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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資訊] 聯邦地區法院發布最終裁決:公民配偶去世后外國人綠卡申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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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bw 發表於 2009-5-5 03:3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我們曾在4月23日介紹過聯邦法院加州中區法官在4月2日發布臨時命令,強調了在第九巡迴法院和第六巡迴法院轄區內移民局對公民配偶婚後不到兩年即去世,但去世前已經提交了I-130申請的外國人的立場不正確。移民局認為如果婚後不到兩年公民已去世,外國人不能被視為公民的直系親屬而獲綠卡。後來移民局又認為在第九巡迴法院轄區內的外國人,如果公民配偶在婚後兩年內去世前提交了I-130,且外國人也申報了I-485,該外國人才可以有資格移民。

法官5月1日發布的最終裁決指出,只要是在第九和第六巡迴法院轄區內的外國人,與公民結婚後不到兩年公民即去世的,只要提交了I-130(如果K-1或K-2則只要結了婚),無論有無提交I-485,都可以享受公民直系親屬待遇而獲綠卡。如果已被移民局拒絕的申請案,可以立即向移民局提出申請恢復原案件的處理。

我們曾根據2007年第九巡迴法院的判例成功地打開了一個已經被拒絕的案件,現客戶已獲綠卡。

如果你的綠卡申請已經被拒絕(由於公民配偶婚後不到兩年去世),請立即與本所聯繫。

本欄目提供的資訊僅限讀者參考,不構成法律諮詢或律師客戶關係。讀者應就其個案情形向移民律師諮詢。
鮑夫曼和王律師事務所

鮑夫曼和王律師事務所1993年成立,總部設在加州舊金山(San Francisco);在費利蒙(Fremont),離近矽谷,設有分辦公室。我們提供全面的美國移民法律服務,代理的客戶遍布全世界及全美各州。鮑夫曼和王律師事務所的主要服務範圍包括投資移民(EB5),傑出教授或研究員及特殊人才移民(EB1),國家利益豁免移民 (NIW),跨國公司經理/主管工作簽證(L-1)及移民, 工作簽證(E、H-1B、P、O、TN等) , 職業移民勞工紙 (PERM), 綠卡申請,政治庇護, 遞解出境,移民申請上訴, 聯邦法庭訴訟,和 欺詐豁免拒簽 等移民事務。我們的合伙人律師有逾二十年的執業經驗,兢兢業業,盡職盡責,成功幫助EB5投資者、博士或博士后研究員、體育傑出人才、藝術專才、公司高管等各行各業的客人辦理美國移民。我們擅長複雜的移民案件,擁有多年移民法庭或聯邦法庭的訴訟記錄。請登陸網站 www.lawbw.com ,我們會發布成功案例,最新移民數據,移民法改革等資訊,竭誠幫助您達成移民美國的夢想。如需諮詢,請發郵件至 justin@lawb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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