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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翁摔倒在地無人敢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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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藍藍的天空 於 2009-9-23 12:25 編輯

老人摔倒了,扶還是不扶?近日,一篇題為《老翁摔倒在地,無人敢扶》的帖子在各大網站風傳,激起網民的激烈討論,短短四天時間,跟帖者超過兩萬。有網友表示,怕被家屬誣陷成肇事者,不敢扶。也有網友表示,渴望人際關係回歸真誠。如何防止好心人被誣陷?有律師支招:幫扶前用手機拍下證據。

  文/記者文遠竹

  圖/網上整理

  網友「任我贏」昨日在凱迪社區貓眼看人論壇上發帖稱,9月19日8時43分,在重慶南坪,一位約80歲的老翁摔倒在地,手足抽搐,無人敢扶,不少人提醒:不要扶,扶了要遭殃。帖子里一幅照片讓人觸目驚心:老人臉朝下倒在人行過道上,一根拐杖丟棄在一邊,旁邊是七八個圍觀者猶豫的腳。

  怕被家屬當成肇事者

  尊老愛幼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老人摔倒了,為何只圍觀,不敢伸手去扶呢?有網友搬出「南京徐老太事件」來說明「誰扶誰遭殃」。網友「嫑只喊呺」跟帖感慨道:「出不起扶務費!」 網友「zzlaohu」也跟帖稱:「南京法官告訴我,扶起來,四萬五。看來我是扶不起。」網友「ouou723」甚至不無諷刺地說:「 雷鋒要活到現在估計得罰得盪了產!」

  「安全寶典」演繹內心困惑

  網友「林一木」昨日在一篇長達2000多字、題為《保護救助者自己的救助標準程序》的跟帖中繪聲繪色、不無諷刺地列舉了如何保護救助者的「我扶起老太的標準動作程序五步曲」。專家指出,這一黑色幽默的「寶典」其實演繹出廣大網友內心的困惑。

  在「不敢扶」的聲音之外,也有許多網友渴望人際關係回歸真誠。網友「小小梅」跟帖:「做人要有良心,我肯定會扶起來的,但是要找個證人,或者牽頭找幾個人。其實多數人看見老人摔倒,都想扶,因為自己也有爸爸媽媽、爺爺奶奶。」

  「南京徐老太事件」

  2006年11月20日上午,南京市民徐壽蘭老太太在某公交車站等車,據其稱被正在下車的市民彭宇撞倒,而彭宇則稱下車時見老人摔倒,所以扶至旁邊,並且在其親屬到來以後一起送該老人到醫院,還墊付了200元醫藥費。2007年1月4日,徐老太將彭宇告上了法庭,9月3日,判決的結果是彭宇應賠償40%損失費計45876.36元。根據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的推理,彭宇送徐老太上醫院的行為純屬做賊心虛,「不是你撞的,你為什麼要送?這個邏輯的延伸就是,不是你撞的,你為什麼要扶?」有網友如此分析稱。

  網友創扶起老人

  標準動作五步曲

  1.通知家人親友前來處理:

  我蹲下身:「老太,你好,你還記得家裡的電話或子女親友的手機號嗎?」

  《救助老人安全寶典》:最佳救助方式,通知家人親友!如無法聯繫,繼續以下程序。

  2.問老太姓名及子女職業:

  我:「老太,請問你姓什麼?」

  老太:「我姓徐,哎喲!」

  我驚得連退三步:「什麼,你難道就是網路江湖傳說中著名的徐老太!?」

  《救助老人安全寶典》:徐老太,中止救助程序!報警處理。

  老太:「錯了,我不是徐老太,哎喲!我姓許,允許的許。」

  3.我又從背包里掏出一張紙——自願接受救助聲明……

  我:「老太,你如果同意這個聲明,就在上面簽個字,我馬上就可以扶你起來。」

  《救助老人安全寶典》:拒絕在《自願接受救助聲明》上簽字,中止救助程序!報警處理。

  老太右手發抖無法簽字,難道就要中止救助嗎?放心,古道熱腸的我早有預備——第四步:掏出錄音筆;第五步:尋找目擊證人,並集體簽字擔保。

  律師支招:

  幫扶前拍下證據

  廣東力詮律師事務所律師王田說,《老翁摔倒在地,無人敢扶》這一帖子反映出當前社會道德淪落得太深,已經超出法律規範的範疇了。

  那麼萬一被其家屬反誣為肇事者怎麼辦?王田律師支招說,有兩個辦法可以保護好心市民免受誣害。「第一個辦法是,好心市民去扶起老人和幫助他之前,可以用手機給他拍幾張照,或者錄像、錄音充當證據。第二個辦法是去幫助老人前,撥打110報警,好心市民還可以記下警察的出警號,方便以後查詢。」

  全國道德模範趙廣軍:

  我會先扶起老人

  「如果我碰到這種情況,先扶起老人,再送去醫院!醫藥費也應先墊付。先不管將來是否會被人誣陷。摔倒的老人是弱勢群體,扶貧濟困是最起碼的公序良德。」剛剛當選全國道德模範的「天使」趙廣軍昨日表示,這個世界好人終究比壞人多。

  趙廣軍說,類似南京徐老太的事,他以前也碰到過,如何避免呢?關鍵是要學會自我保護。「根據我的經驗,在扶起摔倒的老人前,要找兩個路人作為見證,最好一道將老人送去醫院。在醫院交款時,也要醫院做個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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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jinni127 發表於 2009-9-23 18:12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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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ely7777 發表於 2009-9-24 02:44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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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di_xie 發表於 2009-9-24 11:33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jedi_xie 於 2009-9-24 11:34 編輯

這篇文章已經是很舊很舊的聞了。這是對的。在加拿大,首先是上前問是否需要幫助,然後報警。如果貿然上前救助,會給人告的,特別是80歲的老人,有可能已經骨折,一稍移動,造成更大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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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臉貓皮皮 發表於 2009-9-25 10:41 | 只看該作者
社會的倒退,大家都在渴望人際關係回歸真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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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藍色的雲 發表於 2009-9-25 10:50 | 只看該作者
干好事還要瞻前顧後,不知道是社會文明進步還是退步啊?
文明社會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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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老貴 發表於 2009-9-25 11:28 | 只看該作者
「不是你撞的,你為什麼要扶?」
這話聽上去很刺耳,可確實是對的。在今天的中國,這樣可笑的邏輯居然成為了法院判決的依據!
「有律師支招:幫扶前用手機拍下證據。」
這實在是悲哀!

如果想幫助人,最好打電話叫警察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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