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把容易出錯的問題羅列出來,希望能讓將去中國領館辦簽證的同胞們少受罪。
1. 最大的爭議和出錯是邀請信。都說中國是華人、華僑的家,回家還要什麼邀請信呢。更何況中國還有我名下的房產,難道還要自己邀請自己不成。領館網站簽證須知的中文版第7條說,「赴華探親者請提供往返機票和親屬關係證明」,這裡壓根沒提到邀請信。英文版第9條說,」Applicants visiting friends or family members shall provide round trip air tickets and invitation letter or certificates of kinship」.這裡也僅提到邀請信或親屬證明。 因此,沒人會想到邀請信會是很重要的。但是,即使你帶上中國公證處出的親屬關係證明,還是不會被接受。我呈上從領館網站上列印下來的和進領館時發給我們的簽證須知,問接待我的領事,為什麼你們不在「申請須知」上寫明白呢,她看了半天說,「親屬關係證明」就包含了邀請信。請教,哪位高智商的朋友能從「親屬關係證明」里理解出有邀請信的含義。這時她又從自己的抽屜里拿出一份簽證須知,這裡包括了邀請信的要求和內容。邀請信應包含:被邀請人的全名,邀請人的全名,兩者的關係,邀請的目的,被邀請人訪問中國的時間,地點,居所。可以是郵寄件,但要保留信封。也可傳真件,需有發件人的傳真號。但不能是電子郵件。但是我不能理解是,難道這樣的邀請信比中國公證處蓋了紅圖章的親屬關係公證更可靠嗎?如果能讓這些信息放在領館的簽證須知上,或在等候大廳的入口處有一個諮詢台,這樣就不會讓人來回折騰,長久等候了。
2. 為什麼一定要提供來回機票和在華酒店訂單呢?記得我們來美國都是拿到簽證才敢訂機票,如果訂好了來回機票和賓館,簽證簽不出怎麼辦?回程不確定,單程機票就不行嗎?如回國定居,只需單程機票就不行嗎?難道懷疑持美國護照都會在中國滯留不歸嗎?
3. 更讓人捉摸不透的是第9條,「領事官員認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什麼是「其他材料」,你完全可以列出你想要看的材料名稱,否則誰能猜到你要什麼,別人如何準備。從其他非正式渠道的材料上看到,如僱主的批准假期的證明,經濟擔保,你的經濟狀況證明,如工資收入、銀行存款證明等。還有的就得靠豐富你的想象力去猜吧。
4. 還有更「霸王」的條款呢。不管你如何正確理解他們已經發布的「條款」,認真按「簽證須知」準備,一切「以領事官員解釋為準」,而且拒絕你的簽證申請可以不告訴你任何理由,讓你二和尚摸不著頭腦來回折騰。
出領館已近下午5點了。我清楚地聽到一對和我一起出來的美國中年夫婦在說,「???? china, ???? the government」。我真得感到很心酸,但我卻選擇了沉默,和他們擦肩而過。我為中國強盛而高興,我為自己是中國人而自豪。但我們的政府,我們領館為什麼不能把輕而易舉能做好的事做好呢。我想把我的感受和建議告訴領館的領導,但他們的電話永遠是忙音或無法接通。在領館的網站上,你也永遠找不到任何可以聯繫的電子郵件地址,好像領館壓根就不想和大家溝通。現在唯一的希望就是領館大使能有空瀏覽這網站,能看到我的抱怨和建議,儘快改變現在簽證的混亂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