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29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那些思想爆炸的時代 (ZT)

[複製鏈接]

312

主題

5824

帖子

3981

積分

一級貝殼核心

Rank: 5Rank: 5

積分
3981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自由之靈 發表於 2009-11-4 21:5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正序瀏覽 |閱讀模式
http://shiyuhang.org/blog/515.html

我們緬懷一個時代,往往令我們印象最深刻的,並不是那些歷經戰火保留下來的殘垣斷瓦,也不是那些傳記擺滿書架的「偉人」們,而是那些隱藏在時代背後——激蕩的思想。

當我們感慨某個人物偉大卓越時,往往都忽視了造就這個人物的時代背景,任何偉人,走上時代的舞台,背後總是有著一股巨大的推動力,即便少了一個他/她,也總會有人來取而代之,推動歷史,那樣歷史走向雖會有些許不同(蝴蝶效應),但依舊會繼續它的螺旋式前進(心理史學)。偉人們始終只是時代的代言人,而非引路人。

與那些偉人一樣,思想也是時代的產物,只不過思想的影響更深,波及更廣。那些千年前的思想,儘管不斷的被後人曲解,但現在依舊是我們尋找答案之地,找尋靈感之所。這些先賢們智慧的結晶,才是偉大時代留給我們最好的禮物。

考察那些偉大時代產生的原因,是一件頗為有趣的事。通常說來,若是一個平靜如水的社會,很難成為偉大思想的溫床,因為缺乏去思想的動力,很遺憾,中國歷史上大多數時代都是這麼個狀況,沒辦法,以農為本的社會模式決定了中國不是一個思想特別活躍的地區,發展農業,經驗足矣。

當然,也並非那麼絕對。春秋戰國的百家爭鳴,民國初年的大師輩出,無不被人——尤其是知識人津津樂道。這兩個時代產生的原因,都是社會巨變導致價值觀的革命。至於說為華人最喜歡追憶的大唐盛世(即便是李敖都想成為唐朝人),細想一下在思想上並未給我們留下太多的遺產,但另一面,社會之開放,對諸多宗教的寬容。對比那些時代,有些項目我們至今望塵莫及,慚愧。

對於西洋來說,思想爆炸的時代,希臘自然是首當其衝,再有就是「資本主義」興起,封建貴族沒落的那段時期,人文經典不勝枚舉,大師奠基人遍布各個領域。本著阿Q的精神,歐洲能有此啟蒙,從而擺脫愚昧狀態,自然是要歸功於我天朝的「四大發明」,沒有我天朝,歐洲蠻夷小兒絕不會有革新的能力。如此說來,我們天朝對世界文明著實是居功至偉。

問題是,有如此多寶貝,的我天朝為何沒把自己給啟蒙,反而讓歐洲人給利用了呢?我們用火藥來放煙火玩,歐洲人卻用來製造船堅炮利;我們用羅盤來看風水,歐洲人卻用來航海,擴展殖民地;印刷術和活字印刷到還算是用對地方了,只不過可惜多是用去寫八股了。另一方面,歐洲的「奇技淫巧」,比如望遠鏡,也不遠萬里,來的中國,只是可惜,如此戰爭航海利器到了天朝只有被皇帝深藏宮中自己玩的份。

如此看來,一兩件甚至大量的發明,並不是文明得以前進,思想得以爆炸根基。在這之下,更深層次的,是民族的文化,傳統,習慣,這些都不是那麼輕易就能被改變的,沒有這些的支持,再先進的發明創造,都不會有用武之地,就更談不上去引爆那個時代的思想了。

思想的爆炸以技術革命為前提,而技術的革命需要更為廣闊的社會支持。100年前,無數仁人志士拋頭顱,灑熱血,為了把中國改造成一個現代國家,讓中國可以發揮船堅炮利。如此辛苦,但收效甚微,傳統中國結構並未有明顯的改變。但當代,僅僅三十年,市場經濟的橫行,就徹底改變中國數千年來的運作模式,滲入每一個角落,從城市到鄉村,熟人社會轉化為半熟人社會,甚至是陌生人社會。而網際網路則讓世界的距離感縮的如此之短,幾乎可以觸摸整個世界。

