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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會、有準備的頭腦和學術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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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辣辣 發表於 2009-2-23 21:3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學者馬臻 發表於 2009-2-22 12:18:27

2008年5月的一天早上,我的一個同事打開e-mail信箱,頓時臉笑得象一朵花一樣:老闆接到邀請,為某著名雜誌寫一篇綜述,老闆叫我的同事寫。那個同事屁顛屁顛的。可是誰又能想到,這件事情居然一波三折,最後經歷半年後落到我的手裡來了!

話說那個同事接到任務后,還是每天堅持做實驗。但是一個半月後他收集齊全材料準備寫綜述的時候,卻發現同樣的內容已經被同樣的雜誌發表了!這等於是吃了一個啞巴虧。

於是老闆給編輯寫信,要求換一個題目。換了題目后,老闆叫另外一個人寫。但是問題是老闆在和編輯協商之前並沒有先找到「寫手」,而是先把「生意」拉進來以後才找「寫手」。不巧,第二個人說他不會寫。第二個人也嘗試想叫我和別人共同參與,但是我知道這樣的運作方式效率非常低下,我也不會寫,於是我斷然拒絕。第二個人和老闆打馬虎眼迂迴了月余,終於把這個艱巨的任務給推託了,借口是別人已經發了一樣的綜述了。

於是老闆又找編輯商量換題目,並且同樣是先把「生意」拉進來再找「寫手」。找到一個美國人,那個人興奮地說他非常願意寫,沒問題。但是過了幾個月,一個字也沒有交出來,交稿的截止日期也過了。

編輯已經同意換題目了,但是作者交不出稿子,這問題很嚴重,等於是把編輯給玩了。於是情急之下老闆找到我,說如果那個人(第三個人)沒有行動,就叫我寫。說實話,當時我也不是很想寫,這是因為我申請美國大學助理教授的材料已經遞出去了。如果對方要我,已有的文章也夠了;而如果對方不要我,我再多這一篇文章也沒有用。還有一個原因就是:我認為這本來也不是我的事情。如果別人寫不出來,你去打別人的板子好了,這叫accountability。

但是等了一段時間,那個人還是沒有動靜,於是老闆在徵得那個人同意的前提下叫我出馬寫這篇綜述。我一開始還是不置可否,因為我覺得任務很艱巨,而且老闆也說要掛這個人、那個人的名字,我覺得對我非常不公平,簡直虧本虧到家了。

但是老闆就是盯上來,嘴上雖然不說這是「政治任務」,可是事情發展到這個地步,這不是明擺著是「政治任務」嗎?要是我不寫的話,老闆每天找我給我壓苦力活,叫我做這個那個,我受得了嗎?於是我於2008年11月不得不接下這個任務。在12月老闆回中國開會的時候,我也給他寫e-mail說:「我從不覺得寫這篇文章是為我個人利益服務。我寫這篇文章的本意是解決你的煩惱,make a difference。只要有用得著我,能夠實現我的價值,我就感到很高興。但是我也不希望自己被利用,一個人寫作,多個人來分享成果。」老闆馬上從中國打電話回來,說他不會讓我吃虧的。

我就用了三個月時間,從收集材料開始到最後完稿,期間老闆不斷詢問有沒有在寫綜述。這種環境,顯然不是能停下實驗專心寫綜述的。最明顯的一個例子就是實驗室從來沒有一個專門負責寫文章、不用做實驗的職員或者博士后。於是我既要把綜述寫好,又要通過做實驗來「掩護」自己,有時候一天還做了兩天的實驗,這種日子過得可辛苦了。只有偶爾的時候「借力使力」,比如說別人要用我的儀器做實驗,於是我就把儀器給別人用,也不去催別人,自己靜下心來寫綜述。

