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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討薪民工的猝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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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khg 發表於 2008-3-30 11:0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8日14:13 法制周報-e法網

每當看著父親的遺照,李亮亮總是神情凝重。



李亮亮走出潁州區法院大門,身後的鐵門重新關上。


  核心提示:2006年1月7日死於討薪過程中后,安徽民工李培岩給家人留下了太多悲傷和磨難,也給社會留下了撲朔迷離的死因。圍繞父親李培岩之死,李亮亮與當地司法機關以及涉嫌打死父親的對方勢力展開了長達兩年多的爭鬥,期間甚至遭拘留。現在,李亮亮全家都把希望寄托在剛剛開庭審理過此案的阜陽市中級法院。律師分析,此案一波三折,與美國發生的辛普森案案情有相似之處。

  ⊙《法制周報》記者 鄧益輝 文/圖

  2008年3月24日,安徽阜陽市,明媚的陽光灑遍了這個城市的每一個角落,但一陣接一陣的冷風讓人不免覺得有些涼意。

  距離父親死亡已經2年3個月又17天,這麼久以來,李亮亮的心始終是懸著的。滿額頭的皺紋,顯現出與他真實年齡不相符的滄桑,認識他的人都知道,這個小夥子只有23歲。

  李亮亮眉頭緊鎖,心中惴惴不安。按照案情的發展,因為關鍵證據不充分,涉嫌打死他父親的5名被告人可能會被法院宣判無罪釋放。

  下午,李亮亮又一次走進了阜陽市潁州區法院,他想問問,父親的案子的判決結果是否已經出來了。自己來過這裡多少回,他記不清了。「來的次數太多了,法院里的法官和法警都認識我了。」他的話里透出一絲無奈。潁州區法院刑庭的庭長梅衛紅告訴李亮亮,案子最近幾天會有結果,但具體時間不定。李亮亮走出法院的大門,身後的鐵門「哐當」一聲,重新關上。

  父親討薪死亡

  2006年1月7日,臘八節,李亮亮永遠忘不了這個日子。一大早,他的父親李培岩便去了阜陽國際大酒店。這一走,就再也沒有回來。

  2002年下半年,家住阜陽市潁州區三合鎮任營村東李庄的李培岩帶著20多個鄉親,承接了阜陽國際大酒店的建築維修工程。由於酒店方拖欠工錢,2004年夏天,李培岩只好自己墊付了民工們的工資,遣散了建築隊。為了繼續謀生,在大酒店工錢沒有結清的情況下,他暫時離開阜陽到江蘇常州打工。2006年元旦前,李培岩家裡一處房子壞了,需要重新蓋,加上兩個女兒還在上學,急等錢用,他想到了酒店拖欠的工資。

  1月6日,李培岩見到了阜陽國際大酒店的副總經理楊軍。當天晚上,他給家人打了電話報平安,並告訴妻子一個好消息,酒店讓他第二天去結清工資。第二天,李家人得到的卻是李培岩死亡的通知。

  1月8日早晨,李亮亮和爺爺、母親、弟弟、妹妹在市醫院太平間里見到了李培岩,眾人哭聲一片。李亮亮沒有流淚,他在父親的遺體旁站了很久,一句話也沒說。他回憶當時的情形說:「爸爸的眼睛沒有合上,臉上很痛苦,頭上有血跡,脖子上還有掐痕,肯定是被人打死的。」

  2006年1月9日,由阜陽市公安局法醫、婦幼保健院醫生共同對李培岩的屍體進行屍檢。1月26日,離春節只有兩天時,鑒定結論下來了。

  在屍檢報告中,李亮亮終於了解到父親死亡的部分情形。「2006年1月7日中午11時許,在阜陽國際大酒店一廁所內,發現李培岩倒地不省人事……醫生急救時發現李培岩已經死亡。」屍檢還發現,李培岩右顳肌有6×6cm2的淤血,右腎包膜淤血,並有多處擦傷和抓痕。

  但鑒定報告的結論卻讓李亮亮失望不已。鑒定結果顯示,李培岩「心臟負荷突然增加而致猝死,排除了受外來暴力打擊致死。」最終結論為「李培岩繫心性猝死」。

  對於這個鑒定結果,李家人均無法相信。李亮亮向潁州公安分局表明了家人的疑問,要求立案查處,但未得到回應。3月1日,潁州公安分局下了一份不予立案通知書和一份信訪答覆意見書,認為「李培岩在國際大酒店突然死亡不構成刑事案件」。

  這樣的結果讓李亮亮和家人開始陷入絕望。

  公安部督辦此案

  3月14日,無奈之中的李亮亮與母親、奶奶、妹妹、姑姑跪倒在市政府門口,希望能引起市領導的重視。隨後,他們被潁州區公安分局用警車強行帶走。在公安分局二樓,有關人員問他們願不願意接受7萬元的賠償,李亮亮和母親沒有答應。隨後,潁州區公安分局以他們「曾於一個月前在阜陽國際大酒店燒紙錢」為由,對李亮亮母子及李亮亮的姑姑分別處以拘留。

