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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捷:周正龍案怎麼像葫蘆僧判葫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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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ledo 發表於 2008-10-1 23:5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01日07:49  紅網
  作者:王捷

  筆者認為,9月29日《長江商報》的一篇評論——《周正龍案,我們都是法盲》一文中的一句「華南虎照事件不判,全國人民很氣憤;華南虎事件一判,全國人民更氣憤」,很典型地代表了公眾對周正龍一案的判決感受和看法。

  一起轟動全國的公共事件,一起牽動公眾神經的事件,終於有了一個法律結論,判決了「華南虎事件」的「元兇」。

  然而,這個判決不僅沒有得到公眾的讚賞,反倒引起新了的質疑。這是什麼?

  著名的義大利法學家貝卡利亞曾經說過:「關於刑事案件,非法學的人們根據感覺所作出的判決,比法學者依照事先預設的規則所作出的判斷,常常更正確。」筆者認為,用這句話來解釋公眾的質疑,再恰當不過。

  周正龍只不過是一個農民,也不知道怎麼用電腦,更不知道「PS」是什麼意思,然而他拍攝的「虎照」,居然經過了PS,並達到了以假亂真的水平,連很多專家和鑒定機構都被搞得「雲里霧裡」,足見周正龍「獨自一人」造假的法律事實存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疑點。

  行文至此,公眾質疑周正龍一案的意思表示已經很明白了。一起原本瞞天過海、涉及政府誠信的公眾質疑,隨著周正龍的判決,取而代之的是司法不公正開始粉墨登場了。

  一起轟動全國的公共事件如此結案,究竟是一群在幕後指手劃腳的「導演」和「主要演員」能量太大,推出一個「跳樑小丑」,一個「替身演員」,就想敷衍公眾?還是司法難以改變自身宿命,裹著「潛規則」這件醜陋的外衣,把「華南虎事件」繼續「演」下去,從政府誠信擴大和升級成司法公正與公平正義問題?

  雖然人們對此除了能發發牢騷以外沒有別的辦法,但是,人們心目中對「法律天平」在這件案子中所發生的「意外」「傾斜」和對公平正義的失望,除非法律能夠自我糾錯重新審判,並真正做到了公平正義,把披在周正龍身上的畫皮徹底揭穿,把事情的「真『真相』」用法律的形式公之於眾,同樣也沒有別的辦法可以抹去。

  人心似鐵,官法如爐。真金不怕火煉。在公平正義時代和網路民主時代,人人有捍衛正義的知情權和表達權。輿論不能干擾司法,但司法並非不受監督的「神權」,公眾有權監督「葫蘆僧判葫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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