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laodai 於 2009-12-19 22:56 編輯

照片顯示,在2008年12月的公司忘年會上,日籍主管橫山宏明從背後抓住小A的手臂把她攬在懷裡,當小A掙扎的時候,橫山宏明更是用手臂勒住了她的脖子。最後小A只能緊緊拉住一把椅子,不讓橫山宏明把自己拉走。信息時報記者 杜翠 翻拍

廣州市蘿崗區人民法院的判決書,判定小A公司的日籍主管橫山宏明的行為構成性騷擾。信息時報記者 杜翠 攝

照片顯示,在2008年12月的公司忘年會上,日籍主管橫山宏明從背後抓住小A的手臂把她攬在懷裡,當小A掙扎的時候,橫山宏明更是用手臂勒住了她的脖子。最後小A只能緊緊拉住一把椅子,不讓橫山宏明把自己拉走。信息時報記者 杜翠 翻拍
□撰文 信息時報記者 閆曉光
在廣州一家日企工作,受到日籍主管橫山宏明騷擾長達數月,多次向公司投訴未果反被開除,今年3月,28歲的女白領小A憤而把日籍主管和公司告上法庭,最終,法院判定該日籍主管行為構成性騷擾,必須書面道歉並賠償3000元。
因受性騷擾而勝訴,此案在廣州尚屬首例。而直接依《婦女權益保障法》認定性騷擾,並判決賠償,這在全國也極為少見。業內人士稱,在有關性騷擾立法並不健全的中國,此案將成為經典案例,影響深遠。
「一年了,我還常在噩夢中驚醒」
小A今年28歲,來自廣西南寧,抱著對日文的興趣,她在南寧一所大學學習日語,期望有一天能在日資企業工作。2001年,這個願望實現了,由於日文流利,工作能力強,她選擇的公司越來越好,但從2008年8月開始,這樣開心而又充實的生活消失了。
昨日中午,信息時報記者見到了面容憔悴的小A。「事情過去一年多了,我仍然常在噩夢中驚醒」,小A說。
辦公室頻頻被騷擾
她選擇了「忍一忍」
事情還要追溯到2007年4月,她入職廣州森六塑件有限公司工作,任職品質部擔當。2008年8月,橫山宏明從日本總公司調任到公司品質部任副部長,成為小A的上司。「剛開始我不是很在意他,可是一個多月之後,他就經常對我動手動腳,摸我脖子摸我腰,拒絕他之後,就陰陽怪氣說我太冷漠了,當時感到心理壓力很大,很怕回到公司上班。」
小A所在的辦公室是開放式的,橫山宏明的行為「周圍的男同事都會看到,但有的只當看笑話,有的則私下裡教我反抗的辦法。」從那時開始,小A開始常做噩夢,「有幾次我在埋頭工作時,他突然從後面摸過來,嚇得我全身發抖。」
「忍一忍吧!」親友和同事經常這樣勸說小A,她選擇了忍讓,這或許也代表了多數女性受害者的態度。
忘年會上主管瘋狂
躲到桌底仍被非禮
到了2008年12月26日,公司年終的忘年會,小A終於忍無可忍了。
晚會於8點多開始,公司員工輪流上台唱歌,很熱鬧,小A正在跟同事聊天。突然,橫山宏明從後面衝過來拉她的手,她感覺手已經碰到胸部,立即護住掙扎,這時一隻大手突然卡住了她脖子,「我當時感到呼吸不了,要窒息,馬上用日語和中文哀求他放過我,還大叫救命!拚命掙脫,可是他還圍著桌子追我,嚇得我腳都軟了。」
小A回憶說,後來輪到橫山宏明上台唱歌,「他在舞台上竟然大聲喊叫我的名字,我嚇得躲到了桌子底下。當時有同事看到我,我請求同事不要把我的位置告訴那個日本人,可是他還是看到了,唱歌過後他又來強行抱我,卡脖子,摸胸部,我的手被他拉得又紅又紫,最後我只能緊緊的抱住椅子,他從後面抱,想要弄開我的手,但沒有得逞。」
忍無可忍投訴上司
要求書面道歉被拒
那天晚上之後,小A哭了整整兩天,家人也站出來給小A鼓氣,「孩子,不能再忍了!」由於第二天是周末,星期一小A沒上班,打電話讓一個中國同事幫忙請假。
2009年1月4日,小A正式向森六公司的三栗總經理說了這個事情,他說會第二天給電話,但一直沒有聯繫。1月6日,小A自己打電話提出兩項要求,一、書面道歉,二,公司出擔保書,擔保她不再受性騷擾。1月7日,森六公司召開情況反映和協調會,公司六名負責人參加會見,四名日本人兩名中國人,其中包括橫山宏明,兩名中國人均是為公司的工會委員。
回憶起協調會在情景,小A稱「很失望」。該公司總經理三栗先是承認橫山宏明的行為不對,但隨後話鋒一轉說,橫山宏明對小A背部的觸摸完全出於好意,而且因為橫山宏明是在忘年會上喝了很多酒,「如果讓橫山宏明書面道歉會給他留下污點」,拒絕了小A的要求。
橫山宏明則辯解說,原來是希望通過接觸小A而將工作做得更好,但事與願違,「對我給您造成的傷害,我表示誠摯的歉意,沒有充分考慮自己生長的環境以及小A生長的環境之間的差異,對您的感受有考慮不足的地方。」
而最讓小A傷心的是,原本作為工會委員的兩名中國同胞,非但沒有站出來維護自己的權益,還說出了「總經理百忙之中主持會議是給你面子」的話,其中一人還多次以曠工的理由聲稱要在會上開除她。
騷擾是因文化差異?
