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民主如何才是一個好東西

[複製鏈接]

247

主題

492

帖子

246

積分

貝殼網友一級

Rank: 3Rank: 3

積分
246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jet360 發表於 2008-6-8 08:5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從去年年底以來,肯亞一直是國際輿論的熱門話題。去年12月27日舉行的大選結束不久,就爆發了反對黨領導的大規模抗議活動,抗議在他們看來導致現任總統當選的投票舞弊現象。抗議活動很快失控,數百人死亡的消息立刻傳遍各國。被認為好不容易實現了社會穩定和政治民主大體兼得的這個東非國家,突然間讓人們聯想起長年飽受部族衝突和軍閥之爭之苦的盧安達。有人認為,這種局面說明了以多黨制和議會製為特點的西方式民主不適應於肯亞國情;有人則認為,這種局面恰恰是西方式民主在這個國家還沒有得到真正實行的結果。肯亞局勢錯綜複雜,民主在肯亞到底是實行得不夠,還是實行得不當;肯亞目前局勢與民主政治有實質關聯,還是只有表面聯繫,對這些問題筆者都不敢妄作評論,但從肯亞的局勢及其引發的評論出發,卻聯想到這樣一個對我們自己的實踐也很有意義的問題:民主如何才真正成為一個好東西?

      一、民主的基礎是現代社會
     
      「民主是一個好東西」,只有在現代社會,它才會成為一個相當廣泛的共識。之所以如此,是因為現代社會之作為現代社會有這樣一個鮮明特點:隨著傳統社會的解體,人們只要參與社會生活就必須遵守一些集體行動的規則(法律、政策、命令等等),而這些規則已經無法以傳統社會中常用的那些理由作為正當性依據了。不管是天意神旨,還是祖宗之法,或者是具有特殊資質或特殊魅力的某個人或某些人的主張,在典型的現代社會裡,都已經不那麼有說服力了。相反,對典型的現代民眾來說,他們必須遵守的那些行動規則如果確有正當性的話,這些規則就必須是由他們自己參與制定的,至少是由他們信任和委託的人參與制定的。現代社會中最具有說服力的遵守規則理由是:「你不能出爾反爾,自我否定」——既然這是你自己答應了要做的事情,你就應該照著這樣去做。在很大程度上,民主要真正成為一個好東西,實行民主的那個社會就應該是這種意義上的「典型的現代社會」。現實中很少有哪個社會能算得上「典型的」現代社會,但相對來說,人們是否真的只把自己參與制定的行動規則才看作是正當的規則,在不同的社會中還是有非常不同的情況的。

      二、民主決策過程應符合「自願」和「自覺」兩個原則
     
      民主的本意是人民的「自我決定」,因此,民主是否真是一個「好東西」,還要看人民的「自我決定」或民主決策是怎樣進行的。民主涉及的是集體行動,像個體行動一樣,集體行動也要如已故中國哲學家馮契所說的那樣,一方面要體現「自願原則」,另一方面要體現「自覺原則」。自願是意志的品格,自覺是理性的品格,兩個方面必須密切結合起來:沒有意志的理性是無力的,而沒有理性的意志是盲目的。常有人把民主政治歸結為民主選舉,而沒有看到,民主選舉的重要性只在於它是自願原則的體現。換句話說,如果只有民主選舉的話,對於真正是一個好東西的民主來說必不可少的自覺原則,就還沒有落腳之地。人民表達同意與否或願意與否的渠道確實重要,但這種「同意」和「願意」又有一個是不是合理的問題:無論是選民自己的無知和衝動,還是選民背後其他人的欺騙和強迫,都會使表面上依據民主程序而形成的公共意志成為盲目的、非理性的東西。民主要真正成為一個好東西,民眾的意志必須與民眾的理性有機結合;民眾自願表達的要求應該是經過自覺思考和理性判斷的。從這個角度來看,民主要真正成為一個好東西,民主選舉不能是唯一重要的環節,因為自願原則不能是民主的唯一重要的原則。

