
你成了基督徒以後不需要改變嗎?沒有任何改變嗎?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4-6 13:07


問題不在需要不需要改變,或因信稱義后好行為重要不重要。問題是:如果沒有改變會怎麼樣?因信稱義后沒有好行為,這個因信稱義有什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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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4-6 14:51 | 只看該作者
其實我早說過,要論行為的話,我未必比你們好。但問題是,我們現在討論真理,而真理是不會因為我們的行 ...
青貝殼 發表於 6-4-2010 01:19


不是這樣討論,因為行為也是理論上可行性的行為,不會像那些為了辯論動不動就要證明的非基。如果按行為,就是必須不管成為基督徒之前還是之後的行為都算上,只有違反了神的要求,都不能得救。別說之前,就是之後,誰能說自己從不犯罪了?這個觀點直接的後果就是非基所說的死得越早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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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4-6 14:53 | 只看該作者
不對!審判的時候,神的震怒一定會落到那些雖然因信稱義了但依然作惡的基督徒身上。經文就不要再貼了吧 ...
青貝殼 發表於 6-4-2010 01:26


信者得永生,這個神的應許你如何理解?神對自己的兒女的管教和對不得救的人懲罰區別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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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4-6 14:56 | 只看該作者
福音救人?呵呵~不需醫院,無須醫生,重病找夜蘇自然就好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屠神 發表於 6-4-2010 01:27


福音說的是通過信靠耶穌,人可以免除永死的懲罰,得到神永生的祝福。而不是指你可以不得病不用看醫生。

看來朋友沒聽過福音?有機會我們可以專門討論福音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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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4-6 15:01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追求永生 於 2010-4-6 02:04 編輯
問題不在需要不需要改變,或因信稱義后好行為重要不重要。問題是:如果沒有改變會怎麼樣?因信稱義后沒 ...
青貝殼 發表於 6-4-2010 01:29


沒有改變說明沒有信心,如此而已。而有了信心,一定會有改變。因此,生命改變是信心的證據。但是信心是改變的原因,這就是因信稱義和好行為之間的因果關係。但是好行為不是得救的原因。得救是因為信靠耶穌,耶穌就把他救贖的工作結果在當事人身上應用起來,否則,沒有信的通道,耶穌拯救和不信的沒有關係。這和好行為不是一個層次的概念。而如前所述,信本身是神的恩典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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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貝殼 發表於 2010-4-6 16:14 | 只看該作者
信者得永生,這個神的應許你如何理解?神對自己的兒女的管教和對不得救的人懲罰區別何在?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4-6 14:53


唉,又回到幾年前去了。

雅各書2:19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兢。

雅各書2:26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7:21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還有很多經文,這幾年貼了又貼,反覆的貼,如果是嘴裡講的話,變祥林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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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貝殼 發表於 2010-4-6 16:18 | 只看該作者
但是好行為不是得救的原因。...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4-6 15:01


雅各書2:21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嗎

雅各書2:22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并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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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 發表於 2010-4-6 21:15 | 只看該作者
你看你又來了不是?你既不是耶證,又不是基督徒,你憑什麼做這樣的論定呀?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4-6 05:27

不是俺定論,你去看維基百科的定義吧。

耶和華見證人(英語:Jehovah's Witnesses)是於1870年代末,由查爾斯·泰茲·羅素(Charles Taze Russell)在美國發起的基督教非傳統教派,在基督論方面的教義與正統基督教迥異。現時全球信徒人數超過七百萬人。早期使用聖經研究者為名稱,直至1931年,耶和華見證人根據《聖經·以賽亞書》43:10「耶和華說:『你們是我的見證人,是我所揀選的僕人。』」為自己的團體取名為耶和華見證人。

再看基督教頻道的描述:

耶和華見證會,從基督教復臨派中分化而成的教派。1881年由拉塞爾創建於美國,故又稱「拉塞爾派」。初稱「守望樓聖經與傳單會」,1931年改為耶和華見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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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 發表於 2010-4-6 21:17 | 只看該作者
看來八戒習慣於照貓畫虎。漸進和啟示當然可以分開,而老兄的問題是當我說聖經的漸進啟示時,你卻扯到希特勒怎麼怎麼樣去了。沒有任何聯繫。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4-6 05:25

咦?研究可以扯到人的漸進認識,俺怎麼不能說希特勒的漸進認識?希特勒不也是基督徒么?他不也是人么?怎麼,只許基督徒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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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 發表於 2010-4-6 21:20 | 只看該作者
八戒兄,勸你一句,不要隨便談論你不清楚的東西,更不要不清楚,還要評頭品足。啟示只是針對聖經而言,而三位一體是教義,不是聖經本身。它是根據對聖經的理解而確定的。你只能說這個教義是否符合聖經,而不能說是不是啟示。至於是否符合聖經,八戒兄自信你對聖經的理解程度,可以鑒定這個堪稱基督教第一教義了嗎?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4-6 05:35

所以啊,你們整天傳的,並不是聖經,而是人寫的教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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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 發表於 2010-4-6 21:21 | 只看該作者
信者得永生,這個神的應許你如何理解?神對自己的兒女的管教和對不得救的人懲罰區別何在?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4-6 14:53

聖經說不做割禮的必要被排除,這個應許不算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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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4-6 22:51 | 只看該作者
唉,又回到幾年前去了。

雅各書2:19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兢。

雅各書2: ...
青貝殼 發表於 6-4-2010 03:14


這些都是教導人們要有正信,並非說信不是關鍵。

我們的信當然不能是鬼魔的信,更不能是死的信。

由這些教導,只能得出我們的信必須是什麼樣的信,而不能得出好行為使人得救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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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 發表於 2010-4-6 23:05 | 只看該作者
那麼你說說看,信必須是什麼樣的信? 如果做不到,你的「必須」怎麼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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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4-6 23:10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追求永生 於 2010-4-6 10:11 編輯
雅各書2:21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嗎?