看起來,似乎是是萬事俱備,只欠東風了,但問題是,就算有了東風,也要有人來點火才行。所謂化學條件下的爆炸,雖然不是要求苛刻,但也要符合一些條件才爆的起來。
放你去飛 我給你翅膀 放你去飛 尋你的天堂

312

主題

5824

帖子

3981

積分

一級貝殼核心

Rank: 5Rank: 5

積分
3981
30
 樓主| 自由之靈 發表於 2009-11-17 11:37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自由之靈 於 2009-11-16 22:43 編輯

柏桐到底比他那可恨的「不通」兄弟強,說出來的話就是不一樣!
放你去飛 我給你翅膀 放你去飛 尋你的天堂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71

主題

2102

帖子

1151

積分

一星貝殼精英

Rank: 4

積分
1151
29
柏桐 發表於 2009-11-17 11:03 | 只看該作者
27# 自由之靈

嘿嘿,這樣一來,那些富二代,三代就逛飆車,反正就25萬元,小意思。但一平如洗的見習女生再撞死誰,沒錢賠償了,5元都沒有。 由此「不通」生意開始下降,可很快就暴富起來,因為從分派家務發展到分配家產。離婚的人越來越多, 遠遠超過了車禍工傷。 真沒想到過幾年後居然還幫那見習女生打了次離婚分家產的官司。從此見習女生成億萬富婆了。

言歸正傳,其實所謂的「平等」不太可能是物質上的,金錢上的平等,而可能是精神上的,感官上的平等。是一個人自我感覺上的平等。 就如同分家務, 分蛋糕。你不可能把一個蛋糕分成絕對科學的兩塊「平等」蛋糕, 而是雙方認同的一種「平等」。平等的人格,平等的尊嚴,平等的權利。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312

主題

5824

帖子

3981

積分

一級貝殼核心

Rank: 5Rank: 5

積分
3981
28
 樓主| 自由之靈 發表於 2009-11-16 10:40 | 只看該作者
26# 漢紳
有道理。短期內可能察覺不到。
放你去飛 我給你翅膀 放你去飛 尋你的天堂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312

主題

5824

帖子

3981

積分

一級貝殼核心

Rank: 5Rank: 5

積分
3981
27
 樓主| 自由之靈 發表於 2009-11-16 10:13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自由之靈 於 2009-11-15 21:14 編輯

24# 柏桐
見習女生痛定思痛,伏在陋室里奮筆疾書,洋洋洒洒,向人大遞交了一份建言,呼籲在實行「同命同價」這一條款時,不附加任何條件。即無論事故由誰負責,在哪裡發生,肇事方有無能力,每位死難者一律獲賠25萬,以達到真正的「同命同價」,徹底的「人人平等」。人大經過一番辯論,終於通過。

這下可苦了「不通」先生。以前「不通」由於代理顧客的理賠案件,照實賺了大把銀子。如今通通不需要了。一律25萬,還有甚官司可打?「不通」只好大材小用,專精「蛋糕等分」術,為夫妻們分配家務事也。
放你去飛 我給你翅膀 放你去飛 尋你的天堂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319

主題

3861

帖子

1764

積分

四星貝殼精英

Rank: 4

積分
1764
26
漢紳 發表於 2009-11-15 11:48 | 只看該作者
4# 自由之靈

一定會的,只是很難發現。

就像宇宙大爆炸,150多億年後,地球上的人還只知道目前只有地球上有人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71

主題

2102

帖子

1151

積分

一星貝殼精英

Rank: 4

積分
1151
25
柏桐 發表於 2009-11-15 11:37 | 只看該作者
23# 自由之靈

你要是覺得不累,那活兒你就全乾了吧。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71

主題

2102

帖子

1151

積分

一星貝殼精英

Rank: 4

積分
1151
24
柏桐 發表於 2009-11-15 11:34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柏桐 於 2009-11-15 11:57 編輯

