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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中國大陸人都是『識時務者』,象這樣不『識時務者』如當年『張志新』一樣的人是越來越少了。
不知這是人民的苦,還是當權者的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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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誰將上訪女教師關進精神病院!接著又抓進監獄?
http://q.sohu.com/forum/20/topic/4546250
救救她吧!!!被哈爾濱副市長張桂華送進哈市精神病院的上fang女教師_____被精神病院院長張聰沛等人(所謂的醫生)五花大綁硬塞入麵包車中抓進精神病院,受盡非人待遇和身心摧殘....現在是告到哪裡都沒有用啊!告到哪裡她都有人! 律師也不敢接這樣的案子 。
當時抓走也不通知家屬一聲,我們到處找不見人近十天以後,才接到一個電話,是一個護理病人的家屬幫她打的....她對我們說:快去看看她吧!她快要死了!已經昏迷三天了,始末也沒吃,大夫還總是天天給她吃藥打針....要知道那些葯都是有毒的.....
我坐在計程車上整整哭了一道..見到妹妹時我呆住了,是在鐵攔干窗外見到的要知道象這樣的"政治"病人是不允許會見的,需信f辦批准)好好的一個人,怎摸變成了這個樣子...她沒有力氣站起來是病房裡的人將她扶到我面前的.......她頭髮蓬亂身上一股臭味老遠都能聞到,她對我說的第一句話是::姐快給我整出去呀...."
我強忍住眼淚讓她別著急一定能想出辦法來的.....過了一會她又說快去給我買兩個褲衩和衛生紙,來例假了也沒法洗,還有肥皂和洗頭的....都長虱子了.....
我寫不下去了我....
下面是張共來的上訪材料:
哈爾濱市長張桂華是怎
把上訪女教師綁架到精神病院
又是怎樣勾結北京公、檢、法
將進京上訪女教師投入監獄的
我叫張共來,八一年畢業於哈市幼兒師範學校,現在哈市婦聯職工幼兒師範學校附屬幼兒園任教師。89年我響應政府計劃生育號召,在32歲生子,卻因此受到不合法對待。校領導以人手不夠為由,找我談話,不允許我生孩子,否則讓我調走。當時我想,我是完全符合政府的晚婚晚育、只生一胎的政策要求,因此沒按她們的意願去做,為此便受到了他們的無理刁難和報復。
她們是怎樣剝奪了一個孕、產、婦及教師合法權益的
孕期,她們安排我即當教師又做保育員,讓配給我班的保育員工作時間去學習深造,這樣一來我這個孕婦就要承擔兩個人的工作量。她們還把我合法的產前檢查編造成事假和曠工,扣發工資和獎金。不安排我上正常班,除值夜班外還經常安排我帶留守晚接孩子的班。常常是晚上八九點鐘才到家,趕上冬季路結冰,待我挺著大肚子擠完公交車又蹭著步行著回到家時,已是饑寒交加,心力交瘁。有的小朋友拉了褲子,由於肚子大彎不下腰就跪在地上為孩子收拾屎尿、洗澡、換洗衣....妊娠反應讓我不斷嘔吐,我還是堅持著一個人做完,因為這個班裡只有我一人既是老師又是保育員,那個領導的親信保育員除公款進修外,就連當班時還要時常請事假,可獎金工資卻照拿不誤,而我整日要挺著大肚子上下樓的打飯送飯、洗水杯、洗毛巾、擦地板、背課講課、帶孩子們戶內戶外的做遊戲等。不僅如此,還要時時堤防著上下樓時雙手提著的滿桶飯菜,真怕一不留神腳下踩空.....
一次園裡淹酸菜,她們安排我在冰冷的水裡洗了三大池子秋菜,足足站立兩個小時。因著涼當夜就發起高燒。後來我向領導提出要上正常班和承擔正常教師工作量的請求,她們非但不理,還惡狠狠的對我說:「這裡的條件就這樣,不行就走啊....」
由於高齡懷孕,下肢血液迴流不好,工作量大,壓力大精神又緊張,最終導致我患上「大隱靜脈曲張」和「左右側股靜脈瓣」及「左右側大隱靜脈瓣」功能不全....你看她們為了達到讓我調走的目的,竟能使出這種非人性的手段來折磨我。終於她們達到目的了!迫使我在臨產前兩個月便住進了醫院不能工作了!
