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ZT警察說:「如果上級有命令,我們可以在半小時內挖個坑活埋你,沒人知道" [列印本頁]

作者: jiandao    時間: 2012-1-21 07:00
標題: ZT警察說:「如果上級有命令,我們可以在半小時內挖個坑活埋你,沒人知道"
本帖最後由 jiandao 於 2012-1-20 18:19 編輯

ZT : 基督徒余傑抵美后首曝遭便衣非人虐打細節  稱禍起《影帝》一書

2012/1/19  消息來源:多維  

  據多維新聞:中國異見作家余傑18日公布了一份長達9頁的聲明,詳細披露了中共官員折磨他的細節,以及他與妻兒逃往美國的決定。

  美國《華盛頓郵報》1月19日引述余傑的聲明說,為另一名中國異見人士劉曉波舉行的2010年諾貝爾和平獎頒獎典禮前一天,余傑被套上黑色頭罩拐走,經歷了恐怖的3天。

  據余傑描述,警衛剝光了他的衣服,逼他跪在地上,用煙蒂燒他的皮膚,把他的手指向後彎,打到他抽搐並請求住院治療。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劉為民12日表示,他對余傑以及他出走之事不了解,並且說他並不知道余傑其人,也不知道有多少人認為余傑是知名作家。

  英國路透社1月18日引述余傑的話說,他被身著便衣的官員帶到了一個秘密地點,遭到拳打腳踢,這些官員還命令他脫光衣服,並威脅把他的裸照放到網上。

  該社稱,余華在一次新聞發布會上說,俘虜他的人用香煙燙他的臉,屢次踢他,扇他耳光。他被送到醫院接受緊急治療。當余傑試圖告訴一名醫生他遭到毆打時,一名安全官員威脅稱,「把你身上的管子拔掉讓你死」。

  余華引述審訊他的一名警察的話說:「如果上級有命令,我們可以在半小時內挖個坑活埋你,並且沒有人會知道。」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劉為民認為,一些公民受到法律制裁,不是因為中國壓制言論自由或宗教自由,而是這些人違反了中國法律的底線,因此受到懲罰,這與「所謂的」人權毫無關聯。

  劉為民說:「我們願與國際社會加強人權對話與合作,但是我們反對利用所謂人權問題干涉中國內政,包括干涉中國司法主權。」

  作為一名異見作家,余傑曾在1998年在北大讀書期間出版第一本書《火與冰》,並於2010年在香港出版了《中國影帝溫家寶》。據他自己說,他就是因為《中國影帝溫家寶》這本書遭到懲罰的。

作者: jiandao    時間: 2012-1-21 12:55
本帖最後由 jiandao 於 2012-1-21 00:12 編輯

余傑:揭露中共暴政,奔向自由世界——我的去國聲明

 作者:余傑

  (首發於《觀察》2012年1月18日)

  2012年1月11日下午,我們一家三口登上了從北京赴美國的飛機。五名國保人員從家門口將我們一直押送到登機口,並要求與我合影照像,之後揚長而去。

  作出離開中國的選擇,對我來說是艱難的,也是漫長的。

  我自1998年在北大讀書期間出版第一本書《火與冰》,便受到中宣部和安全部門的嚴密監視。2000年從北大碩士畢業,在當局的干預下,一畢業即失業,從此成為靠寫作維持生活的「不自由撰稿人」。在江澤民時代,我的部分作品還能夠在國內發表和出版,在國內還有一定的言論空間。2004年,胡溫上台之後,我遭到全面的封殺,從此不能在國內任何媒體上發表一個字,連其他人文章中提到我的名字都會被刪去。我的人雖然在國內,卻成了一名「內心的流亡者」和一個在公共空間中「不存在的人」。

  儘管如此,我仍然沒有停止寫作。作為一名獨立知識分子,我持續地批判中共的專制體制,並與劉曉波成為親密朋友,並肩作戰。我在海外出版了十五本左右的著作,發表了上千篇的文章。由此,我多次遭到傳喚、軟禁、恐嚇等各種騷擾,處境日漸困難。那幾年,我訪問美國和歐洲國家的時侯,有朋友勸我留下來,我的回答是:「只要沒有生命危險,我就不會離開中國。」作為一名作家,言論自由和出版自由是最基本的;作為一名基督徒,宗教信仰自由是必不可少的;而作為一名普通人,免於恐懼的自由是不可或缺的。

  但是,從2010年10月8日我最好的朋友劉曉波獲得諾貝爾和平 獎的消息傳出之後,我便失去了這幾項最基本的自由,非法軟禁、酷刑、監視、跟蹤和「被旅遊」成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歷盡一年多的非人待遇和痛苦掙扎后,我不得不選擇離開中國,與法西斯化的、野蠻的、殘暴的中國共產黨政府徹底決裂。

  這一年多以來我個人的遭遇是這樣的:2010年10月8日,劉曉波獲獎的消息被宣布的當天,我正在美國訪問,白天在南加州大學發表一場演講,晚間聽到了劉曉波獲獎的消息。當時,我感到萬分激動和鼓舞,立刻準備回國。有朋友告誡我說,中國當局的反應一定是惱羞成怒,並導致國內的人權狀況急劇惡化,他們勸我暫時先留在美國。但是,十年以來,劉曉波是我最親密的兄長和朋友,劉曉波擔任獨立中文筆會會長期間,我是副會長,這些年他參與的幾乎所有的人權活動,我都是親歷者。從2008年12月劉曉波被捕之後,我就獲得劉曉波的妻子劉霞的授權,開始著手寫作劉曉波的傳記。因此,我迫切的希望回到國內,繼續訪談劉曉波的親友,以便儘快完成這本重要的著作。

  獲獎消息頒布五天之後,10月13日,我就從美國回到了中國。一下飛機,立即被北京的國保警察非法軟禁在家中。四名便衣警察24小時守候在我家門口,甚至直接用一張桌子抵住我家的大門,並在我家前後安裝了六台攝像頭和紅外線探測器,天羅地網,如臨大敵。

  剛開始幾天,我妻子還可以出門上班,劉霞托他弟弟與我的妻子聯繫,幫劉曉波購買衣服和食品。不幸的是,有一天,警察從劉霞弟弟身上搜出劉霞寫給我妻子的紙條。由此,我妻子的手機也突然被停機,同樣被日夜軟禁在家,不允許去上班。

