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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湖北石首永隆大酒店再現屍體 數百人聚集(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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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一個中國人 於 2009-6-26 16:32 編輯

新聞來源: 紅網 2009年6月26日   敬請注意: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觀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記者在永隆大酒店附近發現部分注射器;7年前也有一少女在該處離奇身亡

當地群眾稱出事酒店黑幕重重

22日,湖北省石首市永隆大酒店附近再次聚集數百群眾,同時,數百名武警和特警在現場維持秩序。本報記者了解到,死者已於21日下午做了法醫鑒定,屍檢報告將在20天後公布。

而「出事酒店再次發現兩具屍體」的傳言,以及記者在酒店附近發現的大量注射器,令整個事件迷霧又起。

本版撰文/本報特派湖北石首記者傅天明

出事酒店再現兩具屍體?電視台闢謠


昨日,石首市永隆大酒店後方牆角邊,到處可見丟棄的注射器。


昨日,石首市殯儀館。親屬看到死者塗遠高遺像時,不禁黯然流淚。圖/記者陳勇


22日早晨,石首市永隆大酒店門前再次聚集起了數百人,但很快就出現了大批武警現場維持秩序。記者在現場了解到,這些圍觀的群眾均是來打聽該酒店是否挖出兩具屍體,這個消息很快就散播開了。

記者了解到,「酒店又挖出屍體」的消息在21日開始瘋傳。消息主要有兩個版本:其一是有人看到,兩具屍體出現在酒店的下水道里,后被人打撈出來;另外一個版本是,有人看到下水道里有一具骷髏。

這種傳言在塗遠高死亡后,被當地群眾認定是個連環案,並開始把目光轉移到該酒店的歷史上,一名在石首生活多年的公安縣人說,永隆大酒店一直就不太平,「酒店裡面黑幕重重,遲早都會出事情,當地老百姓都對這個酒店有怨言。」他告訴記者,該酒店曾經辦過娛樂城,後來又改為酒店,這個「永隆大酒店」就是以老闆的名字命名的。

當地還有人士稱,事發酒店有公安人員入股。坊間流傳最多的是,永隆酒店分別是由三個部門的副職負責人入股,其中有公安局,工商局,還有電力局的負責人。但記者未能證實該消息的真偽。

昨天下午,石首當地電視台開始闢謠,要求當地群眾不要聽信謠言,不要受謠言蠱惑。但當地政府並未公布詳實消息。

至昨晚記者離開現場時,6層樓的酒店外圍已用腳手架固定,外牆也被帆布整體封閉。

酒店附近發現部分注射器

21日晚上11時許,本報記者在出事酒店背面的沙堆上發現一些使用過的注射器以及其包裝紙。這些注射器的外形與通常醫院做皮試的注射器無異。

22日,記者再次探訪酒店時,這些注射器依然未做清理。此時,一些圍觀的群眾也對此進行議論,有幾個小孩正拿著手機拍攝,一名家住附近的中年女子認為,「這些都是酒店內部吸毒品所用的工具。」

在場的幾名市民都對此表示同感,在他們看來,附近沒有醫院,不可能是醫院把這些注射器丟棄在這裡,「是不是這個酒店之前有吸毒的人在此住?可能有吸毒場所藏身酒店中。」

屍檢報告將在20天後公布

昨天上午11時,記者趕到石首市殯儀館,在亮明身份后,死者的堂姐謹慎地告訴記者,死者的幾名家屬被石首市有關領導叫去談話了,具體情況不得而知。

在殯儀館的一間大堂里,死者塗遠高躺在水晶棺里,幾名家屬守在一旁,大堂正前方擺著死者的遺像。記者看到,塗的腳背有多處血痕,頸部背面也呈血色,下體生殖器疑似被外力擊打過,另外胸部還有一處較為明顯的傷痕。

記者在昨天晚上再次聯繫死者家屬時得知,找他們談話的是石首市人大常委會一名副主任。

記者了解到,6月21日21時許,死者屍體在經家屬同意后,由湖北同濟醫學院的司法鑒定機構做了法醫鑒定。整個屍檢歷時三小時左右,塗遠高的哥哥等4名家屬在屍檢現場做了見證。據當地官方稱,屍檢報告將在20天後公布。

截至記者發稿時止,當地政府與家屬仍在繼續協商,當地政府部門希望儘快將屍體火化,家屬則表示,要等屍檢報告出來后再說。

[一個疑問]

死者遺書究竟是真是假?

