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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天人合一自然觀與生態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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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海暖流 發表於 2011-3-8 16:1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道家天人合一自然觀與生態智慧
作者:趙 載 光 加入時間:2006-2-27 10:44:27


從《老子》開始,道家把自然作為哲學研究的對象。這種研究可分為兩個方面:一是從本源上,直悟宇宙的生成和發展、構建了一個宇宙生成論的自然哲學體系。二是從規律上,闡述天道與人事的關係,探索自然的運動,同時也探索人生的價值和意義。自然無為既是方法論,也是價值論。

莊子學派著重發揮《老子》思想的第二個方面,以回歸自然來解決人與人之間、人與自然之間的矛盾。莊子從審美的角度,認為自然是美的源泉,「天地有大美而不言。」美與真是一致的,提倡人「法天貴真」。以自然之真和美來完善人性之真與美,克服社會文明的種種誘惑造成的人性的喪失。在人與自然的永恆的和諧之中,尋求人的精神的自由與永恆。

漢初的黃老道家,以「清靜無為」作為處理社會政治的指導思想,把《老子》的無為哲學發展為一種管理方法。與之同時,《誰南子》發揮了《老子》的「知止」、「知足」的觀念,提倡「去甚、去奢、去泰」,以防止人類的極端行為與過度的慾望。馬王堆出土的《黃老帛書》中說:「天地無私,四時不失。天地立,聖人故載。過極失[當],天將降央(殃)。人強勝天,慎辟勿當。天反勝人,因與俱行。先屈而信(伸),必盡天極,而勿擅天功。」人類的政治行為要順從自然規律,如果「過極失當」,就會要遭到天(自然)的報復。在這裡,他是把自然、社會和人當作一個整體來思考的,「天將降殃」既可指自然生態的破壞,也可指社會生態的破壞。

《黃老帛書》把破壞生態的因素歸結為五個方面,叫做五逆:「陽竊者疾,陰竊者幾(飢),土敝者亡祀,人執者失民,黨別者亂,此謂五逆。」所謂陽竊、陰竊,指陽氣過度損耗,陰氣過度耗損,是用陰陽平衡理論來說明生態平衡的破壞。土  指土地過度使用造成的貧脊或荒漠化。那就要「絕祀」,人不能繁衍下去了。人力的過度使用則會失去民心,黨派鬥爭要造成社會動亂。在道家思想中,講自然是不離開社會的,講社會也是不離開自然的,這種整體思維結構是有機整體宇宙論的特點。

魏晉玄學以老、庄,易三玄為旗號,但重點是發揮了莊子的人生哲學。他們以自然與名教的關係為切入點,探討理想的人格應該是怎樣的。他們推崇自然,是以自然作為精神的家園,而不是作為研究的對象。嵇康、阮籍提出「越名教而任自然」,表現出對封建禮教的批判精神。郭象注《莊子》,他的宗旨是明「內聖外王之道。」他認為「內聖」就是順乎自然,外王則是不廢「名教」,自然是體,名教是用。表現他對儒道兩家思想的調和。隋唐以後形成儒、道、佛兼容並包的文化格局,道家自然觀成為中國古代自然哲學和文化價值觀的重要組成部份。

一、「道通為一」的整體自然論

在《老子》哲學中,人和天地萬物都是以道為本原,道是自然與人存在的共同基礎,也是人與萬物的共同本性。從宇宙生成的角度看;「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42章)。一就是氣,氣有陰陽,陰陽之氣化生萬物。整個宇宙有生成、有演進,而且是互相聯繫、有機統一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25章)這裡的自然既指宇宙萬物的存在,又指宇宙萬物的規律——自然而然。在人與自然的關係中,《老子》主張人應該協助自然發展,而不是自以為是,任意而為。「以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為者敗之,執者失之。」(64章)。

