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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溪慈:正人首先應正己——評反偽鬥士方舟子的抄襲問題
時間:2007年1月9日 作者:貝溪慈 來源:學術批評網
事件的經過
2006年12月11日,著名反偽科學鬥士方舟子,在《經濟觀察報》發表了一篇《現代藥物是怎麼開發出來的》的科普文章(以下簡稱方文)。12月13日,一個網友在《三思論壇》上發貼,指出方舟子的這篇科普文章有抄襲署名"穎河"的一個系列科普文章《認識藥物》(以下簡稱穎文)的嫌疑。該系列於2001年3-4月間發表在方舟子主持出版的《新語絲》網路上(http://www.xys.org/xys/ebooks/others/science/medicine/yaowu2.txt)。
該質疑文(http://www.oursci.org/bbs/oursci ... b&threadid=9918在12月15日左右被三思論壇刪除,但之前已經被轉載到《散仙谷》http://www.webjb.org/webjb/sview ... select=&forum=1)如下:
剛剛讀了方的文章,感覺很熟悉,似乎在哪兒見過,就查了一下,果然……穎河《認識藥物一》
穎河《認識藥物二》穎河《認識藥物三》穎河《認識藥物四》穎河《認識藥物五》穎河《認識藥物六》穎河《認識藥物七》
方文:
生理學家研究人體在正常狀態下的各種生理功能和變化規律,生物化學家研究生命過程中的化學變化,分子生物學家則研究參與生命過程的各種分子的功能和相互作用。這樣,我們就能從分子、細胞、器官到人體不同的層次了解我們的身體在正常狀態下都是如何運行的,而病變又是由於哪一方面發出了異常。
穎文:
生理學家研究機體在正常條件下的各種功能及其變化規律,生物化學家研究生命過程的化學,分子生物學家研究參與生命過程的各種分子和發生在分子水平的各種相互作用。研究人員試圖從不同的層次——從器官水平到細胞與分子水平——去理解這些改變,去思索藥物將如何從細胞和分子層次上糾正這些異常改變。
方文:
有時候,研究人員能很快地發現這種特殊的化合物,這是很幸運的。更多的時候,研究人員需要篩選成千上萬種化合物,才能發現有效的少數幾種。
穎文:
科學家們有時很幸運,可能較快地要找到想要的化合物——比如前面所說的那個酶抑製劑。但通常他們要在試驗中一個個地檢查幾百個,幾千個甚至上萬個化合物。
方文:
這些是無法在離體實驗中觀察到的。但是,出於人道的考慮,我們也不能就直接拿人來做試驗。因此,下一階段,研究人員需要做動物試驗。
穎文:
在離體實驗系統中就無法觀察藥物作用的這些特徵。因此,下一階段研究人員需要採用另一套藥物實驗系統--動物實驗,在動物身上進一步檢驗這幾種化合物的效果。
方文:
常用的實驗動物有小鼠、大鼠、兔子、貓、狗、猴子等。在做動物試驗時,需要用到兩種或更多種的動物,因為不同種類的動物對藥物的反應可能會不同。
穎文:
常用的實驗動物有小鼠大鼠狗貓或猴子等,當然這些實驗動物--稱為醫學實驗動物--的物種都經過特別甄別和培育,生物學特性相當明確,普通的同類動物並不能擔此重任。因為藥物對不同的種屬的動物可能產生不同的作用,通常需要在兩種以上的不同種屬的動物身上進行試驗。
方文:
有時候,人們會發現,一種藥物的代謝產物甚至比藥物本身還更有效。
穎文:
有時研究人員會發現,藥物的某種代謝分解產物可能比正在進行試驗的藥物更為有效,或者藥物必需經過機體代謝生成新的物質才能發揮療效。
方文:
