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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不明白的問題:耶穌為何要死?死人怎麼救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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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溫和寶 發表於 2008-1-4 13:37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00 sousuo 的帖子

光喊口號是沒有用的,拿出點實在的東西來。
你說了半天也沒說明白死和救贖之間的必然聯繫。你說了,死而復活僅僅是一種戰勝死權的象徵。那麼這個象徵又怎麼和實際的救贖聯繫起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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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8-1-4 15:48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97 溫和寶 的帖子

說實在,我不知道你在攻基督教的哪一點?

為什麼基督一定要死嗎?罪的工價就是死,只有死才能贖罪,所以基督必須死。

為什麼基督一定要復活嗎?基督復活說明死不能將他拘禁,他是第一個復活永存的例子,將來我們這些人就算肉體死了,也都會象他一樣復活。

林前15章節選:

但基督已經從死里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死既是因一人而來,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而來。在亞當里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里眾人也都要復活。但各人是按著自己的次序復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後在他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 再后末期到了,那時,基督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都毀滅了,就把國交與父神。

就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因號筒要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不朽壞的。(變成原文作穿下同)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這必朽壞的既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既變成不死的。那時經上所記,死被得勝吞滅的話就應驗了死阿,你得勝的權勢在那裡。死阿,你的毒鉤在那裡。死的毒鉤就是罪。罪的權勢就是律法。 感謝神,使我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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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8-1-4 16:03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01 溫和寶 的帖子

死而復活不是戰勝死亡的象徵,而是神應許的實現。包括拯救及神的國度的應許。

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創3:15)======這是第一個福音信息。女人的後裔指著基督說的,因為我們都是男人的後裔。傷蛇的頭意味著給蛇致命的傷害。傷他的腳跟(四肢)指基督被釘十字架。

舊約逾越節獻的羔羊,就是預表基督的,預表基督成為替罪羔羊,作為我們的贖罪祭,遮蓋我們的罪,滿足神公義的需求。

基督的復活在舊約也有預言:因為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詩16:10)

舊約預言基督的國度沒有窮盡:我在夜間的異象中觀看,見有一位像人子的,駕著天雲而來,被領到亘古常在者面前, 得了權柄,榮耀,國度,使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都侍奉他。他的權柄是永遠的,不能廢去。他的國必不敗壞。(但7: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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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2000 發表於 2008-1-4 16:11 | 只看該作者
......就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因號筒要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不朽壞的。(變成原文作穿下同)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這必朽壞的既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既變成不死的。......


多麼波瀾壯闊的場面啊!!!

溫兄,你仍然不明白?唉,我勸你馬上去最近的教會,參加那裡的查經班,好好學習、學習。。。


[ 本帖最後由 james2000 於 2008-1-4 16:1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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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2000 發表於 2008-1-4 16:23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同往錫安 於 2008-1-4 16:03 發表
(耶穌)死而復活不是戰勝死亡的象徵...


糟糕,又有一位掉坑裡了。。。


原帖由 同往錫安 於 2008-1-4 16:03 發表
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



怎麼又到這裡來了?溫兄以後看到女人要小心一點哦?


原帖由 同往錫安 於 2008-1-4 16:03 發表
舊約預言基督的國度沒有窮盡:我在夜間的異象中觀看,見有一位像人子的,駕著天雲而來,被領到亘古常在者面前, 得了權柄,榮耀,國度,使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都侍奉他。他的權柄是永遠的,不能廢去。他的國必不敗壞。...



真不可小覷錫安兄啊,啟示錄的續集終於出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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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suo 發表於 2008-1-4 22:46 | 只看該作者
誰說死而復活僅是個象徵的,我們,每一個信靠耶酥的人都是和主同死同活的,即由他的死,我們對罪而言是死了;由他的活,在主里我們活了,哪裡僅僅是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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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溫和寶 發表於 2008-1-4 22:57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06 sousuo 的帖子

你在#183中說過:不死怎麼復活,不復活怎麼表示戰勝死權
所以,我認為死而復活只不過是一種象徵性的表示而已。對此,我在#184作過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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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溫和寶 發表於 2008-1-4 23:14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同往錫安 於 2008-1-4 15:48 發表
說實在,我不知道你在攻基督教的哪一點?
為什麼基督一定要死嗎?罪的工價就是死,只有死才能贖罪,所以基督必須死。
為什麼基督一定要復活嗎?基督復活說明死不能將他拘禁,他是第一個復活永存的例子,將 ...

完全是誤解,我在這個帖子里沒有任何攻擊的意思,無非就是對一些你們沒有解釋清楚或者是壓根就不明白的問題進行一些深入探討而已。你若把這些問題說明白了,或許我覺著有道理,就信了也說不定。

我的問題:
罪的工價就是死,這說的我死,不是他死。本來是我必須死,怎麼就轉成他必須死了?

別人的死能代替我死嗎?
假如我重病在身,馬上就要死了。這時來了一個人說:我來替你死,併當場自殺。然後我的病就好了嗎?

