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在上海殺了六個警察的楊佳已經判死了,這是必須的結果,殺人者償命沒什麼好說的,但我很在意的卻是殺人者背後的東西是什麼?據後來的資料,楊是個頗靦腆和略微內向,尤其喜歡戶外活動的青年,而且是個很規矩的孩子,有一個例子說其從小就非常講規則,看見父母在街上亂扔東西都要撿起來扔到垃圾筒去,這可比我們許多國人強了許多罷,而且被拘捕后他第一句話就是要求見律師,否則不說其他的,看來其也很有法律意識,我尤其記憶深刻的還有他這麼一句:"凡事你都要給我一個說法,如果你不給我一個說法,我就給你一個說法......"很拉風;他有太多權利被漠視和冤枉的經歷,一定是其最後喪心病狂的根源;她母親打過官司,法院認定是判錯了的,但上訪多年依然沒有結果,理由很荒唐,楊自己在太原火車站因為候車時頂了警察一句嘴門牙就沒有了,最後警方賠了三萬元,這次上海警方據說在楊要求賠償的時候也答應私下解決的,但價格沒有讓楊接受,為什麼多次警方要賠償?作為一個非常強勢的執法機構,道理是不言而喻的.
後來出現了哈爾濱的林松齡被毆打至死的事件,這件事頗有些一波三折的味道,皆因為那段錄像;本來一致譴責警察的矛頭瞬間轉為林本身就是個衙內似的人物,可惜,現在的資料顯示那段影像資料證明是警方剪輯過的.......哈爾濱警方的記者招待會已經開過數回了,可真相依舊是晦暗不明
我也有很多和執法部門的經歷頗不愉快,譬如交警的執法問題,自駕的人最怕什麼?就是那些無處不在的公開的和隱蔽的電子眼,這些電子的東西就公平嗎?絕對不!因為它已經糾合了太多的人為利益在中間,機器終究還是人在操縱的東西;在廣西我一口氣收過三張罰單,其中有一張的超速理由近乎荒唐,首先照片上的車根本就不是我的車,其次那段路況按它標識的速度是幾乎不可能的,我把疑問反應了,可最後只有不了了之,因為你不可能千里迢迢再去和他理論,成本因素你不能不考慮,這就是註定的沒有說法.
幸運的普羅大眾很多是理智的,否則,長期的沒有說法的制度,還會有多少個楊佳和多少個林松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