      三、體現自覺原則的民主討論必須圍繞實質問題而不是抽象詞句
     
      那麼,意志的自願原則如何與理性的自覺原則統一起來呢?民眾的意志總是有所指向的,總是以民眾作為一個集體要做什麼事情作為具體內容的。因此,民眾的理性如果要與民眾的意志一起在民主政治中發揮作用,他們就必須圍繞「要做哪件事情」、「如何做成某件事情」、「由誰來做這件事情」這樣的問題進行理性的討論和協商。討論和協商之所以必要,是因為這裡涉及的是諸多人們的事情,不能單靠個別人或少數人;討論和協商之所以必須是理性的,是因為只有通過擺事實、講道理,才有可能更好地理解彼此的要求,更好地縮小各個方面的差距,更好地對待暫時無法化解(有些可能是永遠無法化解)的分歧,在此基礎上更好地逼近乃至形成共同的目標。這種意義上的討論和協商的具體形式可以有各種各樣,但它的實質內容,卻是任何真正稱得上「好東西」的民主政治的必要成分。從這個意義上說, 「協商民主」並不是「選舉民主」(或「投票民主」)之外的一種民主形式,而應該看作是任何一個完整的民主程序的主要成分之一,甚至可以說是民主的最重要成分。完整意義上的人民當家作主,是在人民及其代表討論協商的基礎上,通過投票來顯示討論協商的結果,亦即任命官員、形成決策。從這個角度來看,民主要真正成為一個好東西,它必須是圍繞實質問題而不是抽象詞句而運作的,必須是以有關實質性問題的民主討論作為其基本形式的。
     
     
     
      四、重要的是利益分配、價值分歧而不是認同紛爭
     
      民主討論和協商之所以必要,不僅是因為民主決策所涉及的問題常常相當複雜,而且是因為影響決策的人們和被決策所影響的人們常常是分成各個群體的。從原則上說,在民主政治的框架內,「影響決策者」和「被決策影響者」應該是同一批人,但即便是這同一批人,比方說一個主權國家的公民,或某個城市的居民,也常常因為利益、價值和認同的不同而分為不同群體。對於現代民主理論和實踐來說非常重要的一個事實,是用討論協商來處理人們之間的利益分歧、處理人們之間的價值分歧和處理人們之間的認同分歧,會產生非常不同的結果。通常來說,用討論協商來解決利益分歧比較容易一些:即使無法藉助普遍原則找到共同利益,也可以通過利益權衡、各自讓步而達成暫時妥協。用協商討論的辦法來解決價值分歧比較困難一些,但通過協商討論澄清各自的價值立場,發現對方立場的合理之處,甚至找到各自立場的重疊之處,也不是不可能的。最困難的是認同分歧:在涉及「我是誰?」或「我們是誰?」的問題的時候,群體之間的分歧往往很難通過實際利益的讓步和妥協來解決,也很難通過價值立場的澄清和調整來彌合。一不小心,就會出現敵我分明甚至你死我活的局面。當然,認同之爭背後往往隱藏著利益之爭和價值之爭,但真正要進行有意義的民主商議,必須在認同問題上儘可能相互尊重,在價值問題上儘可能求同存異,並且在此基礎上把利益問題作為中心議題,以求得對利益分配的公平安排。不管怎麼樣,民主要真正成為一個好東西,它不能把認同之爭作為一個爭論焦點,尤其不能把一些個人無法進行自由選擇的認同特徵如種族、膚色、部落和性別作為爭論焦點。        
        
      五、除了合適的物質條件和制度框架之外,民主還需要合適的文化土壤
     
      上述幾個條件——典型的現代社會條件,意志的自願與理性的自覺的統一,圍繞著實質性問題展開討論,並且盡量避免把認同問題作為爭論焦點——的具備,要求社會經濟的發展,並且由經濟發展帶動社會其他方面的發展;要求這個社會逐步建構起有利於民主協商和理性行動的制度;也要求這個社會中的人逐步養成遵守規則、尊重差異並且理性地形成意見和表達意見的意願、習慣和能力。民國初年,李大釗在反省當時的「民主」實踐的時候發現,我國國民有兩大弱點:第一,「凡事皆以感情為主,不以理性為主」;第二,「凡事好依腕力而爭,不依法律而爭。」將近一個世紀以後面對由民主選舉而引發的肯亞國內一片亂象,我們不僅要抽象地談論感情和理性如何統一、腕力和法律孰輕孰重,而且要具體地思考這個問題:要使這些方面的恰當安排成為可能,從而使民主真正成為一個好東西,我們除了特定的物質條件、制度框架之外,還需要什麼樣的文化土壤?
來源:學習時報      來源日期:2008-5-6       本站發布時間:2008-5-6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8-8 05:32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