產後,因沒有找到看孩子的人,除按規定大齡難產產婦半年的產假外,多休了一個月。她們竟把這產前產後的三個月按曠工進行處罰。與此同時,她們特別公款進修培養的那個親信保育員還未被取得教師資格證時,就迫不及待的接替了我的教師工作。待我產後上班時,她們以教師名額已滿,我不夠作教師的資格。安排我當保育員,我不接受,后又把我從保育員拿下,讓我去掃側所。我忍無可忍找到校長和書記,可她們非但不理,還對我生孩子的事大加指責。我據理力爭,事實面前,她們非但對自己的不人道行為毫無欠意,反以不聽從工作分配,擾亂工作秩序為名,停止我的工作,停發工資達三個月,其間我堅持上班,可她們仍不理不採。
為討公道,我向上級單位市婦聯反映卻未有結果...接著我又去市工委反映,結果有二;1、停止工作理由不當,補發工資。2、放一段長假在家照看孩子,不用交診斷書。為此,我、婦聯、單位三方同意並履行。
然而半年後我去上班,再次被開除教師隊伍,按編外人員處理。只發給工資不到50%,之後對我不斷要求上班的請求一直置之不理,並對每人都有的普調普長工資對我也從來沒有。藤綉芝校長說:「你不是能告狀嗎?把我們告到了紀工委,有能耐告到市長哪兒去呀?想上班沒那麼容易.....」后我又去婦聯問為什麼不履行紀工委的處理意見?她們不回答,卻讓我寫一份深刻的檢查,說只有下面滿意了,讓你上班你才能上,否則她們也沒法管。我不明白我到底錯在哪裡?當然不寫,這樣,不但問題沒有得到解決。卻讓單位對我更加肆無忌憚,她們竟將88年4月份省人事廳給我定的小教一級職稱改降為二級的最低一檔。不發給我教師證、工作證。上班竟要按臨時工對待!你看她們的權利究竟有多大?他們可以隨意利用權利在工作中整你,可以隨意剝奪你工作的權力而隨意安排她自己的親信,還可以隨意吊銷你的教師證等有效工作證件,竟然還可以將人事部門經過考核考評的職務職稱也能隨意改動!
兩任書記批示解決,置若罔聞、一錯再錯
在長期被剝奪了教師工作后,我給當時的市委書記淳于永菊寫了信,得到她要求下面解決的批示。果然婦聯在信訪辦特為我開了個會,參加的有婦聯、信訪辦、市人事處、單位。
內容1、答覆我的上訪問題是無理要求,並讓人事部門出示文件進行所謂的說明。2、有一自稱是省里派來的(其實是精神病醫院院長)叫張聰沛的男人笑對我說;「總上訪能睡好覺嗎?能正常生活嗎?」還誇我能歌善舞、能寫會畫、多才多藝等,莫名其妙中會議結束。在後來又一任市委書記李清林上任,我又接著給他寫信。同樣得到了他的批示。結果單位派來一人給我送來一紙勒令書:限某年某月必須報到上班,否則進行處罰。隻字不提解決問題和恢復教師工作。我接著再給李書記寫信沒迴音。最終攔了他的車把材料親手呈於他,並再次得到他的批示。可始終沒有迴音.....
無奈我再次去了市紀工委。終於在換了幾任市婦聯主席的情況下,時任主席張桂華給了答覆:1、對普調、職稱問題因沒有課時沒有考核無從解決。2、工資問題按初級發放,並要待寫出書面檢討后才能兌現。3、要求某月某日報到上班並執行單位的管理制度。4、不能按時報到上班按曠工處理,如不服從,一切後果由個人負責。接著這個張桂華還對我說:「你服得服,不服還得服,這是組織上決定的,你願上那告都可以。你想丟我們婦聯的臉,可我們不怕丟臉。」藤校長說:「你還真的把我們告到市長那了,我還真的不怕,這回想解決問題就更是沒門兒.....」看來我的問題又要石沉大海了。如果按這個意見執行的話,就等於問題非但沒解決,還要讓我寫出檢討來證明這一切問題都是我造成的,全是我的錯。她們要求我上班后執行單位的管理制度?豈不還是那個土政策:不讓生孩子,體罰虐待孕產婦,隨便剝奪教師的工作權利和工資權利?該處理意見除了換湯不換藥外,不是還要讓我在她們權利的魔爪下繼續變本加厲的迫害嗎!