  有一天,我妻子生病了,發高燒至四十度,幾近昏厥,警察仍然不允許她去醫院。朝陽區公安分局的一個名叫郝琪的國保窮凶極惡地揚言說:「你就是病死在家中,我也不讓你出門,你死了上面自然有人來負責!」萬分焦急之際,我上網求救,有一位好心的朋友從推特上看到我的求救信息后,打電話叫來120救護車。但是警察仍然把醫生阻攔在門外,幸運的是,經過醫生的力爭,最終被同意進門來為我妻子量了體溫。醫生說高燒情形很危險,必須到醫院輸液救治。幾經交涉,最後到了凌晨,妻子終於被救護車送到醫院,6名警察貼身跟隨,而我被禁止陪同妻子去醫院。

  接下來的情況越來越糟糕。從11月初開始,我家的電話、網路和手機等全部被切斷,任何人都不能與我們接觸,我和妻子在家中處於與世隔絕的狀態。我們需要的日常生活用品,只能寫在紙條上,由守候在門口的國保警察代為購買,然後再付錢給他們。我們不知道外面發生了什麼,不能與父母和孩子聯繫,這樣的日子一天天持續著,不知道何時是個盡頭,感覺比坐牢還要艱難,坐牢還有個具體的刑期,有親人探視的權利,每天還有放風的時間,但我們根本就是陷入無盡的黑洞,度日如年。這樣差不多持續了兩個月時間。

  12月9日,諾貝爾和平獎頒獎典禮前一天,我一生中最黑暗的時刻降臨了。下午一點多,此前常與我接觸的朝陽區的一個名叫王春輝的國保,在我所在地豆各庄派出所的馬副所長的陪同下,敲開我家的家門說:「我們領導要找你談話。」我完全沒有懷疑這是一個陷阱,身上還穿著一套家居服,只是在外面罩了一件大衣,便隨同他們出門了。

  一走到樓下,我就發現情況不對。有十多名便衣和幾輛汽車在樓下守候,瞬間兩個彪形大漢衝到我面前,一巴掌打掉我的眼鏡,用一個黑頭套將我的頭套住,並把我拖上一輛轎車的後排。汽車立即開動,兩名便衣左右兩邊扭著我的雙手,不准我動彈一下。

  大約過了一個多小時以後,車開到了一個秘密地點。一名國保把我的頭夾在他的腋下,將我拖進一個房間。他們命令我端坐在椅子上面一動不能動,一動便對我拳打腳踢。整個過程中我一直被戴著黑頭套,呼吸十分困難。

  到了大約晚上十點左右,他們解開我的黑頭套,我剛要鬆一口氣,立即又衝進來幾個便衣,不由分說便對我進行劈頭蓋臉地毆打。他們脫光我的衣服,將我赤身裸體地推倒在地上,瘋狂地踢打。在毆打的過程中,他們還拿出照相機拍照,並得意洋洋地說,要將把我的裸體照片發在網路上。

  他們把我按住跪在地上,先後打了我一百多個耳光,甚至還強迫我打自己的耳光,我必須讓他們聽到響亮的聲音,他們才滿意,然後發狂地大笑。他們還用腳踢我的胸口,把我踢倒在地上后再踩在我的身體上。我胸口的一根肋骨像斷了一樣,後來疼痛了長達一個月的時間,連彎腰起床都感覺十分困難。

  他們還強迫我攤開雙手,然後將我的手指一根一根地往反方向掰。他們說:「你的兩隻手寫了許多攻擊共產黨的文章,要把你的手指一根一根地折斷。」他們還用用灼燒的煙頭貼近我的臉,我的皮膚感受到了滾燙的疼痛,他們還侮辱性地將嘴裡的煙噴到我的臉上。

  他們不斷地用粗話辱罵我,罵我是賣國賊,是漢奸,是垃圾。同時,他們還辱罵我的家人和朋友。接著,他們強迫我跟著他們的說法來罵自己。如果我不罵自己,他們就加倍對我拳打腳踢。

  帶頭的那個國保警察宣布:「你有三個主要的罪狀:第一,這十年來劉曉波做的所有反動的事情,你都積极參加,你們都是帝國主義顛覆中國的工具;第二,你在香港出版《中國影帝溫家寶》一書,惡毒攻擊黨和國家領導人,我們好言勸告你不聽,就只能用暴力來對付你;第三,你還在寫作劉曉波的傳記,如果你要出版這本書,我們肯定把你送進監獄。」

  他還說:「如果上面下了命令,我們半個小時就可以在外面挖個坑把你活埋了,全世界都沒有人知道。就在此時此刻,外國人在給劉曉波頒獎,羞辱我們的黨和政府,我們打死你來報復他們。」

    他接著說:「根據國保掌握的情況,國內反對共產黨的、有影響力的知識分子,總共也不會超過兩百個人,一旦中央覺得統治出現危機,一夜之間就可以將這兩百人全部抓捕,一起活埋。」

  整個毆打辱罵的過程不知道持續了幾個小時,後來我昏迷了過去,而且全身不斷抽搐。他們開車將我送到醫院搶救。那時,我已經沒有了大部分知覺,只在迷迷糊糊中聽到,這是北京郊區昌平的一個醫院。醫生說,這個人傷勢嚴重,我們這裡沒有辦法搶救,你們得送到城裡的大醫院去試試看。警察說:「那麼,你們派個救護車,我們付錢。」醫生說:「我們醫院的救護車沒有那些特殊設備,你們要立即從市內調有急救設備的車來,否則就沒救了。」

  不久,救護車從市內趕來,將我運送到市內的一家「高幹醫院」——北京醫院。他們給我報了一個叫李力的假名字,對醫院說:「這個人是癲癇病發作。」

  經過幾個小時的搶救,我終於從死亡線上掙扎過來。到了第二天早晨,醫生來查房,詢問我的情況,我剛剛掙扎著說了一句「他們打我」,在旁邊的一個警察頭子立即將醫生叫到一邊。而另一名警察貼近我的耳邊兇狠的說:「如果你再亂說話,我們把你身上的管子全都拔掉,你就去死吧。」