21日,死者塗遠高的家屬首次從警方獲得遺書。

昨天,本報記者聯繫死者家屬,獲取了一份塗遠高生前的字跡文本。

記者看到,該遺書的全文是:「親愛的爸爸媽媽,兒子在這裡對您們說聲不孝了。我也不知道我是怎麼了,好像有個陰影一直纏著我不放,可能這是我的命吧。我存的那點錢您們拿去用,就當是我對您二老的一點小小補償吧,兒子虧欠您的養育之恩只能來世再報了。還有哥,我們只能來世做兄弟了,爸爸媽媽就交給你了。請原諒弟弟這樣不辭而別。希望你好好把事業做大。好了就這樣吧。不孝兒子,在此對父母叩頭。」

據了解,塗的家屬在獲得這份材料后,他們一時陷入茫然,塗的堂姐說,一家人都沒有多少文化水平,對這些文字看不出真偽,也不知道如何辨認。


警方出示的死者留下的遺書。


其家屬說,遺書可以找一張好點的紙,為何選擇在一張電信繳費單上書寫?還有,這份遺書中指的「陰影」到底是什麼,為何從來沒有對家人說過,之前也沒有任何徵兆?

本報記者獲取了塗生前的一份筆跡文本,這是一份禮金簿,上面的文字與遺書比較,似乎出於一人之手。其中遺書中的「子」字,與禮金簿中幾處「李」姓中「子」的筆鋒極為相似。有家屬認為遺書極可能為死者所寫。但也有家屬堅持認為,「不排除被脅迫寫遺書的可能」。

7年前一少女在同一地點離奇死亡

[相關事件]

記者了解到,此次塗遠高意外死亡事件之所以引起當地居民的強烈關注,與數年前一起類似的死亡事件有關。

昨天,當地60多歲的付老向本報記者講述了一起發生在多年前的事。

2002年8月11日中午12點,一個名叫田鳳的15歲女孩在同一地點出事。這是一個很單純的女孩,相貌可人,但不知道何因,突然從百花園娛樂城(即永隆大酒店前身)樓上跳了下來。但是娛樂城的負責人很快就把事件給平息了。

田鳳的父親田文彬當時在深圳打工,接到女兒出事的消息后,迅速趕往石首。他看到,屍體已經運到了殯儀館,身上穿的三角褲被拉斷了,胸罩也被拉得稀爛。

記者了解到,當時「百花園娛樂城」的老闆就是現在永隆大酒店的老闆。

記者通過電話採訪了田文彬,他回憶說,當時女兒手指被抓破,身上到處都是傷痕。有一個疑點是,死者早上上班前跟姑夫說過,有個領導想佔有她,不願意去上班了,可惜,其家屬並沒太在意。

田鳳出事後,田家對其不明不白的死亡表示質疑,而當地公安部門的結論是「自殺」。在後期的補償問題上,田家首先提出賠償30萬,但娛樂城老闆只同意賠償8萬,雙方僵持不下,最後賠了8萬元,「我們也拍了照片,但沒有鬧事。屍體在殯儀館放了14天,最後當地政府下了強制性命令,家屬才簽字火化了。」
我是一個熱愛自己祖國的中國人,我健康,我快樂。
細節成就完美。
圖片類未註明[原創]的均為轉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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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世界 發表於 2009-6-28 01:54 | 只看該作者
哦,我可沒有否認科學的作用。但是科學可以用來做好事,也可以用來做大規模殺傷性武器。
magicthinkpad 發表於 2009-6-27 10:24



摘自新加坡網評論:

