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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敦 福爾摩斯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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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魔女 發表於 2008-5-23 12:4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倫敦街景


  如果我厭倦了倫敦,我就厭倦了生活——薩謬爾-約翰遜

  現在是下午三點。今天從開門時我就來了。珍寶太多,一天我還沒有逛完。再過一會,整個大英博物館也要關門了。這個與巴黎的盧浮宮、紐約的大都會博物館並稱為世界三大博物館的大傢伙,眼看就要被夜晚的黑暗吞沒了。

  外面天暗下來。我走出去,看到街頭的消防水栓,儘管聞名的大霧已經消散,貧民窟已被拆掉,我仍然認得這是倫敦,這是福爾摩斯和華生醫生的城市。

  倫敦,推理小說世界里的「謀殺之都」,有最佳的謀殺場景,不管是西端的蘇活區還是東邊的白教堂區。這裡也是真實的「開膛手傑克」橫行之處,五個妓女橫屍的現場。很多人來倫敦的目的,僅僅是為了在夜晚實地勘探開膛手傑克行兇的足跡,揭開真相,一舉成名,成為又一個福爾摩斯。唉,不過夢想永遠無法照進現實。

  倫敦同樣是「開膛手學」發祥之地,是一切荒誕不經不合常理故事的地方。自然,也吸引無數的偵探小說家不遠萬里趕來倫敦,租下偏僻的房間,謹慎地開始自己漫長的寫作。沒有誰懷疑他們不會一鳴驚人,因為既然真實犯罪比虛構的小說更殘酷、更離奇、也更古怪,那麼有什麼證據否認小說家只要逛一下倫敦街頭,他的想像力就會有意外的收穫呢!

  當然,倫敦不單是那些偵探小說家耍嘴皮功夫和想象力的地方。它也是第一個有偵探活動的城市。早在十八世紀中葉,當時倫敦一位地保官亨利-費爾汀(沒錯,此人就是《湯姆瓊斯》一書的作者)改革制度,招募高素質新警員,並提高薪資以防納賄,這一批新警員不久就成為有名的「弓街捕快」,高效率打擊犯罪而令人耳目一新,它起到了模範帶頭作用,使得各個城市紛紛仿效,弓街捕快(倫敦「蘇格蘭場」的前身)成為了當今各國刑事警察局的濫觴。

  提到警探與辦案,倫敦總是扮演歷史性角色的地方。儘管如今,沒有幾個老倫敦人知道亨利-費爾汀是誰了。更多人會告訴我,拍攝007詹姆斯-邦德追逐兇手的許多鏡頭就是在不遠處的泰晤士河上;而《007之擇日再死》里詹姆斯-邦德進入廢棄的地下秘密通道,就是倫敦1863年建成通車后直到現在還在照常運行的世界上最早的地鐵。

  100多年過去,地鐵還是老樣子,柯南-道爾的家也還是老樣子。我每次去貝克街的221B號敲門,總是那個禮貌的看門人前來開門,並客氣地說:「歡迎光臨,不過很不湊巧,福爾摩斯先生剛好外出。請先上樓喝杯咖啡吧。」 「哦,不,謝謝!」我轉身離去。

  福爾摩斯不在,我只能去看莎士比亞。在環球劇院里,上演的是他的《李爾王》。我知道,這座1599年誕生的倫敦最豪華的劇院,莎士比亞是它為數不多的幾個投資者之一,擁有劇院1/10的股權。可惜現在我看到的是重建后的樣子,原來的它毀於17世紀一場大火。

  從劇院出來,橫穿海德公園,一隻松鼠在夜晚的草坪立起身子看我。一輛名牌老爺車從公園一角氣派大樓的鐵門裡緩緩開出,一個貴族模樣、穿著講究的人牽著三條名犬在林蔭大道散步。寂靜。寂靜。寂靜。可是當帕瓦羅蒂在這裡舉辦音樂會慶祝自己在歌劇舞台上演唱三十周年的時候,我感受到的不是寂靜。在大雨滂沱中,12萬名觀眾從頭至尾看完演出,其中包括黛安娜王妃。現在,人都去了哪裡?海德公園的一角,肯辛頓宮的大鐵門前被無數鮮花所淹沒。每天都有來自世界各地的悼念者來這裡看一位曾經活過的命運坎坷的女人。我走過去,一張卡片上這樣寫著:「我們每年會來看你,黛安娜。10年來,我們沒有忘記你。安息吧,美麗的王妃。」

  黛安娜的死遵循了一個規律:越是富有、越是受到上帝保佑的人,其死亡方式也越神秘莫測。而越神秘莫測,就越容易引發流言蜚語。我希望有一天,我會把黛安娜的死寫進我的小說里去,把它安排成某種背後勢力的犧牲品,並把它與肯尼迪總統、瑪麗蓮-夢露、貓王的死亡相提並論。當然,現實生活總有些乏味,倫敦大都會警察局調查報告讓人失望,這份報告沒能揭露出驚天陰謀和秘密,只是公布了一個大家早已知道的結果:黛安娜死於意外的車禍,她的司機酒後駕車,時速超過100公里,而且黛安娜和男友多迪沒有系安全帶。 我想,這個報告看上去更像聖誕節和新年期間倫敦的交通安全部門發給司機的宣傳材料:切勿酒後駕車,系好安全帶,坐在後排也不要心存僥倖。