  10日下午,他們看我已經脫離生命危險了,便將我從醫院帶出去,帶到旁邊的一個酒店,休息了一下午。傍晚,他們告訴我,他們的領導要來看我,就把我帶到另外一個套房中。來見我的官員自稱姓於,是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長和國保總隊的總隊長。他虛偽地說:「昨天的事情是個誤會,是下面的人做得不對,你不要對外說出去。」之後的幾天,他們在郊外安排了一個地方讓我去住,每天審訊我這些年從事的活動和寫的文章。他們強迫我寫下一份承諾書,內容包括不與外國記者見面,不接受任何訪問,不接觸外國使館的人員,不在文章中點名批評九名常委等等。

  直到2010年12月13日,我被釋放回家。此後兩周,我和妻子可以出門,但必須告知在樓下24小時監控的國保警察,要去哪裡,什麼時候回家。十二月底,我返回四川老家,他們把我送到機場。此後,我在老家居住了四個月。在這些時間裡,差不多每隔半個月時間,國保警察便前來盤問我的生活情況。他們是一個由一名自稱姓姜的處長、自稱姓張的科長和其他幾名年輕下屬組成專門負責我的「團隊」。

  此後一年,一遇到所謂的敏感時刻,比如節日、紀念日、開會日、外事訪問日等,我就被非法監禁在家,或者被要求到外地去旅遊。這樣幾乎三天兩頭,有差不多一半的時間我都失去或部分失去自由。我也被迫幾乎停止了在海外發表文章,因為每有文章發表,國保警察立即上門來威脅。我們一個三口之家,被迫生活在三個不同地方:我被監控在外地,妻子在北京工作,孩子在四川老家由爺爺奶奶照顧。很快,由於國保警察三次去妻子工作的公司施加壓力,她的工作也失去了,這種情形不是第一次發生。在大部分時間裡,我也不能到教會參加聚會和查經,不能過一個基督徒正常的信仰生活。這對我來說,是極為痛苦的事情。

  在這樣艱難到連基本的生活都不能為繼的時侯,在一家人都不能生活在一起的時侯,在我的寫作自由全部喪失的時候,在基本的生命安全也沒有保障的時候,在堅持在國內做一個說真話的知識分子十四年之後,我被迫作出出國的決定。

  但是,當2011年夏天我向國保方面提出出國的要求時,他們卻告知上級不准我和妻子出境。經過反覆的談判,他們答應聖誕之後可以考慮我出國的事情。聖誕之後,我購買了赴美的機票,並告知國保警察,無論如何我也要走,如果我在機場被扣留,我絕對要奮力反抗並說出一切真相。他們回答說,他們會盡量做工作,讓上級解除不准我和妻子出境的禁令。

  1月9日,我的赴美機票時間的前兩天,北京國保總隊的姜姓處長告知,新任的北京市公安局劉副局長(兼北京市國保總隊總隊長)將約見我。1月10日,他們將我接到一個酒店的套房內,與我會見的官員自稱姓劉,是此前與我見過的于姓官員的繼任者。他要求我寫一份保證書,然後再考慮我的要求。

  他要求我寫的保證書的內容大概為:「最近一年多以來,我深入反思自己十年來寫作的文章,尤其是在海外媒體上發表的政治評論類的文章,發現了很多問題。首先,我基本上是關在書齋中寫作,沒有多少實地調查的經驗,引用的很多材料是互聯網上的未經驗證的消息,用錯誤的信息和資料,就非常容易得出錯誤的結論。其次,我的立論方式存在相當的偏頗,我只看到中國社會的陰暗面和缺點,沒有看到中國社會的巨大進步。這些文章的發表,不利於和諧社會的建設,誤導了讀者,有損於中國發展的大局。

  鑒於這樣的情況,我希望對自己的生活狀況有所調整。在北大學習期間,我的專業是近代文學和思想,而不是政治評論。當我成為基督徒之後,對研究基督教歷史產生了很大的興趣。所以,我決定回歸學者的身份,發揮自己的特長,到美國研究基督教歷史等領域,不再寫作政治評論方面的文章。同時,我也希望逐漸長大的兒子能夠到美國接受良好的教育。因此,我決定舉家赴美學習和生活一段時間。

  在此,我承諾,到美國之後,不做違反中國憲法和法律的事情,不做損害中國的國家和人民利益的事情。」

  在被迫寫下這樣的保證書後,我被批准放行。這名高級官員警告說:「不要以為到美國就自由了,如果你說了不該說的話,做了不該做的事,你就不可能回國。你的家人還在國內,你難道不想回來探望他們嗎?你要繼續謹言慎行。」一個政權居然用憲法賦予公民的出入境自由來要挾其公民,可見它的虛偽和虛弱。

  就這樣,1月11日,我們全家在國保警察的嚴密監控下登上了到美國的飛機。

  如今,我來到美國這個自由的國家。在此,我鄭重宣布:在酷刑和逼迫情形下所作的保證書,是違背自己真實意願的,全部作廢。

  我更宣布:我向國際社會公布自己這一年多以來我所遭遇的一切,並向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等機構提出控訴。我將繼續從事批判共產黨專制制度的寫作。這個日漸法西斯化,越來越野蠻和殘暴的政權,是自由世界的最大威脅,是一切熱愛自由的人的最大威脅。我將矢志不渝地反對中共的暴政。

  赴美之後,我近期內的主要寫作計劃是:計劃兩個月以後出版《劉曉波傳》的中文版,以後陸續出版此書的各種外文版本。這本傳記在二零零九年初便開始寫作,也是由劉霞授權的惟一的一本劉曉波的傳記。我期望通過這本傳記全面地介紹劉曉波的生平、思想與創作,讓包括中國人在內的全球讀者更加深入地認識這位諾貝爾和平獎得主。以此為契機,我將在一切可能的場合呼籲人們持續關注劉曉波和劉霞的命運,以便讓他們早日獲得自由。

  我還將計劃在半年內出版新書《冷血暴君胡錦濤》,這本書將成為《中國影帝溫家寶》的姊妹篇,將是致即將退出歷史舞台的胡錦濤的一份「悼詞」。書中將全面分析胡錦濤的執政方式,對「和諧社會」、「大國崛起」、「中國模式」、「維穩」等胡錦濤時代的重要特徵進行分析和評述,讓國內外的讀者以及國際社會認識到中國經濟增長背後專制肆虐、腐敗盛行、人權惡化、環境破壞、道德滑坡的諸多真相,而胡錦濤和溫家寶是罪不可赦的歷史罪人。

