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殉道精神與宗教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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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erthaug 發表於 2008-3-4 22:4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俞力工
 
近年來,有關恐怖主義的議論形形色色。筆者始終認為,霸權主義對平民百姓的殺戮、對民用設施的肆意破壞,與個人的自殺/殺人爆炸事件之間,不存在一道萬丈鴻溝。前者,破壞規模雖然無與倫比,但主流媒體刻意輕描淡寫;後者,範圍雖小,傳媒卻無限渲染。顯然,單單指稱伊斯蘭教一方的暴力行動為「恐怖主義」,難免有失公允。其實,兩種暴力活動的真正的「質差」在於:霸權主義的「恐怖分子」,絕不輕言犧牲自己的性命;而伊斯蘭教「恐怖分子」,卻明顯抱著殉道決心。或許,也就因為如此,主流社會把前者的恐怖暴力當作文明與合法;後者,不外乎殘忍與野蠻。以下,不妨就殉道現象作一探討。
 
猶太人的世界觀
 
翻閱《舊約》,不難理解猶太人的最大興趣在於建立現世的家園。巴勒斯坦,是上帝對這批「選民」所作出的承諾。只要尊奉上帝、凝聚力量、勇往直前,上帝必定會協助他們排除萬難,消滅敵人,從而讓他們世世代代在這片「冒出蜜與奶」的寶地上重建家園。至於來世,整本經書竟不見刻意渲染。這似乎意味著,一旦對天國著墨太多,恐會瓦解重建現世國家的力量。
 
猶太人並非藐視樂園與天堂。不過,對他們而言,聖經《創世紀》對天堂的描述,唯一的宗教意義在於,突出「必須信奉上帝」。具體而言:人類的祖先曾經違背了上帝的意旨,由是讓上帝驅除出樂園。人類的現世生活,算是上帝的妥善安排。如果人世間繼續冒犯神的意旨,則還會不斷遭到天譴。猶太人,系唯一真正受到上帝青睞的民族,也是唯一與上帝心有靈犀的民族,然而即便如此,一旦出現違背上帝的言行舉止,上帝的審判即刻呈現在眼前,其懲罰手段既是激烈、迅速又明確,絕不拖泥帶水留到某個末日清算總帳。
 
根據《舊約》,猶太人在上帝庇佑之下,必然擺脫壓迫民族的奴役,也定然戰勝佔據巴勒斯坦的一切敵人。萬一,在征戰過程中犧牲了生命,則捐軀為的是民族的前途和貫徹上帝的旨意,而不是為求永生或在天堂享受榮華富貴。因此,猶太人的「殉道」,主要是為自己的、民族的、現世的利益,與現代的民族主義運動極為接近。猶太人作為長期流離失所的民族,利用一系列宗教故事來激勵自己,凝聚向心力,體現出早期人類的智慧。 
基督教的世界觀
 
從宗教史的研究,已可推論早期的基督教運動帶有較革命的情緒,其初始目的在於,把羅馬帝國治下各奴隸族群的思想與力量統一起來,以爭取奴隸階級的平等地位與自由。經過三百年的發展與壯大,羅馬當局眼看鎮壓無效,無奈地與基督徒達成妥協,並承認其為合法教派;而基督教,也不斷作相應的調整,把對現世權益的關注,逐步轉移為對來世的追求,由是產生了「凱撒的事體歸凱撒,上帝的事體歸上帝」的 「政教分工」觀念。
 
與猶太教的強烈民族色彩有所不同的是,基督教既有普世傳教的目標,也有著「末日接受上帝審判」的觀念。通道者,或為上帝意旨和傳教事業殉職者,最終可與神同在,獲永生,在天堂里過著「不再有饑渴,死亡,悲哀,哭嚎,疼痛,詛咒,黑夜」的日子(馬太25:46;約翰14:3)。至於背道和不義者,將接受「投入火湖」的懲罰。
 
就教義觀察,基督徒憧憬的天堂,至多是個迴避了痛苦的「樂土」,性質是相當 「精神性」與樸素的。這或許反映了奴隸階級即便脫胎換骨,也「不敢過於奢求」。其次,該教義所尊崇的「殉道」,也不是指聖戰中的殺身成仁,而是「迫害致死」。因此,依基督教士的詮釋,它基本上是個平和的運動。基督教雖然派生於猶太教,發展過程中卻消除了猶太教義的剛烈情緒,放棄了與羅馬政權的尖銳對立,最終取得了「權柄」的認同,形成為世界第一大教。如今大家不論接受與否,應當承認它的策略是老成圓融的。
 
伊斯蘭教的現世與來世觀
 
依照上述不同教派的虔誠信仰,無論《舊約》、《新約》、《古蘭經》,都是出自「上帝的話語」。然而根據學術探討,《舊約》明顯是部猶太民族公元前上千年的歷史故事、傳說,經過梳理、篩選,彙編而成的經書。《新約》則是耶穌逝世后,其弟子及信徒根據追憶和迎合時代需要而編篡的著作。至於《古蘭經》,穆罕默德雖自稱文盲,但相對而言,其個人的思想成分,在這本伊斯蘭教的經書里體現得最多。過去,德國某評論家曾發表過一句名言,即「《新約》不能告訴我們到底耶穌的思想為何,但至少說明基督徒認為耶穌的思想為何。」就《古蘭經》而言,我們卻不需任何旁證,只消略加翻閱,便能發現穆罕默德的個性與意圖不時躍然紙上。因此,也是一本最易考證和解讀的經書。
 