I期臨床試驗為短期小規模。試驗對象通常為20-100人,健康志願者或患者都可以。其主要目的是觀察新葯是否會出現急性毒副作用,檢驗合適的安全給藥劑量,並初步研究人體對藥物的吸收、代謝和排泄。時間持續數月。如果沒有嚴重的問題,例如不可接受的毒副作用,就可進入II臨床試驗。大約70%藥物能成功地通過這一階段的試驗。
II期臨床試驗為中期中等規模。試驗對象是病人,通常為100-300人。主要目的是觀察新葯是否有療效,也對短期的安全性做進一步觀察。時間持續幾個月到兩年。大約只有33%的新葯能成功通過這一階段的試驗,進入III期臨床試驗。
III期臨床試驗為長期大規模。試驗對象是病人,通常為1000-3000人。目的是確認新葯療效和安全性,確定給藥劑量。時間持續一到四年。約25-30%的新葯可通過這一階段的試驗。
在完成III期臨床試驗之後,製藥公司就可向葯監部門提出上市申請,由葯監部門組織專家鑒定。在美國,最後經食品藥品管理局(FDA)批准上市的新葯,只佔最初申請進入臨床試驗的新葯總數的20%。
穎文:
I期臨床試驗,短期小規模。初步觀察新葯的安全性並確定合適的給藥劑量,也研究觀察人體對藥物的吸收,代謝和排泄。療效觀察不是這一期的重點。可以選用少量健康的正常人(志願者)或病人進行人體試驗,通常20-100人,持續數月。約70%藥物可通過成功通過,並進入II期臨床試驗。
II期臨床試驗,中期中等規模。主要觀察新葯療效,進一步觀察安全性,調整並確定合適的給藥劑量。試驗對象是病人,通常100-300人。持續幾個月到兩年。平均約33%的新葯可通過,進入III期臨床試驗。
III期臨床試驗,長期大規模。確認新葯療效和安全性,確定給藥劑量。試驗對象是病人,通常1000-3000人。持續一到四年。約25-30%的新葯可通過。
完成III期臨床試驗的新葯,在進行數據分析和總結之後,由製藥公司負責提出上市申請,FDA組織專家進行審批。最後經FDA批准可以上市的新葯,只有最初申請進入臨床試驗的新葯總數的20%。
方文:
新葯被批准上市之後,通常仍然需要進一步觀察藥物在大範圍長時間臨床應用時的療效和安全性,並與其他已有藥物進行比較,稱為IV期臨床。由於在做臨床試驗時,兒童、孕婦和老人常被排除在外,因此在新葯上市后,特別需要觀察藥物對這些群體和某些特定的病人群體的安全性、療效和劑量範圍,以獲得更全面的資料。
穎文:
通常,新葯被北批准上市之後還要繼續進行一期臨床研究,稱為IV期臨床。主要研究新葯的長期療效與毒性,與其它藥物的比較等。在新葯經批准公開上市之後,需要進一步觀察該藥物在大範圍長時間臨床應用時的療效和安全性。特別需要觀察藥物對兒童和老年病人,婦女和懷孕婦女,或者某些特定的病人群體的安全性和療效以及劑量範圍,以獲取更為全面的資料。
方文:
有時候,在臨床試驗過程中,一種藥物被發現能夠有效地治療惡性疾病,會提前中止臨床試驗而直接用於治療病人。例如,第一種治療艾滋病的新葯AZT的臨床試驗在只進行了106天之後,發現它能顯著增加病人的存活率,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立即提前中止了該臨床試驗,並在批准其上市之前允許它被用於治療4000多名艾滋病患者。
穎文:
在實踐上,一旦發現某葯可能影響病人的生存狀態,就可能立即停止試驗。舉例來說,當發現第一個治療愛滋病的新葯zidoculine——簡稱AZT--能明顯增加病人存活之後,FDA就立即提前終止了該葯的臨床試驗,並在批准該葯上市之前授權允許四千多愛滋病病人使用它。該葯的臨床試驗只進行了(大約) 106天就獲准結束。
莫非穎河是方舟子的另一個筆名么?