  我離開中國之後,國內很多朋友對我的選擇表示同情和理解,也對我提出一些鼓勵和期望。對此,我深受感動與鼓舞。我在自由世界中可以接觸到更多的資訊,由此我的寫作和思考不僅不會退步,反倒會有進展與提升。我相信,我會不斷寫出不負朋友們期待的好作品。

  另一方面,我也將在更加廣闊的國際社會的平台上,為中國的民主與自由奮力發出自己的聲音。特別是呼籲國際社會更多關注仍然被剝奪自由的人士的處境,如劉曉波、劉霞、陳光誠、高智晟、胡佳、范亞峰以及相對不為人所知的劉賢斌,陳衛、陳西、楊天水等人。我已經獲得了來之不易的自由與安全,為那些仍然處在不自由、不安全的境況里的同胞仗義執言,是我不可推卸的責任和使命。與捆綁者同捆綁,與哀哭者同哀哭,也是上帝對基督徒的教導。

  我是一名真正的愛國者。莎士比亞在《麥克白》中有這樣一句台詞:「我想我們的國家正在重軛之下沉淪,在哭泣,在流血。每一天,她的舊痕之上都在增添著新傷。」我為此而憂傷痛苦,我將把揭露和批判共產黨的暴政作為我一生的事業,這個竊取與掠奪中國財富,奴役與殘害中國人民的政府一天不垮台,我對它的揭露和批判就一天不會停止。

  我更相信,在不久的將來,我會回到實現民主自由的中國,那時,我們的生活將如同聖經所說「弟兄姊妹和睦同居,是何等的美,何等的善」。而那些施行暴政的竊國賊者和賣國賊,從胡錦濤、溫家寶到每一個作惡的國保警察,都將被送上審判席,等待他們的將是比薩達姆、穆巴拉克、卡扎菲(專題)們更加可恥的下場。讓我們為那一天的早日到來而共同努力。
作者: jiandao    時間: 2012-1-28 07:37
這個論壇上的基督徒真是在「奔走天路」,對於世上的弟兄遭受非人的迫害,競沒有一個人表示一下同情和憤慨。
作者: 零雨其蒙    時間: 2012-1-29 05:15
回復 jiandao 3樓 的帖子

余傑是真弟兄嗎?還是以基督徒的名義行政治異見者之實?你去看看他的文章,他的「弟兄」焦國標的文章,有多少像是基督徒的文章?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2-1-29 05:58
零雨其蒙 發表於 2012-1-29 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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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傑是真弟兄嗎?還是以基督徒的名義行政治異見者之實?你去看看他的文章,他的「 ...

不過,即使是政治異見者,也並非要以以好壞來評判。政治異見是一個公民應享有的最基本權力,剝奪這種權力,其實是踐踏鍾共自己制定的法律。
作者: 零雨其蒙    時間: 2012-1-29 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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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有罵人、侮辱人的權利嗎?有蔑視人、不尊重人、自以為義的權利嗎?有隻愛相同政見者,不愛政治異見者的權利嗎?基督徒在人群里有可以恨惡、仇視的敵人嗎?基督徒仇恨殺父奪妻的人是正確的嗎?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2-1-29 06:23
零雨其蒙 發表於 2012-1-29 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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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有罵人、侮辱人的權利嗎?有蔑視人、不尊重人、自以為義的權利嗎?有隻愛相 ...

我是按照你的帖子內容回的帖:余傑是真弟兄嗎?還是以基督徒的名義行政治異見者之實

你並沒有提到「罵人、侮辱人、蔑視人、不尊重人、自以為義、只愛相同政見者、不愛政治異見者、在人群里恨惡、仇視敵人這些惡行。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2-1-29 06:27
現在西方國家的主流基督教徒都參與政治,投票給某一個政黨就是中國政府所形容的政治異見者,何罪之有?
作者: 零雨其蒙    時間: 2012-1-29 06:32
本帖最後由 零雨其蒙 於 2012-1-29 06:36 編輯

回復 青貝殼 8樓 的帖子

如果討論政治,我們可以到別的罈子,我在討論信仰。就是談論政治,中國有那樣的信仰文化背景嗎?中國人知道愛政治異見者嗎?就是余傑,你看他愛共產黨人嗎?愛那些侮辱他、虐待他、打他的國保嗎?
基督徒可以參與政治,但是不應該參與仇恨。我是看不懂余傑。感覺他不像個基督徒,最多是個軟弱、沒有得勝、叫基督徒跌倒的基督徒。
再多問你一個信仰問題,對於釘死耶穌的人我們是該恨呢還是該愛呢?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2-1-29 06:49
零雨其蒙 發表於 2012-1-29 06:32
回復 青貝殼 8樓 的帖子

如果討論政治,我們可以到別的罈子,我在討論信仰。就是談論政治,中國有那樣的 ...

有幾個基督徒是像你所說的那種標準的基督徒?

我曾遇到過兩位白人牧師,一提到種族歧視,他們就在台上表現出極為惱怒的情緒,像是觸到了他們的痛處,還要被歧視的民族反省,為什麼別人要歧視他們?連牧師都遠離你的標準,何況平信徒呢?

所以不要說余傑他不像個基督徒,最多是個軟弱、沒有得勝、叫基督徒跌倒的基督徒。其實在現實生活中,我很少見到符合標準的基督徒。相反,對基督徒的表現要極為小心,千萬不要被他們(她們)的讀經禱告的虔誠外表所迷惑,因為一旦被他們這些人傷害的話,你會將憤怒轉向上帝。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2-1-29 06:54
有很多基督徒一看到我上面的觀點就會反駁,他們的觀點是,基督徒也是人,也有軟弱,我們要仰望耶穌,而不要去看那些基督徒的行為。真應該是那樣的嗎?