《老子》在探索宇宙生成過程時,提出「天地萬物生於有,有生於無。」(40章)。「有無相生」,「有」與「無」是統一而不可分離的,物與道也是統一而不可分離的。唐代道士成玄英的《老子義疏》解釋說:「所以言物者,欲明道不離物,物不離道,道外無物,物外無道。」道的會通有無,是宇宙統一的根據,也是人與天統一的根據。在這個統一體中,人只是萬物的一部分。人既不是自大的人類中心主義,也不是無所作為臣服於自然。「域中有四大: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人的存在和宇宙自然的存在一樣偉大。

莊子發展了《老子》的整體論,提出「萬物一體」、「道通為一」的思想。「天地與我並生而萬物與我為一。」(《齊物論》)。「形全精復,與天為一」(《達生》)。這是從道家的宇宙生成論演化而來的天人合一論。「天地與我並生」,是宇宙演化的角度看人與自然的物質上的統一,他看到了人類生命是自然整體發展的結果。莊子天人合一思想的第二個方面是人的精神與自然的統一。「聖人之生也天行,其死也物化,靜與陰同德,動於陽同波……去故與知,循天之理……虛無恬淡,乃合天德。」(《刻意》)「獨與天地精神往來而傲倪於萬物。」(《天下》)。人的精神與自然的統一,表現在順天行,循天理,合天德,從而達到人的精神的最高境界——精神自由的境界,同時也是「備於天地之美」的美的境界。

柳宗元說:「莊子言天曰自然,吾取之」,[1]莊子講的天基本上是現代人說的自然。莊子描述宇宙產生萬物的過程是「泰初有無,無有無名。一之所起,有一而未形。物得之以生謂謂德;未形者有分,且然無間渭之命;留(流)動生物,物成生理謂之形;形體保神,各有儀則,謂之性。」(《天地》)。這是《老子》道生萬物觀念的具體化。以宇宙自然產生萬物解釋性、命的概念,與儒家思想也有關係。他認為命是天地本源之「一」也就是氣「且然無間」而產生分形的過程,有了形體之後就有「性」,「性」是「形體保神」即人體物質形態與精神的統一。他要說明的是「人與天地為合」,人的本性即是自然的本性。這是完全自然哲學意義上的天人合一,也即科學認識形式的天人合一。

因為人與自然的這種統一性,他認為回歸自然,順應自然,「順物自然而無私容焉」是人生最明智的選擇。在《應帝王》一篇中,莊子講了一個渾沌的故事:中央之帝渾沌本沒有竅,北海之帝和南海之帝為了讓他聰明起來,給他象人一樣鑿七竅,七竅鑿完,渾沌也就死了。這是「以人滅天」,是人類想用強力變更或改造自然以符合自己的意願,結果只能導致自然本身的死亡。這對於現代工業文明造成的人類中心主義的自大是一個極有益的警示。

莊子主張人與自然的關係是「天與人不相勝」。「其一與天為徒,其不一與人為徒,天與人不相勝也,是之謂真人。」(《大宗師》)。成玄英疏:「其一,聖智也;其不一,凡情也。」凡人之情是把人看作同類,與人為一。聖智之人則進一步,不但與人為一而且與天為一。人與天(自然)的關係不是對立的關係,「天與人不相勝」,因此人與自然的正確關係應該是回歸自然,順應自然,「不以心損道,不以人助天。」(同上)。與自然萬物和諧,也就是克服人性的異化,回復到人的本性。

莊子的順從自然有過份強調自然而反對人為的一面。他嚮往的「至德之世」是「同與禽獸居,族與萬物並,惡乎知君子小人哉?」「同乎無知,其德不離;同乎無欲,是謂素樸;素樸而民性得矣。乃至聖人,蹩躄為仁,踶跂為義,而天下始疑矣……失殘朴以為器,工匠之罪也;毀道德以為仁義,聖人之過也。」(《馬蹄》)。他認為人類文明的發展是對人類淳樸道德的破壞,他嚮往的回歸自然的圖景是:「禽獸可系羈而游,鳥鵲可攀援而窺」。雖然他對人類文明和技術的發展有些偏激的反感,但注重自然生態的理想是應該肯定的一面。

