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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雲飛:黃琦救災能掌握什麼「國家機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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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khg 發表於 2008-7-20 22:2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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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網路論壇    作者: 冉雲飛    2008-07-19 23:13:17

救災救出了「國家機密」?我們對警方逮捕黃琦的抗議



冉按:四川大震給民眾所帶來的災難有目共睹,天災我們可以忍受,但人禍卻不能忽略。救災和災后重建需要社會各方面力量的參與,不只是納稅人所養的政府理所當然應該做好此一工作,而且諸種民間機構與團體,也參與了大量的救災和災后重建的工作,給災區人民帶去大量的關愛,彌補了政府救災過程中之不足,為推進民間社會的良好健康的發展,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同時也為中國社會的平穩良性改進做出了相應的示範。

可是,自從地震救災特別是災后重建以來,中央政府特別是四川省地方政府對諸種有關災后重建的事,控制諸種不利於他們的信息。尤其是對於學校垮塌事件的調查以及受害學生家長的維權,倍加打壓。這種不利於社會穩定和災后重建的事,引起了諸如像黃琦這樣的維權人士的極大關注,並給予適當的援手,也算為已經比較緊張的官民衝突尋找一種平和解決的突破口。可是地方政府卻利用手中的公權力,粗暴地對待像黃琦這樣在災后重建中做了許多實事的人。據有關方面的信息所知,像黃琦這樣被逮捕的四川維權人士,還不只是他一人,至少還有綿陽的曾宏玲、廣漢的劉紹坤尚在羈押未判之中。我們呼籲警方保持克制,拿出依法的誠意來辦事,而不是彰顯一直以來的傲慢,增加社會的緊張和官民衝突。一個社會的良好發展,始於諸種利益的良好博弈與公正解決。有鑒於此,我們抗議警方對黃琦的逮捕,以及對曾宏玲、劉紹坤的羈押。下面是我們幾位朋友對於黃琦先生被捕的抗議意見,歡迎朋友們轉發、傳播、關注。2008年7月20日6:41分於成都

我們對黃琦因參與救災被成都警方逮捕的聲明

王怡 冉雲飛 廖亦武 李亞東

致成都市警方、政府、人大及廣大市民:

2008年7月19日,我們在朋友聚會中,得知自6月10以來被成都警方刑事拘留的黃琦先生,已於今日下午,因「非法持有國家機密」的罪名被正式逮捕。

我們與黃琦素不相識,但尊敬他創辦「天網」、致力於公民維權的努力。我們知道他曾因此坐牢,並在獄中遭受不當待遇,出獄后留下腦部疼痛等多處後遺症。我們尊敬他在此情況下,仍然堅持從事「天網」的民間維權活動,尤其是為**受難者家屬唐媽媽爭取政府補償金的努力。

作為經歷了512大地震的幾位四川知識分子,我們尤其尊敬黃琦先生在地震后,參與民間震后救災的工作。我們知道他在災區為災民提供力所能及的物資援助,也與地震罹難者學生的家長有所聯繫。

但我們非常不理解,一個普通公民參與救災、了解災區真實情形,這和「國家機密」有什麼關係?我們也曾以普通公民身份,參與過一些災區救助的工作。我們和黃琦先生一樣,也和成千上萬在災區的民間志願者一樣,因此了解到一些非官方的、甚至與媒體的報道不完全一致的信息。可是,難道一個公民從媒體以外了解到的信息,就屬於「國家機密」嗎?難道國家天然地擁有一切社會信息的所有權嗎?難道一個公民有幸(或不幸)見到或聽到了一些和政府口徑不一致的信息,他就「非法持有國家機密」了嗎?

如果這樣的話,那就意味著每一個和黃琦說過話的災民,都非法持有著國家機密。換言之,一旦他們成了災民,他們就同時成了「國家機密」或攜帶國家機密的病毒。成都和四川警方應該逮捕每一個和黃琦有過接觸的災民,而不是僅僅逮捕黃琦一人。或者至少把所有災民都隔離起來,免得我們一和他們說話,就觸碰了國家機密。

基於法治的常識,我們知道所謂國家機密,第一是不為一般公民所知,第二是國家事先採取了保密措施。換言之,凡是能在大街上看到的事,都不是機密。凡是在大街上看見裸體,一定不是看見的人有問題,而是被看見的人有問題。也就是說,一個非國家機關的普通公民,除非他以非法的方式刺探、偷竊被國家機關預先加以保護的信息;否則,他所知道的任何信息,都不可能觸及「非法持有國家機密」這一罪名。

因此,我們對成都警方因黃琦先生參與震后救災而逮捕他、構陷他,不得不表示強烈的質疑、反對和抗議。儘管我們看出,地方政府似乎不太喜歡民間的救災志願活動,但成都警方逮捕黃琦的事件,仍然是令人震驚的。我們只能理解為這是對市民社會的一種否定,對民間的一次粗暴和傲慢的挑釁,也是對這個剛剛遭受地震的省份的一次羞辱。

我們基於個人的經驗和良心,不相信這是一次公正的逮捕。但我們希望成都警方能以尊敬法治、尊重公民權利,同時也是尊重自己的方式,來處理這一案件。我們主張並支持媒體、網路和民間可以自由地報道和評論這一案件,我們更加鼓勵成都和其他地方的知識分子、市民和媒體,更多地站出來質疑和批評成都警方,以公民的正當方式,幫助政府尊重他自己制定的法律。

我們呼籲成都警方對黃琦先生,不要採取任何刑訊逼供等違反法治的野蠻做法,呼籲成都警方准許黃琦先生的委託人可以與他見面,呼籲成都警方不要以非法的方式,繼續騷擾、威脅黃琦身邊的天網義工。

我們不願這一案件,成為奧運年中又一次引起國際關注的糟糕的人權記錄。但遺憾的是,我們懷疑成都警方正致力於這樣做。作為中國的知識分子,我們也不願看到中國的人權狀況總是遭到其他國家人士的批評,所以我們只好硬著頭皮,率先批評自己的政府。

希望成都警方和成都司法部門,也能在這個案子中有率先的回應。願我們的批評、抗議和政府的回應,都能成為對成都、對中國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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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ren 發表於 2008-7-21 22:28 | 只看該作者
「罪」在仗義執言,不懂得要遮蔽貪官、政府見不得人的勾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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