雅各書2:22可見信心是 ...
青貝殼 發表於 6-4-2010 03:18


你把上下文聯繫起來看,就知道這是防止另一種傾向:只有信心,沒有相適應的行為。聖經是全方面的教導,因信稱義強調的是正確的信心,是得救的根源;好行為是聖靈的果實。都不能忽略。你看了第21節經文,不能不看22和23節經文。

雅各書

2 : 17 照樣,如果只有信心,沒有行為,這信心就是死的。

2 : 18 也許有人要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請把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就借著我的行為,把我的信心指給你看。

2 : 19 你信 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就連鬼魔也信,卻是戰兢。

2 : 20 愚昧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沒有用的嗎?

2 : 21 我們的祖先亞伯拉罕,把他的兒子以撒獻在祭壇上,不是因行為稱義嗎?

2 : 22 你看,他的信心與行為是一致的,信心就因著行為得到完全了;

2 : 23 這正應驗了經上所說的:「亞伯拉罕信 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也被稱為 神的朋友。

2 : 24 可見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僅是因著信心。

2 : 25 照樣,妓女喇合接待了探子,又從另一條路把他們送走,不也是因行為稱義嗎?

2 : 26 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照樣,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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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4-6 23:17 | 只看該作者
雅各書2:21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嗎?

雅各書2:22可見信心是 ...
青貝殼 發表於 6-4-2010 03:18


這可以作為八戒兄的理由,但是你應該知道你引用的這些來源都是世俗的或者非規範的關於基督教的觀點,當我們給你糾正的時候,你如果堅持那些,只能說明你也站在他們的立場之上,而不顧基督徒的常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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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4-6 23:21 | 只看該作者
咦?研究可以扯到人的漸進認識,俺怎麼不能說希特勒的漸進認識?希特勒不也是基督徒么?他不也是人么?怎 ...
·八戒· 發表於 6-4-2010 08:17


你還是不知道問題的根源所在。

第一,人的認識改變不能說是啟示。

第二,人的漸進認識是越來越深入的認識神,和聖經的啟示保持同步同方向。你是如何斷定希氏的認識符合這一點的?

你的說法和研究兄的觀點是南轅北轍。

說你老兄照貓畫虎你還不願意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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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4-6 23:24 | 只看該作者
所以啊,你們整天傳的,並不是聖經,而是人寫的教義
·八戒· 發表於 6-4-2010 08:20


你呀,我也得學貝兄「唉」你一下。

聖經和教義不是矛盾的,聖經是權威和來源,教義是解經和應用。在你看來,這樣一說好似就天然矛盾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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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不清 發表於 2010-4-7 03:26 | 只看該作者
從(1)看到(14)還真不容易.從歷史上看,雅各書是針對保羅的.因為保羅為突出神的恩賜,將這個恩賜標示成廉價性.這一來,就出現一些牧師和怖道家所說:有信的嗎,不化費你什麼,只要你舉一舉手.就能得著,你的罪就被赦免,就得到永生.有舉手的嗎?好!有一位,哦,二位,我看見了,把手放下,他們成了我們的第兄,祝賀他們.感謝神,讓我們禱告!"這樣的廉價,當然信徒倍增.這是事實,我想也是歷史.在這樣事實上還有談論什麼信和行為的必要嗎?舉一舉手就稱義了,就算為義人了.這帶來的另一面是魚龍混雜,烏合之眾.雅各做為首腦人物不能不說話了,他是針鋒相對,提出因行為稱義.其實雅各對保羅在耶路撒冷會議上的言論就預感會有問題,所以提出不可越的紅線,竟管這是總會通過的決議,然而保羅還是我行我素.他最反對的就是雅各這批人,在教會發展方向上出現分歧,這是無可爭辯的歷史.離開事實去談信和行只是紙上談兵.只要廉價就不尊貴,還要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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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4-7 07:21 | 只看該作者
從(1)看到(14)還真不容易.從歷史上看,雅各書是針對保羅的.因為保羅為突出神的恩賜,將這個恩賜標示成廉價性. ...
拎不清 發表於 6-4-2010 14:26


兄弟又犯讓聖經打架的毛病了。聖經的教導是一個整體,正因為有保羅的教導和雅各的教導,才令人不是偏向一頭,不顧另一頭。任何割裂二者關係只強調一個方面都是自己被自己局限性所囿,而不能推到聖經的教導上去。

但是,拯救是神恩獨做,這是貫穿整本聖經的精髓,是不能含糊的;得救以後,要盡心儘力,全身心為神工作是基督徒的本分,而不是得救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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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貝殼 發表於 2010-4-7 16:25 | 只看該作者
由這些教導,只能得出我們的信必須是什麼樣的信,而不能得出好行為使人得救的結論。 ...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4-6 22:51


馬太福音16:27人子要在他父的榮耀里,同著眾使者降臨。那時候,他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羅馬書2:6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雅各書2:24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

7:21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現在我才知道什麼叫頑固不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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