NO!日本立法更嚴厲
據了解,早在1999年,日本就先後頒布了《性騷擾禁止條例》和《男女僱用機會均等法》修訂法案,根據這兩個法律的內容,凡是違反對方意願,使對方感到不快,或者工作能力受到重大影響的有關性的言語和身體接觸行為均屬於性騷擾。《男女僱用機會均等法》第21條還規定,任何僱主必須採取必要的管理措施,確保女員工不因工作場所發生的性騷擾及女職工對此進行的反抗而蒙受經濟損失或處於不利的工作環境中。可見,立法比中國早而且更嚴厲。
案例 受騷擾女生獲賠25萬元
此前,7名日本女性原在廣島縣三次市的朝日生命保險三次營業所工作,在忘年會上曾遭遇被前所長摟住,想要避開時又被拽倒等行為。日本廣島地方法院判處3名男性支付約850萬日元的賠償金,這筆賠償金相當於人民幣65萬餘元。法院審判長在判決中認定三人「侵害了身體的自由和人格權」,而「忘年會是作為公司的活動而舉行的」,因此認定公司也負有僱主責任。
據悉,日本東海大學研究生院一位就讀博士課程的女生,遭到學校教師性騷擾后校方處理不力,該女生因此提起賠償損失的訴訟。東京地方法院則判決原告勝訴,並獲得賠償330萬日元,相當於人民幣25萬餘元。
社會 公交告示「性騷擾是犯罪」
而為了制止性騷擾,日本電車、地鐵公司大多數車站都新設了告示牌,提醒性騷擾者懸崖勒馬。告示牌上第一行就寫著:性騷擾是犯罪!東京的私營地鐵公司京王帝都電鐵公司已正式推出了女性專用車廂。
據報道,性騷擾的概念已經根植於日本社會各階層,東京公立學校教師聯合會提供的報告表明,約半數10~12歲的被訪小學男生表示,他們曉得「性騷擾」這名詞,而懂得這名詞的小學女生則佔3/4。至於12~15歲的初中學生里,有85%的男生表示知道這名詞,90%的女生表示熟悉這名詞。
可見,日本的文化也不能容忍性騷擾,而且懲罰更為嚴厲。
日本公司暗中使力
先派人到小A前公司調查
后以長期曠工為由開除她
那次協調會,小A很失望,但隨後她又聽到了一個意外消息,公司曾經派人到原來的公司調查她,導致一位朋友打來電話問,「你是否在森六犯法了,聽說公安去丸順公司調查你。」小A稱,這應該是公司想要在以前公司找到把柄,譬如一些不好的記錄,然後要挾我,一些日本公司想要開除任何一個人都會找出以前的過往記錄。
小A過了兩天給公司回復郵件,稱不能接受口頭道歉,但公司回復稱肯定不會寫書面道歉「公司希望大事化小,如果同意繼續上班,沒回去上班那些日子可以一筆勾銷。」
「我簡直要瘋了,接受不了,我實在接受不了,隨後諮詢了蘇曉軍律師,給他們發了律師信,但也被拒絕。」
1月22日,小A最終等到的是一紙通知,不是等待許久道歉信,而是開除!理由是這段時間小A曠工。
那天晚上,小A一夜沒睡。最終,她下定決心要告上法院,這已是她最後的希望。由於性騷擾案在國內幾乎沒有勝訴的判決,今年3月,小A抱著渺茫的希望向廣州市蘿崗區法院遞交了訴狀,要求森六公司和橫山宏明賠償40萬元,並書面賠禮道歉。
能勝訴全靠三張現場照
性騷擾官司難打贏全因缺乏證據,律師講解3種有效取證方法
在此案之前,廣州受理的性騷擾案全部都以原告敗訴收尾。缺乏證據,正是性騷擾案共同面臨的困境。幸好,忘年會當晚日籍主管被同事拍下的三張瘋狂照片,才幫助小A最終鎖定了勝局。對此,信息時報記者特地請來律師,講解3種可以幫助原告勝訴的取證方法。
而最終勝訴的判決雖然讓小A長舒了一口悶氣,但直到現在,該名日籍主管不僅不履行判決,而且生活工作依舊。小A擔憂,「3000元對他只是小數字,這樣的處罰會不會縱容了性騷擾行為呢?」
同事無意
拍下照片 成關鍵
舉證難是所有性騷擾案件的大難題,大多數人會因此對訴訟望而卻步,小A起初也面臨這樣的困境,由於不願讓同事因出庭作證而受到報復,她只能選擇自己找證據。在律師的幫助下,她拿到了最有說服力的證據--照片,三張照片正是當晚年會時她受騷擾的照片,是同事無意所拍。
「原告提交的照片上清晰顯示被告橫山宏明的行為,該行為侵犯了原告的人格權,造成精神困擾,使其不能繼續正常工作。原告要求被告橫山宏明書面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於法有據,結合本案實際情況,本院將精神損害撫慰金調整為3000元。」
這是判決書中的原文,雖然判決稱公司已建立必要制度和環境,不需連帶賠償,但這也讓小A長舒了一口氣,這口悶氣已經在她胸中憋了一年多。但是,小A同時又感到擔憂,「橫山宏明至今仍然正常工作,判決也沒有履行,而3000元的賠償對他來說只能相當於零花錢,這是否會讓他覺得無所謂,從而縱容這種行為了呢?」
昨日,記者致電森六公司,轉接員開始稱橫山宏明在辦公室,但當電話轉接橫山宏明時突然中斷,而當記者再次致電該公司時,轉接員稱可能他不在,當得知是記者採訪,則回應了一句「我們公司不需要記者採訪」后掛掉了電話。
證據!證據!
