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反對建立「官員家庭財產公開制度」的八個理由

[複製鏈接]

15

主題

39

帖子

18

積分

註冊會員

Rank: 1

積分
18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來源:http://forum.xinhuanet.com/detail.jsp?id=57047132

1、「維護隱私權論」。官員同樣是公民,享有個人隱私不受侵犯的權利,個人收入、家庭財產情況都屬於個人隱私範圍;強制公布官員財產,是對官員個人及其家屬近親屬隱私權的侵犯,實不可取。官員財產有許多來源,其中包括繼承遺產等等涉及個人隱私的。

2、「監督無效論」。 「公布官員財產有利於監督」的觀點有失偏頗。實行財產申報制度,由官員個人提供財產信息,所依靠的還是官員個人的道德自律意識;一些官員的灰色收入天下大白后將會受處理,這些官員是不會把真實財產狀況公之於眾的;依靠個人自我監督、自我約束,腐敗官員照樣會隱瞞真實財產情況,人們照舊無法獲得真實信息,監督也就成了空中樓閣,對少數貪污腐敗的人員毫無用處。社會監督體系的漏洞連連,則財產申報制度再完善,腐敗者也完全可以自由規避這些制度。

3、中國官員並非終身制,把官員所有財產一律公布太籠統了。

4、「成本過高論」。有人強調,中國官員數目眾多,配套制度又不完善,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的建立與操作都十分困難,立法成本與執法成本都太過高昂。

5、「立法條件不成熟論」。目前,我國的銀行信息體系、司法制度和方式、社會監督體系都或多或少存在問題。而這些卻都直接制約著財產申報制度的實際操作。向社會公布領導幹部本人和親屬的財產,還缺乏相關法規的支持,沒有相應的法律依據。財產申報立法遭遇三大「攔路虎」:登記實名制未推行、技術手段尚不成熟、公開與隱私界限不清。

6、「破壞穩定論。」「公職人員家庭財產申報制度」就會影響領導幹部層的穩定,使幹部和幹部家屬處處和人民處於對立局面,使政府陷入無人工作的狀態,政府陷入混亂,進而引起社會動蕩,「引發政治動亂論。」這一提案一旦付諸實施,大多數幹部思想將承受很大衝擊;社會上會發生混亂,文革式的「攻擊、誹謗、誣釁、造謠」會捲土重來,社會很快會處於無政府狀態;黨政機關、公安、金融系統會首當其衝處於癱瘓,社會分化為各種派系、山頭林立,甚至會發生內訌、內戰;屆時局勢失控,國內外敵對勢力勢必滲入,插手演變為政治動亂。

7、「資金外流論。」縣處級以上官員申報公布個人財產,將把本土大量有效資金驅逐到境外去,事實上是一個扼殺本土經濟的愚蠢思想。將令世人對於大陸未來喪失信心,導致撤出投資,關閉企業,陷大陸經濟於蕭條,對於大陸經濟社會造成極大的災難。

8、實際上政府已經建立了縣級以上領導幹部的收入申報制度,目前主要是內部申報,但這已經是體現了一種進步。(1995年5月25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發布了《關於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收入申報的規定》。2001年6月15日,中央紀委和中央組織部聯合發布了《關於省部級現職領導幹部報告家庭財產的規定(試行)》。)

歡迎各位就以上「理由」進行評論或者補充新的理由。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8-5 22:52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