  公安部是正省級單位,華科大是副省級單位,此外還有湖北省公安廳和荊州公安局的參與。因此,我並不相信一個永隆大酒店的老闆——哪怕是說背後有石首的市級領導吧,他們可以操縱事件到如此高的級別。即使是他們有辦法來操控,我可以說,在眾目睽睽之下,這些單位沒有誰會愚蠢到替一個酒店老闆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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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dai 發表於 2009-6-27 16:50 | 只看該作者
在樓主發帖的前兩天,「南方網」記者已經有家屬判斷遺書為真的報道;一天前已經有查獲「造謠者」的新聞(一個在外地讀書的學生),該學生供認就造謠的事實和經過。

這裡就是熱鬧,能人也多。
明有物有則,索源清流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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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icthinkpad 發表於 2009-6-27 12:37 | 只看該作者
什麼亂七八糟的,大腦里漿糊太多了吧
遛狗人 發表於 2009-6-27 12:22

哈哈,科學是亂七八糟。
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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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人 發表於 2009-6-27 12:22 | 只看該作者
哦,我可沒有否認科學的作用。但是科學可以用來做好事,也可以用來做大規模殺傷性武器。
magicthinkpad 發表於 2009-6-27 10:24



什麼亂七八糟的,大腦里漿糊太多了吧
毒運輪都是狗,我是遛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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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xin 發表於 2009-6-27 11:33 | 只看該作者
我x你姥,你們每個人都是法醫嗎?而且還是離現場十萬八千里,都是神了?法醫在現場做鑒定都不算?
chun 發表於 2009-6-26 23:01

你姥,才是法醫嗎?
那就先不要x你姥,
請她老人家在現場再做鑒定絕對算!
一個人沒有了知恥之心、羞惡之心,沒有了負罪意識、懺悔意識,也就意味著他的人性泯滅。一個失去了恥感和罪感的民族,一個底線倫理崩潰了的民族,即使能在某些領域造成暫時的泡沫式強大,但它不可能創造真正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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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icthinkpad 發表於 2009-6-27 10:41 | 只看該作者
呵呵,有意思原來科學可以這麼「辯證」的來看,哈哈~~鑒於您的邏輯能力欠佳,不在參與本主題和您的討論了,請見諒

註:以上的引號作用搞不清楚的話也可以去複習一下小學語文教材
zjd713 發表於 2009-6-27 10:36


哈哈,我也覺得挺無趣的。

你也好好學學哲學,數學等。
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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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icthinkpad 發表於 2009-6-27 10:40 | 只看該作者
呵呵,有意思原來科學可以這麼「辯證」的來看,哈哈~~鑒於您的邏輯能力欠佳,不在參與本主題和您的討論了,請見諒

註:以上的引號作用搞不清楚的話也可以去複習一下小學語文教材
zjd713 發表於 2009-6-27 10:36

隨便查了一下google搜索出來2,270,000 條查詢結果。http://www.google.com/search?hl=zh-CN&q=%E7%A7%91%E5%AD%A6+%E8%BE%A9%E8%AF%81&btnG=Google+%E6%90%9C%E7%B4%A2&lr=&aq=f&oq=

好好學學,別老是丟人現眼的。
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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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icthinkpad 發表於 2009-6-27 10:38 | 只看該作者
因為我相信並尊重科學. 所以我投的就是相信. 我想不出不相信的理由.
華盛頓人 發表於 2009-6-27 10:36

怎麼接住了zjd的話題了。你怎麼想是你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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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d713 發表於 2009-6-27 10:36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zjd713 於 2009-6-27 10:38 編輯
哈哈,你怎麼老是說你自己呢,跑題大王。我並不是讓人們不相信科學,是要辯證的看問題。理解能力就這麼點,還天天裝出一副囂張的樣子。
magicthinkpad 發表於 2009-6-27 10:33


呵呵,有意思原來科學可以這麼「辯證」的來看,哈哈~~鑒於您的邏輯能力欠佳,不在參與本主題和您的討論了,請見諒

註:以上的引號作用搞不清楚的話也可以去複習一下小學語文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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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人 發表於 2009-6-27 10:36 | 只看該作者
哈哈,你怎麼老是說你自己呢,跑題大王。我並不是讓人們不相信科學,是要辯證的看問題。理解能力就這麼點,還天天裝出一副囂張的樣子。
magicthinkpad 發表於 2009-6-27 10:33