假如鍾共對老百姓說,你們要相信共產主義的信仰,不要看我們這些貪官污吏的行為,因為我們也是人,也會有軟弱,但我們的這個共產主義信仰是完美和正確嘀......
作者: jiandao    時間: 2012-1-29 08:10
零雨其蒙 發表於 2012-1-28 16:15
回復 jiandao 3樓 的帖子

余傑是真弟兄嗎?還是以基督徒的名義行政治異見者之實?你去看看他的文章,他的「 ...

哈哈,一直以來就很"羨慕"弟兄識別假基督徒的特有"恩賜",一直以來就很驚詫弟兄識別假基督徒的難得"擺上".

慚愧,我是沒有那種"恩賜",所以只要你宣稱你是基督徒,不管你說什麼,即便你使用非基督徒的頭像(我不會稱呼周恩來為弟兄,雖然我認為他在共產黨內算是個普遍恩典得到的不是很少的人),我就一直稱呼你是弟兄(雖然我看著周恩來的頭像稱呼你為弟兄一直感到彆扭).

作為弟兄,can you pls do me a favor ?告訴我你這特有"恩賜",是什麼靈,怎麼賞賜給你的?

聖經教導我們,可以指出弟兄的錯,但沒有必要在得救與否上論斷弟兄,因為得救與否的決定權掌握在主的手裡.僭越主的主權,不是我們基督徒該乾的事情.
作者: jiandao    時間: 2012-1-29 08:16
本帖最後由 jiandao 於 2012-1-28 19:23 編輯
零雨其蒙 發表於 2012-1-28 16:15
回復 jiandao 3樓 的帖子

余傑是真弟兄嗎?還是以基督徒的名義行政治異見者之實?你去看看他的文章,他的「 ...


好吧,弟兄,我暫且承認你識別假基督徒的特有"恩賜",你得到了來自靈界的特殊獨有"啟示"~~~

就算余傑不是真弟兄,而是假基督徒,甚至是屬靈上的魔鬼,屬世上的罪犯,

你是不是覺得,余傑也不應該得到非法的,非人的迫害?

對於余傑得到的非法的,非人的迫害,你作為基督徒,是滿懷悲憤地予以譴責?還是以歡喜快樂的心情予以支持?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2-1-29 08:38
jiandao 發表於 2012-1-29 08:16
好吧,弟兄,我暫且承認你識別假基督徒的特有"恩賜",你得到了來自靈界的特殊獨有"啟示"~~~

就算余傑不 ...

我覺得鍾共至少應該按照鍾共自己制定的法律來行事,比如說,信仰自由,這應該包括家庭聚會,戶外聚會等。假如中國的法律寫明家庭聚會是非法的,那也應由法庭來審判,而不是抓到一家賓館里關起來。這些做法與中國在世界上的影響力是嚴重不符的。
作者: jiandao    時間: 2012-1-29 08:44
青貝殼 發表於 2012-1-28 16:58
不過,即使是政治異見者,也並非要以以好壞來評判。政治異見是一個公民應享有的最基本權力,剝奪這種權力 ...
政治異見是一個公民應享有的最基本權力,剝奪這種權力,其實是踐踏鍾共自己制定的法律。




政治異見, 是一個公民, 包括基督徒, 應享有的最基本權利.

這權利來自神.

剝奪這種權利,其實是有些人, 包括公開宣稱自己是非基督徒的, 和公開宣稱自己是基督徒的, 一直處心積慮做的事情.

我無法猜度這些人處心積慮這樣做, 這樣違反基本邏輯, 違反基本情理,  違反基本人性(我們暫且不說聖經真理的教導), 的動機何在, 但我個人覺得應該是出於自己的利益考慮, 應該是出於自己的邪情私慾, 我感到是噁心的, 是可恥的,是卑鄙的.

更加讓人感到是噁心,可恥的是,這些人,還要引用聖經, 歪曲真理,借用基督信仰的語言.

企求神的恩典!



作者: jiandao    時間: 2012-1-29 08:48
青貝殼 發表於 2012-1-28 19:38
我覺得鍾共至少應該按照鍾共自己制定的法律來行事,比如說,信仰自由,這應該包括家庭聚會,戶外聚會等。 ...
假如中國的法律寫明家庭聚會是非法的,那也應由法庭來審判,而不是抓到一家賓館里關起來。


老兄說的非常對,非常好!

更不應該對人實施殘暴的, 非人的折磨迫害!
作者: 零雨其蒙    時間: 2012-1-29 11:44
本帖最後由 零雨其蒙 於 2012-1-29 12:22 編輯

回復 jiandao 15樓 的帖子

罪人一定有罪行,你祈求罪人沒有罪行簡直是妄求。所以不要期望在罪人中找義人,在死人中找活人。那些國保干出那樣的事情來,正說明他們是一群罪人,需要耶穌基督的救贖。靠民主、法制能救他們嗎?靠我們恨惡他們、譴責他們能救贖他們嗎?所以耶穌不恨那些劊子手,只是說「父啊,赦免他們,他們所做的他們不知道。」
余傑如果是為傳福音受逼迫,也算是義人。但他被侮辱和虐待是因為得罪了人,甚至得罪了地上掌權的溫家寶這類人物。這是罪人和罪人的衝突。我看不出,作為主內肢體有什麼應該同情他的。我只能為他得救禱告。

5:22    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
5:23    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


作者: Dhammapala    時間: 2012-1-29 13:32
回復 青貝殼 10樓 的帖子

標準的講法,基督徒是蒙恩的罪人,而且不可以論斷弟兄。
作者: jiandao    時間: 2012-1-29 13:36
本帖最後由 jiandao 於 2012-1-29 00:49 編輯
零雨其蒙 發表於 2012-1-28 22:44
回復 jiandao 15樓 的帖子

罪人一定有罪行,你祈求罪人沒有罪行簡直是妄求。所以不要期望在罪人中找義人 ...

余傑~~~被侮辱和虐待是因為得罪了人,甚至得罪了地上掌權的溫家寶這類人物。這是罪人和罪人的衝突。我看不出,作為主內肢體有什麼應該同情他的。


"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 即便余傑是罪人,是"得罪了地上掌權的~~人物"的罪人,"他被侮辱和虐待", 你的"仁愛"呢?你真正"看不出,作為主內肢體有什麼應該同情他的"?

你的仁愛", 怎麼僅僅體現在"地上掌權的~~人物"身上啊? 這種偏愛,而非博愛,是什麼靈在帶領你啊?