本文所涉的三大宗教雖然信奉的是同一個上帝(亦稱神、真主、安拉),其形象在三本經書里卻各自不同。《舊約》里,上帝對猶太人的態度既鍾愛,又嚴厲;對亂世、叛道者,以及猶太人的敵人,更是極盡殘暴之能事(如諾亞方舟、出埃及記的敘述)。《新約》中,上帝已「轉化」為一個對世人充滿了愛的大救星;他為了指點迷津,特地派遣自己的兒子,耶穌來背負、化解人世的苦難。基督徒為了把猶太人的民族宗教普及化為世界性宗教,《舊約》中繁瑣、苛刻的教規(如割禮),也在《新約》中作了相應的簡化與修改。然而到了公元七世紀的阿拉伯半島,無論是猶太人的民族宗教,或平和的基督教,均不適於嫁接在這片小部落星羅棋布、地方勢力專斷割據,戰爭司空見慣的土地上。彼時彼地,和平的取得只能通過戰爭,民族、思想的統一必須採用軍事手段。於是乎,穆罕默德在參考、融合猶、基兩教教義的基礎上,創建了一套自稱為「中庸」的伊斯蘭教教義。據筆者的分析,他的「中庸思想」應當解讀為,上述兩種截然不同的上帝個性的「中間形態」:即上帝(真主)既不是那麼「雷霆萬鈞的殘暴」,也不是那麼「無所作為的平和」,而是,著眼於解除伊斯蘭教徒所承受的壓迫、清除伊斯蘭道路上的一切障礙,同時還具體規定,必須以信仰、聖戰和殉道,作為通往天國的必要「付出」(《古蘭經》61:10-12;4:74;9:111)。此外,穆罕默德所理解的真主,是個既能在今世保障伊斯蘭教徒消滅敵人、取得勝利;到了末世,又能通過睿智與審判,讓通道者步入天國,將不通道者投入火獄。前文述及猶太人的努力是為現世的回報;而伊斯蘭教徒,不只認為現世的鬥爭可豐收,可戰無不勝,來世也有厚報。
 
值得順便一提的是,若是拿《古蘭經》的天國與《新約》的天國作一對比,基督徒的天國頓然顯得「清湯掛麵」。因為,《古蘭經》里的天國,是一片下臨諸河的樂土,「有水河,水質不腐;有乳河,乳味不變;有酒河,飲者稱快;有蜜河,蜜質純潔;他們在樂園中,有各種水果,可以享受;還有從他們的主發出的赦宥」(17:15);有「僮僕輪流著服侍他們」(52:24);他們「在珠寶鑲成的床榻上,彼此相對地靠在上面。長生不老的僮僕,輪流著服待他們,捧著盞和壺,與滿杯的醴泉;他們不因那醴泉而頭痛,也不酩酊。他們有自己所選擇的水果,和自己所愛好的鳥肉。還有白皙的、美目的妻子,好象藏在蚌殼裡的珍珠一樣。那是為了報酬他們的善行。他們在樂園裡,聽不到惡言和謊話,但聽到說:祝你們平安!祝你們平安!」(56:15-26)。如此這般,基督教在天國里的「精神升華」轉變成伊斯蘭教的「精神與物質升華」;奴隸階級的卑微願望,躍升為帝王般的最高享受。
 
言及此,必須要指出的是,基督教發展過程中,也曾出現過中古時期為參加聖戰而不惜殉道的狂熱。究竟,這是由原有的「樸素的殉道精神」自然延伸出來的浪漫行為;還是教會鼓舞戰爭時對聖經的刻意曲解;還是受到伊斯蘭教教義的影響,似乎還有待進一步的探討。其次,穆罕默德從不作強迫入教的主張。他所厭惡的,首先是那些對伊斯蘭教有所抵觸的行為,也因此一向把排除外來的思想歧視、武力壓迫當作第一要務。此外,不能否認的是,殉道思想的確是伊斯蘭教的重要屬性。它的特殊表現在於視死如歸。戰死、殉道,絕不是無謂的犧牲,而是步入天國的捷徑。由社會學的角度看來,改變這種殉道精神的途徑似乎只有三個:一是促進伊斯蘭教世界的社會發展,讓人文科學、啟蒙運動在彼處自然生根發芽;一是徹底消滅伊斯蘭教,永遠用暴力手段來支撐「我的神大於你的神」;再不,就是停止對其壓迫,避免招惹殉道者的襲擊。
 
說明:本文的「基督教」系指基督宗教的所有主要教派。《新約》引用的是「和合本」。《古蘭經》引用「馬堅本」http://www.irib.ir/worldservice/chinese/quran/qura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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