漢代的《淮南子》繼續發揮道家的整體自然論,並與當時的天文學和宇宙論結合起來。它描述宇宙生成人的過程,首先是在無象無形中產生「陰陽二神」。為什麼不叫陰陽二氣而叫陰陽二神;因為氣只是物質,而神則具有生命創化的能力。「別為陰陽,離為八極,剛柔相成,萬物乃形,煩氣為蟲,精氣為人。是故精神者,天之有也;骨骸者,地之有也。」(《精神訓》)。人的精神屬天,形體屬地,精神與形體是有機結合的,天地也是有機統一的。「天有四時,五行,九解三百六十六日,人亦有四肢、五臟、九竅、三百六十節。」(同上)。這是當時盛行的天人相類的觀念,也就是董仲舒說的:「天人之際,合而為一」。[2]

與儒家的天帶有天命論和目的論的特色不同,《淮南子》的天仍然是道家的自然之天。「夫天地運而相通,萬物總而為一……譬吾處於天下也,亦為一物矣……然則我亦物也,物亦物也,物之與物,又何以相物也。」(《精神訓》)。人是天地自然的產物,與其它自然產物一樣,所以人不應該奴役自然萬物,對待自然和對待自身生命的態度都應該是順其自然。「其生也天行,其死也物化;靜與陰俱閉,動與陽俱開,精神淡然,無極不與。」(同上)。順其自然也叫清靜無為,對自然對社會都要少些人為的干預和造作,這是漢初黃老道家思想總的精神。自然無為同時也是道家的價值觀,在這種價值觀念中,自然的存在是人的存在的根據,自然的價值和人的價值擺在同等重要的地位。這種尊崇自然的觀念是保護自然的生態文化的哲學基礎。

二、「道法自然」的生態思想

美國物理學家J·卡普拉在《非凡的智慧》一書中說:「在偉大的精神傳統中,在我看來,道家提出了關於生態智慧的最深刻的,最完美的說明。這種說明強調了一切現象的基本同一和在自然循環的過程中個人和社會的嵌入。」[3]道家的「道通為一」證明人的本質與自然本質的同一性,「道法自然」則強調人的行為與社會自然結合一體。當代世界人類面臨許多嚴峻的生態問題、環境問題、資源問題、人口問題。這些問題的解決已經不是單純的自然科學認識和技術方法可以解決的,它必須在自然科學和人文、社會科學合流的基礎上才能展開研究,尋求解決的途徑。道家的「與天為徒」、「道法自然」的整體自然觀,回歸自然,以自然為人類精神家園的價值觀,表現了人類文化的深刻智慧,為構建現代可持續發展的生態文化提供了智慧的源泉。

人類行為的基本原則是什麼?《老子》提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25章)作為宇宙和人的共同本原的道,基本法則就是自然。什麼是自然?自然是一種狀態。《老子》讚頌智識未開的赤子:「含德之厚者,比於赤子。毒蟲不螫,猛獸不據,玃鳥不搏,骨弱筋柔而握固。」(55章)。含德之厚者和赤子一樣,處於一種自然狀態。他們看起來很柔弱,卻蘊涵著無限的生命力,這是從自然的創造能力來理解自然。莊子對自然狀態的理解是:「鳧脛雖短,續之則憂;鶴脛雖長,斷之則悲。故性長非所斷、性短非所續;無所去憂也。」(《駢拇》)。烏類的腳有短有長,這是它們的自然之性,要人為地改變這種自然狀態只能造成悲劇。他要說明的是儒家以仁義禮智的文化規範改造人違反了人的自然本性,認為人性的自然才是人性的真實。這裡同時也講的是人與自然的關係問題。

