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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人民只剩下了自焚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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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iyoulia 發表於 2010-1-7 10:4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作者:傅國涌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更新時間:2010-1-5

掌權者必須明白,你可以控制軍隊、警察、法庭、監獄、城管,但控制不了歷史變化的脈絡。

成都女性唐福珍為了抵制暴力拆遷而壯烈自焚,為這個可恥的時代寫下了一個巨大的問號:難道人民只剩下了自焚的權利?連日以來,唐福珍之死牽動了萬千國人的心,在這樣的時代,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成為下一個唐福珍,面對掌握合法暴力的行政權力,誰也逃不了與唐福珍相似的命運。拆遷,不公平的拆遷,早已成為中國社會的主要矛盾之一,多年來,「保房運動」此起彼伏,屢見報端。2001年出台的拆遷條例是國人深惡痛絕的惡例,明顯與憲法及物權法相抵觸,成為高懸在國人頭上的一把利劍,每個人都有可能成為下一個唐福珍。北大法學院五位教授聯名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建議,啟動對《城市房屋管理拆遷條例》的審查程序,因為《南方周末》的公開報道和網路的轉載,引發了廣泛的共鳴,拆遷條例幾乎成了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國務院已公開表示,要廢除這個條例。

近年來,在眾目睽睽之下,暴力拆遷不僅沒有收斂,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勢,其中的一個關鍵在於地方政府公司化、黑社會化,既然政府公司化,就是以最大限度地攫取利益為主要目的,在當今社會,拆遷征地蘊藏著巨大利益,也是地方官吏最有興趣的項目,他們在拆遷問題上態度變得日益強硬,乃至變得越來越兇殘,就是強烈的利益驅動。為了對付公民的不滿和抗議,地方政府除了動用合法的暴力機器(公安、城管等),許多地方還動用不合法的黑社會參與拆遷工程。這早已不是什麼秘密,而是屢見媒體的報道。為了對付公民捍衛自己家園的努力,許多地方政府在商業拆遷中乾脆直接充當拆遷方,以赤裸裸的行政權力面目直接出現。而在幾乎所有拆遷矛盾中,行政權力總是佔在公民的對立面,在大部分公民的心目中早就把拆遷看做是政府的掠奪行為。可以說,拆遷,正在把現政權在城市的基礎一點點拆掉。

這一切的根源當然在於制度性的缺陷,現有制度的最大特徵,就是行政權力無限膨脹,公民權利接近於零。在這樣的制度之下,行政意志或者乾脆說官員意志凌駕在整個社會之上,只要行政權力想達成的目標,社會幾乎沒有任何正當防衛的渠道,名義上信訪是現存政權賦予公民的唯一一個尋求公正的正當途徑,各級政府都設有信訪局,可惜信訪只是行政的一個部門,也就是行政權力上的一個枝丫,它要不折不扣地執行上司的行政命令,公民權利與行政權力之間的衝突能指望信訪來解決嗎?名義上中國也有司法機關,眾所周知司法與行政穿的是同一條褲子,司法與行政是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利益共同體,也是同一棵權力之樹上的不同枝丫,它們之間不構成相互制約的關係,只是不同的權力分工而已,公民要通過司法救濟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司法和信訪一樣,只是紙糊的裝飾,形同虛設。剩下一個尋求社會公正的渠道本來是新聞輿論,而在中國大陸,媒體只是權力的附屬物,中宣部的條條禁令壓得媒體喘不過氣來,涉及權力與權利之間矛盾的新聞根本就不能報道。由於新聞自由的缺位,這條路同樣是此路不通。

說到底,在我們這個時代,一個人如果不想做順民或暴民,而想做公民,在自焚之外確實找不到更好的抗爭方式,因為所有合法、合理、合情的抗爭方式都被封殺了,所有有理、有利、有節的抗爭方式都被堵截了。唐福珍的死,再次為這個時代敲響了喪鐘,她不是第一聲,更不是最後一聲,在她之前,孫志剛為結束罪惡的收容遣送制度付出了年輕的生命。唐福珍的生命能不能換來野蠻的拆遷制度的終結,雖然還是一個未知數,但是這個野蠻的制度必須終結,則是絲毫也不用懷疑的。強制拆遷是目前社會矛盾的聚焦點,長此以往,天怒人怨,最終會引發什麼,實難預料。清王朝的垮台實際上肇始於四川的「保路運動」,如果暴力拆遷繼續下去,誰敢說,現政權不會在一浪接一浪的「保房運動」中轟然倒塌。

能不能由撤銷拆遷條例入手,啟動和平的制度轉型,這是執政集團的又一次機會。有正常判斷力的人都清楚,完全仰仗暴力和准暴力機器支撐的現存制度不可能長期持續下去,在社會、經濟經過三十年的演變之後,舊制度已經適應不了新現實,今天的大部分矛盾、衝突都是因為這種不適應造成的。