這篇質疑文在網路上被廣泛轉載和閱讀,也被轉載到方舟子主持的《新語絲讀書論壇》,但是很快被刪除。方舟子隨即發表一個帖子,聲明他的科普文之所以跟穎河的科普文有高度相似性,是因為參考了同一篇英文文獻所致:
關於《現代藥物是怎麼開發出來的》一文http://www.xys.org/forum/db/1/198/40.html
送交者: 方舟子 於 2006-12-13, 23:46:49:
這是我剛剛寫完的《我為什麼反對中醫》一書的一節,該書對參考文獻都註明,該節的參考文獻為:
From Test Tube to Patient: Improving Health Through Human Drugs,September
1999, FDA CEDR, Special Report我對了一下,穎河的"藥物"系列文章實際上也是根據這個材料
寫的,所以和我的文章有些段落相似,例子、數據都相同,只不過他的表達比較忠實於原文,我則採用複述。
12月15日,署名"白字秀才"的網友在《教育與學術》論壇上發貼《神秘的106天—-扒開騙子的畫皮》(http://bbs1./education/messages/318548.html)(以下簡稱白文),進一步指出方文抄襲穎文的一些證據:FDA文中關於藥物在人群臨床試驗的唯一內容就是這個表格世有諺云:騙子的唯一出路就是繼續用謊言掩蓋前面的謊言。
方舟子被人揭露抄襲穎河的文章,方辯解說,他和穎河參考了"同樣的參考材料",所以他的文章和穎河的文章"有些段落相似,例子、數據都相同",最後還說,穎河的"表達比較忠實於原文",而他方舟子是採用"複述"。言下之意,一)方舟子在寫方文時,沒有看過穎文,二)所以,方文沒有抄襲穎文,三)穎文屬於直接翻譯,方文是"編譯"?"改寫"?秀才實在不知道方所謂的"複述"到底是什麼意思。《現代漢語詞典》裡面關於"複述"的含意有兩個,1)把別人或自己說過的話重複一遍;2)把別人的講話的內容用自己的話說出來。這個兩個含意都是要求"忠實於原文",秀才實在不知道這個過期的語文狀元在這裡玩弄什麼文字遊戲:穎文"忠實於原文"和方文"複述原文"有何本質差別。這僅僅是開胃菜。如果故事就此結束,我也不會寫這個帖子了。
下面我就證明方舟子確確實實地"抄襲"了穎河的文章。姑且叫那本參考文獻為"FDA文"。FDA文見此連接[www.drugpatentwatch.com]
【鐵證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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穎文:
I 期臨床試驗,短期小規模。初步觀察新葯的安全性並確定合適的給藥劑量,也研究觀察人體對藥物的吸收,代謝和排泄。療效觀察不是這一期的重點。可以選用少量
健康的正常人(志願者)或病人進行人體試驗,通常20-100人,持續數月。約70%藥物可通過成功通過,並進入II期臨床試驗。
II期臨床試驗,中期中等規模。主要觀察新葯療效,進一步觀察安全性,調整並確定合適的給藥劑量。試驗對象是病人,通常100-300人。持續幾個月到兩年。平均約33%的新葯可通過,進入III期臨床試驗。
III期臨床試驗,長期大規模。確認新葯療效和安全性,確定給藥劑量。試驗對象是病人,通常1000-3000人。持續一到四年。約25-30%的新葯可通過。
完成III期臨床試驗的新葯,在進行數據分析和總結之後,由製藥公司負責提出上市申請,FDA組織專家進行審批。最後經FDA批准可以上市的新葯,只有最初申請進入臨床試驗的新葯總數的20%。
方文:
I 期臨床試驗為短期小規模。試驗對象通常為20-100人,健康志願者或患者都可以。其主要目的是觀察新葯是否會出現急性毒副作用,檢驗合適的安全給藥劑
量,並初步研究人體對藥物的吸收、代謝和排泄。時間持續數月。如果沒有嚴重的問題,例如不可接受的毒副作用,就可進入II臨床試驗。大約70%藥物能成功
地通過這一階段的試驗。
II期臨床試驗為中期中等規模。試驗對象是病人,通常為100-300人。主要目的是觀察新葯是否有療效,也對短期的安全性做進一步觀察。時間持續幾個月到兩年。大約只有33%的新葯能成功通過這一階段的試驗,進入III期臨床試驗。