我也不用你找什麼法典了,估計你也找不著。你就把這道理說清楚就可以了。不要舉什麼欠債還錢的例子,那個例子牽扯第三方的利益,不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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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suo 發表於 2008-1-4 23:32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07 溫和寶 的帖子

表示,和僅是表示,差別還是蠻大的。另外,什麼樣的東西是實在的,什麼樣的又是「口號」,我是搞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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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2000 發表於 2008-1-5 07:28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sousuo 於 2008-1-4 22:46 發表
誰說死而復活僅是個象徵的,......



你又在「搗漿糊」了。

我不同意同往錫安說的「(耶穌)死而復活不是戰勝死亡的象徵」這個論點,怎麼被你借用成「僅是個象徵」了呢?這是你們慣用的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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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8-1-5 07:41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08 溫和寶 的帖子

罪的工價就是死,這說的我死,不是他死。本來是我必須死,怎麼就轉成他必須死了?
死只能用死來替。
別人的死能代替我死嗎?假如我重病在身,馬上就要死了。這時來了一個人說:我來替你死,併當場自殺。然後我的病就好了嗎?
不是這個意思。我們說到的不死,是指著靈魂與將來的身體。基督的拯救是將我們脫離罪債,脫離罪債意味著你的靈魂得救(即時可以與至善的神和好),你將來也不需要為犯的所有的罪付出永遠的懲罰。而當主再來的時候,你將得到榮耀的,永遠不死的靈體。這個新的身體是不會死,不會有病痛的,這也就是我們說的身體得贖。
我也不用你找什麼法典了,估計你也找不著。你就把這道理說清楚就可以了。不要舉什麼欠債還錢的例子,那個例子牽扯第三方的利益,不可比。
對呀,基督捨命也是三方利益呀。你欠神罪債,基督替你還罪債,神不再追究你的罪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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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溫和寶 發表於 2008-1-5 09:57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11 同往錫安 的帖子

你說死只能用死來替,我們暫且認為這沒錯,問題的關鍵是誰允許做這種替換?
舉例說明:
我罪大惡極,馬上就要被槍斃了。由於我人緣特好我的一個兄弟願意替我死,對法官說,你把他放了,改把我槍斃掉就是了,我願意替他死。你說法官會同意嗎?很顯然,你的一命抵一命的替換在此不生效。你說法官為什麼不同意?因為沒有這條法律啊!法官甚至可以對我的兄弟說,槍斃100個你也不管用,因為這人太罪大惡極了。這也就是我向你要法典的緣由。如果你沒有根據,我們根本就可以不領耶穌的情,他愛死不死於我無關。說不定死了也是白死,沒人承認,那這耶穌可就虧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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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溫和寶 發表於 2008-1-5 10:03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james2000 於 2008-1-4 16:11 發表
溫兄,你仍然不明白?唉,我勸你馬上去最近的教會,參加那裡的查經班,好好學習、學習。。。

我早就從查經班畢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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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w 發表於 2008-1-5 11:33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溫和寶 於 2008-1-5 10:03 發表

我早就從查經班畢業了。


溫版 已經 從查經班畢業, 神學基礎應算 OK!
不過, 還應 要有 謙虛的心, 接受 具有深厚神學基礎的 牧師 指導, 這樣才會更進歩
至於 誰是具有深厚神學基礎的 牧師!?  最好去 請問 追版了。

原帖由 追求永生 於 2007-11-11 22:09 發表
..............有些牧師並不見得神學基礎比較紮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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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8-1-5 15:4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12 溫和寶 的帖子

我也說過,人間的法律是沒有替死這一條的。人間的法律志在懲罰罪犯,而不是赦免罪行。所以你舉再多的例子,也只是人審判人罪行的案例。沒錯,你說的情況在人間法律來看是根本行不通的。

我們再來看神審判人:
按著公義說,每一個人都應當死,自己為自己的罪付出代價(與人間法律相同)
但是按著憐憫說,神差他的獨生子替我們死,那些接受他救恩的人就不需要死了。因為基督贖清了我們的罪債,在神面前我們被宣告為無罪的(稱義)

至於基督死了,人就不用死了,依據不是法典,前面說了人間的法典志在打擊罪犯,而非拯救罪犯。你要的憑據,不是法典,是神在聖經中的應許。基督已為我們做成了贖罪祭,凡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這是神的PROMISE。神的應許比人間的法律強過千萬倍。因他命立就立,他是信實,永恆不變的。在審判的時候,他會按照他的應許將永生賜給那些信他的人,使他們身體最後得贖。基督復活的事實使我們看到我們的將來,神用明確的證據告訴我們將來我們也會同基督一樣死而復活。這也是為什麼基督的十一位門徒加上後來的保羅如此篤信基督,因為他們親眼見到復活的主,他們開始不顧一切地放膽宣宣講福音,這也是基督教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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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8-1-5 15:53 | 只看該作者
基督道成肉身,是為拯救罪人。他的死,做成了贖罪祭,成就了救恩,他的復活是將來複活之人的第一個證據。這是神的計劃中不可缺少的一步,絕非玩笑。

