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雙重標準、隨自己好惡的取捨就定義了基督徒們的見證 [列印本頁]

作者: 從不迷路    時間: 2009-10-5 10:15
標題: 雙重標準、隨自己好惡的取捨就定義了基督徒們的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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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們只會見證這個女孩子失蹤又找到之間其父信主,卻故意忘了按他們的說法,女孩失蹤也應該是神的安排。看來是神安排女孩失蹤來折磨她的家人朋友。病態。
作者: 人間的盒子    時間: 2009-10-5 13:30

作者: ManCreatedGod    時間: 2009-10-5 21:15
耶教徒對耶神就是記吃不記打,是好奴才
作者: hellman    時間: 2009-10-5 21:46
本帖最後由 hellman 於 2009-10-5 21:48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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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們只會見證這個女孩子失蹤又找到之間其父信主,卻故意忘了按他們的說法,女孩失蹤也應該是神的安排。看來是神安排女孩失蹤來折磨 ...
從不迷路 發表於 2009-10-5 10:15


他們常說是神在考驗他們,懲罰他們這幾天忘了讚美神.
如果有找不到的就會證明神不存在了. 其實神不存在的證明肯定比存在的證明多
作者: sousuo    時間: 2009-10-5 22:33
我想,這裡沒有什麼標準的問題。

見證,是個很簡化的詞語,多說一點應是給神作見證,或說作見證的人"以為",他所經歷的是給神的作為作的見證,所以,這本身就是對"客觀事件"給的主觀解讀,而不是對客觀事件的"客觀"評述。

對於信的人,所有的事都是見證,"一花一世界",我們的存活,離去,都在神的掌控之中,生活便是經歷神。有些特殊的事件被拿出來"作見證"應該是基於可讀性的考慮。

信仰畢竟存於正常的生活之中,而不僅僅燦爛於突發事件的。
作者: 一說實相    時間: 2009-10-6 00:04
我想,這裡沒有什麼標準的問題。

見證,是個很簡化的詞語,多說一點應是給神作見證,或說作見證的人"以為",他所經歷的是給神的作為作的見證,所以,這本身就是對"客觀事件"給的主觀解讀,而不是對客觀事件的 ...
sousuo 發表於 2009-10-5 22:33

說的挺好的-----正好路過,隨喜一下啊。

說的挺好的-----正好路過,隨喜一下啊。
作者: 問?    時間: 2009-10-6 00:33
5# sousuo

說的好﹗
作者: chico    時間: 2009-10-6 00:36
7# 問?

中秋快樂!
作者: 問?    時間: 2009-10-6 03:28
8# chico

chico兄中秋快樂!也祝各位中秋快樂!
作者: hellman    時間: 2009-10-6 04:54
我想,這裡沒有什麼標準的問題。

見證,是個很簡化的詞語,多說一點應是給神作見證,或說作見證的人"以為",他所經歷的是給神的作為作的見證,所以,這本身就是對"客觀事件"給的主觀解讀,而不是對客觀事件的 ...
sousuo 發表於 2009-10-5 22:33

搜索是這裡的唯一忠實的基督徒網友. 我也頂一下,謝謝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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