尊重自然的價值,主張人與自然統一是「道法自然」的重要思想,也是現代生態哲學的基本取向。道家對人的存在與自然存在的關係,對人的價值與自然價值的關係進行了深入的思考,表現中國文化的深湛的智慧。羅馬俱樂部主席奧馬利歐·  奇說:人們在「陶醉於自己的能力和眼前的成績」時;「並未意識到在許多情況下,明天將會為今天的收益償對重大的代價,此外,他們從各個方面使用科學論證的同時,卻疏忽了唯一能夠起協調作用的哲學、倫理和信仰」,「其中最重要的是當代人已經喪失了的整體感,這是一個嚴重的倒退。」他認為「未來是一次偉大的文化復興的發展,而不可能是別的。」[4]他這裡指的文化復興,是指繼承人類文化的多樣性和豐富性的基礎上,開創新的以生態文化為中心的可持續發展文化。

道家思想對待自然與社會的重要原則是「知常」,「知止」。所謂「知常」,也就是知「道」,知本。《老子》說:「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16章)。王弼解釋「知常容」是「無所不包通也,無所不包通則蕩然公平、蕩然公平則乃至無所不周普,無所不周普乃至同於天也。」同於天也就是同於道,這裡,常是自然規律。《莊子》把常解釋為「莫之為而常自然。」(《天地》)。遵循這種自然規律就能「陰陽和靜,鬼神不擾;四時得節、萬物不傷,群生不夭。」(《繕性》)。如果違背自然之常而妄意作為就會要導至凶災。

漢初的黃老道家發揮了這種思想,提出「順天者昌,逆天者亡,毋逆天道,則不失所守。」[5]「順天者昌,逆天者亡」成為以後中國文化的流行觀念,並且往往運用在政治方面。它最初的含義是人的行為應該順應自然規律,無論是政治行為或者是社會生產活動都是如此,否則會造成災禍。違反自然規律妄意作為,是造成現代人類生態問題、環境問題的根本原因。《莊子》說:「與天和者謂之天樂,與人和者謂之人樂。」(《天道》)。人與自然的和諧,人與人的和諧,才有美,才有快樂。道家對人、社會和自然關係的整體思考,給現代人以深刻的啟迪。在這裡「知和」與「知常」是緊密聯繫的。《老子》說:「知和日常,知常日明。」(55章)。莊子進一步發揮,把和作為美的表現,也就是天地生物之道。「至陰肅肅,至陽赫赫,肅肅出於天,赫赫出於地,兩者交通成和而物生焉。」(《田子方》)。陰陽和諧才能生物,這是天和,也是天地之大美。在莊子那裡,大美與大道是互相交融的,它是宇宙的本原,所以也叫做「常」。

與「知常」相連繫的另一概念是「知止」。《老子》說「知止可以不殆」。(32章)。「知止」是要認識人的行為應有的限度,超過這個限度就危險。在人對自然的利用或改造過程中,這種認識有重要的意義。自然生態是一個有機系統,現代的系統論認為:一個系統可以在一定的閥值內振蕩而保持平衡,超過這個閥值,系統就會被破壞,自然系統是如此,社會系統也是如此。「知止」表現在人利用自然時必須限制自己的慾望,有所為,有所不為。「知止」表現在人的行為上是「不妄作」,表現在人的心理上是「知足」。《老子》說:「知足者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長久。」(40章)。「知足者富。」(33章)。從反面來說,人類對自然的破壞總是源於人的慾望的「不知足」。「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46章)。現代世界的資源危機、能源危機,與發達國家形成的浪費型消費模式有密切的關係。人類如果不對自己追求物質享受的慾望進行一定的限制,現代的物質繁榮就不能持久。人類如果不對自己的行為加以限制,則不可能建設一個人與社會、人與自然共同和諧發展的可持續發展社會。《老子》提倡「聖人去甚、去奢、去泰。」(29章)。「甚」指極端,「泰」同太,指過分。明智的人應該去掉奢侈浪費,去掉走極端和過份的行為。