III期臨床試驗為長期大規模。試驗對象是病人,通常為1000-3000人。目的是確認新葯療效和安全性,確定給藥劑量。時間持續一到四年。約25-30%的新葯可通過這一階段的試驗。
在完成III期臨床試驗之後,製藥公司就可向葯監部門提出上市申請,由葯監部門組織專家鑒定。在美國,最後經食品藥品管理局(FDA)批准上市的新葯,只佔最初申請進入臨床試驗的新葯總數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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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顯,穎文是根據FDA文那個表格而寫的,而方文是抄襲自穎文!如果方文也是根據那個表格而寫的話,基本不可能寫得如此和穎文類似。因為FDA文不是文字,而是表格內容,任何兩個人,獨立敘述這個表格時,肯定有較大的差別。雖然方文在抄襲穎文時,有意改動了一些詞句的前後順序,但只有有點基本漢語知識的人,一看就知道,方文是參考了穎文而抄寫的,絕對不是看了FDA文後"獨自""複述"出來的。
【鐵證之二】
鐵證如山的事實是下面這個AZT的例子。如果穎文和方文出現了一個相同的錯誤,而這個錯誤在FDA文裡面沒有的話,那麼,方文再堅持說是獨自複述自FDA文就是太欺負我們的智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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穎文:
在 實踐上,一旦發現某葯可能影響病人的生存狀態,就可能立即停止試驗。舉例來說,當發現第一個治療愛滋病的新葯zidoculine——簡稱AZT——能明顯增加病人存活之後,FDA就立即提前終止了該葯的臨床試驗,並在批准該葯上市之前授權允許四千多愛滋病病人使用它。該葯的臨床試驗只進行
了(大約) 106天就獲准結束。
方文:
有時候,在臨床試驗過程中,一種藥物被發現能夠有效地治療惡性疾病,會提前中 止臨床試驗而直接用於治療病人。例如,第一種治療艾滋病的新葯AZT的臨床試驗在只進行了106天之後,發現它能顯著增加病人的存活率,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立即提前中止了該臨床試驗,並在批准其上市之前允許它被用於治療4000多名艾滋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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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家先只注意穎文和方文裡面的"106天"。穎文說"該葯(AZT)的臨床試驗只進行了(大約) 106天就獲准結束"。方文說"新葯AZT 的臨床試驗在只進行了106天之後,....即提前中止了該臨床試驗"。穎文用了"大約"106天,方文了肯定的"只"進行了106天。查遍FDA文,在FDA文第33頁:"Zidovudine
(AZT) wasapproved in 107 days,without cutting any corners."。
看官,FDA文用的是"在第107天!!!!所以,穎文估計似地用了個"大約106天",如果方文是"獨自複述"FDA文的話,怎麼也會來個奇怪的106天?難道穎河和方舟子兩個一看到這裡的時候,就會突然大腦感應,出現一致的思維模式?
更糟糕的是,FDA文所說的"在第107天"是指"FDA批准AZT"!,也就是說,從AZT完成所有臨床實驗后,把收集的所有數據上報給FDA,而FDA從接收AZT的申請后的"第107天'批准其上市,而不是說"AZT的臨床試驗只用了106天"。
穎文錯誤理解了FDA文的意思,有趣的是,方文也能"獨自複述"出同樣的錯誤???欺負秀才沒文化嗎?
方舟子抄襲穎河文章的"鐵證"就是"方舟子連穎河文章的錯誤也照抄不誤"!
如果不是白痴的話,就不會相信藥物的臨床試驗只會進行106天?!