  從高芬花園往右轉,就到了泰晤士河邊的滑鐵盧大橋。站在橋上,泰晤士河兩岸風光盡收眼底。莫奈畫筆下19世紀的泰晤士河就在眼前流淌。夜晚的泰晤士河卻凄涼無比,遠處只有SOHU區的酒吧燈火輝煌。

  我有幾個朋友,他們為了躲避開這些燈火輝煌,住在攝政街最隱蔽的私人住宅里,像軟體動物躲在自己的殼裡一樣。倫敦的私有住宅都一樣:通常都很寬敞,朝向幽暗大廳的門敞開著,狹窄的樓梯在幽暗的大廳中升起,一間雙人客廳里擺放著兩個老式沙發,一位太太或者紳士一直靜靜地坐在扶手椅上喝下午茶。這茶從19世紀就開始喝了,一直喝到現在,並形成一個小小的社交圈。了解倫敦得從下午茶開始,關於每齣戲、每場電影、每次審判、每個離婚案件,這裡有第一手的資料。客人們也並不總像傳記小說家描繪的是高雅的沙龍,來的都是音樂家,馬球愛好者,作家,詩人。在他們當中,也充斥了無所事事或一文不名者。

  倫敦人總愛喝下午茶。福爾摩斯就是小花園裡飲下午茶的常客。那些想和福爾摩斯套近乎的傢伙,也操著一口倫敦腔,說同樣的一句話,「福爾摩斯先生,邀請您共進下午茶,好嗎?」《泰晤士報》曾說過,一個英國人平均每人每天要喝5杯茶,每天喝掉的茶葉佔世界茶葉出口市場總銷量的三分之一;而英國人中,倫敦人尤其愛喝茶。

  一杯下午茶,使時間慢下來,人也變得悠閑。但倫敦人還不滿足,他們想搬到鄉下去喝下午茶。這就難怪那麼多推理小說都喜歡把兇案現場安排在寧靜鄉村的教堂、莊園、酒館、客棧里,彷彿那裡才是倫敦人生活的「主會場」。活躍在鄉間的偵探有阿加沙-克里斯蒂的馬普爾小姐,切斯特頓的布朗神父。我是不是也該去鄉村,或者從這夜晚的滑鐵盧大橋跳下去,或者……庫里斯也不喜歡倫敦,覺得它又大又丑,像個怪物,但後來搬到鄉下去住,他又後悔了。他說:「我還是寧可住倫敦:住鄉下,時間好像都白白浪費了,做不了多少事情。」

  庫里斯的想法聽上去有點怪,但卻是真的。他只在夏季那幾個星期里才離開這座城市,奔到鄉下莊園避暑。但很快他又回來了。倫敦上流社會的成員、政治精英們,也回來了。因為倫敦的派對季節就要開始了:皇家阿斯科特賽馬會,切爾西花卉展,皇家軍隊閱兵式,牛津劍橋賽艇對抗賽,亨利皇家賽艇會,溫布爾登網球公開賽……

  倫敦的可愛也許就在於這裡,在這個老古董的城市裡,總是有新事物、新話題不斷地湧現,來打發掉人生無聊的時光。

  每個人都有些打發掉無聊時光的小玩意兒。我則是寫偵探小說,雖然我不知道該怎麼寫。但我急於表現,想找到我故事裡的原型。隨意走進一家茶館,我發現那個坐在茶館僻靜一角的老人多麼像奧希茲女男爵《角落裡的老人》里的那個老頭,他拿一根繩子打各種繩結,除了坐在椅子上,他哪裡都不去,但沒有什麼事情能瞞過他的眼睛。在那個老頭對面,一個高大肥胖、滿臉紅潤的傢伙,正和他的同桌旁徵博引、滔滔不絕地議論。我想起那位本來是美國人、後來歸化英國的推理小說家約翰-狄克遜-卡爾筆下的基甸-菲爾博士。還有那個奇女子,阿加莎-克里斯蒂安,她每次來倫敦,都去伊靈區探望她的姨婆……

  我感覺到了壓力。我發現已經有那麼多關於倫敦的偉大的作品了。我不明白自己再從事這項艱巨的事業究竟有什麼意義?偵探小說的未來會是什麼?

  當然,克里斯蒂安的倫敦和福爾摩斯的倫敦是不同的,正如柯南-道爾筆下的倫敦和狄更斯筆下的倫敦也是不同的。而我要做的,就是發現另一個倫敦,和之前所有人不一樣的倫敦。我沒有把握是否寫寫我所熟悉的倫敦的某個部分,比如倫敦上班時的人潮,倫敦的寒冷和多雨,我見過的那個彬彬有禮的倫敦的紳士……

  當然,我現在還可以去看看倫敦塔、大笨鐘、白金漢宮、議會大廈、或者在那個埋葬了許多名人的西敏寺教堂外面站上一會。我知道,我的選擇很多,我還可以去蘇活區,在一群周末找樂子的人群中隨波逐流。我想象自己是一片落葉,在人潮的河流里打轉,假裝自己也有樂子要找,假裝自己也有某個地方要去,有某個人要見。做完這些,我會回到自己孤獨的房間。在倫敦這個龐大寒冷的城市裡,生存就意味著時刻保持緊張,不要跌倒,我問我自己,我究竟要在這裡幹什麼呢?

  於是我拿起了筆。
信心清凈,則生實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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