《韓非子·解老》發揮了《老子》的「去甚、去奢、去泰」的觀念說:「周公曰:天地之閉凍也不固,則春夏之長草木也不茂,天地不能常侈常貴,而況人乎!」自然界因為有寒冬的冰雪封凍的閉  ,才有春夏草木的繁茂,自然界不能總是春夏的繁茂,沒有冬天的蕭索。如果有這樣反常的冬天,也會增加植物的病蟲害,對草木和莊稼的生長反而不利。人類社會的發展也是如此,常侈常貴是不可能持久的。現代工業化形成的人類中心主義及其消費觀念恰好犯了這方面的錯誤,認為人類可以通過發展技術不斷向自然索取,保持「常侈常貴」的繁榮。這種違反自然生態規律的一廂情願的文化觀,是造成現代生態問題,社會問題的重要根源。「知足」與「去甚、去奢、去泰」是糾正現代人類頭腦過熱的清涼劑。

《老子》認為人的正確行為是順乎自然而無為:「以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64章)。「無為」是《老子》哲學的一個中心,它的本義不是無所作為,而是順其自然以完成人的理想:「聖人無為故無敗,無執故無失。」(64章)。無為同時也是一種策略一種方法:「無為而無不為」。(48章)。無為就是不強為,順應自然、因勢利導以達到目的。這種方法可以運用到社會政治中,也可以運用到自然方面。日本農學家福崗正信發明的「自然農法」,就是充分運用這種自然無為的原則。他在《自然農法》一書中說:「自然農法基於無為的哲學觀點,主張還原於其自由的自然。」「要求人們真心實意地去親近自然,放棄一切人為手段,以自然取代人為,這都是基於自然農法的觀念。」自然農法是對工業化的石油農業的否定。它主張以草除草,以蟲除蟲,淺耕或不耕,保護土壤結構,是一種生態農業。現代提倡生態產業、生態城市以至建設生態社會,自然無為可以給我們許多智慧的啟迪。

莊子認為天道就是「無為」,而人道往往違反天道,是「有為」。「無為而尊者,天道也;有為而尊者,人道也。」(《在宥》)。人的「有為」與自然的「無為」是一種矛盾:「物者莫足為也而不可不為。不明於天者,不純於德;不通於道者,無自而可;不明於道者,悲乎!」(同上)。人不能不利用和改造自然,「不可不為」。但如果「不明於天」,「不達於道」,「有為」的結果就是可悲的。解決有為和無為的矛盾,一是要認識自然的規律——「知天之所為」,一是人要認識自己的行為——「知人之所為」。「知天之所為,知人之所為,至矣。知天之所為者,天而生也。知人之所為者,以其知之所知,養其知之所不知。」(《大宗師》)。郭象註:「天者自然之謂也,天之所為者,謂三景晦明,四時生殺、風雲卷舒,雷雨寒溫也。……知人之有為於有分,故任而不強也。知人之所知者有極,故用而不盪也。」自然的運行是天生的,不可強力更改;人的行為應該有自己的規範(有分),不能超越範圍。人的認識也是有限的,應該知道這個限制。從個人來說,知道了這兩個方面,才能「終其天年」。從人類社會來說,知道這兩個方面,才不會幹出蠢事來。道家的「知止」、「知常」與「無為」,為現代人從哲學的視野正確看待人與自然的關係,構建可持續發展的生態文化,提供了豐富的文化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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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徒恭平 發表於 2011-3-8 21:07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司徒恭平 於 2011-3-8 21:10 編輯

正解應該是:道法自。自然是現實世界的全部,受「道」的規約,所以「道」也只能法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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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雲海暖流 發表於 2011-3-9 15:21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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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這四句話,可謂是太上千古不易解的密語。解釋的五花八門都有。

在俺看來所謂「法」,可作為動詞,是來自、效法的意思。這正是「人來自地,地來自天,天由道生,人地天皆是自然一體」。這也跟現代科學也有異曲同工之妙。大地生長萬物,而萬物的生長都靠太陽,而太陽系的出現是宇宙物體自然運行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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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雲海暖流 發表於 2011-3-9 16:11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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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徒恭平 發表於 2011-3-9 20:24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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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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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lian 發表於 2011-3-11 11:29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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