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4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老前輩的老故事

[複製鏈接]

1990

主題

1萬

帖子

7416

積分

四級貝殼核心

Rank: 5Rank: 5

積分
7416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1-1-10 06:2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老前輩的老故事

閑暇時翻書,讀到老前輩國家領導人的幾則記錄。摘錄於下,以饗網友:

公儀休同志在魯國任宰相時,以身作則,廉潔奉公,始終如一地保持優良的道德風範。他的操守警戒了他任內的大小文武幹部,人人自律,不貪不佞。拿國家工資的公務員不侵佔老百姓的利益;享受了高級別行政待遇的各級領導幹部也都不貪圖任何小便宜。

有一次,一位客人給公儀休送來了幾條魚,他堅決不接受這份禮物。客人奇怪了,問道:「我聽說你喜歡吃魚,便給你送來幾條,為什麼不接受呢?」公儀休回答道:「正因為我喜歡吃魚,所以不能接受你送的魚呀。你想想,我今天已經貴為魯國的宰相了,以我現在的經濟條件,自己花錢買魚吃會是問題嗎?但是,如果我吃了別人送的魚,犯了收受賄賂的錯誤因而被免除了職務,我可能就吃不起魚,而且也不會有人來送魚了。所以,我是萬萬不能接受閣下的這份禮物的!」

石奢同志是楚昭王的宰相,他剛直廉正,依法治國,口碑很好。

有一次下基層,見到有人被殺了,他跟眾人一起去追捕殺人兇手。等他追上兇手時卻大吃一驚,原來這個兇手竟然是自己的父親!出於親情,他放了自己父親一條生路,沒有繼續追下去。然後他下令手下人將自己捆綁了關進監獄里。並派人向楚昭王報告:「殺人兇手是我的父親。我如果處決我的父親,是犯了大逆不道的罪;如果不處決殺人兇手,我就犯了欺君之罪。不管犯哪條罪,我都是應該被判死刑的。」

楚昭王說:「你沒抓到殺人犯不是你的錯,不應該受處罰呀。別把自己關起來,你出來工作吧。」石奢說:「我如果處置我的父親,就不是一個孝子;我如果不處置我的父親,我就違犯了國家的法律,我就是一個瀆職的官員。大王赦免我的罪,是大王對我的恩典;但是認罪伏法是我應得的處分。」石奢不接受昭王的赦免,用自殺的方法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李離同志任晉國高院院長期間,在核准一件死刑案件時,由於偏信了下面的報告而沒有做細緻的調查研究工作,導致了無辜生命被冤殺。後來事件真相弄清楚了,李離去向晉文公請罪。

晉文公說:「官職有高低貴賤之分,刑法也有輕有重。這件事情,是下面官吏的過失,不應該由你來承擔罪責。」李離說:「在司法界的職務,數我最高,權力也最大。我的權力並沒有與下級官吏分享;在司法界的薪俸,數我最高,我的薪俸也並沒有與下級官吏分享。今天因為我偏聽偏信而導致冤殺了人,卻將過失推諉給下面的官吏,這怎麼可以呢?」李離拒絕接受晉文公的意見。

晉文公又說:「你認為官高責重,自以為有罪,如此說來,我也應該承擔罪責的。」李離說:「國家司法機構有明確的法規:法官如果枉判人徒刑,自己就要接受徒刑;如果枉判人死刑,自己就要接受死刑。大王正是因為相信我李離辦事細心,能認真處理疑難問題才讓我當高院院長的。今天我因為偏聽偏信錯殺了人,按照規定,我應當被判死刑。」於是,他不聽晉文公的勸阻,拔出寶劍,倒過來,將劍鋒對準自己的要害部位,撲劍而死。



14

主題

1550

帖子

6821

積分

四級貝殼核心

草根民

Rank: 5Rank: 5

積分
6821
沙發
nierdaye 發表於 2011-1-10 15:03 | 只看該作者
你的這個故事不和諧,都是自封建地主階級落後的故事。要多講主旋律,要突出高級官員和下層官員的區別。

沒有權利的制衡、約束的制度,就是培魔鬼和災難的培養皿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1990

主題

1萬

帖子

7416

積分

四級貝殼核心

Rank: 5Rank: 5

積分
7416
3
 樓主| 掏光養賄 發表於 2011-1-11 05:27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73

主題

2757

帖子

1037

積分

一星貝殼精英

Rank: 4

積分
1037
4
格林 發表於 2011-1-11 15:10 | 只看該作者
知恥近乎勇。可是今人有幾個有羞恥心的?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67

主題

1020

帖子

1071

積分

一星貝殼精英

Rank: 4

積分
1071
5
jmw2000 發表於 2011-1-11 23:40 | 只看該作者
哈哈,樓主就是明擺著說土共幹部還不如封建王朝的官僚么。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7-18 11:35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