因為我相信並尊重科學. 所以我投的就是相信. 我想不出不相信的理由.
時代小人物. 但也有自己的思想,情感. 和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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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icthinkpad 發表於 2009-6-27 10:34 | 只看該作者
這和本案是兩碼事. 不要轉移焦點.
華盛頓人 發表於 2009-6-27 10:29

科學這個詞可是你先題出來的,怎麼說我轉移焦點?是不是是惡人先告狀?
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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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icthinkpad 發表於 2009-6-27 10:33 | 只看該作者
哎~~請看看本帖主題,善意提醒一下,您老又偏題了。你覺得這些例子並不能使人們不相信科學,因為你混淆了物質本身和用途間的差別。
zjd713 發表於 2009-6-27 10:29

哈哈,你怎麼老是說你自己呢,跑題大王。我並不是讓人們不相信科學,是要辯證的看問題。理解能力就這麼點,還天天裝出一副囂張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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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人 發表於 2009-6-27 10:29 | 只看該作者
哦,我可沒有否認科學的作用。但是科學可以用來做好事,也可以用來做大規模殺傷性武器。
magicthinkpad 發表於 2009-6-27 10:24



這和本案是兩碼事. 不要轉移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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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d713 發表於 2009-6-27 10:29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zjd713 於 2009-6-27 10:32 編輯
哦,我可沒有否認科學的作用。但是科學可以用來做好事,也可以用來做大規模殺傷性武器。
magicthinkpad 發表於 2009-6-27 10:24



哎~~請看看本帖主題,善意提醒一下,您老又偏題了。我覺得這些例子並不能使人們不相信科學,因為你混淆了物質本身和用途間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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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icthinkpad 發表於 2009-6-27 10:27 | 只看該作者
哦~~原來你認為「打比方」「比如」就是證據,我個人不這麼認為,我想你的小學語文老師可能也不這麼認為,哈哈哈~~
zjd713 發表於 2009-6-27 10:23

這可是你自己說的,你說你注重證據。順便把你的話貼出來,看看是你是注重證據,還是注重猜測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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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icthinkpad 發表於 2009-6-27 10:24 | 只看該作者
你說呢? 兩者肯定都一樣嗎? 那還要科學家和律師幹什麼? 大家憑公認的常識辦事得了.
華盛頓人 發表於 2009-6-27 10:17

哦,我可沒有否認科學的作用。但是科學可以用來做好事,也可以用來做大規模殺傷性武器。
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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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d713 發表於 2009-6-27 10:23 | 只看該作者
原來這些都是證據。

意外地發現了常識這兩個字。是要科學還是常識,是個原則問題。
magicthinkpad 發表於 2009-6-27 10:13


哦~~原來你認為「打比方」「比如」就是證據,我個人不這麼認為,我想你的小學語文老師可能也不這麼認為,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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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人 發表於 2009-6-27 10:17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華盛頓人 於 2009-6-27 10:18 編輯
按照你說的意思公認的常識跟科學矛盾,是這個意思嗎?

另外中國的法律公正不公正,大家心裡都很明白。
magicthinkpad 發表於 2009-6-27 10:12



你說呢? 兩者肯定都一樣嗎? 那還要科學家和律師幹什麼? 大家憑公認的常識辦事得了.
時代小人物. 但也有自己的思想,情感. 和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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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d713 發表於 2009-6-27 10:16 | 只看該作者
按照你說的意思公認的常識跟科學矛盾,是這個意思嗎?

另外中國的法律公正不公正,大家心裡都很明白。
magicthinkpad 發表於 2009-6-27 10:12


1.這些」常識「還大都建立在小道消息上,當然也有一些人認為這些就是「證據」
2.法律是不是公正我想以你的水平基本看不出來,當然如果有不公正可以經一定程序修改
3.執法者是不是公正才是需要關注的,只有通過加強垂直管理和監督才能改善。其中網路和媒體也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記住監督不代表可以越俎代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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