22# 自由之靈

見習女生小試鋒芒,很是得意。不曾想出了法庭沒多久,就開車撞死個瞎眼老太。很快又回到了法庭上。同一法官當然是袒護這位天才女生,繼續用「同一事件,同命同價」判女生賠5萬元,前面類似的案例大官也只獲賠5萬。可那姓名為「不通」的律師又冒出來,出示了大量文件,證明見習女生擁有1億財產。因為前例法官就是根據肇事者的能力來決定賠償金額的。那麼同樣應該判見習女生賠1億。那法官當場是啞口無言,無奈只得判女生賠1億。此時此刻,見習女生是後悔莫及,悔不該逞能,曲解人大「同命同價」的法律。沒想到導致自己從此一平如洗。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312

主題

5824

帖子

3981

積分

一級貝殼核心

Rank: 5Rank: 5

積分
3981
23
 樓主| 自由之靈 發表於 2009-11-15 01:17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自由之靈 於 2009-11-14 12:21 編輯

21# 柏桐
還有為做家務事吵架的夫妻呀?不是男女搭配,幹活不累嘛。
放你去飛 我給你翅膀 放你去飛 尋你的天堂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312

主題

5824

帖子

3981

積分

一級貝殼核心

Rank: 5Rank: 5

積分
3981
22
 樓主| 自由之靈 發表於 2009-11-15 00:27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自由之靈 於 2009-11-14 15:33 編輯

哈哈,你看著好笑啦?

設想一下如下情景。一個大官有一天突發奇想,要到鄉野田間兜一兜風。於是大官叫了一輛計程車上了路。不幸的是,在某一拐彎處,讓一個農家大型拖拉機撞了。大官和出租司機經搶救無效,犧牲了。大官和司機家屬把肇事的農家告上了法庭,要求賠償。這法官一看,大官身居要位,年薪xxxxxxx;出租司機是郊區農民,年薪xxxxx。而肇事者就是傾家蕩產,也只拿得出十萬。這時候,法官可以做的, 就是援引人大新通過的「同命同價」法,判大官和出租司機家屬每家得五萬。

不曾想,法官剛剛抑揚頓挫地念完了這一判決,聽眾席上站起一白面書生,自報姓名為「不通」,說上月某航空公司出事,每個受難者都得到二十萬賠償,根據「同命同價」法,大官和司機也應該每人得二十萬。法官聽了,一時張口結舌,不知如何作答。幸虧旁邊一位法律系見習女生及時遞上一紙條。法官展開一看,如獲至寶,清清嗓門:「同一事故,同命同價」。「不通」先生聽了,只好嘿嘿乾笑道:「見習女生挺厲害啊!」
放你去飛 我給你翅膀 放你去飛 尋你的天堂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71

主題

2102

帖子

1151

積分

一星貝殼精英

Rank: 4

積分
1151
21
柏桐 發表於 2009-11-14 22:51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柏桐 於 2009-11-14 22:54 編輯

20# 自由之靈
你是附加「不平等條例」越來越多呵, 居然還分企業個人。等你完善了這個法律,肯定包括貧富大小,男女老少,等等不同的因素。最終還是一個「不平等」的法律,「不平等」的條款。我想你還是沒有找到「北」, 這個「同命同價」的內容可能根本就不在「平等」的內涵里。你說你人大代表是怎麼當的,整天「民主,自由,平等」啊,搞出來的都是「不平等」法律。

這讓我想起一個故事,是說一對夫妻為了家務整天吵架,最後吵到要離婚的地步。他們有個做律師的好朋友叫「不通」(柏桐的兄弟)實在是看不下去了,就想了法子。「不通」讓那妻子先把所有的家務分成兩組,分到她認為是「絕對公平」了為止。然後讓那丈夫優先選其中的一組。 從那以後這對夫妻就幸福地,「平等地」生活(forever!).