真的, 請你下次與帶領你的靈交流時, 抽空問問他, 他到底是什麼靈?
作者: jiandao    時間: 2012-1-29 13:44
本帖最後由 jiandao 於 2012-1-29 00:48 編輯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2-1-29 00:32
回復 青貝殼 10樓 的帖子

標準的講法,基督徒是蒙恩的罪人,而且不可以論斷弟兄。


好久不見,仁兄新春快樂!

你這佛門弟子,對基督信仰的準確理解,總是讓我嘆服!

當然,基督信仰並不難理解,只不過有人總是喜歡曲解而已!
作者: Dhammapala    時間: 2012-1-29 13:49
回復 jiandao 20樓 的帖子

新年好!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2-1-29 14:35
零雨其蒙 發表於 2012-1-29 11:44
回復 jiandao 15樓 的帖子

罪人一定有罪行,你祈求罪人沒有罪行簡直是妄求。所以不要期望在罪人中找義人 ...

余傑如果是為傳福音受逼迫,也算是義人。但他被侮辱和虐待是因為得罪了人,甚至得罪了地上掌權的溫家寶這類人物。

其實余傑等基督徒未必是得罪了溫家寶這類人物。溫家寶、胡錦濤為人也未必如此殘酷,許多人不了解鍾共的體制,底下執法的人甚至不鳥溫家寶與胡錦濤這些人的權威。這是體制在作祟。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2-1-29 14:42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2-1-29 13:32
回復 青貝殼 10樓 的帖子

標準的講法,基督徒是蒙恩的罪人,而且不可以論斷弟兄。

說得不錯,但有哪個牧師不在台上論斷底下的主內弟兄姐妹?更不要說普通基督徒了。我就是在教會裡被論斷得最多的人,我並沒有在教會裡得罪任何人,而且因為我受不了在教會裡被論斷,離開教會好幾年,教會裡的牧師和基督徒依然不肯放過我,對我窮追猛打。是不是基督徒和牧師們都閑得發慌,實在是想弄一些事情做做?或者說,那是他們的本性?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2-1-29 14:44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2-1-29 13:49
回復 jiandao 20樓 的帖子

新年好!

今天已經初七了,民工們都已經迴流上班去了,還說新年好。
作者: jiandao    時間: 2012-1-29 15:03
本帖最後由 jiandao 於 2012-1-29 02:04 編輯
青貝殼 發表於 2012-1-29 01:35
余傑如果是為傳福音受逼迫,也算是義人。但他被侮辱和虐待是因為得罪了人,甚至得罪了地上掌權的溫家寶這 ...

其實余傑等基督徒未必是得罪了溫家寶這類人物。溫家寶、胡錦濤為人也未必如此殘酷,許多人不了解鍾共的體制,底下執法的人甚至不鳥溫家寶與胡錦濤這些人的權威。這是體制在作祟。


就是, 毛澤東就可以仁慈博愛地大筆一揮:"砍頭不是割韭菜, 刀下留人", 救王光美一命, 底下的人怎麼就非得讓劉少奇死得那麼慘?這是體制在作祟。
作者: 零雨其蒙    時間: 2012-1-30 07:22
回復 jiandao 19樓 的帖子

一個妻子在外邊偷情,被丈夫發現,丈夫暴打妻子致死,我們應該同情誰?是不是兩個都要同情,都要憐憫,或者可以兩個都不同情?就是同情和憐憫,也不是主內弟兄姊妹那種憐憫吧?
一個基督徒妻子在外邊傳福音,被丈夫離棄,我們應該如何表達我們的同情呢?
愛人如己是以神對我們的愛的方式--聖潔、公義的愛去愛別人。不是情慾的愛,討人喜悅不討神喜悅的愛。
作者: jiandao    時間: 2012-1-30 11:46
零雨其蒙 發表於 2012-1-29 18:22
回復 jiandao 19樓 的帖子

一個妻子在外邊偷情,被丈夫發現,丈夫暴打妻子致死,我們應該同情誰?是不是兩 ...

別說是"妻子在外邊偷情,被丈夫發現,丈夫暴打妻子致死", 就是妻子毫無過錯, 被丈夫暴打妻子致死, 我們都應該"兩個都要同情,都要憐憫". 這才是聖經的教導, 相信你也是認同的.

既然如此, 弟兄為何說:"余傑~~~他被侮辱和虐待是因為得罪了人,甚至得罪了地上掌權的溫家寶這類人物。這是罪人和罪人的衝突。我看不出,作為主內肢體有什麼應該同情他的。"?

另外,我們說的妻子,丈夫的例子,我們"兩個都要同情,都要憐憫", 同時也要譴責"打妻子致死"的惡行.這才是聖經全備的教導,弟兄你說對吧?  

而不譴責"打妻子致死"的惡行.這是違背聖經教導的 ,弟兄你說對吧?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2-1-30 13:09
jiandao 發表於 2012-1-29 15:03
就是, 毛澤東就可以仁慈博愛地大筆一揮:"砍頭不是割韭菜, 刀下留人", 救王光美一命, 底下的人怎麼就 ...

最荒唐的是,市委書記向富商敲詐勒索,富商不從,結果被書記以莫須有的罪名送進監獄。沒料到,不久書記因貪污受賄而鋃鐺入獄,與富商關在同一個監獄內,富商還在監獄里與書記論理。更好笑的是,富商並非因書記鋃鐺入獄而被無罪釋放,居然被繼續關押。這就是體制在作祟。
作者: jiandao    時間: 2012-1-30 13:11
青貝殼 發表於 2012-1-30 00:09
最荒唐的是,市委書記向富商敲詐勒索,富商不從,結果被書記以莫須有的罪名送進監獄。沒料到,不久書記因 ...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2-1-30 16:44
jiandao 發表於 2012-1-30 13:11

後來一些台商、新加坡商人要去那裡投資,警告當局,假如這樣對商人亂來的話,他們不會去那種地方投資。結果省政府親自干預,將那位富商放了出來。不過,事先對他警告,閉嘴!不許亂說話!
作者: jiandao    時間: 2012-2-3 12:31
青貝殼 發表於 2012-1-30 03:44
後來一些台商、新加坡商人要去那裡投資,警告當局,假如這樣對商人亂來的話,他們不會去那種地方投資。結 ...