事實上,在這個FDA文的第10頁,關於AZT藥物的臨床試驗,說得非常明白:AZT的I期臨床試驗,用了33個病人,時間是從1985年的7月到12月;AZT的II期臨床試驗,用了300個病人,開始於1986年的2月份,提前終止於1986年9月份。在1987年3月份,FDA正式批准AZT上市,從其申請到批准,只用了大約106天。所以,AZT的臨床試驗,I期用了大約150天,II期用了大約210天,總共用了大約360天。穎文錯誤理解了FDA文第33頁的那句話,以為AZT的臨床試驗用了106天。可笑的是,方舟子抄襲穎文,連人家的錯誤也照抄不誤。
方文還有其他抄襲穎文的證據,只有基本漢語常識的人,肯定會得出方舟子抄襲了穎河文章的結論。有詩為證:
假打事業方興艾,抄糊文章騙錢銀;
只恨穎河眼昏花,錯算一百天又六;
機關算盡方舟子,怎逃秀才通天眼。
這個帖子也被廣泛轉載。在被轉載到《新語絲讀書論壇》后,很快被刪除。
不久,細心的網友發現,方舟子刪改了他在《新語絲新到資料》上他的文章有關106天的敘述。可是,12月11日的方文不僅在《經濟觀察報》上無法更改,也因為該文被隨後的廣泛轉載而無法一一更正。
12月16日,方舟子在其主持的《新語絲新到資料》上發表更正說明:
對《現代藥物是怎麼開發出來的》的一點更正
"有時候,在臨床試驗過程中,一種藥物被發現能夠有效地治療惡性疾病,會提前中止臨床試驗而直接用於治療病人。例如,第一種治療艾滋病的新葯AZT的臨床試驗在只進行了106天之後,發現它能顯著增加病人的存活率,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立即提前中止了該臨床試驗,並在批准其上市之前允許它被用於治療4000多名艾滋病患者。"
有一個網友來函對文中介紹的AZT臨床試驗時間提出了懷疑。此處的確有誤。上文"第一種治療艾滋病的新葯AZT 的臨床試驗在只進行了106天之後"一句應改為"第一種治療艾滋病的新葯AZT在還在做II期臨床試驗時"。
該例子依據的原文(見后)沒有提到臨床試驗天數,在另一處有"Zidovudine was
approved in 107 days"的說法,經仔細核對,天數(第107天,即106天後)應該指的是批準時間,而非臨床試驗時間。之所以出現這個誤讀,是因為以前讀過穎河《認識藥物》介紹的同一個例子提到臨床試驗只進行了106天,留下的印象導致先入為主的誤讀。實際上整個臨床試驗進行了大約一年,到II期臨床試驗時發現顯著提高了艾滋病患者的存活率,即提前終止。
特此更正。
In any trial in which a possible effect on survival is being assessed,it's
important to monitor results as they emerge. That way, if a major effect is
seen—positive or negative—the trial can be stopped. This happened in the
first clinical study of the AIDS drug zidovudine (AZT),when a clear survival
advantage for patients receiving zidovudine was seen well before the trial was
scheduled to end. The trial was then ended early, and within a week FDA authorized
a protocol allowing more than 4,000 patients to receive zidovudine before it
was approved for marketing....These are examples of the ethical principle that
if a lifesaving or life-extending treatment for a disease does exist, patients
cannot be denied.(XYS20061216)
在這個說明中,方舟子把跟穎文"106錯誤"雷同的原因解釋為"是因為以前讀過穎河《認識藥物》介紹的同一個例子提到臨床試驗只進行了106天,留下的印象導致先入為主的誤讀"。
事件的分析