你肯定想試試這個法子。建議人大代表立法!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312

主題

5824

帖子

3981

積分

一級貝殼核心

Rank: 5Rank: 5

積分
3981
20
 樓主| 自由之靈 發表於 2009-11-14 12:02 | 只看該作者
保險果然是個好主意,糕滴賣~
這「同一事故」的確是我寫的,想要表達得更清晰嘛。在沒有保險的情況下,每個事故的承擔者所能付的賠償費也會不一樣吧。如是大企業自然就多一些,如是個人就很少。在這個意義上講,你的命值多少錢, 還取決於被誰撞。
放你去飛 我給你翅膀 放你去飛 尋你的天堂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71

主題

2102

帖子

1151

積分

一星貝殼精英

Rank: 4

積分
1151
19
柏桐 發表於 2009-11-14 08:05 | 只看該作者
怎麼你又改成「同一事故」才能「同命同價」呢?,不同事故就不「同命同價「啦?
我定個價啊?行!你每月繳保險費,我給你個價。你覺得自己值多少,就是多少。一分不繳,一文錢不值。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312

主題

5824

帖子

3981

積分

一級貝殼核心

Rank: 5Rank: 5

積分
3981
18
 樓主| 自由之靈 發表於 2009-11-14 07:46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自由之靈 於 2009-11-13 18:54 編輯

17# 柏桐
如果這個「同命同價」的法案通過,那身居高位的官員精英和普通民工在同一事故中所獲得的賠償就應該是一樣的,沒啥不同。哈哈。是啥行情捏?你給定個價吧。  看看通不通。
放你去飛 我給你翅膀 放你去飛 尋你的天堂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71

主題

2102

帖子

1151

積分

一星貝殼精英

Rank: 4

積分
1151
17
柏桐 發表於 2009-11-14 07:24 | 只看該作者
16# 自由之靈

好像還是不太對勁,是不是工傷殉職民工和因公殉職的官員精英也是一個價? 很想知道現在是什麼行情。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312

主題

5824

帖子

3981

積分

一級貝殼核心

Rank: 5Rank: 5

積分
3981
16
 樓主| 自由之靈 發表於 2009-11-13 11:58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自由之靈 於 2009-11-12 23:05 編輯

15# 柏桐
我沒寫清楚,是說以前是那樣兒的。現在要「同命同價」,不管農村人還是城裡人,賠償費是一樣的。我覺得這個名子有點太難聽。
放你去飛 我給你翅膀 放你去飛 尋你的天堂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71

主題

2102

帖子

1151

積分

一星貝殼精英

Rank: 4

積分
1151
15
柏桐 發表於 2009-11-13 11:53 | 只看該作者
"平均年工資乘以法定退休年齡和死時的年紀之差"
那就撞死所有沒工資的人算了, 不用付賠償金,你隨便撞。哈哈哈。。
「同命同價」的立法明明是法定同命不同價。居然立法「歧視」鄉下人。 看來人大這些人根本就沒搞懂什麼是「平等」。或者是因為中國真的就不存在任何「平等」。 不是奴才,就是主子, 包括人大代表。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312

主題

5824

帖子

3981

積分

一級貝殼核心

Rank: 5Rank: 5

積分
3981
14
 樓主| 自由之靈 發表於 2009-11-13 10:19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自由之靈 於 2009-11-12 21:33 編輯

13# 柏桐
以前也不知什麼是「同命同價」,現在知道了(打長途電話問的,哈哈)。這個是指在處理工傷或交通事故時,如果受害者和肇事者雙方不能達成協議,需要上法庭,這時候法庭對賠償金額有一個演演算法。大意是按死者當地的平均年工資乘以法定退休年齡和死時的年紀之差。這樣對農村人的賠償就很少。有時候一起車禍,城裡人受賠幾十萬,農村人則只有幾千或兩,三萬。
放你去飛 我給你翅膀 放你去飛 尋你的天堂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71