作者: jiandao    時間: 2012-2-10 04:27
零雨其蒙 發表於 2012-1-28 16:15
回復 jiandao 3樓 的帖子

余傑是真弟兄嗎?還是以基督徒的名義行政治異見者之實?你去看看他的文章,他的「 ...
他被侮辱和虐待是因為得罪了人,甚至得罪了地上掌權的溫家寶這類人物。這是罪人和罪人的衝突。我看不出,作為主內肢體有什麼應該同情他的。

弟兄,你是以基督徒的名義,行政治同見者之實嗎?

其實,無論是以基督徒的名義,行政治同見者之實,或者行政治異見者之實,都沒有什麼不對,關鍵是要以聖經為準繩,以良心為依據,說誠實的話,真心交流。

再次請教弟兄:

(1)"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 即便余傑是罪人,是"得罪了地上掌權的~~人物"的罪人,"他被侮辱和虐待", 你的"仁愛"呢? 你真正"看不出,作為主內肢體有什麼應該同情他的"?

(2)你的仁愛", 怎麼僅僅體現在"地上掌權的~~人物"身上啊? 這種偏愛,而非博愛,是什麼靈在帶領你啊? 真的, 請你下次與帶領你的靈交流時, 抽空問問他, 他到底是什麼靈?

(3)你識別假基督徒的特有"恩賜",是什麼靈,怎麼賞賜給你的?
作者: Dhammapala    時間: 2012-2-10 18:10
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裏去!因為我餓了,你們不給我吃,渴了,你們不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不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不給我穿;我病了,我在監裏,你們不來看顧我。』他們也要回答說:『主啊,我們甚麼時候見你餓了,或渴了,或作客旅,或赤身露體,或病了,或在監裏,不伺候你呢?』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不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不做在我身上了。』 (馬太福音25:41~45)

作者: jiandao    時間: 2012-2-11 03:21
本帖最後由 jiandao 於 2012-2-10 14:24 編輯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2-2-10 05:10
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裏去!因為我餓了, ...


老兄,咱們收起神那些煩人討厭的話,體諒一下這個論壇的有的基督徒吧~~~在論壇上高談闊論「神」的道挺費時間精力的,更何況人家還要「以基督徒的名義,行政治同見者之實」,還要在傳「道」之餘照顧自己的私營企業,確實可能沒有閑心,當然也可能不方便,太關心「餓了,或渴了,或作客旅,或赤身露體,或病了,或在監裏」的「親愛」的弟兄姐妹。

再說了,這也不怪這個論壇的有的基督徒,誰讓余傑、守望那些弟兄姐妹為了什麼神的公義、基督徒的本份,去「得罪了地上掌權的溫家寶這類人物」?這的確容易讓人「看不出,作為主內肢體有什麼應該同情他的」~~~同情了他(她)們,「得罪了地上掌權的溫家寶這類人物」,我們論壇上的有的弟兄還怎麼混?我們的一個弟兄不是說過嘛,耶穌連羅馬人佔了耶路撒冷都不關心,他也不會關心日本人佔不佔東三省、華北華南,我估計真要是在那個時候,他可能也~~~,我只是希望他不至於,運用那獨特的"屬靈恩賜",「大義凜然」地識別抗日分子中的「假基督徒」。

另外,你可能不太理解在大陸搞企業的難處。搞企業嘛,就是交換了,在大陸搞企業,可能的確需要「行政治同見者之實」,不多少出讓些東西,怎麼換取現實的利益?我估計,「以基督徒的名義,行政治同見者之實」,創意頗為新穎,資源相對稀缺(因為多數基督徒還有些怕上帝的震怒,不敢、不至於、沒有勇氣太出賣良知),可能能賣個好價錢,更不用說運用那獨特的"屬靈恩賜",替「地上掌權的溫家寶這類人物」,那麼有勇氣地識別「假基督徒」,詆毀民族良心了。祝福他吧!
作者: 零雨其蒙    時間: 2012-2-18 23:06
回復 jiandao 34樓 的帖子

回復你「評論」罈子里的問題(你不覺得好無聊,跑到那裡丟人現眼?):嬉笑怒罵皆成文章,政治本來就是用來娛樂的,何必那麼認真?見本人的「為薄書記前途擔憂,建議絕地反擊」,「港台同袍為什麼不學習大陸的民主?」等文章。大智若愚,何解。自己去感悟。
作者: 拎不清    時間: 2012-2-19 00:09
余的話有沒有證據,這是主要的。糊說八道的進行人身攻擊那隻能自已去受罪巴。他不敢走法律路線去解決問題。因為沒一個國家容得下這種說領導人的。有誰敢到美國說奧巴馬是希特勒的?立馬fbi就來了。也會夠他受的
作者: jiandao    時間: 2012-2-19 03:55
本帖最後由 jiandao 於 2012-2-18 15:13 編輯
零雨其蒙 發表於 2012-2-18 10:06
回復 jiandao 34樓 的帖子

回復你「評論」罈子里的問題(你不覺得好無聊,跑到那裡丟人現眼?):嬉笑怒罵 ...


政治本來就是用來娛樂的? 哈哈, 弟兄你"以基督徒的名義,行政治同見者之實"娛樂娛樂本沒有什麼不可以, 但你刻意歪曲聖經教導, 顛倒是非曲直, 罔顧起碼良知, 甚至缺乏基本邏輯, 實在是讓人啼笑皆非, 嘩天下之大譏~~~

你對於被共產黨非法迫害的基督徒, 非基督徒, "看不出,作為主內肢體有什麼應該同情他的", 甚至百般污衊詆毀, 你不覺得好無聊,到處丟人現眼, 作為你的主內弟兄, 我實在替你羞愧~~~

在這個黑暗掌權的悖逆的世界, 基督徒的職責就是作鹽作光, 這不可能不"得罪了地上掌權的溫家寶這類人物", 弟兄你出於各種羈絆束縛, 利益考慮, 不願做基督徒本應該做的一些事情, 所有人都會體諒你, 沒有人有資格指責你, 但助紂為虐, 為虎作倀, 盡情表演, 四處丟人, 就不只是娛樂大眾了, 這讓我們主的名蒙羞! 在這個世界上曲解聖經, 自欺欺人, 你可能自以為"大智若愚", 但在神的永恆的國度, 你是若智大愚~~~

你嬉笑怒罵皆不成文章, 哈哈, 能不能請你文章文章我給你提出過的如下問題:

(1)"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 即便余傑是罪人,是"得罪了地上掌權的~~人物"的罪人,"他被侮辱和虐待", 你的"仁愛"呢? 你真正"看不出,作為主內肢體有什麼應該同情他的"? 你說這種話, 真不怕神的震怒?