為再討公道,我決定向省級部門反映真相。首先我給省婦聯王主席(好象叫王桂香)寫了封信,接著又去了省信訪和省婦聯多次。開始王主席還比較重視,找我談話,讓我等待。可不但沒得到解決,反被兩部門指責說:你才上了幾天的班,來這裡是無理取鬧。顯然他們完全是聽信了下邊編造的謊言。而我人微言輕,有冤難申!
駭人聽聞的迫害
1998年7月29日上午,我再次來到省委門前的信訪辦,要求調查此事。並用一張約30X30厘米的小紙殼寫著:晚婚晚育,只要一個孩子何罪之有?婦聯是保護婦女兒童的地方還是迫害婦女兒童的地方?勞模(藤校長)害人處處受保護,老百姓申冤反倒成罪過,黑白顛倒!接著我把紙殼舉在胸前,剛剛一會兒,就被叫進屋說等待下面來人解決問題。結果,過了一些時候,由市婦聯的單芸帶領市信訪和我單位的人,同時來了四名壯漢,一擁而上把我的雙臂擰在身後,連踢帶拽的把我拖入麵包車裡。而後,我就被綁架到了精神病院。藤綉芝、張瑞芳兩校長在醫院的接收單上親筆簽字,做了我的所謂精神病監護人。
我被鎖在一個陰森恐怖、骯髒不堪的病區里。他們沒給我一口水和一粒米,沒做任何檢查就強行的打針吃藥所謂的大夫竟象審罪犯一樣對我說如若不服就要把你綁在床上,再不服就給你過電.....在被他們強行打針吃藥後我便渾身攤軟,一陣陣難受過後便昏過去了....
在昏迷兩天兩夜后醒來,屎尿都拉在了床上,大夫只是過來看了看我,也不給飯不給水。除了每天打兩到三針和按時吃藥(那葯是看著我吃的,然後還要讓我張開嘴檢查一翻)以外,仍不給飯不給水,有時護理病人的家屬看我可憐便偷著給我拿一點吃的.....每次當我從昏迷中醒來,看到的是精神病人那一張張恐怖的臉,聽到的是他們瘮人的慘叫聲,還要時時的堤防著她們猛的過來把你打個好歹。我被安排在地中央,床上沒有被子,只有一個上面帶有屎尿及月經血的褥子。我的床被精神病人包圍著。護士在打針時還說著:「叫你們告,這回看你們還告不告了....」
我在失蹤一週后,被一好心人打了電話才使家人找到我。當家人見到我時,渾身已生滿了虱子、一頭被精神病人抓掉抓亂的頭髮、沾著屎尿和被精神病人打的青一塊紫一塊的身體,早已是人不人鬼不鬼了!來例假了也不能洗,沒有盆沒有換的內衣,只好穿著一身沾滿了屎尿和月經血並臭氣熏天的衣服....可想我的身心是怎樣遭受著摻無人道的折磨!我不僅被剝奪了人身自由,還被剝奪了我剛剛9歲孩子的監護權,造成了對一個幼小心靈的摧殘!孩子每天哭著喊著要媽媽.....還有我80歲的老母親由於受驚嚇使肺心病加重住院,80多歲的老父親也在誠惶誠恐中病重身亡....我也在長期折磨中患上多種疾病:肺炎、心臟病、胃炎、膽囊炎....