主題

2102

帖子

1151

積分

一星貝殼精英

Rank: 4

積分
1151
13
柏桐 發表於 2009-11-12 13:05 | 只看該作者
謝謝鼓勵。 以後就像傳教士學習。

那就接著再說說平等。剛剛讀到一篇文章,題為「三個同X同X,讓人人平等更真實」。
http://www.jinbw.com.cn/jinbw/xwzx/jbsb/20091029515.htm 說的是在上個月召 ...
自由之靈 發表於 2009-11-12 11:14

哈,「同命同價」,人大怎麼立法的,規定你的命值多少? 我要了,我買!哈哈哈。。。

人大這些人對「平等」的理解還是在物質基礎上的?「同工同酬」?又來了,是不是所有大學學歷的都法定¥58/月??? 憲法應該立法保護公民最基本的「平等」人格或權利,好像不該是給你的人格,尊嚴來個國家定價吧? 其實這本身就已經剝奪了你的基本的,人人都有的「平等」權利- 定價權。你的人格值多少,你的命值多少,是不是應該由你自己定啊? 假如你真想賣的話。

說到宗教歧視,包括教徒對非教徒的歧視; 基對非基的歧視;反基對基的歧視;。。。就如同其它歧視一樣。我們必須尋找一個「平等」的平台來對話,否設就只能是歧視。可總有那麼些人,自認為可以主宰他人思想,把一些公眾喜愛的場所變成傳教的舞台,或是意識形態的宣傳站。在「平等」的權利中,中美憲法都是,公民有選擇宗教信仰的權利, 包括不信任何宗教的權利。這足以說明保障這種個人權利已經比宗教信仰本身更重要了。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312

主題

5824

帖子

3981

積分

一級貝殼核心

Rank: 5Rank: 5

積分
3981
12
 樓主| 自由之靈 發表於 2009-11-12 11:14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自由之靈 於 2009-11-11 22:19 編輯

謝謝鼓勵。 以後就像傳教士學習。

那就接著再說說平等。剛剛讀到一篇文章,題為「三個同X同X,讓人人平等更真實」。
http://www.jinbw.com.cn/jinbw/xwzx/jbsb/20091029515.htm 說的是在上個月召開的人大常委會上,決定要將「同工同酬」,「同命同價」和「同票同權」進入立法程序。(「同命同價」的意思是:在考慮工傷死亡賠償時,不必考慮年齡和收入的情況,而付同樣一筆金額。呵呵。難道以前對死人的賠償金還不一樣?不懂。) 有點奇怪「同工同酬」居然不在憲法里。不過這總是個好的開始,應該歡迎。

這些平等可以用法律手段來強化。但對人格上的平等,尊嚴上的平等卻不那麼容易保障。法律在這裡似乎無能為力。人們內心裡對其他人的歧視不能以明文條款禁止,只能在行為上有所約束。問題是,應該在哪裡划這條線?並且怎樣約束?

你舉的論壇的例子就是這樣的一例。我覺得從原則上講,應該保障網友批判的權利,包括質疑和反對神的言論,不應該對反對某神的帖子動不動就刪,改。但對基督徒還是要尊重其人格,不能隨意羞辱。我們反對某教的原因之一就是他們把自己的觀點強加於人,認為自己掌握了唯一真理,並且想推而廣之,成為世人的共識。當然我們自己也不能這樣做。

而且我覺得,論壇和一個宣揚某種思想的期刊雜誌不一樣,只要旗幟鮮明地表達自己就可以了。論壇的主要功能是網友之間的交流,並不是一種觀點在那裡唱獨角戲。如果你想和人交流,總得找個共同點吧。比如,你碰到一個穆斯林,你想和他說某些恐怖分子太瘋狂了,你總不能上來就把安拉臭罵一頓。那肯定達不到任何效果,只能是徒增衝突罷了。因此,在論壇上禮貌和節制是必需的,特別是這種討論信仰的公共場合。
放你去飛 我給你翅膀 放你去飛 尋你的天堂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8-7 20:49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