告性騷擾為何難贏
對於小A因受性騷擾而勝訴,業內人士表示,這在廣州尚屬首例,而直接依《婦女權益保障法》認定性騷擾侵犯人格,並判決賠償,這在全國也極為少見。該人士稱,在有關性騷擾立法並不健全的中國,此案勢必將成為性騷擾案審判史上的經典案例,影響深遠。
而記者了解到,性騷擾案目前的現況是原告敗訴情況多多。在網上搜索「性騷擾案」,幾乎所有的標題都有「敗訴」二字。「重慶女教師狀告校長性騷擾終審敗訴」(此案為性騷擾立法后的全國首例)、「女病人被摸下體狀告醫生性騷擾一審敗訴」(此案為北京首例性騷擾案)等等,全國各地的性騷擾案大多敗北。一位網友的留言有趣卻又一語道破天機,「證據不足!又是證據!何以堪愁--唯有證據!」
應對
三種方法取證「性騷擾」
一提到性騷擾,大家普遍認為,遇到這樣的事只能吃啞巴虧,因為太隱蔽,只有受害人和加害人最清楚,但如果想要實施性騷擾行為者受到懲罰,最直接也是最關鍵的就是證據。 怎麼辦?這也是職場受害女性最為關心的問題。代理此案的廣東天勝律師事務所的蘇曉軍律師認為,有三種方法可以取證性騷擾。
1
人證
在找證人時,不但要找到目擊者,而且目擊者還要肯出庭作證,為了防止偽證,證人不能與當事人有利害關係。就目前來看,大多數人不願作證。由於性騷擾的行為隱蔽,很難有人發現,所以被害人很多是吃啞巴虧。
蘇曉軍律師稱,此案就遭遇到這樣的困難,如果沒有照片,又無法找到同事作證,十有八九要輸。
2
物證
收到騷擾簡訊、電子郵件、紙條或收到與性有關的禮物或他人展示的色情刊物,要留下物品作為證據。不要覺得不好意思就偷偷處理掉。
3
視聽材料取證
錄音、錄像和照片等視聽材料都可以作為被性騷擾的證據,如果長期被騷擾,應該隨身攜帶錄音機和攝像機、照相機進行取證。如果自己不方便,可以委託單位的好友幫忙。
但要切記,不可設陷阱取證,就是不能勾引對方對自己性騷擾,然後進行錄音或錄像。錄音需要公安機關進行聲音鑒別,拍攝下的照片和錄像要清晰,圖像中騷擾的動作和騷擾人的面部成像不清楚,都不足以構成證據。
專家呼籲
被騷擾了要敢於站出來
北京大學法學院兼職副教授、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主任郭建梅女士則表示,在遇到性騷擾的時候,要告誡對方,我不歡迎你這樣,我對你這種做法表示抗拒,首先要表達自己的態度。在中國現在這樣一種就業形勢非常嚴峻的情況下,又想保住這個飯碗,又想保住這個工作,怎麼辦?女性往往是選擇了「忍」。但實際上,忍的這個過程非常痛苦。
郭建梅告訴記者,她曾遇到一個案子,而且是發生在去年,發生在著名的外資企業里的一個很亮麗的女孩,她的韓國老闆對她騷擾。這個騷擾過程,最後她留下遺書自殺了,「她就是因為沒有辦法表達出來,她想留住這份工作。」
郭建梅呼籲,受到性騷擾的女性,一定要敢於站出來,通過法律的途徑和程序,來維護自己的權利,「這不僅是給自己維護了權利,同時也是給大家做了一個示範,讓大家都能夠站出來維護自己的權利。」
來源:大河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