作為一個普通的中國人,我不希望這一輪的制度轉型經歷大規模的動蕩、付出難以計算的慘痛代價,轉型進程延宕數十年甚至上百年,我期待著和平、不流血的轉型。當然,我深知,手握暴力機器的人常常不會主動選擇這樣的轉型,他們總是認為自己能控制局面。但是,沒有人能控制得了歷史,歷史總是出人意外,就如沒有人預料到99年前的那場武昌起義,幾個工程營士兵一陣吶喊,就能讓延綿幾百年的大清王朝頃刻坍塌。掌權者必須明白,你可以控制軍隊、警察、法庭、監獄、城管,但控制不了歷史變化的脈絡。

要完成和平的制度轉型,朝野之間、不同的社會階層之間需要有一定的共識,要有妥協,有讓步,特別是強勢利益集團必須得放棄某些利益,讓渡某些權力,如果佔據優勢社會地位的集團寸步不讓,貪得無厭,和平轉型就無從談起,只能按照歷史的自身邏輯,等待著暴力輪迴來決定新一輪的轉型方向。其結果,整個民族將再次淪入血腥的災難當中,那些安富尊榮、享受著人間奢靡生活的強勢集團成員同樣也逃脫不了暴力的制裁。這樣的先例在歷史上比比皆是,「天街踏盡公卿骨」,這一天越來越近了,當上海的弱女子潘蓉拿起燃燒瓶,當成都的弱女子唐福珍將自己點燃時,難道我們還懷疑這一天很遙遠嗎?當人民只剩下自焚的權利時,這個社會已經是爆炸性的。強勢利益集團對利益的過度貪婪,最終將會被利益所焚毀。為了避免玉石俱焚,強勢利益集團必須主動求變,啟動制度轉型。

一位已故老人十幾年前曾誠懇地告誡執政集團:「對於『LS』事件的重新評價問題,遲早是要解決的。即使時間拖得再久,人們也不會淡忘掉的。早解決比晚解決好,主動解決比被動解決好,在形勢穩定時解決比出現某種麻煩時解決好。」早解決、主動解決、在穩定時解決,這幾句話,在今天變得尤為迫切。遠看清末,大清朝到了辛亥年的秋冬之交,在南方各省到處獨立的大勢下,倒是願意放棄一些既得利益,願意實行君主立憲制,願意開放黨禁,召集國會了,但這一天來得太晚了,主動權已經易手。近觀台灣,如果不是蔣經國在大權在握、權威未失之前主動求變,開放黨禁、報禁,將台灣引上民主化的軌道,國民黨也許早就成為歷史名詞了。

從和平轉型的思路出發,執政集團不妨從廢除拆遷條例、結束強制拆遷入手,對舉國上下的民意作出善意的回應,然後圍繞保障公民權利、約束政府權力這個核心,從根本上改變行政權力獨大的局面,進一步啟動制度轉型,解決一系列民怨沸騰的社會問題,包括「LS」在內的重大歷史問題,逐步建立起一個內與中國的社會、經濟現實,外與世界潮流相適應的新制度,一個人民不需要自焚來表達自己權利訴求的新制度,在這個制度中,一切權力都受到各方的制衡,沒有一種權力可以任意妄為、肆意橫行。這樣的制度不僅保障弱勢集團的權利,同樣保障強勢集團的權利。每個人、每個社會階層都能在這個制度中找到安全感,當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時,有很多公開的合法渠道可以為自己尋求公正,不需要站在屋頂上扔燃燒彈,更不需要在屋頂自焚。

我知道,在這塊土地上,這只是一個夢,這個夢很奢侈,但是我們不能不做這樣的夢,一個民族最後連夢都沒有了,我們能聽到的將是一片死一般的沉寂。我多麼希望,這不僅是夢,在惡劣的現實中,夢終究是美麗的。身為中國人,我想告訴世界,我們除了擁有自焚的權利,還有做夢的權利,並為夢想成真而行動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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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人狗棒 發表於 2010-1-7 11:06 | 只看該作者
難道人民只剩下了自焚的權利?
成都女性唐福珍為了抵制暴力拆遷而壯烈自焚,為這個可 ...
guaiyoulia 發表於 2010-1-7 10:45



不對,我們中國人還有看貼的權利。儘管我們沒有回帖的權利,但我們還有翻牆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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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iyoulib 發表於 2010-1-7 14:49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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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iyoulib 發表於 2010-1-7 14:50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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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山 發表於 2010-1-7 15:59 | 只看該作者
還有無恥下流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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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寶 發表於 2010-1-7 16:47 | 只看該作者
1# guaiyoulia
臭鼬只有自焚的權力了,這麼臊臭的傢伙,還活什麼勁兒呢。

以武會友 交結天下豪傑
板斧如風 專砍流氓阿飛
        邪不壓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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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iyoulib 發表於 2010-1-8 03:25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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