後來一些醫護人員發現我並沒有精神病,就說了一些指責市婦聯的話。當我的家人把這些話對婦聯主席張桂華說時,她歇嘶底里的拍著桌子喊道:「誰說她沒病?我同他打官司」
由於精神專科醫院不能治療別科病,在我真正有病期間他們仍然還在每天強迫我打著吃著治療精神病的藥物,從未給用過一針和一片治療肺炎的葯.家屬送來他們又不允許,只好硬挺著。漸漸的,我的肺炎已發展到高燒不止、痰裡帶血的程度,他們才在家屬強烈要求下同意轉院治療。而此時張桂華卻又不給拿錢了,她說可以出院了,讓家屬給辦理出院手續,條件是簽下一個協議,看管好病人並從此不許再上訪等....家屬不同意質問她:「你們將人抓進去時為什麽不通知家屬也不讓家人簽字呢?...上訪是法律負於每個公民的權利,我們無權干涉....」聽到這話,張桂華竟勃然大怒說:「你們拿人治氣,我們婦聯能出得起錢,花上它三、四十萬沒問題....」於是在她的授意下,學校便不斷的往精神病院送藥費。卻不給我拿在市第一醫院治療其它病的費用。可令人不解的是,精神病院在把我轉到市第一醫院以後就開始不管了...目的就是她給我造成的病,讓我們自己負責.但藉此時機,家人帶著我去了全國最高水準的北京安定醫院,找到該院的權威專家陳學詩教授.其診斷結果:沒有發現精神異常.家人將這一消息告知了張桂華,可她依然指示精神病院對我用藥.再次無視生命,繼續做惡!為討公道,我趁再次轉院治病期間來到北京上訪。
進京上訪又被投進監獄
張桂華勾結北京公、檢、法對我二次迫害
2002年7月我帶著申訴材料進京上訪,先後去了許多部門和新聞單位,但都無一進展。誰曾想到,突然一天我被關進北京西城區監獄。罪名是「故意傷害」。其事由是這樣的:有一個我們本地所謂老鄉,以上訪人的身份混在我們上訪人其中,藉機挑起事端突然對我大打出手,只要我一自衛,她就說我把她打壞了,接著她就報警還找來急救車,結果ct、x光片全身查了個遍,沒有發現一點毛病。當時北京西城區派出所一叫朱增強的民警告訴我沒事,后把扣留的身份證還給我。而那個打我的"老鄉"當天就從醫院步行回來后又是洗澡又是逛街。可事隔18天後,還是這個民警朱增強把我叫去說我把人家打成了輕傷,要負刑事責任。我對他提出質疑,他說是上頭下的令讓他抓我,他也沒辦法。當家屬質問他們:曾經被關過精神病院的人怎麼能負刑事責任時他們又帶我去做了法鑒,法鑒的結果當然是沒有精神病,有行為能力。你看這不是自己在打自己的嘴巴子嗎?此時此刻他們又將我的精神病帽子一下子摘掉了!這也再次證明我根本就沒有精神病!說我是精神病是他們需要,說我不是精神病也是他們需要。只有這樣才能讓我負刑事責任,實行他們對我的弟二次迫害!就這樣,我被荒唐的判了八個月的徒刑。
在拘留所中,他們開始對我超期拘押,還對我的提審及筆錄採取欺騙、威脅、造假等手段。家人在這期間一連先後找了九個律師都在他們的干預之下退出,偌大個北京竟然沒有一名律師敢於接受這樣一個小小的輕傷案子。後來他們允許家人花了一千多元找了個律師,條件是:只替家人見我一面不談案子,因家人在外已經幾個月沒有我的音信了,不知我是死是活!
開庭時他們不讓公開、不許一人(旁包括家屬)旁聽。法庭上沒有原告,只有我被告一人,一名被他們控制的幾乎不能講話的律師和一個檢察院起訴人、法官、書記員....整個庭審過程不讓我及律師多說話,只要一開口就被法官呵斥拒絕!我們當庭出示的錄音證據也被無理沒收,對我們出示的證言證詞和所提出的任何符合法律程序的要求都一概不於理睬。最後,所謂的公開開庭審判就在西城區法院這種一邊倒的狀態下宣布審判結束。就這樣,我被他們蠻橫無理的判刑了.
無奈我只好把希望寄托在二審法院。而北京第一中級法院的劉宇紅法官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她把我找去,對我說這是密密庭審,並惡毒的威脅我說不許上訴,否則就給我加刑,還要追究我家人的責任。最終,為了我及家人的安全,只好答應了她。
就這樣我在屈辱和磨難中度日如年。我被看守所所長抓著頭髮打過、我被帶了三天四夜的手銬腳撩、我被他們指使的犯人輪番打罵、我被經常的孤立、經常在夜裡熟睡后被人突然踢醒。女管教對我說:「如果你再上訪,再抓近來將是你的無底深淵.....」其他人還威脅我說:下次再把你抓進來就會給你加倍判刑,因為你有前科.
刑期終於在與死神擦肩而過的煎熬中挨過去了,出獄后我看到的是那些害了我的人竟全部高升了,張桂華由原來的婦聯主席升為副市長,單芸由部長升為婦聯的副主席,藤綉芝校長當上了優秀政協委員。這令我一個守法公民,努力作好本職工作的教師深感心寒和憤慨至極!