就這樣,經過兩個半月的奮戰,把一篇間行打字80頁的稿件給了老闆,期間和老闆也有幾次討價還價,希望他不要把無關人的名字加進來。在彼此都作了讓步的前提下,他說他還是要加那個美國人的名字,因為老闆說話算話,當初對那個人說好那個人的名字也在的。我心裡想,說話算話也是真男人,於是我只能自己吃進了。於是就把文章給那個人,要求他在半個月內精心修改文章,那個人也滿口答應,說只要一個星期就能修改好。誰知道在半個月後,他發來信說「請給我最終版本,我才能修改,並且今晚給出修改稿。文章投出去后再修改也可以。」這不是明擺著什麼都沒有修改嗎?於是我給他和老闆同時發了一封信,說:「想成為一個作者,就得有足夠的貢獻。你說今晚你交出修改稿。如果你沒有精心修改,就沒有作者稱號了。」

誰知道等了幾天都沒有迴音,還是什麼都沒改,於是我就給老闆發了封信說:「我非常理解你,你說你當初答應了那個美國人,你說你一諾千金,我非常欽佩,的確是真男人。但是,你承諾有一個關鍵的前提,那就是想成為一個作者,得有足夠的貢獻。任何人,只要有足夠的貢獻,他/她都會得到應有的功勞;但是如果沒有足夠貢獻,那就沒有名字了,這是世界上最簡單的事情。更不用說你的承諾只是你和那個人之間的事情,並非你和我達成的承諾。如果他沒用貢獻,那並沒有錯,那是因為他也許還有其它事情要做。你既不要催促他,也不要討好他。該怎樣就怎樣。只是『過目』文章,那不是『足夠的貢獻』,不能構成成為作者的要件。我都保留了來往的e-mail,在每封e-mail裡面,我都寫好了第二作者做了什麼,我做了什麼,我從來沒寫那個美國人做了什麼。如果學術不端行為真的發生的話,我保留向有關上級部門報告學術不端行為的權利。對不起,今天我說了這些話,但是我的本意是好的、誠摯的。你看到的是一個有學術道德的年輕學者和年輕男人。」

老闆深夜裡打來電話,問我願不願意讓他把我的信件轉發給那個人看。我說:「我從不在背後插刀子,能對你講的話,也能對他講。非常歡迎你把我的信件轉發。」

最後,文章上面只有三個有真正貢獻人的名字。

從這件事情上,我們可以看到兩點。一:機遇偏愛有準備的頭腦,有真功夫的人在關鍵的時候能脫穎而出,完成別人做不了的事情。二:我看到的是一個年輕學者的骨氣和integrity。

很多人都說:「只要你是第一作者,後面人再多都不損失你的利益的。」但是我認為,天地之間,要講究公平。國外管理學者亞當斯提出了「(心理)公平理論」,認為只有自己的收穫除以自己的付出等於同事的收穫除以同事的付出,心理才會平衡,否則,心理就不平衡。運用到文章署名的事情上來,如果別人沒有付出卻署了名,那就會引起真正做事情的人的心理不平衡。

更重要的是,沒有貢獻的人署名不但是對第一作者的不公平,更是對他人的不公平。為什麼怎麼講呢?好比說你當審稿人,如果你老是做好好先生,什麼垃圾文章都放行,這便是對該雜誌其他投稿者的不公平。同理,一個系裡不同的講師競聘副教授,如果有的人有很多沒有任何貢獻的挂名文章,就是對其他競聘者的不公平。所以說,雖然很多人說「只要你是第一作者,後面人再多都不損失你的利益的。」,我還是選擇堅持自己的學術道德和integrity。

在以上所說的事情中,我作為第一作者,自己的利益被潛在的挂名影響了,也就是說我有bias of interest在裡面。別人可以質疑我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而堅持所謂的學術道德。真正的考驗還在後面:當我自己當了老闆后,是否還能堅持學術道德和integrity?我將拭目以待。
精衛銜微木,將以填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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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layashma 發表於 2009-2-24 01:45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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