聖父揀選。
聖子成就救恩
聖靈將救恩實施到每一個他所揀選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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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溫和寶 發表於 2008-1-6 02:58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同往錫安 於 2008-1-5 15:53 發表
基督道成肉身,是為拯救罪人。他的死,做成了贖罪祭,成就了救恩,他的復活是將來複活之人的第一個證據。這是神的計劃中不可缺少的一步,絕非玩笑。

最開始的問題是死和救恩之間的關係。
現在你又加進了贖罪祭的概念,使問題變成了:死---贖罪祭----救恩。稍微複雜了一些。
你的意思是說耶穌用自己的死做成了贖罪祭,那贖罪祭又怎麼成了救恩了呢?
好,請你進一步講一講什麼是贖罪祭。贖罪祭與救恩之間又是什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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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8-1-6 07:33 | 只看該作者
只有死才能贖罪。
基督將自己一次獻上,成為永遠的贖罪祭,使人所有的罪被神赦免,得以在神面前被宣告無罪,這就是救恩。


贖罪祭是為了贖人的罪而設立的。因為人犯了罪,與神隔絕。神命令以色列民獻祭,這是強制性的,唯有這樣,才能與神恢復交通。罪無大小,必須用血才能潔凈(利4:5-7,16-18,25,30,5:9,7:2)

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贖罪。(利17:11)

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來9:22)
=======================================
10:11凡祭司天天站著侍奉神,履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
10:12 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
10:13 從此等候他仇敵成了他的腳凳。
10:14 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

10:17以後就說,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
10:18 這些罪過既已赦免,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
10:19 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
但是,動物不能永遠地除罪。基督被稱為神的羔羊,因著他的全然聖潔,他的無限性,一次獻上,就贖了所有人所有的罪。以後就不用贖罪了。

[ 本帖最後由 同往錫安 於 2008-1-6 07:3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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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8-1-6 07:33 | 只看該作者
我們永遠稱義
聖經上說我們「被稱為義」是由於基督的寶血,也就是借著基督為我們的罪代死在十字架上,我們便得以稱義。

「稱義」是什麼意思呢?它的意思就是我們在神的眼前被宣稱為義。也就是蒙神宣稱我們「無罪」。

我們犯了那麼多罪,神怎麼能赦免我們的罪而稱我們為義呢?原來神赦免我們是因為神見到了基督為我們所獻上的完全的祭。神並沒有忽視我們的罪,他赦免了我們的罪是因為看到了他的兒子為世人所流的血,聖經上說:「……我們在愛子里(藉著他的血)得蒙救贖,罪過得以赦免。」(西一14)

我們的仇敵撒但喜歡提醒我們所犯的罪,要我們記得我們的罪惡和失敗。他喜歡定我們的罪,讓我們覺得有罪。

我們真的犯了罪。即使在我們得救之後,我們的言行還是難免有錯。可是,神已經告訴我們怎樣對付我們的罪惡過犯了。我們應當向神承認我們的罪,並且求他用基督的寶血洗凈我們的罪。然後,我們就要相信神已經赦免了我們的罪。聖經上說:「……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凈我們一切的罪。」(約壹一7)

在十字架上,主耶穌付清了我們一切的罪債,包括我們蒙恩得救之後所犯的罪在內。

當撒但指著我們的罪聲稱我們有罪時,我們可以指著耶穌的血答覆它。我們可以說:「是的,我們犯過罪。可是,神兒子耶穌基督的寶血,洗凈了我一切的罪孽。」

神曾經說過,他不再拿我們的罪來為難我們。不僅如此,他也不允許(撒但)別人藉此為難我們!聖經上說:「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羅八33)

因為耶穌在十字架上作了神的羔羊,為我們的罪死,我們便永遠稱義了。我們不再害怕來到神的面前。借著基督的血我們可以坦然來到他的面前。聖經上說:「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來十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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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2000 發表於 2008-1-6 16:16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同往錫安 於 2008-1-6 07:33 發表
我們真的犯了罪。即使在我們得救之後,我們的言行還是難免有錯。可是,神已經告訴我們怎樣對付我們的罪惡過犯了。我們應當向神承認我們的罪,並且求他用基督的寶血洗凈我們的罪。然後,我們就要相信神已經赦免了我們的罪。聖經上說:「……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凈我們一切的罪。」(約壹一7)



同往錫安在這裡已經明明白白地告訴了我們,一旦成為基督徒之後再犯罪,,(當然包括殺人放火、搶劫強姦等等犯罪活動。)只要向神承認我們的罪之後,我們就要相信神已經赦免了我們的罪。然後就像追求永生說的,只是沒有賞賜而已,進天堂是沒有疑問的。

我說溫兄怎麼這麼不開竅呢?趕快去受洗成為基督徒!連法官都拿你沒轍,當法官一聽到你是基督徒,他當庭嚎啕大哭......


[ 本帖最後由 james2000 於 2008-1-6 16:1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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