我曾給北京西城區法院、檢查院寄申訴書,結果原信退回。維持原判。后又給北京第一中級法院遞了申訴狀,同時又給叫馬艾地的院長寄了材料和錄音證據。結果材料退回證據不退,兩次索要都不與理睬。姐姐在電視台的同學說我在京上訪時闖了美國大使館.....我不明白到底是哪些人在我身上這樣大做文章。對於這些謠言我除了不屑一顧外,就是鄙視!試想,那些害我一生的權勢小人,在我身上已幹了那麼多駭人聽聞的事,那麼還有什麼樣的壞事干不出來呢!
05年的5月,我的哥哥去單位談及我的事情,他們答覆說管不了。接著他又去了市婦聯。結果她們煞有介事的對我哥說:對張共來在北京的事[指我被判刑]我們就不追究了。再顯其權力的不可一世和老百姓的無耐、可悲!一年多后,婦聯終於給了答覆:
1、我們提出要求妥善解決被關進精神病院一事、辦理精神病院出院手續。
婦聯答:1998年7月29日,你到省委門前上訪,身掛大牌子,向行人發表演說,言辭行動激烈,妨礙省委正常工作秩序。當時由市第一專科醫院的麵包車和醫務人員將你送往市第一醫院治療。在治療期間,你擅自離院,但未辦理出院手續,現你提出辦理出院手續,市婦聯為此向醫院進行諮詢,醫院的答覆是按規定本院病人出院手續是由家屬或其監護人向醫院提出申請,經主管醫生同意開具出院通知書後,在醫院辦理出院手續。如你現在同意辦理出院手續,市婦聯可協調有關單位幫助解決。
對於她們的答覆我想說的是,我前面寫過了我是怎樣去省信訪辦上訪的過程,顯然和她們所說不同,那麼是誰在說謊呢?首先她們終於承認了沒有通過家屬就把我綁架到精神病院並進行所謂的治療這一違法事實。還說在治療其間我擅自離院,但未辦出院手續。試想,哪個醫院能對病人在治療其間的擅自離院又不辦出院手續而不聞不問又不管竟達數年之久呢?那個醫院會有這樣的管理規章制度?這個地方是醫院還是集貿市場?特別的是,這是一個精神病醫院,讓一個精神病人跑出去,會不會威脅社會治安呢?顯然,市婦聯的答覆是做賊心虛的表現,正是你們的答覆,也在雄辯的證明我不是一個精神病患者!!!
她們說按醫院規定病人出院手續應由家屬或監護人向醫院提出申請經主管醫生同意才可辦手續。那麼請問,入院時為什麽不安規定去做?怎麼出院想起家屬來了?你們眼裡還有家屬?若不是一個好心人偷著幫我打出電話,別說十天也許十年把人害死也不會讓家屬知道!
現在我要說你們這個答覆太好了,簡直就是在用自己的嘴自己招出了真相!是啊,你們終於承認了這是一種非法綁架行為!而恰恰又是在這所謂的治療期間,我得到了最具權威性的兩次沒有精神病的鑒定!——這正是你們自己打了自己一紀最響亮的耳光!
歷來,市婦聯的領導都把自己的權力凌駕於法律之上,可見說我什麼身掛大牌子進行講演,言辭行動激烈,妨礙了省委的正常工作等等,這種欺上瞞下之謊撒起來自然也就習以為常了!話又說回來,退一萬步講,就算她們的謠言是真的話,就能說明我構成是精神病了嗎?
2、我們要求發放非法扣留的工資。
婦聯答覆:按照哈市直機關紀工委和婦聯1998年4月27日定的小教一級三檔,早已兌現,你可以到市婦聯幼師學校領取工資。
對於她們的這第二條答覆我要說的是,按1998、4、27日小教一級三檔,實際上就是說從學校畢業沒兩年就可以拿到這級工資。而我至今已有工齡31年多,教齡也在27年以上。那麼她們為什麼不按我應有的工齡、教齡發放工資呢?按她們的解釋說:我沒上幾天的班,沒有工時、沒有課時、沒有考核,所以沒有正常的職稱級別工資。
那麼試問,是誰剝奪了我的教師工作權利,接著又剝奪了我的人身自由?由此何談上班?又何談工時、課時、考核?你們非但不提這些年來對我的迫害和賠償問題,反而還要厚顏無恥的把責任都推在我身上,還有沒有公理?
強烈抗議婦聯迫害婦女!
強烈要求司法公正!
強烈要求懲治腐敗官員張桂華!
附:北京西城區法院(2003)西刑初字46號的判決書.這是一審.二審的裁定書 2003)一刑終字第381號.
[最後更新時間為 2008-12-17 1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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