  從拘留所出來后,李亮亮認識了阜陽當地的一位民間維權人士——周道付。周道付建議他用合法的手段解決問題。隨後,李亮亮作出一個重要的決定:讓兩個正在讀書的妹妹輟學和母親外出打工,自己為父親上訪奔走。

  父親不在了,作為家中的長子,他明白「長兄為父」的道理。他告訴《法制周報》記者:「我不能垮,一定要撐住這個家,我想爸爸在天之靈也是這麼想的。」

  4月11日,在合肥,安徽省公安廳一位副廳長接待了李亮亮,並答應由省公安廳進行重新鑒定,並安排3位法醫對李培岩的屍體進行複核鑒定。

  4月19日,李亮亮把父親的屍體從阜陽市殯儀館的冷凍房拉到走廊,他坐在父親身邊,看著陽光溫暖著父親冰冷的身體。等待法醫到來后,他協助法醫解剖。3個小時后,法醫縫合了屍體。李亮亮一點點地將父親的身體擦拭乾凈,穿上了衣服。

  4月27日,新的鑒定結果出來,認定外傷比阜陽市公安局的鑒定多了5處,綜合分析認為「李培岩系外傷、情緒激動等因素誘發其原有心臟疾病急性發作死亡。」鑒定結果讓李亮亮看到了為父親昭雪的希望。2006年5月8日,潁州區公安分局立案,成立了專案組,但案件進展緩慢。

  直到7月份,此案驚動了公安部。公安部領導批示,督促阜陽市公安局立即徹查此案,一定要還死者家屬一個公道。

  8月31日,阜陽國際大酒店副總經理楊軍、保安部經理郭海峰、工程部主管饒桂濤、保安崔華濤和王來章5人被阜陽市潁州區公安分局逮捕。12月11日,阜陽市潁州區檢察院以故意傷害罪對5名嫌犯提起公訴。

案情撲朔迷離

  2006年12月25日,阜陽市籠罩在一片濃霧之中,潁州區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庭審開始后,案情忽然變得撲朔迷離。

  5名被告人全部否認曾對李培岩實施毆打,辯解稱在公安局受到刑訊逼供,原來的有罪供述都是虛假的。已經被檢方認定有自首情節的崔華濤否認了自首行為,稱自己只是去公安機關說明情況。庭審進入舉證階段,公訴人拿出省公安廳對李培岩的屍檢報告,當事雙方均提出質疑,並申請第三次屍檢。在爭議中,庭審被迫中止。

  2007年7月17日上午,時隔200餘天,潁州區法院再次開庭審理了此案。

  庭審中,5名被告人依然堅持李培岩的死與他們無關,李身上的傷痕是先前帶到酒店的,李死亡以前的事他們一點也不知道,只知道李是死在酒店門前。意外的是,作為公訴機關申請出庭作證的3名證人中,有兩名當庭推翻了此前的證言。其中,證人馬露露還表示他被傳喚到公安機關進行詢問后,遭到了威逼,從而導致其患上嚴重的精神疾病。案發當日,他本人不在現場,什麼也沒有看到。

  對於5名被告人的當庭翻供,公訴人表示,該起案件的事實非常清楚,有充足的證據證明各被告人對李培岩實施了毆打的行為。但鑒於兩名證人的翻供,建議法庭休庭,待查清后再開庭。法院採納了公訴機關的意見。阜陽市潁州區公安分局提供了審訊時的錄像證明,並未對嫌犯進行刑訊逼供。

  8月13日,阜陽潁州區法院第三次開庭審理了此案。庭審時間持續了近8個小時,雙方的辯論上升到白熱化。保安部經理郭海峰進一步辯解稱,案發當日他休息,並不在現場。幾名被告人的辯護人均提出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應依法宣告各被告人無罪。法院未當庭宣判。

  9月3日,潁州區法院以「故意傷害(致死)罪」對5名被告人作出一審判決:楊軍、郭海峰被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10年,判處饒桂濤有期徒刑8年,判處崔華濤、王來章各有期徒刑6年。5名被告人共同承擔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206240.17元,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阜陽國際大酒店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針對5名被告人的無罪辯解,經審理查明,被告在公安機關的有罪供述內容基本一致,相互印證,且與證人證言相互印證,其辯解不予採納。

