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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權做的事,與正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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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福 發表於 2009-2-2 23:5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以下是嘁同學非常愛舉的一個例子:
舉例:假如一個經理想和女下屬睡覺遭到拒絕,經理找了個借口把女下屬解僱。經理固然有權解僱女下屬,但是,這個經理解僱女下屬的行為仍然是錯誤的。

簡要分析一下:

這個例子里的經理首先越權,要求了一件職權以外的事,然後將這件職權以外的事代入到自己的職權範圍以內,形成因果關係,做出決策。這就導致了職權的漏洞。

「有權做的事」,本來沒有什麼問題。可若是摻雜了「許可權以外」的因素,就先天不足了。嘁同學的例子,本質上講其實就是將一件有權做的事,與一件無權做的事捆綁在一起,得出一個結論,然後返回頭,將這個「捆綁」拋開,只針對前提的一半進行批評。

=================================

另外,再補充一點多餘的看法:
人與人之間,很容易看到有權做錯事的現象,原因有二:
(1)人與人之間最多也只有一些行政上的權柄。這種極其有限的權柄,在複雜的社會關係中很容易被其他因素混雜。
(2)人的所知有限,各人的利益、立場又不盡相同,這會造成決策不一定被所有人接受。(這種不接受,嚴格來講,其實與本主題討論的對錯問題無關,不過為了全面,一樣列出。)

講到神。

神對人有生命的權柄,有標準統一的計劃,有清晰明確的目的。這種職權,決不會為其他越權的因素所混雜(因為宇宙間沒有任何神職權以外的事物),因此永不可能有問題。

歡迎嘁同學指教。
青草地,溪水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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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 發表於 2009-2-2 23:58 | 只看該作者
看得很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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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curtain 發表於 2009-2-3 00:04 | 只看該作者
證明你家神存在先,

再來那麼多關於他屬性的推論.

討論你家神的屬性性質上和討論龍的各種屬性是一樣的.
2008年我們認識看清了-"自由"媒體的"公正"; 海外華人的力量; 團結中國的凝聚力;某些宗教的邪惡面目. 2008年將載入史冊. 我們在經歷歷史的轉折. 中國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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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老兵 發表於 2009-2-3 00:15 | 只看該作者
嗨,造物主上帝和受造的人類 VS 經理與女下屬?!

這都是些什麼亂七八糟的比喻?對事物的認知並理解能力若是已經到了這等地步,我等還有什麼話好說呢 ... ...

無語。
不是依靠勢力不是依靠才能惟靠耶和華的靈方能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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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suo 發表於 2009-2-3 00:34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樓 blackcurtain 的帖子

神的存在是不能證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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翡翠 發表於 2009-2-3 00:39 | 只看該作者
上帝說人不可試探神,因為上帝這個因果規律是不可試探的(也可以試探,如下呵呵,),你不能為了試探因果,就從樓上跳下去嗎。---那不是活該?
因果上帝只能信,只能無條件的馴服,除此之外再別無它擇。(類似:人只能信上帝馴服上帝是一個道理)

另外上帝說人不可試探神, 可以推斷這裡絕對不是指設計因果規律的那位神,因為人要試探他毫無意義,但是人理論上來說還是可以試探因果的,只是你一旦試探就說明你已經不信了。你不信了,那自然你就要倒霉。

所以上帝說人不可試探神這句話,並非字義上寫的不可試探,而是強調:人絕對不可以不信因果這個規律。

[ 本帖最後由 翡翠 於 2009-2-3 00:4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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翡翠 發表於 2009-2-3 00:4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5樓 sousuo 的帖子

神如果是因果,就是可以證明的呀。種瓜得瓜不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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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curtain 發表於 2009-2-3 00:58 | 只看該作者
同意, 廣義的神既不可證明, 也不可證偽. 一切不存在的東西都具有這一特性, 比如龍.

但, 聖經里記載的JDJ的神是可以被證偽的.

原帖由 sousuo 於 2009-2-3 00:34 發表 [有權做的事,與正確的事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神的存在是不能證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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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suo 發表於 2009-2-3 01:02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8樓 blackcurtain 的帖子

都被證偽了無數會回了,還是看看翡翠所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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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八福 發表於 2009-2-3 01:04 | 只看該作者
神的存在不可證明,但可以感受。

我的這感受是真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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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 發表於 2009-2-3 01:20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八福 於 2009-2-2 11:04 發表 [有權做的事,與正確的事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神的存在不可證明,但可以感受。

我的這感受是真實的。


是的。就是這樣。
約翰福音14:6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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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蛋吞椰酥 發表於 2009-2-3 01:24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1樓 死` 的帖子

你們倆喝醉了,感到無比自大是真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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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八福 發表於 2009-2-3 01:3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2樓 傻蛋吞椰酥 的帖子

做罪人的見證,並非自大。(除非你羨慕)

倒是你在隔壁樓里有一句:「……左右,把這小子給我抓起來。」

這個是自大無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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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蛋吞椰酥 發表於 2009-2-3 01:3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3樓 八福 的帖子

我開個玩笑就自大,你天天替主子吹牛就不算?你這不是自大是什麼?我們不羨慕自大,只是噁心自大,把老八也給我抓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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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9-2-3 02:02 | 只看該作者
沒什麼可指教你的。雞蛋裡挑骨頭而已。

這個例子是要說明:有權做的事不等於是正確的事。這本來是很顯然的事。用比喻其實都是多餘的。
1)我不能確定有沒有「神」,但是我100%肯定:假如有神,這個神也絕對不會是基督教的那個令人噁心的「神」耶和華/耶穌。
2)基督教的「愛人如己」其實就是X子的貞節牌坊。詳細論證請參見我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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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八福 發表於 2009-2-3 02:29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5樓 嘁哩喀喳 的帖子

樓頂的比喻是你最愛用的,眨眼間現在成多餘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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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9-2-3 02:48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八福 於 2009-2-3 02:29 發表 [有權做的事,與正確的事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樓頂的比喻是你最愛用的,眨眼間現在成多餘的了?


不是「眨眼間」,而是本來就是多餘的。有權做的事不等有正確的事,原本是不需要比喻的。這個比喻也沒什麼問題,讓昏頭的人們看得更清楚一點而已。
1)我不能確定有沒有「神」,但是我100%肯定:假如有神,這個神也絕對不會是基督教的那個令人噁心的「神」耶和華/耶穌。
2)基督教的「愛人如己」其實就是X子的貞節牌坊。詳細論證請參見我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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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curtain 發表於 2009-2-3 02:52 | 只看該作者
這種感受是delusion.

是你先接觸JDJ然後建立的. "感受"不等於真實.

人腦是很plastic的, 你練習氣功, 你能建立經絡,氣血運行的感受, 你練習觀音法門, 你能用"天目"見白光, 聽雷等等...你學習可蘭, 向安拉祈禱, 你能得到安拉的回應....

你要是對neuroscience有了解, 就知道真實感受和事實是完全可以分離的. 兩回事情.

原帖由 八福 於 2009-2-3 01:04 發表 [有權做的事,與正確的事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神的存在不可證明,但可以感受。

我的這感受是真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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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一方 發表於 2009-2-3 02:53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blackcurtain 於 2009-2-3 02:52 發表 [有權做的事,與正確的事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你要是對neuroscience有了解, 就知道真實感受和事實是完全可以分離的. 兩回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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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蛋吞椰酥 發表於 2009-2-3 02:59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9樓 在美一方 的帖子

有什麼問題?俺前些年合成的幾個化合物可以把老鼠一下子變成不同的瘋子,都有典型中樞作用的結構,和不同的取代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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