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法學教授詹腓力(Phillip Johnson),是譽為最有資格批判進化論的人。因為他曾任美國大法官華倫(Warren)的助手,他的專長是分析明辨律師在辯論時所用的詞藻和邏輯。當他讀到進化論的文獻時,馬上發現裡面充滿邏輯上有問題的雄辯與遁辭。所以他以法官的身份,多次質問:「我們怎樣才能知道『進化論』是真實的、確鑿的?證據何在?」他在自己寫的一本書《審判達爾文》(Darwin on Trial)中做了這樣的總結:「化石向我們展示的都是突然出現的有機體,沒有逐步進化的任何跡象……這些有機體一旦出現,基本上就不再變了,哪怕過了幾百萬年,不管氣候環境如何變化。如果達爾文的理論成立,這些條件本應該引起物種的巨大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