  一審判決書里對事件經過的描述為:2006年1月7日上午,李培岩認為實際應得款與酒店結算付給金額有差別,遂找到酒店副總經理楊軍理論,雙方發生爭執。隨後,保安部經理郭海峰帶著保安王來章、崔華濤趕到。王來章和崔華濤拉著李向職工廁所方向去,李掙扎要打楊軍,楊軍一拳打在李的腰部。隨後,郭海峰、饒桂濤、王來章、崔華濤對李實施毆打,李培岩被打倒昏迷在地,楊軍遂撥打120,120趕到現場時發現李培岩已死亡。

  案件再起波瀾

  李亮亮聽到宣判后,心中的激動難以掩飾。他告訴《法制周報》記者:「當時我心想,父親終於可以瞑目了!」

  但案件並未就此平息。潁州區法院宣判后,被告人不服判決,提出上訴。2006年12月6日,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

  2007年12月19日,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裁定,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將案件發回潁州區法院重新審理。

  春節過完后,2008年3月7日,潁州區法院開庭重新審理此案。

  5名被告人的3名辯護律師均提出,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應該宣判各被告人無罪。公訴機關沒有提供新的證據能夠證明李培岩是被毆打致死的,李培岩是否是在酒店內遭到毆打事實並不清楚。被告人辯護律師提供了數名證人,證明當天在酒店內並未發生毆打事件。

  李亮亮的代理律師鄭秀軍提出,被告人集體翻供,他們的辯解理由不能成立。被害人李培岩死在該酒店是事實,李培岩身上有外傷和內傷的事實證明,李培岩是由於外傷的原因引起的死亡。她特別提出,幾名證人之前或現在均屬於酒店員工,他們對五被告人沒有毆打李培岩的事實記得非常清楚,對其他問題就記不清楚了,這有明顯的串供痕迹。

  但鄭秀軍律師也承認,此案也有可能因為證據不足,5名被告人被判無罪釋放。她說:「如果本案能夠成為辛普森案件在中國的翻版,這也是李培岩對中國法治建設所做的貢獻。」

  生命的意義

  2008年3月13日,潁州區法院重審第二次開庭結束。法院宣布,由於案情重大,本案將由審判委員會擇日宣判。

  接下來的日子,李亮亮幾乎每天都要去法院詢問,判決結果有沒有下來。但每次得到的答覆都大同小異。他說:「這幾天我特別緊張,腦袋就像要爆開了,晚上感覺很困,但眼睛就是閉不上。」

  前段時間,村上的人告訴李亮亮,他家的鄰居李培民在建築工地打工時從三樓墜落,死了,至今拿不到賠償。李亮亮想了許久,他在3月22日的日記中只寫了一段話:「我要有尊嚴地活,要活得沒有遺憾,只要活著沒有我做不到的,堅持一下就過去了,這就是生命的意義。」

  記者手記

  農民工尊嚴不容踐踏

  阜陽市,曾經發生「奶粉事件」和「中院窩案」的地方,而這些事件都是經媒體披露而推動的。當地的百姓愛看法制類報紙,具有強烈的維權意識,上訪和找媒體反映問題的舉動在當地很常見。如今,阜陽的司法機關辦案時顯得格外謹慎,對於媒體,他們甚至有了排斥心理。

  李亮亮家所在的東李庄位於城市的邊緣,那裡有成片成片挺拔的楊樹林,還有潺潺的小溪水,但是那裡也有破落的房屋、17英寸的黑白電視,以及留守村莊的老人和小孩。他的奶奶見到我們,眼淚奪眶而出,有無盡的悲傷卻說不出一句話。父親李培岩的遺照孤零零地擺放在房子的正中央,家中冷清異常。

  2008年春節時,一名河南籍農民工在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東勝區討要工錢,被包工頭殺害后拋屍荒野。3月21日,南京國際廣場工地內發生磚牆倒塌事故,三民工被活埋,工地方卻將其中兩名重傷的農民工鎖在項目部藏了起來。有評論寫道:這一切都昭示著農民工權利弱勢的悲愴語境。

  這些事件與李培岩討薪死亡事件背後隱藏的,同樣都是農民工的生命被隨意踐踏和漠視的現實。他們在社會上所得到的回報是卑微的,與他們所付出的勞動往往不成正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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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辛普森案簡介

  1994年,前著名美式橄欖球運動員辛普森被指控,用刀殺前妻及其男友兩項一級謀殺罪。

  控訴律師指出辛普森具有作案動機、作案時間,並提供了他多年來暴力虐妻的報警記錄和染血手套等充分的證據。但是,辯護律師則攻擊控方證據的漏洞,特別針對被告手穿不進血手套,同時攻擊證人是種族歧視者以打擊證據的可信度,強調控方沒有足夠的證據,要求陪審團判決無罪。

  此案當時的審理一波三折,最後法院判決辛普森無罪獲釋,僅被判定為對兩人的死亡負有民事責任。(本報博客地址:blog.sina.com.cn/fazhizhou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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