(2)你的仁愛", 怎麼僅僅體現在"地上掌權的~~人物"身上啊? 這種偏愛,而非博愛,是什麼靈在帶領你啊? 真的, 請你下次與帶領你的靈交流時, 抽空問問他, 他到底是什麼靈?

(3)你識別假基督徒的特有"恩賜",是什麼靈,怎麼賞賜給你的?


希望弟兄掙脫情慾, 物慾的羈絆吧, 真正象基督徒一樣, 為了多數民眾的利益, 支持抗爭霸佔壟斷政治經濟資源的獨裁壓迫者吧, 為了基督的福音可以自由廣傳, 大聲地呼籲人民配得的信仰, 思想, 言論, 結社, 人身自由權利吧!


作者: jiandao    時間: 2012-2-25 13:51
拎不清 發表於 2012-2-18 11:09
余的話有沒有證據,這是主要的。糊說八道的進行人身攻擊那隻能自已去受罪巴。他不敢走法律路線去解決問題。 ...

fbi找過你嗎?
作者: 拎不清    時間: 2012-2-25 23:49
回復 jiandao 34樓 的帖子
老兄,咱們收起神那些煩人討厭的話,體諒一下這個論壇的有的基督徒吧

Read more: ZT警察說:「如果上級有命令,我們可以在半小時內挖個坑活埋你,沒人知道" - 基督家園 - 貝殼村 -


你一會兒以聖經為準則,一會兒發表上面的觀點。神的有些話既很煩人討厭。你就成了神了。大家各取所需,這已近二千年了。太多的基督徒想通過基督教達到自已不告人的目的,最終成了異端。現在就成了都是異端了。
作者: 拎不清    時間: 2012-2-25 23:54
回復 jiandao 38樓 的帖子

見過,想和他們談談,人家揚長而去。我和朋友說他們像老爺。朋友說,早就和你談過了,只是你不知道。他們和東廠的人一樣。我是一身汗。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2-2-26 12:55
拎不清 發表於 2012-2-25 23:54
回復 jiandao 38樓 的帖子

見過,想和他們談談,人家揚長而去。我和朋友說他們像老爺。朋友說,早就和你談 ...

嗯,這下要小心一點了,看看這裡有莫有?
作者: jiandao    時間: 2012-3-1 05:02
拎不清 發表於 2012-2-25 10:49
回復 jiandao 34樓 的帖子

老兄不覺得神的話煩人討厭嗎?
作者: bottleempty    時間: 2012-3-1 05:55
零雨其蒙 發表於 2012-1-30 07:22
回復 jiandao 19樓 的帖子

一個妻子在外邊偷情,被丈夫發現,丈夫暴打妻子致死,我們應該同情誰?是不是兩 ...

有人就是要「做」基督徒,用氣血努力。有人卻可以活出基督來,讓血氣平息。
零兄是後者。
作者: jiandao    時間: 2012-3-2 15:22
拎不清 發表於 2012-2-25 10:54
回復 jiandao 38樓 的帖子

見過,想和他們談談,人家揚長而去。我和朋友說他們像老爺。朋友說,早就和你談 ...

我去美國時遇到美國警察, 也覺得他們有些粗魯, 不如加拿大警察.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2-3-2 16:32
jiandao 發表於 2012-3-2 15:22
我去美國時遇到美國警察, 也覺得他們有些粗魯, 不如加拿大警察.

每個國家都有粗魯的警察,只不過比例不同而已,你剛好沒碰到粗魯的加拿大警察。
作者: 拎不清    時間: 2012-3-3 00:51
回復 jiandao 44樓 的帖子

這就是民主,自由。
作者: jiandao    時間: 2012-3-5 15:14
本帖最後由 jiandao 於 2012-3-5 02:17 編輯
青貝殼 發表於 2012-3-2 03:32
每個國家都有粗魯的警察,只不過比例不同而已,你剛好沒碰到粗魯的加拿大警察。


哈哈, 可能吧, 不過說實話, 加拿大警察, 我接觸到的, 真是挺好的.

我遇到的最凶的警察是個女警察, 在限速50的路上, 我開車到了120以上, 有警察用測速儀, 我給攔下來, 我當時狡辯說只是跟著車流跑, 沒注意車速, 那個女警察一聽就火了, 沖我大喊:"you are  the fastest!"警察的處罰也依法, 合情理. 從那以後, 我再也不給警察狡辯, 錯了就認, 一般可以從輕處罰, 哈哈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2-3-5 16:25
jiandao 發表於 2012-3-5 15:14
哈哈, 可能吧, 不過說實話, 加拿大警察, 我接觸到的, 真是挺好的.

我遇到的最凶的警察是個女警察 ...

you are  the fastest! Pray and confess!
作者: jiandao    時間: 2012-3-7 04:50
青貝殼 發表於 2012-3-5 03:25
you are  the fastest! Pray and confess!

我那時還沒有信基督。當然信基督后,也沒有好到哪裡去,哈哈,老兄提醒得對!
作者: jiandao    時間: 2012-3-10 10:52
頂起!
作者: lushao    時間: 2012-3-10 13:28
回復 jiandao 1樓 的帖子

ZT警察說:「如果上級有命令,我們可以在半小時內挖個坑活埋你,沒人知道"
- 社會縱橫 - 貝殼村 -

在中國是這樣的。
作者: jiandao    時間: 2012-3-10 22:56
lushao 發表於 2012-3-10 00:28
回復 jiandao 1樓 的帖子

ZT警察說:「如果上級有命令,我們可以在半小時內挖個坑活埋你,沒人知道"

是啊


作者: lushao    時間: 2012-3-11 02:36
jiandao 發表於 2012-3-10 22:56
是啊

中國人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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