對照方文與穎文的高度相似段落,以及方舟子在被質疑后的一系列反應,可以看到:
1、白文指出的一個重要點是:穎文的有關"106天"的部分,不僅是數字不同於原文,而且是理解錯誤,是違反常識的錯誤,因為一個藥物的臨床試驗研究,不會短至106天。方舟子居然發生了這樣的數字和理解都跟穎文一致的錯誤。抄襲的一個重要特徵,就是連同別人的錯誤也抄。方舟子在其第一個聲明中,試圖說明是因為事後發現"偶然"地與穎河編譯了同一篇FDA原文,導致了方文和穎文高度的相似性,並暗示他的編譯的獨立性。但是,如果方舟子真的是閱讀英文原文作獨立編譯的話,以方舟子的英文閱讀水平,不會發生如此低級的錯誤。顯然,方舟子在寫其文時,沒有獨立地閱讀原文,而是"參考"了穎文,導致犯了跟穎文一樣的錯誤。
2、方舟子在白文揭露其抄襲的證據之後,在自己主持的網頁上刪改自己已經發表的文章,不僅有違出版職業道德,也令其抄襲嫌疑欲蓋彌彰。
3、方舟子最後不得不再次發表聲明,承認是閱讀穎文時帶來的"先入為主的誤讀",不僅跟其第一個聲明中所暗示的自己是獨立編譯的行為相矛盾,其事後所採取的"更正聲明"方式,也無法消除其抄襲的嫌疑。畢竟,抄襲一旦發生,是無法以事後更正方式來善後的。
事件的影響
方舟子在其主持的《新語絲》網站上,揭露了據他自己聲稱的約500起學術腐敗事件,其中有不少是涉及抄襲的案例。比如,北大教授王銘銘因為被發現在《想象的異邦》中大量抄襲了他自己於八十年代主譯的美國人類學家哈維蘭先生所著教科書《當代人類學》中的段落,而被迫公開道歉。安徽師大的劉登義副校長因為有偽造論文履歷的問題,被迫辭去職務。清華大學醫學院院長助理劉輝,因為論文履歷偽造被揭發,導致被清華大學開除。這些學術腐敗事件不斷地被方舟子所主持的《新語絲》網站揭發,客觀上促進了國內學術環境的凈化。
方舟子因為揭露學術腐敗行為,不僅為其贏來巨大的榮譽和支持,也令被打假者身敗名裂,飲恨終生。2005年,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泌尿外科主任肖傳國,因為其在一份為從事學術報告會作報告人介紹時所用的簡歷中混合了正式論文和摘要論文,而被方舟子認定為偽造論文履歷,並以此為主要依據發文《腳踏兩隻船中國院士越選越濫》批評肖傳國的學術誠信。當時肖傳國正在被列為2005年中國科學院院士候選人,方舟子的文章在客觀上產生了對肖傳國學術信譽的不利影響,成為導致肖傳國失去被評選為院士的一個不可忽視的原因之一。2006年6月,肖傳國在武行的江漢區法院遞交了法律訴訟並在同年11月獲得勝訴。方舟子不承認其對肖傳國的批評是錯誤的。其支持者在網上徵集500餘名人士簽名,發表公開信為其學術批評行為進行辯護。方舟子同時指責武漢法院法官進行了枉法裁判。這個法律訴訟正進入上訴階段。
如果方舟子明顯的抄襲行為,可以用"先入為主的誤讀"和"根據網友來信指出的錯誤做出更正"的方式來更正免責的話,王銘銘是否也可以通過事後聲明更正的方式來推託其抄襲的責任?清華大學的劉輝曾經將他的論文履歷偽造問題,解釋為秘書在查閱整理其論文資料時發生的錯誤,但是,並沒有得到方舟子和清華大學校方的諒解。肖傳國一再解釋其有問題的簡歷並非是申報院士的正式履歷,但這絲毫沒有得到方舟子的諒解。
方舟子所從事的學術打假行為得到國內外無數支持者的支持和信任。為了援助方舟子的學術打假行為帶來的法律訴訟費用,他的支持者們還在國內和美國,成立了以"中國科學與學術誠信基金會"為名的組織,為其進行資金募集活動,所籌集資金已經超過1萬美元。但是,方舟子這次的抄襲事件以及其處理方式,還有事件發生后其一些主要支持者們對方舟子的抄襲嫌疑視而不見的表現,被很多網人認為是嚴重的雙重標準行為。有人在網站上發貼指出,方舟子應該以嚴格要求他人的學術誠信的標準和方式,來衡量、對待自己的抄襲嫌疑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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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批評網(www.acriticism.com)首發 2007年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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